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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培訓模式及培訓結果管理探討的必要性;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模式;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結果管理方式等進行講述,包括了有利于政府在這一工作中主導地位的充分發揮、有利于提高農民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和學習效率、有利于國內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的整體發展、“培訓券”模式、技能等級考證模式、師帶徒培訓模式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由于中國國內城市化區域經濟發展及農民培訓情況各異,當地農民及外來農民工的知識、技能水平的差異也較大,決定了該類地區農民培訓模式呈多元、復雜狀態。選擇正確的培訓模式是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成功的重要條件,但這類地區農民培訓的成功還要依靠一系列配套條件,培訓結果管理的合理化、規范化就是這類條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培訓結果管理的合理化和規范化,則需要從權威認證、利益兌現等方面展開探索。
【關鍵詞】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管理方式
一、培訓模式及培訓結果管理探討的必要性
自2003年9月國家農業部等六部委聯合《2003—2010年全國農民工培訓計劃》以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又了一系列有關農民培訓的重要文件,我國農民培訓工作已進入一個重要發展階段。近幾年來,城市化區域的農民培訓工作已全面展開,各地在培訓模式及培訓結果等管理方面也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許多嚴重缺陷,深入進行這些問題的探討,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政府在這一工作中主導地位的充分發揮。農民培訓工作,從總體上講,屬于社會公共事業部分,加上我國目前農民的整體收入水平較低以及企業對農民工培訓的積極性不足和費用承受能力有限,所以各級政府在現階段必須承擔起農民培訓的主要責任,作為城市化進程很快的區域的政府,更是責無旁貸。但由于經驗缺乏以及部分地區對農民培訓工作認識的不足和開展的嚴重滯后,致使這些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在模式及培訓結果管理方面暴露出種種不足,這一方面嚴重制約了這一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另一方面造成發大量培訓資源,包括時間、精力的嚴重浪費。認真探討這些方面的問題,可以使這類地區的各級政府在政策制定、經費投入、資源調配、機制建立、評估考核等方面更具科學性,從而使培訓工作減少失誤,降低浪費,提高效率。
2、有利于提高農民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和學習效率。培訓模式如果合理、科學,又有當地政府規范操作,就會便于參加本地培訓的農民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進行明明白白的套餐式選擇。合理而嚴格的培訓結果管理,會促使學員增強培訓學習的自覺性,消除投機和害怕吃苦的心理,同時也有利用于他們選擇不同學習模式而能順利報銷某些合符規定的費用,并使其學習成果能得到權威認證或認可。
3、有利于國內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的整體發展。本文所說的農民培訓指兩大部分,一是指城市化區域,特別是大城市城中村、郊區及相鄰地區本地農民的培訓;二是指外地進入該類地區做工、務農(都市農業)農民的培訓。各城市化區域根據本地區情況探索農民培訓模式及培訓結果管理辦法,可極大地豐富這兩方面的管理內容,隨著探索主體力量的增強與內容側面的增多,通過對成功管理方式的交流與推廣,可使這兩方面的管理更接近它自身的內在規律。
二、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模式
根據國內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近年來的探索及綜合環境因素的影響,城市化區域,尤其是沿海地區城市化區域的農民培訓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試驗與完善。
1、“培訓券”模式。借鑒國外的經驗,政府將補貼給參加培訓的農民的經費無償地以一定面值的“培訓券”形式按政策規定發到農民手中,農民領到培訓券后,可根據個人興趣、特長和需要,自由選擇相關機構與內容參加培訓。培訓機構和有關人員通過培訓付出收到“培訓券”后,可到政府指定的金融機構兌換現金。農民的“培訓券”不可直接變現(金融機構不得違規兌現,否則承擔相應責任),但農民若有特殊原因,可以贈送或相互之間調劑。
2、技能等級考證模式。這是目前城市化地區運用較多且非常受在崗農民工歡迎的一種培訓方式。目前,國家、省市勞動保障部門及其他部門已開設了數十種技能考證種類,包括技術工種、管理工種和特殊工種,在崗農民工或已有一定基礎而又準備上崗的農民工,可邊工作邊參加培訓,或參加全日制培訓,這樣既可學以致用,又可通過努力拿到不同等級的專業技能、資格證書,以被用人單位認可和重視。
3、“訂單式”培養培訓模式。對于此類地區的初、高中畢業而又沒升上大學的畢業生,可通過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與企業協商并聯合出資培訓,或由勞動力市場中介部門牽線搭橋,或通過校企聯合,根據企業專業及人數需要,實行“訂單式”培養,學制既可是學歷班,也可是非學歷的專業培訓班,學生畢業或結業后進入對口企業就業。此模式中的學歷教育班,還可實行1+2,2+1,1+1+1等模式進行培養培訓。1、2等數字指在正規學校學習時間和在企業實習(邊看邊學、邊干邊學)的不同時間。此類模式還可以采取政府出資建立訂單技能培訓基地,根據當地企業需要,按訂單為企業培訓具有專門技術、技能的新上崗員工。
4、院校“基地式”培訓模式。即大、中專院校,特別是高等、中等職業技術院校、科研院所,可根據本地需要設立專門的農民培訓基地,開展農業科技、本地農民轉移、農民創業和外來農民工的培訓。
5、師帶徒培訓模式。師帶徒在我國源遠流長,在現階段作為一種非組織培訓行為,也非常廣泛,很多轉移到二、三產業的農民,靠各種私人關系找一位師傅傳、幫、教。我國可以借鑒德國師帶徒培訓模式,政府管理部門出面確定行業師傅及帶徒的資格,然后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大力鼓勵和成建制的安排新轉移農民工拜師學藝,學徒“出師”時要經過考試,通過考試后,政府授予被培訓者的專業技能資格證書和學習證書。這是一項規范性、提升性的工作,雖需要時日,但現在應大膽開展探索。
6、現場指導式培訓模式。無論是在企業從事制造業工作,還是在城郊從事現代特色農業生產,農民工最需要在工作現場,面對工作對象,有教師或者培訓者做操作示范和指導,這類培訓使受訓者能直觀感受、模仿,效果良好。這種培訓模式宜與師帶徒、培訓基地培訓和培訓師、教師下到基層現場指導幾種模式結合進來進行。
7、“保姆式”培訓模式。即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根據受培訓對象的具體要求,實行動態性、全程式培訓,如對受訓者進行科教化知識補課,同時根據要求對其進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甚至與其一道研究技能、技術上的難題。這種模式多用于已有一定專長,或承擔一定創新科研項目的技術/技能型農民的培訓。
8、“鏈”式培訓模式。即有關部門有意識地先對轄區內的都市農業或創業示范戶、示范企業有關人員進行培訓,然后讓他們對其他農民或農民工進行接力培訓,使先受培訓的人員與后受培訓的人員之間形成一條鏈,使受訓的農民工數量成倍增加。
9、社區式培訓模式。充分利用城市社區的相關資源開展農民工培訓。如社區出場地和管理人員,政府、行業協會、工商聯組織等出面組織大專院校教師、企業行家、社工、義工人員等到社區擔任培訓者,培訓對象為本社區所轄范圍內的農民工,培訓時間主要是休息日、節假日和夜晚。這類模式可以使農民工解決工學矛盾、住地與培訓地相隔太遠矛盾等。深圳寶安區、寧波鄞州區從2003年就已運用了這類模式,近來東莞、廣州市等都已開始了這類培訓模式的嘗試。
10、學歷式培訓模式。政府出資并分批制訂計劃,在優秀農民工中選拔合符條件的農民及農民工到大學接受在職學歷教育。深圳市政府已于2008年7月進行這一模式的嘗試,計劃選拔100名,而報名者卻達上千人,受到了農民工的歡迎。
11、企業培訓模式。即企業對農民工進行新入職員工培訓和已入職農民工的繼續培訓,這是國內最主要的一種培訓方式。實行這一種方式,也應充分借鑒國外多個國家的經驗,政府首先應當立法,規定政府和企業在這項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要制定相應政策對企業加以鼓勵,真實減輕企業在這一方面的負擔,如將企業培訓經費進行稅前列支,或對企業進行培訓撥款,同時注重對企業主進行精神性獎勵,還可以出資將部分企業建成農民培訓基地。
12、工地學校培訓模式。在建筑、建設工地上(橋梁、隧道、海港碼頭、開礦、大型企業建設等)設置臨時性、流動性培訓學校,利用工余時間甚至是上班時間給農民工進行現場培訓,以有效地促進農民工現學現用。廣州、深圳2008年上半年已運用這種培訓方式,并大力加強有創新特色的工地學校教材的編寫工作,以促進工地學校培訓質量的不斷提高。
三、城市化區域農民培訓結果管理方式
目前各城市化區域對農民培訓結果的認定、管理做法各異,致使農民及農民工參加培訓后或因發證機構混亂,或因間隔時間長,或因工作地點的變動,導致其培訓結果得不到持續認定。所以,努力使這一方面的管理實現規范化、有序化、合理化,乃至統一化,都很有必要。綜合國內外已有的作法和各城市化區域的具體情況,可從以下幾方面探索和完善。
1、盡快統一和規范培訓、發證主管部門,讓農民培訓證書具有權威性。由于農民培訓與其他培訓一樣,涉及到經濟收益問題,現在不少政府部門都力圖擁有和控制這一資源,爭取主考權、技能鑒定權及相應的發證權。從省、市一級主管培訓考證的現狀來看,勞動廳(局)主管一塊,人事廳(局)主管一塊,還有眾多其他廳(局)也主管一塊;此外還有一些派、社會團體、行業協會等也主管一塊;另有一些培訓機構也自行培訓,自行發證。這種主管、主辦培訓和發證方面的多頭化、無序化,自然使很多農民培訓的結果認定產生混亂。目前應由國家權威部門出面,盡快解決包括農民培訓在內的各類培訓主管及發證權的歸屬、安排問題,做到“刪繁就簡”,分工有序,布局合理,以此使參加培訓的農民及農民工吃下“定心丸”。在英國,農民培訓與其他培訓一樣,采取嚴格的考試制度,學員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這一做法值得借鑒。
2、把資格證書與農民創業幫扶措施結合起來。對于在城市化區域進行創業的農民,政府可學習南韓、德國等國經驗,規定欲創業的農民在完成一定數量的培訓并獲職業資格證書后,才允許其辦理有關申報手續,并在小額低息(或無息)貸款方面予以優先,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在德國手工工藝品行業,包括農民在內的創業者,必須要通過師帶徒培訓方式培訓,并通過國家組織的有關考試以后才會得到批準。又如在法國,農民要想獨立興辦農場,必須先取得農業技術員證書。我國可以逐步推行這一做法,有關培訓費用主要由政府支付。
3、把參加培訓與在城市化地區安家落戶條件結合起來。從中國現階段情況來看,許多農民進城打工主要是為了賺錢養家糊口,在他們認為根本不可能在城市長久發展甚至可以安家落戶時,其參加培訓的積極性自然會大打折扣。政府應該逐步取消對農民進城打工在諸多方面的歧視性政策,徹底改革戶籍制度,逐步合理解決農民在住房、子女上學、醫療、城市社會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問題,使進城市農民消除“過客”心理,樹立爭取轉變為市民和在城里安家落戶的意識與決心,如深圳市最近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由原來發放的“暫住證”改成“居住證”,并讓持有“居住證”者基本享受本市市民待遇。但本文建議將外來農民工是否參加培訓并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素質證書作為允許其成為城市居民并完全享受市民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以此調動希望在城市安家落戶的農民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
4、將培訓結果記入農民檔案,使其作為求職、晉升的重要條件。城市化區域對本地農民和外來農民工參與各類培訓及考核結果記入檔案(設立專門檔案管理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這一檔案信息的查詢聯網,這樣可使用人企業能迅速、準確地查閱到求職者的真實培訓信息,以獲得企業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對口的員工,并可給予相應的待遇。對于求職者來講,他們的有關培訓結果信息可以被企業了解,這也會從不同的方面激發他們繼續參與培訓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