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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佐”一詞源自《內經•至真要大論》:“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張仲景將反佐運用于臨床,創制了許多經典方劑。歷代醫家對反佐的認識是一個逐漸深入的過程。張景岳認為反佐是一種變通治法,明確提出反佐是一種順從病性以防止寒熱格拒的配伍及用藥方法,目的在于因勢利導。清代醫家石壽棠將反佐推廣到升降、開合領域,其在《醫源》中云:“用藥治療,開必少佐以合,合必少佐以開,升必少佐以降,降必少佐以升,或正佐以成輔助之功,或反佐向導之用,陰陽相須之道,有如此者。”可見升降反佐法是臨床常用的變通治法。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時刻運動著,主要表現為升降之氣的變化。一年之氣的升降,因長夏土氣居于中央,為升降樞紐。而“天人相應”,脾胃居于中焦而應長夏,故人體精氣的升降變化全賴于脾胃居于其中而為之樞紐。脾胃升降之氣失常是脾胃病的主要病機,因此升降反佐法在脾胃病治療中的是有其重要性及廣泛性的。
升降反佐法指在作用為升提的方劑中反佐降下藥或在作用為降下的方劑中反佐升提藥,升降相因,以促進方劑的治療作用。升是指趨上,升陷的治法;降是指潤下,降逆的治法。組方中,有升無降,則會導致氣血上壅或中氣上逆;一味沉降,則伐中氣。在升藥中少佐降藥,在降藥中少佐升藥,以啟動升降之樞,制約藥性之偏,收輔助之功。臨床具體運用有以升佐降、以降佐升、升降并施之分,應根據脾胃升降失常的不同病機加以辨證運用。以升佐降是用升提藥物反佐沉降之品,如黃龍湯能扶正攻下,治療里熱便秘而氣血虛弱者。方中大承氣湯蕩滌腸胃,瀉熱通便;人參、當歸、生姜、大棗、甘草補氣養血,和中安胃。肺與大腸相表里,肺氣不得宣降,則胃腸燥結不通,故又佐以桔梗開宣肺氣,與大承氣湯相伍,一升―降,寓降于升中,清氣得升,則濁氣得降,大便自通。又如李東垣用通幽湯治療“脾胃初受熱中”的下脘不通證,于諸潤降藥中反佐升麻而舉陽氣,有欲降先升之妙。以降佐升是用沉降藥物反佐升提、宣發之品,如東垣升陽益胃湯,在大堆升陽益氣之品中,佐以半夏、黃連。升降并施是升降相配,相反相成,如老年習慣性便秘常用濟川煎,方中肉蓯蓉、當歸、澤瀉、牛膝、枳殼等潤下降泄之品中佐用升麻,升麻配牛膝,一升一降,使清陽得升則濁陰自降。又如清胃湯用于胃熱證,方中苦寒之黃連為君,直瀉胃府之火,配以升麻為臣,清熱解毒,升而能散,可宣達郁結之伏火,有“火郁發之”之意。
參訓教師:郭蘭芳 單位:西池學校
今年8月17日至19日,我參加了市教育局組織的七年級道德與法治部編教材全員培訓。專家的講座以及一線優秀教師的交流與互動,讓我受益良多。
以前初中政治教材叫思想品德,現在改為道德與法治,這一變化,響應和貫徹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的要求,強化了法治教育(尤其表現在八下整冊為法治專冊)將依法治國理念根植于中學教育之中,推進“依法治國”這一治國方略真正落實到從娃娃抓起。
康利教授就部編人教版《道德與法治》的課程實施做了精彩的講座:從課改的缺憾談到課改的方向再談到有關課程實施的基本思考,真正讓我有了更新更深的認識與反思。下面摘錄對我觸動較大的與各位分享:
其一:一個學校的產品是學生?(不,應該是課程。)
其二:能力=?素養(素養特別考慮自我的態度,要喜歡。)這里康利教授特別強調了核心素養,并做了注解,即為中國未來20~30年發展需要的品格和能力。(1個、2個,不能太多)也即創新實踐能力、社會責任感。
其三:“道德”在教材內容板塊(心理、道德、法律、國情)中是基礎,是根本,是中軸。通過精彩片段的展示,讓所有參訓人員印象植入大腦深處的一句話是:“問心的道德勝于問理的道德”。這是部編教材改版的一種指向,要讓學生,讓所有人有一種“問心”即所謂的信仰;這也是做為一名教師自身積極向上的一個突破口;也將會是今后考試的一種導向。
其四:教材“超越知識,指向價值教育”,這是部編教材之魂。有旗幟鮮明的政治立場和方向卻又潤物無聲地滲透于其中。
除此之外,實驗中學楊肖利老師對七上教材的解讀也甚為贊之。尤其思維導圖的建構值得借鑒,不僅可也幫學生建構相對完整的知識框架,更有利于學生發散性思維的培養。
一、突出重點內容,加大宣傳力度,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對教育事業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深刻領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圍繞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確定的目標任務,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維,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狀態,推進法制宣傳工作創新發展。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高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努力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三)重點學習宣傳常用法律法規。圍繞依法治教的要求,學習宣傳有關保障和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行政管理行為和農業綜合開發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學習宣傳《招投標法》、《審計法》、《會計法》等法律法規。文件。
二、堅持分類指導,分層施教,推進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教育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長效機制,通過法制講座、中心組集中學法等形式,組織學習憲法、通用法律知識與教育、行政類專門法律知識。每年至少舉辦4期領導干部集中學法。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加大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力度,推動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三、努力創新載體豐富形式,不斷深化“法律六進”活動
一是法律進鄉村活動。結合“科技下鄉”,在“三送”點積極開展“法律進鄉村”,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法制宣傳,宣傳計劃生育條例、防震減災等法律法規,并發放科普資料30000余份,發放法制書籍100余本,解答法律咨詢50多人(次)。
二是法律進機關活動。撰寫法制講稿33份,每年至少組織領導干部集中學法不少于5次,每位干部寫好學習筆記、心得體會,提高學習效果。
三是法制進企業活動。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深入“三送”企業,指導五星食品有限公司黨支部開展活動,并組織在該企業開展了法律知識講座,主要針對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知識進行了宣講。
四法制宣傳專題活動。以“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開展系列法治宣傳活動。積極開展各專項法律宣傳日、宣傳周和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使主題活動系列化、長效化、規模化和制度化。
關鍵詞:高等院校;學生管理;依法管理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10—0160—02
在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國家大背景下,高等院校應該在依法治校,推動學生管理法治化進程方面有所建樹,但讓人堪憂的是,因漠視法治的隨意性作為所造成的校方對學生的侵權事件時有發生,它促使人們對高校學生管理的法律思考。
一、大學生管理法治化的現狀
(一)教育法規適應性差
從現有法律來看,已有不少法律、法規適用于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如《教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等。但是,高校學生管理作為一項特殊的工作還需要有一些專項性法規來加以規范,現行的相關法規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僅為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部委規章,且缺乏明細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各高校紛紛變通出臺“土政策”。這些校紀校規雖然可操作性強,但由于各高校對法律法規理解上的差異及自身情況的不同,院校之間掌握的尺度又有差距,影響了管理的公平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如在學校的管理中,廣泛存在著對學生罰款的現象。
(二)程序規則的空白
目前高校學生管理中,“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明顯,忽視對學生程序性權利的保護。學生程序性權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高校的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涉及違紀處理程序以及其它程序方面的內容偏少,措辭也較為條例、概括和模糊,操作性差;2、在處分學生過程中,偏重體現學校管理者的單方意志,不注重調查取證,沒有聽證會,學生也少有機會申辯;3、在事后救濟方面,學生的申訴權也往往不能有效行使。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礙于各種利益往往互相推諉敷衍,使學生申訴無門。同時,由于目前法律的滯后性,學生的訴訟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權利救濟途徑的模糊
《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中對學生權利救濟的規定幾乎沒有,少數幾條相關的規定也是模糊不清。有權利,就須有救濟方法。當前高校學生的權益受到侵害后,其救濟途徑不外乎三條:1、申訴。一般來說,申訴應包括告知事由,說明根據、理由,聽取申辯。然而,大部分高校的申訴制度并不完善,存在忽略或簡單化處理的現象,表現為沒有申訴機構或申訴機構不能正常運轉;2、行政復議。《教育法》等法律明確規定,學生如果認為高校在行使行政處分權時使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這是一條法律賦予的權利救濟途徑。但事實上,當學生通過這條途徑來維權時,教育行政復議機關又顧慮到一旦變更學校的決定,會致使學校的“教學管理工作不好開展”,這樣教育行政復議亦形同虛設,難以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3、行政訴訟。當前大學生對這一救濟措施接受程度遠大于行政復議,但這一途徑也并非盡善盡美。由于在受案范圍上還存在著爭議,大量案件還不能得到司法救濟。此外,訴訟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若非萬不得已,學生絕不輕易選擇它。
(四)管理者法治觀念淡薄
由于傳統學生管理思維及模式的慣性作用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學生管理中侵犯學生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權益的現象較為普遍,但并沒有引起我們教育管理者的足夠重視。直到現在,學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規定以及管理過程中的侵權現象仍然隨處可見。如:侵犯學生受教育權。主要表現在入學與退學兩方面:1、在入學方面。學生錄取工作中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現象。如多年以來,教育部在制定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計劃的行政行為中,根據不同地域范圍對招生人數做了不同的限定,這種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之間錄取分數標準差異巨大,從而直接侵犯了廣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權;2、在退學方面。主要表現為學校違法處分學生,對違反校紀學生不依其性質,不看后果,不比照法規校紀的相應條款準確處理處分,而是隨意頂格處分開除學籍。
二、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大學生管理必須向法治化邁進,“法治”已成為目前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現實且迫切的要求。
(一)學生與校方的關系發生了變化,步入由身份到契約的轉軌時期。自從1997年以后普通高校全部實行并軌招生,學生自費就學,自主擇業,學校收取費用,提供服務,學生與學校之間的關系轉變為契約關系。管理者的管理活動不再是依據其作為管理者的身份,而是依據契約——與學生達成的契約以及學生之間達成的契約,這二者之間時有交叉。由此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學校更多的是以民事主體身份出現的,當然也不排除其出于社會公益之目的而為公法授權之行為。
(二)大學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確立的基本治國方略。依法治國要求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事務依法進行。全面的依法治國應當將社會各種關系都納入法治范圍。高校作為社會主義教育文化事業的一部分,當然應當納入法治的范圍。同時法治社會也必然對其構成因子產生一種客觀要求,因此二者存在互動關系。隨著學生權利意識的覺醒、現代教育價值的確立、社會發展進程的加快帶動思想更新的速度等都對高校學生管理實現法治化提出了客觀要求。此外,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也是學生管理科學化、規范化以及高校減員增效、遏制腐敗的客觀需要。
(三)大學生管理法治化是我國高等教育管理與國際接軌的客觀要求。依法治校已成為高校管理的國際趨勢,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內在要求,是現代化大學和現代教育文明的重要標志。我國高等教育管理要與國際接軌,應當積極學習國際上的先進做法,尤其要借鑒他們在大學生管理上的法治理念。
三、推進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幾項具體措施
(一)提高師生法律意識,樹立依法管理的學生管理理念,逐步形成學生管理法治化的育人環境高校教師良好的法律意識是其嚴格依法辦事的重要前提,可以促使其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職權的過程中,尊重和保護學生的法定權利,避免對學生的侵權。高校要通過舉辦法制講座特別是教育法制講座、敦促鼓勵管理者自學等方式,培養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觀念、公正精神、權利意識、法治理念等,從而自覺用法律法規來規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對待每一個學生,尊重學生權利,形成依法管理的學生管理理念。在學生管理中注意劃分道德、紀律、法律界限,避免良好愿望下的錯位做法,避免想當然、憑感覺、任一己偏好判斷、處置問題。應大力加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使它貫穿于大學生的整個學習階段。這不僅僅是為了提高大學生遵守校規校紀的自覺意識,方便學生工作者對大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更深遠的意義在于學生法律意識的增強,有利于他們在學期間對高等學校依法辦學的監督,從而推動高等學校依法治校進程的加快,也為大學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礎,養成良好的學法和守法習慣,為他們畢業后步入社會,發揮引導和示范作用,推進整個社會法治化建設的進程創造條件。
(二)疏通學生權利主張渠道,保障學生合法權益的實現
高校要為學生接受教育提供一定的條件,并在其受教育權利受到侵害時有申請補償和救濟的要求權。因此,高校不僅要在規章制度中載明學生應享有的權利,還要提供實現權利的行政或司法途徑,疏通學生權利主張的保障渠道。
(三)注重落實,實現程序法治化
從法理上講,在具體的管理行為中,實現法治化的重中之重在于程序,甚至可以說實現了程序的法治也就實現了管理行為的法治。現行《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程序法治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為學校管理者設立了程序義務,要求學校做出涉及學生權益的管理行為時,必須遵守告知、送達、時限等規定;另一方面賦予學生某些程序權利,如陳述權、申辯權、申訴權等。各高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應當落實這些程序規定。
綜上,大學生管理法治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還需要建立一套長效的監督機制,通過高校、政府、社會各界的共同配合來保障法治的實現。
參考文獻:
1.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是大學生心理發展的必然要求
與中學生相比,大學生的心理逐漸走向成熟,其主要的心理特征表現在追求獨立意識和自主意識。這種獨立自主意識表現在大學生日常行為的各個方面,他們會積極參加與興趣相投的學生社團充分表現自我,會利用空閑時間進行社會實踐鍛煉提高自己的能力,會根據自己的專業愛好做好職業生涯規劃等等。同時,這種獨立自主意識也表現為獨立思考、發表建議和意見,這就導致了他們會對班級、系部、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出贊成或反對的評價,會對學校給予學生的處罰做出依從或抵制的反應。近年來,多個高校發生的學生對學校處分不服進而狀告學校的案例,究其根源就在于學校沒有考慮到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沒有從法治化的觀點出發制定規章制度來管理學生。
2.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有利于推進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國家現代化、民主化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公民民主平等權利的重要保障,是國家治理模式的最佳選擇。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我國提出依法治國方略以來,公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大大增強了,依法治國在各行各業得到逐漸貫徹落實。但客觀說,目前在中國社會管理的各個層面人治往往超過了法治,依法治國只是停留在口頭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沒有真正得以實行,因此依法治國在我國仍然是任重而道遠。而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培養人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其中大學生是一個主要群體。我們認為高校實行法治化的管理模式是培養大學生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的重要手段。高校在實行法治化管理的過程中,一方面充分尊重學生的個人權利,讓學生擁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從而促使學生權利意識的大大增強;另一方面也客觀宣傳了法律知識,讓學生學法、懂法,從而增強了學生的法律意識。因此,高校可以通過法治化的管理模式為依法治國培養眾多合格的信仰者和實施者,從而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發展。
二、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高校學生培養具有專業性、創新性、應用性等特點,能直接為國家各行業輸送大量建設者和接班人,而高校學生管理是否做到法治化直接影響著人才的素質、人生觀、價值觀及對社會的態度和看法,這些因素最終會對其社會價值產生重要的影響。隨著中國法治化進程的推進,高校在學生管理方面越來越傾向于規范化、法治化,但總體來說我國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實施較晚,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還存在眾多違反法治化的做法,我們認為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高校學生管理層不能把學生看成是與自己平等身份的主體
高校學生管理實現法治化的首要條件是實現高校學生管理者與學生的身份平等,而在高校的實際管理過程中,很多管理者認為自己是上級,學生是下級,學生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管理,沒能用平等身份主體的眼光來看待學生,最終造成學生管理的法治化無從談起。造成這種管理者和學生不平等身份觀念的最主要因素是高校內部行政化觀念濃厚。這種高校的行政化與政府各部門的行政化大體相同,其部門的設置、級別、待遇完全仿照政府部門來實行運作,造成了高校內部等級森嚴,下級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的局面。這種絕對服從的觀念一方面客觀助長了高校內部權力運行的不透明、權力濫用,另一方面也導致了高校學生管理者會要求學生絕對服從自己的管理。
2.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對學生做出處罰時輕視程序
程序是法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法律執行部門做出法律行為所必須遵循的方式、步驟和過程。法律程序主要包含執行程序和申訴程序,具體包括送達與告知、說明理由和聽證制度以及仲裁、復議和訴訟等。高校學生管理要做到法治化的一個重要保障因素是嚴格按照程序辦事,而目前國內高校在學生管理過程中,特別是對學生做出處分時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主要表現在學校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沒有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對學生做出處分時沒有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當學生不服處分時沒有給予學生充分的申訴權。
3.高校學生管理忽視學生對自己工作的監督和學生的自我管理
學生對高校學生管理部門的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是保障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又一保障條件。高校的管理工作只有置于學生的廣泛監督之下,才能做到公正、透明。而目前大多數高校沒有組織設立專門的學生機構來監督自己的管理工作,學校規章制度的制定、對學生的處分都是在沒有學生監督的情況下進行的,這就很容易導致主觀行事、侵犯學生利益。學生的自我管理大有助于高校推行法治化。學生對由自己組織起來的學生管理機構往往會更有親切感,對其管理更容易信服。而目前高校的學生管理部門輕視學生的這種自我管理,認為學生的自我管理會更加傾向于學生,會大大降低管理部門的權威,很容易導致學校管理工作的混亂。
4.高校學生管理忽視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管理的互動關系
道德和法律是規范人們的行為,維系社會安定有序的兩個重要手段和途徑,兩者之間有著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密切關系。歷史經驗證明,只強調其中的一點不但會阻礙另一點的發展,同時也不利于本身的發展。國內高校在推進學生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往往只重視學生管理工作本身如何做到法制化,而大大忽視了思想道德教育對學生法治化管理工作的促進作用。高校學生管理者一方面輕視思想道德教育,認為和其他專業課相比思想道德教育可有可無,另一方面認為受到當前社會環境等諸多不利因素的影響,思想道德教育在較短時間內很難看到效果和作用。
5.高校學生管理存在過分寬容、不講原則的現象
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強調的是在學生管理中要嚴格按章辦事,管理的過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而目前國內眾多高校在學生管理過程中不按規章制度辦事,對學生的管理過分寬容、不講原則,學生管理的法治化不能得到落實和實施。對長期無故逃課的、嚴重違反課堂紀律致使教學無法進行的、辱罵老師侵犯教師權益的、打架斗毆經教育不改者等等,很多高校學生管理部門或采取不管不問聽之任之的態度,或進行輕描淡寫的說服教育,或進行暗箱操作不予做出處分決定等等,這些做法都嚴重違反了高校學生管理的法治化原則,最終將導致整個學生管理工作的混亂。
三、克服高校學生管理弊端的路徑
高校學生管理的法治化是整個國家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國方略得以落實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在客觀上其發展進程受到依法治國發展進程的制約,但高校是整個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依法治校、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方面有著特殊的人文環境,高校的管理者及廣大教師要開展深入研究,克服目前高校學生管理方面的弊端,開創逐步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的新路徑。
1.逐步去除濃厚的高校行政化觀念,實現學生平等身份主體地位
實現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務是轉變管理者和學生的思想觀念,就管理者而言要逐步去除其濃厚的行政命令觀念,把學生當做與自己身份平等的主體來看待,就學生而言要增強平等意識和權利意識,逐步實現與管理者平等身份主體的地位。而要達到上述目標,我們必須做到下面兩點。第一,改革高校的組織管理架構,逐步去除高校的行政化高校的工作目標是科研和教學,工作對象是有自己思想的學生,其精神追求應是自由、民主。這就決定了高校的組織管理機構應區別于其他行政機構,工作方式應有其特殊性。但目前高校日益推崇和強化的行政化是有悖于高校的工作目標和精神追求的,這一點越來越得到廣大高校教師與社會有識之士的認可和贊同,近年來出現的高校去行政化的呼聲是最為有力的證明。因此,從國家層面上講需要考慮如何改革高校的組織管理架構,大力弘揚大學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精神,鼓勵創新和學術爭鳴,推崇教師至上和教授治學理念,強化行政部門的服務意識。只有做到這些才能實現高校去行政化的目標,改變高校管理者以領導和上級的身份來管理學生的現實,實現管理者和學生身份平等的目標。第二,學習法律知識,增強管理者和學生的法律素養和平等意識實現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基礎條件是讓管理者和學生學法、守法、用法,只有如此才能讓管理者依法行事,讓作為被管理者的學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因此,高校要有專門的機構或部門負責教師和學生的法律知識學習,可以舉辦法律講座對學生和教師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可以在網站上開辟法律專欄進行交流互動,可以開設與法律相關的課程,可以舉辦法律知識競賽或模擬法庭等,通過這些活動不斷增強管理者和學生的法律素養和平等意識,為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2.處分學生要做到重程序,講步驟,維護學生權益
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一個重要衡量標準是看其在處分學生時是否重視程序,是否嚴格按程序辦事。針對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處分學生輕程序的現象,我們認為應當重視下列環節。首先,要送達并告知學生。當高校管理者對學生進行處分時,要派專人向學生送達處分的書面報告,并向學生說明處分的理由、依據、生效時間等,以此保證學生對處分的知情權。其次,要允許學生進行合理的申辯。當學生對處分決定的部分內容有異議時,高校管理者要認真聽取學生的申辯,做好記錄并進行核實,以此作為對處分進行適當調整的依據。第三,要保障學生的申訴權。當學生完全不服處分決定時,學校要給予學生申訴的權利。學生的申訴權可通過學生申訴委員會這個中介完成,委員會成員應由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組織能力強、真正愿意為學生服務的學生干部或學生代表組成,其職責是代表受處分學生向學校管理部門進行申訴,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加強學生對高校管理工作的監督
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的重要環節是把管理工作完全置于學生監督之下。高校要設立專門的學生監督機構,其成員應包括學生會成員、社團代表、各系部學生干部和學生代表等。他們要盡可能地對高校學生管理的整個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比如制定或修改學生管理制度時要召集學生監督員進行充分討論、協商,聽取意見和建議;對學生進行處分時要讓學生監督員討論處分是否合理、合適;對學生的申訴要監督學生管理部門是否認真受理申訴并進行重新調查、論證。
4.加強學生的自我教育和管理
大學是學生走向社會的最后一個階段,在這一階段,學生的心理、生理逐漸走向成熟,其邏輯思維能力和判斷能力得到加強,完全具備自我教育和管理的能力。高校的學生管理者要充分信任學生,指導、組織學生成立學生自我管理機構,這個機構可以對校園內學生的不良進行監督、糾正,對屢次違反學校紀律者進行教育、幫扶,組織、舉辦各種法律講座或競賽等,這些活動學生更容易接受,法治管理的效果會更加明顯。
5.重視思想道德教育對法治管理的促進作用
鑒于思想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制約、影響和促進的關系,高校學生管理者在推進法治管理的過程中要高度重視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思想道德教育。首先,要把思想道德教育貫穿到教學、實習實訓、學生活動等學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去,讓學生隨時隨地都能感受到思想道德教育的感染和熏陶。其次,要利用學校的櫥窗、板報、網站、廣播等多種手段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第三,要充分重視教師、輔導員在日常教學和管理工作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第四,要加強高校的政治理論課的教學,要改變教學方法,讓學生親身體會到思想道德教育的感化功能和指導意義。
6.嚴格依法管理,杜絕過分寬容學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