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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醫保管理機制,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一)穩步推進我市職工、城鄉居民和普通門診統籌醫保三項制度實施。
落實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經辦管理工作的銜接,全面開展普通門診統籌實施工作,確保三項制度改革平穩有序進行。
(二)不斷完善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
從源頭上控制不合理的費用支出,要根據不同醫療機構和疾病發生的特點,細化和完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目前我市普遍使用定額結算辦法。我們可積極探索實行總額預付、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鼓勵醫療機構主動降低成本的費用結算辦法。
(三)完善和深化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管理。
1、根據新社保年度的發展和要求,不斷完善協議內容,將醫保政策和醫保管理標準充實到協議條款中,提高協議內容的可操作性。
2、加強就醫管理。要積極探索與市級統籌適應的就醫管理辦法,建立完善對定點機構參保病人住院登記和探訪機制,處理好方便參保人員就醫與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關系,防止醫療機構掛床住院、冒名住院、過度治療以及騙取醫保費用等違規行為發生。
(四)全面落實定點機構考評制度。
社保經辦機構要積極配合做好定點機構定點服務質量考評工作,建立對定點機構的服務態度、執行醫保規定情況和服務質量等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與醫療費用結算經濟補償掛鉤的管理機制。
(五)做好醫保運行情況分析工作。
開展醫療保險運行情況分析,使之成為經辦機構基金結算決策、提高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水平和成為經辦系統提高執行力的一個有力抓手。通過數據整理并進行分析,以數字化、定量化評估醫療保險運行效果,推動經辦管理優化。
(六)積極探索研究解決異地就醫實時結算難題。
我們必須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實時結算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全市定點機構協議管理一體化,做到市、區定點醫療機構互通;二是研究探索建立定點機構實時結算系統,盡快實現參保人在異地看病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資金實時結算。
二、完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市級統籌
要全面貫徹落實《江門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為下一階段最終實現社會保障市級統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完善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基金統一調劑制度。解決地區內市、區之間基金統一調劑結算、數據資料資源共享、以及待遇發放統一流程的問題。
(二)建立和完善工傷保險服務協議管理制度。
要完善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對未建立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的市、區,應盡快簽定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機構。通過協議管理進一步確保工傷職工救治的合理需要,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遏止浪費,規范工傷保險管理服務。
(三)積極探索建立醫療、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異地人員資格實時認證機制。
實地對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參保人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進行認證,防止冒領和騙保現象發生,確保基金的安全。
二是依法治稅開創新局面。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程度提高,稅收執法規范化程度增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強化。初步建立“制度支撐、過程控制、責任追究”的執法管理機制。確保稅收執法準確率達到98%以上。
三是征管基礎邁上新臺階。收入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高效運轉。稅源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水平顯著提升。管戶率、申報率、入庫率均達到99%以上,稅源預測數與稅收實際入庫數誤差控制在10%以內。
四是地稅收入實現新增長。加強收入分析,強化收入調度,確保地稅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兩個比重”有所提高,收入質量穩步提升,地方稅收的財力保障作用進一步增強。年,全市地方稅收力爭達到42.5億元,增長19%;奮斗目標45.7億元,增長28%。
五是服務水平得到新提升。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手段,完善服務機制,樹立“大服務、一體化、大格局”的服務理念,初步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納稅服務體系。辦稅服務廳標準化建設穩步推進,星級辦稅服務廳評定實現新突破。確保社會滿意率達到96%以上。
六是隊伍建設呈現新活力。干部職工的幸福指數顯著提升,干事創業的激情不斷激發,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穩步提高。全系統干部職工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達到92%以上,取得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的達到72%以上,“三師”比例達7.5%以上。創先爭優再創佳績,文明創建再結碩果,各項競賽排名靠前,績效考核“保先爭一”。
落實上述思路,實現上述目標,全市地稅部門年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職能發揮,進一步提高財力保障水平。強化地稅收入管理。科學合理分解稅收計劃,堅持按月、按季、按專題召開收入分析會,做好增減收因素影響測算、計劃執行情況分析、計劃執行結果反饋和收入預測預警分析,加強行業、稅種、地區和重點稅源收入分析。堅持組織收入原則,嚴格征收紀律,大力清繳陳欠,嚴格控制新欠,規范緩稅審批,確保完成收入任務。拓展政策運用空間。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引導、調節、激勵的作用,努力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堅持稅收與經濟社會各方面的良性互動,準確把握稅收政策的調控意圖,找準落實政策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使稅收政策效應充分釋放。不斷拓展政策的使用空間,為產業優化和結構調整助力。跟蹤問效,加強政策執行檢查,評估政策落實效果。深化稅收經濟分析。開展稅收反映經濟分析,從稅收收入的產業、行業、區域、稅種、結構等不同角度分析宏觀經濟各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狀況。開展稅收調節經濟分析,全面了解稅收政策內容和目標,研究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對我市區域、行業經濟的影響。開展稅收服務經濟分析,針對經濟運行、稅收政策、稅收制度中的問題開展分析,為優化經濟結構、加快經濟發展提供有針對性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二)突出風險防范,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風險防范機制。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地稅執法全過程,完善《稅收執法風險管理辦法》,改進稅務風險管理軟件,提高化解稅收執法風險能力,防范違法執法行為發生。完善稅收執法權力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稅收執法風險。加強法制培訓和工作經驗交流,進一步提高全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質。健全執法監督體系。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擴展執法責任制適用范圍,大力推行執法責任制的自動化考核,完善追究范圍與形式,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確保追究結果公平、公正。強化執法督察工作,做到查前有方案、有培訓,查中程序規范,查后整改到位。推進稅收執法監督的經常化和規范化,做好人工檢查與計算機考核的有機結合,注重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整頓規范稅收秩序。進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穩步推進分類稽查和一級稽查,建立新型稅務稽查的立體架構。健全完善大要案管理制度,強化大要案的報告和督辦工作。依法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堅決打擊各種稅收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不斷加強稅法宣傳教育,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
(三)突出專業管理,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根據納稅人的類別、稅源規模、稅源特征和征管流程,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工作機制,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實施稅源精細化管理。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按照納稅人規模、行業、信譽等級、兼顧工作事項,對稅源進行科學分類,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推進大企業個性化管理與服務,推行相對集中統一管理,完善定點聯系企業制度。實施稅源立體化管理。完善稅源管理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各級地稅機關之間,地稅機關內部之間、地稅機關與外部門之間縱橫結合,內外協作的稅源管理機制。建立與稅源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與人力資源機制。
(四)突出信息管稅,進一步提高科技運用水平。拓展征管核心軟件應用。進一步完善現有應用系統功能,提升使用功效。完善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績效考評機制,建立兩級服務保障責任對應關系,加強對新軟件模塊上線、數據質量、網絡安全等重要工作的日常監控,做好應用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工作。充分運用參數定稅軟件、稅務綜合辦公系統,穩步推行納稅評估軟件、征管資料電子化檔案軟件。切實提高信息管稅水平。堅持以業務為先導,加強業務與技術的融合,提高信息管稅能力。拓寬涉稅信息采集渠道,加強涉稅信息的分析應用,提高稅收征管數據的分析能力和應用水平,推進稅務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推進基層現代分局建設。認真落實《宜春市地稅系統現代分局建設工作規劃》,融入稅收全面質量管理理念,堅持動態管理、持續改進、自我完善、追求卓越,做到理念與實踐、內涵與外延、硬件與軟件等方面有機統一,不斷增強稅收征管能力和稅收服務能力。
一是進一步完善統計機構,充實、培訓統計人員,加大對基層工作的督導力度,提高統計業務能力,確保基層各項統計任務的順利組織實施。二是加強對部門統計的指導和管理,理順政府統計和部門統計的關系,實現資源共享;三是搞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力度,強化統計職業道德意識,強化統計法律意識,提高統計從業水平,為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奠定基礎。
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
嚴格遵守統計執法制度,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通過執法檢查,進一步提高調查單位的統計法律意識,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工作重點一是把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納入全年內部考核,嚴格遵守執法程序,明確執法任務和工作責任;二是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堅決杜絕關系網,人情法,確保統計執法公平公正。
三、做好網上直報工作
進一步扎實做好相關企業統計人員網上直報培訓和日常工作指導。嚴格要求企業聯網直報數據和月報數據吻合,及時對上報數據進行評估和修正,保證數據真實可靠。同時加強對各企業網上直報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督促力度,進一步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聯網直報率。
四、強化統計分析及預警與監測工作
進一步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尤其要加強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的統計監測,圍繞全區經濟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把握經濟運行態勢,早做研判和分析,及時、全面地向區委、區政府提供統計預警信息。
五、切實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
一是認真組織開展人普編碼、全區人口普查數據光電錄入,制定數據處理實施方案和數據質量驗收制度。保證我區人口普查工作的圓滿結束;二是認真做好人普數據的審核整理、公布以及組織數據資料開發工作;三是做好街道、部門人普工作的總結工作,做好國家省市人普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推薦工作。
六、加強對重點片區和重點項目建設的統計
加大對建設路商圈、新客站城際商旅城等重點片區的專項監測,加大對重點服務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監督力度,及時監測跟蹤經濟發展的運行情況,加強對項目建設進度的動態監測,及時反映和解決項目推進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按時有序推進。加強宏觀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及時預警預測,全面準確反映我區區域經濟發展狀況。
為深入開展“質量主體責任年”活動,深化實施名牌戰略,發揮名牌企業在科學發展、走質量效益型發展路徑方面的引領和示范帶動作用,促進名牌企業和經濟健康發展,經市局研究決定,今年在全市范圍內繼續開展“擦亮名牌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質量興市和名牌戰略為宗旨,促進名牌產品生產企業規范、提升,充分發揮名牌企業的引導作用和示范效應,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帶動行業質量提高和區域產業的科學發展。通過加強對全市名牌生產企業的督促,堅持扶優扶強,打造并維護名牌企業的品牌形象,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和優質產品生產基地創建,快速提升我市特色產業和名牌產品的競爭活力。
二、行動范圍
“擦亮名牌行動”主要是在全市獲得中國名牌、名牌產品及服務名牌稱號的單位中進行。
三、實施步驟
(一)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名牌企業要將名牌戰略進行策劃、組織和實施,要有明確的領導具體負責領導組織,并有長期規劃、具體計劃和工作要求。要有保障名牌戰略順利實施制度和措施,并有明確的戰略目標。
2、名牌企業要具有保持名牌爭創評價條件的能力,并具有不斷完善和提升內部素質質量保證體系,積極推行先進科學的管理理念和質量管理方法,并取得明顯成效。
3、企業要認真履行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要始終堅持“質量第一”的理念,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社會責任意識強。注重品牌文化和企業素養的提高,重視品牌形象,有忠誠的顧客群,有良好的市場信譽和市場占有率,并有嚴格的名牌保護措施。
4、企業應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和《食品安全法》、《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及《名牌產品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先進標準組織生產,不斷創新管理,嚴格質量控制,生產優質產品。
5、企業要積極推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并在管理中引用,不斷改善管理績效。要將質量興企工作上升到企業發展戰略,制定詳細的《質量興企實施方案》,確定具體的目標及落實措施。
6、企業要根據《中國名牌產品標志管理辦法》和《名牌產品標志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規范使用名牌標志,
7、要注重統計和總結名牌產品對企業的貢獻率及企業形象的提升作用,名牌企業要按照省局的統一要求,每季度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的5日-15日登陸“省產品質量狀況統計暨名牌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采集分析系統”,按時填報相關信息,要確保數據翔實、準確。以便省、市局對產品質量狀況進行分析,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二)履行監督和服務職能
1、各縣(區)局要認真組織實施“質量興市”和“名牌戰略”,加大對名牌企業的宣傳力度,鼓勵組織名牌企業參加各種名牌產品展示會及推介宣傳活動,擴大我市名牌產品的知名度。引導企業在實施名牌戰略中,逐步實現由名牌產品到名牌企業的轉變。
2、各縣(區)局要履行好扶優扶強和保護名優的職責,切實維護名牌企業的合法權益,要積極主動與企業聯手,對冒用我市名牌企業產品的違法行為要給予嚴肅查處。
3、各縣(區)局要依法對名牌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幫助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推行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和標準,為轄區內名牌產品生產企業建立質量誠信檔案,加快誠信體系建設步伐。同時,也要加大對轄區內名牌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摻雜摻假、以次充好等嚴重質量問題的企業,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立案查處。
4、各縣(區)局要組織名牌企業積極參加中國質量協會和省質量協會等培訓機構組織的全面質量管理知識普及教育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等各種質量管理知識培訓。
5、各縣(區)局要認真總結實施名牌戰略的典型經驗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名牌產品生產企業對于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要用相關的數字來進行說明,要有典型的案例來說明獲得名牌前和獲得名牌后在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自主創新、品牌建設、社會責任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績變化,形成總結材料。
6、各縣(區)局要認真組織本轄區內有關企業填寫“省產品質量狀況統計暨名牌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采集分析系統”,并按照規定的進度完成季度填報工作。對未完成填報工作的各縣(區)要督促其完成。市局將對此項工作納入對各縣(區)的年度考核范圍。
四、實施方法和進度要求
1、各名牌企業要對照落實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的內容進行自查,并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完善,于5月31日前,向縣(區)局上報自查工作總結。
2、各縣(區)局要為名牌企業建立檔案,建立名牌企業年度報告制度,記錄企業的質量信用情況,特別是國家局、省局監督抽查的檢驗結果和日常監管記錄。
3、各縣(區)局要于6月1日以后,組織對轄區內各名牌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100%,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形成書面材料。
五、對發現問題的處理
1、若發現企業不按規定使用標志或擅自擴大標志使用范圍的,要責令其改正,并依據《產品質量法》有關條款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2、若企業不重視名牌保護和維護名牌形象的,或者弄虛作假獲得名牌的,向省名推委辦公室建議暫停或者撤銷其名牌稱號。
3、在國家總局、省局組織的監督抽查中,名牌產品出現不合格的或因產品質量問題引發媒體曝光情況的,要依據監督檢查后處理規定限期整改,給予相應的處罰,并報請省局撤銷其名牌稱號。
4、此次行動查出的情況將作為名牌復評時的參考依據。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責任到位。各縣(區)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責任分工,將“擦亮名牌行動”的具體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為進一步加強街道機關部門車輛管理,現根據街道辦事處車輛管理規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部門非專職駕駛員管理
(一)確定部門非專職駕駛員名單。
因工作需要,部分配有車輛但未配專職駕駛員的部門,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街道機關干部、聯防隊員或城管隊員為本部門非專職駕駛員,將確定人員名單報街道黨政辦審核、備案通過后,方可駕駛部門車輛。其它有駕駛證人員未經街道允許,一律不準駕駛街道車輛。提報部門非專職駕駛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C1證以上)并安全駕駛機動車2年以上。
2、本人同意為提高本部門工作效率而駕駛街道公務車輛。
3、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和街道辦事處車輛管理相關規定。
(二)簽訂駕駛機動車輛責任書。
1、同意為方便本部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而駕駛街道公務車輛。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和街道辦事處車輛管理相關規定。
3、駕駛人員主動承擔駕駛街道公務車輛時所造成違章、違法等行為后果,同時做到愛護街道公務車輛,積極主動保養。
4、安全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二、部門車輛的使用管理
(一)部門車輛由黨政辦統一安排使用,在黨政辦沒有明確安排部門車輛值班時,由本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使用。如車輛需駛離區域,必須向黨政辦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二)部門車輛有多人駕駛的,應建立車輛管理使用臺賬,有利于分清駕駛車輛過程中出現的違章違法責任,凡責任不清的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三)部門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由未經街道黨政辦審核、備案的無關人員駕駛,并造成交通事故或違章、違法的,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擔當。
三、部門車輛的油料管理
(一)部門車輛加油,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車輛加油申請表并呈黨政辦,由具體開票人員根據車輛的排量、行駛里程和車輛的實際情況定額標準,開具相應油票數進行定點加油。
(二)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耗油量超出額定標準,由黨政辦安排人員停車查處原因,進行處理。
(三)特殊原因的應在備注欄注明(如:車輛大修后需要磨合的、車輛維修時用汽油清洗配件的、夏冬季節車輛野外工作長時間不行駛路程而開空調或暖風的等等),黨政辦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開具相應油票數。
四、部門的車輛維修、保養
按照街道辦事處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執行。
五、部門車輛定點停放管理
部門車輛在不使用、非工作時間、節假日期間應停放在街道機關大院左前側(原籃球場內)。
六、部門車輛節假日、非工作期間的使用管理
1、部門車輛節假日、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安排使用車輛。
2、因街道重點工作需部門加班又必須動用車輛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節假日、非工作時間車輛安排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可以使用車輛。申請單報黨政辦登記、存檔。
3、節假日、非工作時間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1)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節假日、非工作時間車輛安排申請單。
(2)區域內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