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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又稱個人媒體、公民媒體,是新媒體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包括三類:1.以互聯網為傳輸渠道,以PC為終端的互聯網新媒體;2.以無線電信網為傳輸渠道,以手機為終端的手機新媒體;3.以寬帶為傳輸渠道,以電視熒幕為終端的電視新媒體。簡而言之,自媒體就是未經政府審批,只代表“自己”自行傳播的媒體。自媒體的產生依托于互聯網技術,扎根于普通民眾,區別于傳統媒體,特別是在傳播渠道、受眾、反饋等各方面與傳統媒體迥異。這種傳播方式的轉變,顛覆了以往的新聞流程和媒體價值觀。
福音還是災禍?中國人民大學朱景文教授在其著作《法社會學》中指出:“法社會學是一門研究法律與社會之間關系的學科,其重點不在于從規范上分析法律本身,而在于研究法律是怎樣受到社會關系的制約的,在于研究法律的運作過程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約,法律運行的結果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立法者要達到的目的。”數年來,自媒體憑借自身優勢,在網絡大軍的潮流中日新月異,其最大特點就是個體自主傳播。這使自媒體用戶有了較大話語權,激發了民眾參與法律事件的積極性。社會大眾不僅想關注一起法律案件的來龍去脈,更想利用自己的話語自主權對其中的是非曲直做出相應評判。那么,自媒體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影響法律呢?
(一)自媒體引爆“信源革命”,促進了法律從業者理念的變化
信源革命,即自媒體將傳統媒介時代潛在的、數量有限的信源及沉默的受眾變成了積極的無限量的傳播者。以往,人們對法律案件的了解僅限于媒體報道,民眾只有知情權而沒有話語權。現在,自媒體已成為提升影響力的有效助推器。一個知名法學家以其真實姓名注冊的微博引來的關注度可能遠高于法律專欄節目,大眾參與法律案件的積極性也大大地提高。法學家或者法學家組織,對大眾廣泛關注的熱門法學事件進行評論,被更多的人關注、轉發,通過人氣傳播來推廣法律知識的宣傳,以此達到“普法宣傳”的有效實施,讓自媒體成為推廣法律知識的有效途徑,提高民眾的法律修養。
(二)自媒體的監督效能促進法的公正行使
首先,自媒體平臺的“草根化、個性化、低門檻、易操作”,使得自媒體信息既沒有時間、空間的限制,也沒有技術、能力的要求。其次,自媒體“傳播快、交互性強”,改變了以往“點—面”的傳播方式,轉化為“點—點”的傳播方式。凡是網絡覆蓋的地區,自媒體用戶都能借助任何一種信息終端迅速信息,同時與受眾做到“零距離”互動。
(三)自媒體非理性信息的傳播歪曲法律事實,挑戰法律公信力
自媒體對法律案件的評判往往是缺乏考證的,帶著片面、感性的成分,有時甚至是歪曲的。以“鄧玉嬌案”為例,她在遭受鄧貴大、黃德智無理糾纏,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實施的反擊行為具有防衛性,但超過了必要限度。被告人鄧玉嬌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然而,案件在媒體的傾向性報道下,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支持鄧玉嬌,最終法院認定鄧玉嬌是防衛過當,并給予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
二、樹立法律權威,督促自媒體積極成長
(一)以法律為基礎,擴大自媒體信息的傳播力
盡管自媒體傳播廣,但一起法律案件如果未受到專業法律組織的關注,只在自媒體上隨意傳播,注定是不會引起反響的。拿網絡反腐事件來說,爆料視頻最初都由自媒體的使用者通過網絡傳播發行,但最終能受到廣泛關注都是經司法部門關注后,利用其權威連續信息而擴大了信息傳播力。
(二)以法律為依據,檢驗自媒體信息的可信度
自媒體信息的傳播者既沒有相關知識的職業素養,也沒有受到媒體職業規范的約束與監管,他們傳播的內容往往轟動效應強而可信度不高,這就需要法律的介入。如果凡事做到“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從根本上還原真相,那么在自媒體時代,法律作為權威且可靠的信源,其影響依然深遠。
(三)以法律為根本,糾正自媒體輿論的偏激病
自媒體傳播輿論對法律可起到監督作用,但也不排除其片面、武斷的弊病。當前,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時期,社會價值多元、利益主體多元化的趨勢決定著人們的思想意識也紛繁復雜,非理性因素日益凸顯。以法律為根本,在很大程度上對自媒體輿論的偏激、武斷起到糾正作用。
三、法律與自媒體的良性互動
(一)司法監管部門要帶頭用好自媒體
如今,自媒體成了草根民眾的情緒表達場所,因為文字不受形式影響,總能傳播很多有新意的信息。為此,司法部門更應利用自媒體這種便利的渠道宣傳普及法律知識。
(二)法律要樹立權威形象,積極引導自媒體發展
自媒體憑借自身優勢使得網絡話題廣泛傳播,如果自媒體信息經由司法部門核實,用法律權威使其規范化、專業化、合法化地傳播出來,會更有效力。因此,必須加強法律與自媒體“對話”,使自媒體在法律的指引下健康發展。
(三)自媒體輿論監督與法律融合發展、平衡共進
自媒體利用其“交互性”強等特點,能在短時間內形成信息轟炸,對相關法律事件的傳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法律的專業和權威是自媒體無法企及的。所以,要加強自媒體與法律的融合,使二者優勢互補,關鍵時刻形成合力,促進整個信息社會有效運行。
作者:俞好慧 單位:蘭州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