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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學畢業生增加,而就業形勢嚴峻。由于高校擴招及報考熱門專業導致法學畢業生逐年增加,而法學專業畢業生的知識及實際操作的缺乏,導致就業難上加難。在2009年大學生就業報告中就已經顯示法學專業的失業人數在本??茖I中排名第一。實際上受到就業渠道的限制及就業與需求矛盾的擴大,根據《2013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數據顯示,法學專業已經連續三年入選“就業紅牌專業”,而且專業對口率也僅為百分之四十多,成為高職院校畢業生就業中專業對口率排名倒數第二的專業。
2.法學專業畢業生供應與需求信息不對稱。實際上,高職院校畢業生不斷增多導致畢業生就業面臨困難,但不能僅以數量的增多而得出法學專業就業人數供大于求的結論。實際上,在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求上,仍存在大量的缺口。雖說法學畢業生就業的渠道有限,比如公檢法等行政、司法系統以及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律師,再加之公司等社會單位法務、法律顧問、公司律師等渠道,皆是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渠道,以此來講,法學專業的就業渠道相對于其他專業來說應當是比較廣泛的,但是為何法學專業的就業率及就業對口率較低,原因就在于供求不對稱,主要由于競爭的日益激烈及高層次、高素質的法律人才的嚴重缺乏。因此,導致法學專業相對“供大于求”。因此,面對我國高職法學教學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必須實施以多學科交叉培養為導向的高職法學教學改革研究,從而生產出“產銷對路”的法學人才,而首先就應當從法學教學改革抓起,結合市場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及我國社會轉型期及法律制度等因素,從多學科交叉培養、培養教學目標、培養模式、課程體系設置、教材的選擇、教學方式的改變及考核評估模式的改革等方面著手,從而培養出滿足社會需求的法學人才。
二、多學科交叉培養的基本含義及意義
1.交叉學科的基本概念。交叉學科包括廣義與狹義兩個層面的概念,狹義指的是由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相互交叉的地帶發展出來的科學;而在廣義上交叉科學不僅包括狹義的學科,還包括各個學科大門類內部各個學科交叉所形成的學科。
2.交叉學科的提出及在我國的發展歷程。1926年是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心理學家伍得提出了交叉學科的概念,并在20世紀60年代日趨成熟,但是在我國明確這一概念卻在2006年國務院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提出了加強式交叉學科的研究。在2007年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中重視發展交叉學科;到2010年明確指出“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團隊”、“促進多學科交叉和融合”,把交叉學科的發展提升到了戰略高度。
3.多學科交叉培養的意義。自然界各種現象之間本來就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人類對于自然界的認識所形成的科學知識體系也必然具有整體化的特征。科學史表明,科學經歷了綜合、分化、再綜合的過程?,F代科學則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綜合,而交叉科學又集分化與綜合于一體,實現了科學的整體化。學科交叉是“學科際”或“跨學科”研究活動,其結果是導致的知識體系構成了交叉科學。交叉學科作為綜合性、跨學科的研究,有利于發展前沿科學,取得科學突破,解決人類面臨的重大復雜科學問題、社會問題和全球性問題。因此,我國需要加速發展科學技術,提倡交叉科學的研究,把交叉學科的研究放在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戰略性地位。
三、以多學科交叉培養為導向的高職法學教學改革策略
1.高職法學教學培養目標的改革。交叉學科目前作為我國教學事業的戰略指導思想,應用在法學教學方面,則體現在高職法學教學培養目標的變化。法律職業背景及需求決定了法學專業的學習不僅需要法學基礎理論知識,更需要的是法學教學的應用性和具有較強的法律實踐性,因此在大多數國家,法學教學的基礎為其職業知識體系,是一種技術理性,一般法學培養包括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及學術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但是歸根到底,法學理論的研究在于其法學在社會實踐中的應用,因此法學教學的培養目標應該一改傳統法學知識的傳授,而更加注重法學的實用性。把高職法學教學納入到職前教育的范疇,改革為以就業和社會需求為導向的高職法學教學目標。同時關注法學實踐的培養,不僅僅是脫離了其他學科的固步自封,而是應當注重法學培養的規范性及其實踐性,兩者兼顧;更是注重與其他學科相互交叉,產生思想的碰撞及知識的融會貫通。通過法學教學學科間的交叉、融合、滲透,培養復合型法學人才,更加注重“復合型法律人”的專業素養、通識教育、綜合素質與能力;培養法學專業人才運用法學理論與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上,在國外很多國家的法學教學中,要求法學本科的學習必須建立在具有其他知識體系的基礎之上,比如美國法學的學習必須到了一定程度之上才能有資格報考法學專業,而我國法律碩士專業的設置也是基于該培養目標,但目前我國法律碩士專業的發展卻有所背離。正如目前的就業現狀來說,我國目前的法律碩士專業畢業者面臨著眾多的問題,如科目劃分及公檢法招收等方面的資格限制問題。因此,法學教學目標除了對教學理論性與實踐性的結合之外,更加注重學科的交叉學習。
2.以多學科交叉培養為導向的高職法學教學培養理念的形成。前面講到法學教學目標的改變,從傳統的注重法學理論知識的單一式培養轉變為以注重法學實用性的多學科交叉式培養,通過高職院校法學課程的教學改革研究,在傳授法律知識的同時,側重培養法學學生法律思維、操作實務、職業道德等全面的法律素養的培養,形成多學科交叉培養為導向的高職法學教學培養理念,合理設置教學課程體系,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高素質法學人才的培養方案。扭轉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傳授,學術型強且學科單一,與社會實踐脫節的法學教學水平低下、特色不鮮明的問題,注重法學教學的實踐性、應用性,樹立多學科交叉培養的高職法學教學培養意識,注重以“中國法律為本,外國法為輔”的基本學習路線,堅持熟知本國法律,兼涉外國法;注重法律教學培養的學術性與實踐性的平衡;更要打破學科之間的壁壘,加強不同法律學科或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交叉學習,避免教學內容的重復,適應國際需要。
3.以多學科交叉培養為導向的培養模式、課程體系的改革。目前國外高職院校法學教學主要存在三種教學模式,第一種是英國和歐陸模式,即是從高中招收法律本科,但從事法律職業必須加念一年的法律職業培訓課程,然后再進行1~2年的專業實習,方能取得專業的執業資格;第二種是北美模式,這也是我們之前講到的從非法律專業本科招收的法學專業學生,通過入學考試,學習三年,獲得法律本科學位;第三種是澳大利亞模式,即將法學本科教育與其他專業的本科教育同時進行,經過6年左右獲得雙學位。我國目前的高職法學教學與第一種英國和歐陸模式相仿,但是相對來說較為簡單,只需獲得司法考試資格,通過一年的實習便可獲得律師執業的資格。但是要想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法學人才,則必須改革高職法學教學的培養模式,更為嚴格的法律職業資格進入,改革高職法學教學的課程體系,更加注重培養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思維、法律方法、技能及法律素養的實踐性法律人才。
四、結語
【關鍵詞】法學教育;司法考試;法學生;教育改革
一、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面臨著嚴峻形勢
隨著法學再次出現在本科十大紅牌專業榜單,法學專業由熱轉冷,就業形式日趨嚴峻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2009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08屆法學類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就業率為79%,排名倒數第二,遠低于當年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就業率(88%)[1]。但這并不意味著法學教育的由盛轉衰,我國仍然面臨著基層法院案多人少,基層法官超負荷辦案普遍、法官斷層嚴重,人均律師數遠低于歐美發達國家的現實。社會對法學生的需求大量存在,但法學專業卻年年出現在就業紅牌專業中。這樣的現實反映出我們的法學本科大學生與社會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并不能得到社會的完全認同和滿意。本科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已經成為值得關注的問題,解決好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是社會穩定發展以及實現社會價值的需要,關系著社會、家庭和個人的切身利益[2]。針對這一問題,需要分析法學生的現狀并尋求解決之路。
二、中外法學專業本科生教育比較研究
中國法學教育的起步是一個向西方學習的過程,分析我們的法學生,首先應該對法律發達國家的現狀進行了解和對比。以法律建設與實踐最為發達的國家美國為例,美國的法學教育沒有本科這一層次,所有的法學學制和學位都要以本科其它學位的學士為前提,這一制度強調了法律學科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使得法學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社會經驗,保證法律人才培養的高質量和高素質。美國的法學院是典型的律師學院,律師是美國法律社會的基石,從事任何一項法律職業,律師都是最根本的開始。自始至終,美國的法律教育都是一種精英教育,學生對法學的選擇,是在經歷了本科教育后,有了對社會的個人見解和趨于完整和成熟的社會觀之后做出的主動選擇。而在我國,大學的擴招使得本科教育成為普及教育,法學作為本科教育的一部分,使得中學剛畢業的應試教育學生們直接步入了理論性與實踐性都極強的繁雜的法學課程中,對法律的現狀和對社會經驗的吸納都還十分有限,使得整個社會對法律人才的要求水平被迫降低,限制了法律建設和法學生本人的成長發展。
這樣的狀況,滿足了在經濟跨越發展的大環境下對人才的強烈需要,在法學事業發展的早期有利于構建我國法學的框架,但當這個框架需要加以完善和充實的時候,原要求下的法學生必然無法勝任。這就需要對原有的法學教育方式進行改革,使之適應新環境下的需求。新形勢下如何指導法學專業大學生順利就業,探索法學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新途徑,是深化本科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重要問題。
三、就業困境背景下法學本科教育之改革與出路
對于就業困境背景下的法學本科教學的改革著重應明確司法考試導向性和實踐應用創新性,推進教學改革,具體而言包括:
(一)以司法考試為導向改革法學本科教學
作為一名法學本科的學生,司法考試都是法學本科學習期間必經的一場大考,雖然司法考試并不是能夠直接用于社會立足的資格考試,但其作為律師執業資格、法官檢察官職位需要、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等崗位的一塊必不可少的敲門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組數據足以說明:根據教育部高教司做出的一項專項調研,全國高校畢業生中,61.9%的法學畢業生會從事法律專業工作,而87.5%的學生認為司法考試是四年大學期間最重要的部分,法學的本科教育不能脫離司法考試。86.7%的教師和絕大多數學生都認為專業人才的培養目標應依司法考試的需要進行調整。同時,司法考試的高要求、低通過率已經從現實實務層面表達了法律界的主流意旨,這必定是一門精英職業,只有專業精通才有生存的空間。如何解決法學的精英化要求與大學本科的普及式教育的矛盾?我認為可以在本科教育的大環境中適度獨立出法學教育的小環境。一方面,增加法學教育的課時量。普遍的大學生活中,教學只占其中的小部分,適當提高教學的比重,可以在本科教育中,盡可能的提升學生的專業素養?,F行的本科教育中,司法考試普遍在大四的第一學期進行,司法考試之后法學生就將脫離法學教育,面臨就業或是考研的選擇。這樣的安排對法學生有不利之處。從知識記憶的角度,在考試之后,應當需要歸納整理與實踐操作,才能將知識融會貫通,而當法學生懷著大量的理論知識步入社會時,工作單位卻往往不愿意承擔實踐教育的責任,他們需求的是理論、實踐都能夠直接運用的即插即用式人才。所以我認為更為重要的一方面是應當在參加司法考試后再增加一年的基層法院實踐教學,將法學本科教育深化為五年制本科教育。
司法考試考察的是對法律法規的記憶和運用,通過司法考試的備考,法學生的理論水平能夠得到普遍提升,而在理論的掌握記憶之后,應當通過一定時間的實踐學習將應試備考的記憶成果實踐強化。進行基層法院實習,將理論法條與現實案例相結合進行理解認知,有利于司考的應試性強制記憶向理解性熟練技能的轉化。從而提升法學生的專業水平。
(二)以實踐創新為導向改革法學本科教學
我國基層法院現實存在著案多人少,基層法官超負荷辦案普遍、法官斷層嚴重的問題,將已經基本完成本科教學的法學生安排到基層法院進行實習,能夠從一定程度上緩解基層法院法官的工作壓力,同時可以由法學生進行社會法律宣傳教育,在普及法律的同時,增加法學生的社會經驗。應當正確認識法學本科教學中研究和實踐的關系,在研究中實踐,在實踐中研究。教材與更新法律法規之間存在著因為時段差異導致的滯后。課本的知識永遠是過去時的。實踐教學可以真正的理論聯系實際,避免法學生步入社會后學無所用。具體而言,應該在在研究性理念指導下法學本科教育模式的創新,具體可以從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師資隊伍等方面展開。
對于本科期間因為調劑或其它原因被動選擇法學的學生(實際在二三線法律院系中此類法學生并不少見),一年的實習時間可以讓他們有充足的時間進行二次選擇,準備跨專業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或其它就業渠道。同時能夠通過實習加深法學生的職業了解認知,避免就業方向缺失,提升畢業生的社會生存能力。對于首次司法考試尚未通過的法學生,也可以藉此提供二次考試的機會,從而提高畢業生的總體司法考試通過率。
學年年限的增加,提升了法學教育的專業性。提高專業門檻,可以將法學教育適當獨立于本科教育中,有利于提升法學生的專業素質,從而加強社會需求對法學生的認同。對于法學生自身而言,可以讓他們更輕松的找到工作,并且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一個堅實的法律基礎。對于法學而言,基層人才的素養提升,也有助于促進法學的社會地位的提升和整體發展。法學本科教育應當引入研究性理念,培養具有創新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博專并重的高素質人才[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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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曉哲.新形勢下深化本科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探討[J].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8(01):183-184.
[3]王繼軍,李麒.研究性理念與法學本科教育模式的創新[J].晉中學院學報,2008(04):100-104.
一、法學實踐教學中學生主體地位的內涵
多年來,中國的教育模式一直奉行學院式法律教育,教師是絕對的教學主體,學生只是被動接受知識的客體,教師教什么學生便學什么。然而,這樣的教學模式已經很難適應當今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尤其是對法學人才的需求。法學專業的學生將來踏入社會后所面對的是一個個鮮活的法律事件,由于我國屬于成文法國家,絕大多數的法律事件都很難找到現成的教科書指導模式及處理路徑。這就需要法律工作者整合法律知識,靈活的運用法律知識處理法律事件。這一能力的培養需要在木科教育階段就貫徹,即本科的實踐教學中就要培養學生獨立或團隊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成為有擔當、有責任的實踐教學主體,而不是依靠教師機械的灌輸處理問題的程序。
二、學生主體性法學實踐教學的意義解讀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的社會科學,法學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其實踐性。因此,在法學教育中調動學生的主動性,讓學生成為實踐教學的主體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法學學生主體性實踐教學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必由之路
如果說法學教育在基礎知識的教育階段還遵循教師單向傳授的傳統教學模式是厚基礎的必然要求,那么在學生在掌握基礎知識之后運用其解決現實法律問題的實踐教學階段就應該貫徹寬口徑的培養方針。所謂寬口徑是由法學學科適用領域決定的。法學是一門涉及面很廣的學科,學生們需要運用法律知識解決紛繁復雜的生活事件,這些事件涉及建筑、醫療、保險、生物、科技等領域,因此資深的律師或法官往往具有非常廣博的知識。學生在實踐訓練中,寫作、演講、思辨能力的培養尤為重要。同時,學生還需博覽群書不斷拓寬自己的知識面(這也是為什么國家近十年來培養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的法律碩士的原因)。在某一領域業績突出的律師,往往除了具備法律知識以外還具備該領域的專業知識,如醫事法律人才、建筑法律人才、金融法律人才。因此,法學實踐教學對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具有積極的作用。
(二)法學學生主體性實踐教學能讓法學專業具有更強的社會適應力
從目前國內的專業就業排名來看,法學專業并不理想。因此,法學專業的招生、就業都面臨巨大的市場挑戰。在如此嚴峻的社會背景下,不斷提升學生的能力是當務之急。法學實踐教學就是在促進學生學習法律專業知識的前提下,培養學生的管理協調、人際溝通、口語表達等各方面的能力,為拓寬就業的領域打下基礎。據筆者的教學經驗,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完全從事法律工作的人數占應屆總人數的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其余學生或進入政府部分,或進入金融、保險、管理等部門,就業的渠道在不斷向相關領域延伸。因此,學生主體性的實踐教學就為這一延伸奠定了綜合素質的基礎,為學生自由發展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以應對艱難的就業環境做好充分的準備。
(三)契合了法治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模式
進入21世紀以來,法律職業隊伍建設成為影響法學教育的最為重要的因素之一。法學教育必須根據特定時期法律職業發展的程度和水平,結合社會對法律服務和立法、司法提出的人才需求,通過目標設計、內容細化、方法創新和過程監督,充分發揮法學教育的作用,實現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和法學研究、法治建設的互動。對此,我們必須看到法學實踐教育在法律人才建設中發揮的作用。通過法學實踐教學,在木科教學中就可以向學生灌輸法律職業道德、職業規范、職業技能、職業紀律。通過法學實踐訓練的學生,能從容的從事接待當事人、送達傳票、會見當事人、庭審排期、調解前期溝通等工作,畢業后進入司法部門就能勝任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的工作,大大縮短就業培訓的時間,滿足司法部門人員短缺的現狀。
三、國外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啟發
如何的在專業教育中較好融合理論與實踐的問題成為世界各地法學教育的熱門話題。盡管法學教育具有民族性,但對世界各地各種各樣的法學教育模式進行理解有助于我們對各個體系背后的相應觀念進行思考。法律和教育體系的差異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移植基本是不可能的。但理念的傳播要比制度來得容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鑒國外先進實踐教學模式將對我國的法學教學改革具有事半功倍的意義。
縱觀世界三大主要法律教育體系,即美國、德國、日本,他們在法學實踐教學方面都極具特色。這三個國家的法學實踐要素一直以來都占據了法學教育的很大比重:在日本半個世紀,在美國將近一個世紀,而在德國則超過了一個半世紀。這三個國家之所以如此重視法學實踐教學,是因為他們深深的認識到法律職業共同體中除了需要法律知識,職業技能同樣是不可或缺的,而職業技能的獲取一定要通過實踐訓練。
在美國,所有希望成為法律職業者的人(無論是成為律師、法官還是其他職業人士)都被訓練成律師,律師辯護人的形象是法律職業者的理想原型《麥考利特被告》中列舉了10項律師基本技巧,即解決問題、法律分析、法學研究、事實調查、溝通、提供齊詢、談判、提起訴訟與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組織與運作法律程序的操作技巧、辨別與解決倫理困境。法學院培養學生的主要目標是訓練思維,即訓練他們像法律家那樣進行思考。主要方式是案例教學法,通過案例來提高學生的分析和解決法律事務問題的能力。
前文所述,在德國法學教育中的實踐要素同樣濃厚。學生的法學教育要經過基礎教育及見習教育兩部分的學習,且每一部分都需要通過國家統一的考核。通過了基礎教育部分的考核后,學生進入見習階段的學習,旨在深化學生的基礎理論知識,培養獨立工作、獨立判斷的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為今后進入司法實踐創造條件。只有進一步通過見習階段的國家考核后才能真正步入法律職業共同體。
日本的法學教育在注重實踐性的同時還注重開放性。日本的法學學生在結束木科教育后,也需要參加司法考試,考試合格后進入司法研修所接受一年半的職務技巧培訓。經過民事、刑事律師業務的全面、系統培訓后才能從司法研修所畢業,進入法官、檢察官、律師隊伍。同時,日本為了拓展法學領域的涵蓋范圍,還在本科階段開設政治學科,為法學學生提供更為廣闊的科目選擇空間。
四、我國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選擇
通過以上分析得知,法學實踐教學的地位在各國法學教育中都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那么中國的法律教育也應該在現有的基礎上進行更大膽、更深入、更務實、更具成效的探索。學徒制、案例教學、法律診所、實習等等實踐教學模式都是目前世界各國比較青睞的實踐方式,但從學生主體性角度的考量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我們應讓不同的方式具有不同的實踐訓練意義。
由于本文旨在探討法律實踐教學中學生主體性地位的培養,從而培養法學學生的社會責任感、社會擔當精神,因此,擬將重點討論診所是法律教育這一實踐教學模式。因為筆者認為,在目前盛行的實踐教學模式中,學生在診所式實踐教學中是最具主動性的,學生能切實的將要我學變成我要學。美國人本主義心里學家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需要層次理論,處于該理論的最高層次便是自我實現的需要,他是指人希望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不斷完善自己,完成與自己能力相稱的一切事情,實現自己理想的需要。法律診所教學的推行,通過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能很好的促進法學學生自我實現,為社會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
診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美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它借鑒了醫學院學生在醫療診所臨床實習的做法,倡導在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和律師的執業技能。在中國,診所法律教育是指:法學院學生在一個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在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教師的指導下為處于困境中的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詢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為他們提供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并親自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筆者認為,診所式法律教育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實踐模式,而是一個集寫作、交際、談判、分析、實戰為一體的綜合實踐模式,特別適合于中國目前法律資源匱乏且不均衡的現狀。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所述診所法律教育是以學生為主的,通過辦案來對法律條文加深理解,來對法律的適用加深理解具有非常強的操作性。這樣的一種教育模式是對我們現在的傳統的教育模式的一種很好的補充。在這種實踐教學中,教師傳授知識的功能只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充當推動者、協作者、啟發者,鼓勵和引導學生發揮主觀能動性,真正體現教學中的學生主體地位。
在我國推行診所式法律教育行最有效的方式是將法律診所推向社會,只有走進真實的社會生活,學生才能擁有大量的操練機會。具體而言可以采納以下方式:
(一)與本地法律援助中心掛鉤,帶領學生分組接診、會診
這可能是診所式教育中比較穩定、有效的方式。將學生進行3 -4人的分組后,由擁有法律執業資格證的教師帶領學生到法律援助中心坐診、接診。針對前來齊詢的當事人所提出的現實的法律問題進行診斷,由學生開出處方。此過程能培養學生與當事人會談的能力,培養學生歸納問題的能力。之后的問題處方則由學生自行查閱相關資料,進行分析、鑒別、篩選而制作。制作過程又是對學生寫作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的訓練。同時,學生針對援助中心的常見案件,如工傷賠償、勞動糾紛、應當予以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就擁有了實踐訓練的機會。
(二)走進社區進行義務法律咨詢
結合中國司法資源相對匱乏、人民法律意識淡薄的現狀,帶領學生走進社區開展普法、送法活動也能滿足診所式教育的需求。學生針對社區居民的法律問題現場解答,能很好的訓練其應變能力、思辨能力。同時也能構建良性互動的長期齊詢法律關系,讓學生能接觸更多類型的案件,如繼承、相鄰、撫養、婚姻,而不是局限于教師有限案例教學的模式。
(三)送法下鄉,感受中國特色的糾紛解決機制
帶領學生走進鄉上中國,讓學生感受在中國法律資源分布不均衡的現狀下具有中國特色的民間糾紛解決機制,體會書本和課堂以外的社會狀況。
總之,筆者推崇診所式法律教育,是因為其融合了分組學習、案例教學、師徒互動等諸多法律實踐形式,在此過程中學生的多種法律職業素養得以鍛煉,而且這樣的鍛煉過程是以學生為主體的主動探索式鍛煉,具有積極的意義。
[關鍵詞]地方轉型高校;應用技能;案例教學
一、地方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
目前學界對地方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定位和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界定尚有爭議,因此,為實現地方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有必要厘清上述爭議。
(一)地方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定位
我國地方轉型高校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以技能訓練為主的職業型,二是以培養學生應用能力為主的應用技術型,三是較多強調學科(學術)訓練的行業特色型即應用學術型。[1]這三種類型主要區分在于對學科的認識上,第一種類型不強調學科,而是強調技能訓練的職業教育;第二種類型是以學科為基礎、應用為導向,強調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第三種類型是以學科(學術)為導向,強調理論學習及其應用的深度教育。根據《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以及參考湖南文理學院、邵陽學院、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懷化學院、湘南學院、衡陽師范學院、湖南科技學院等幾所湖南省地方本科高校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地方轉型高校的法學本科教育應屬于第二種類型,是應用技術型高校。其培養目標應符合我國教育政策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符合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職業需求,以強化培養學生的應用技能為主。
(二)應用技能培養是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的核心
關于什么是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目前學界的界定大同小異。有的學者認為,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應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較強的實踐能力、創新的思維能力。[2]有的學者認為,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應掌握基本的理論知識,并在應用實踐的過程中具有分析動手的能力。[3]上述觀點基本認同,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應在綜合素質、知識結構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達到法律實務工作的要求。從上述幾所湖南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也可知,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的培養應以知識為基礎,以能力為重點,強調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胺蓮娬{常人的理性,強調實踐的理性?!保?]1這就要求地方轉型高校在法學本科教育過程中注重應用技能的培養,才能適應社會和職業的要求。否則即使能夠進入相關法律職業,這樣入職者的法律業務素質也是較低的,無形中會降低法學教育的意義和價值。[5]61因此,應用技能培養是法學本科教育目標的核心,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轉型改革中,在培養目標和方案、專業方向、教學內容、課程設置、教學方法等方面都應以應用技能的培養為重點。[6]208
二、地方轉型高校法科生應用技能培養面臨的困境
目前很大一部分高校在轉型過程中人才培養的效果并不理想,無法滿足當今社會對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其中法學本科教育還沒有形成一套良好的應用技能培養模式,導致法科生就業率低下,傳統案例教學并未發揮其內在功能。
(一)法科畢業生就業率低下
目前我國法學教育機構和層次過多,全國開設法學專業的高校至少有490所,所培養出來的法科生人數迅速擴張,但法科生質量不高,應用技能較差,就業率低下。而且法學教育有研究化傾向,但許多學生卻依然選擇實務部門就業。中國科教評價網的2016法學專業大學排名顯示,法學專業連續6年名列教育部公布的15個最難就業的專業名單中。[7]在麥克斯研究院公布的《2016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中法學專業連續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成為十大專業中就業率最低的專業。從法律實務部門的反饋來看,法律實務部門要花大量時間和精力對新進的法科畢業生進行應用技能的強化培訓,這些技能原本可以在法學本科教育階段就應已經培養好,從而削弱了高等法學教育的意義和價值。[5]62
(二)傳統案例教學效果不佳
在美國專業學位教育中案例教學被人推崇有加,“哈佛商學院在全美乃至全球執斯學牛耳,多少系受此法之賜”。[8]25案例教學于20世紀90年代被引進我國專業學位教育中,經過20多年的實踐,取得了一定成績,被認為是“推進專業學位教學改革的重要途徑”。最近有學者提出在十六門法學核心課程之外開設單獨的案例教學課程,因為“現有的案例教學仍然停留在低層次的案例援引層面,致使案例教學蘊藏的內在功能未能真正得以全部展現?!保?]165傳統案例教學的效果不理想,陷入教師運用案例教學的意愿不積極,學生參與的自主性不足,教學案例的適切性低等困境。出現這種局面,有其深刻的文化背景:教師科研至上文化,學生“應試學習”慣習,知識至上的教學價值觀,案例中民族文化虛化。[10]165一些地方轉型高校目前正在激勵教師改革法學本科教育的講授型模式,但還只在少數一些法學專業課程中嘗試采取案例教學改革,尚處于起步階段,成果未現。
三、基于案例教學改革的地方轉型高校法科生應用技能培養對策
地方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需要改革傳統的滿堂灌教學模式,以學生為本,以能力培養為主。可引入啟發式、互動式、討論式、項目式等新型教學模式,精心設計課程體系,特別是要對法學專業課程中傳統的案例教學進行改革,以培養法科生的應用技能。正如美國教育家約翰杜威所說,最好的教學方法就是牢牢記住學校教材和現實生活二者相互聯系的必要性,使學生養成一種態度,并習慣于尋找這兩方面的接觸點和相互關系。案例教學就是將這兩方面接觸點和相互關系連接起來的一種絕佳方式。[11]
(一)案例教學改革是培養應用技能的有效路徑
首先,與其他教學方法一樣,案例教學也是以培養造就具有堅定的信念、優良的道德品質、豐富的專業知識、優秀的實務能力的高素質法律人才為目標。[12]47《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中強調“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笨梢?,案例教學的目標與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是一致的。其次,實現地方轉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的落腳點在于應用性課程建設,案例教學是應用性課程最有效的教學方式,是法學教育手段與方法中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皯斠月殬I能力提升為目標價值來引導案例教學,把案例教學作為連通理論知識與實踐操作技能的重要橋梁。”[9]165可以說成功的案例教學是培養應用技能的有效路徑。一方面,案例是社會生活的真實反映,它來自于社會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用文字描述實際問題,搜集和整理真實案件存在的實際問題,形成具有現實意義的教學案例,這就是一種學校教材,案例教學正是連接學校教材與社會生活的紐帶。案例教學不但可以把案例中的間接經驗有效地轉化為學生的實踐知識,而且可以幫助學生把實踐知識轉化為可以直接應用于法律實踐的應用技能并進而形成自身的直接經驗。應該說,法學教育界已充分認識到案例教學在法學課堂教學中的重要性,一些法學課程教學將案例教學與法學原則、法律制度相結合。如湖南文理學院、湘南學院、邵陽學院等一些法律院校專門開設典型案例評析課程或民法、刑法、訴訟法、商經法、行政法等部門法的案例與實務課程。又如湖南師范大學于2016年起分兩個學期設置了民事訴訟實務、合同起草和審查、法律禮儀與職業規范、談判與調解等四門法律實務課程。但目前我國傳統的案例教學采取的方式不當,效果不佳,需進行改革。而進行成功高效的案例教學,既需要重構本土化的案例教學文化,還需要矯正傳統的案例教學方式。
(二)改革傳統案例教學的策略
1.重構本土化的案例教學理念與文化“案例教學并不僅僅只是一種簡單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技巧,而是一場涉及從知識觀、教學觀、師生觀到具體的課堂組織形式、教學手段的廣泛變革。”[13]因此,為了激發案例教學的生命力,必須改變傳統的案例教學觀念,重構本土化的案例教學文化。[9]167
(1)樹立正確的案例教學理念
首先,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的現代學習觀。教師應善于運用案例教學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主動性,改變學生的學習觀念,使學生由被動接受教育轉變為主動學習,由受外部壓力下的被迫學習轉變為源于內部需求的快樂學習。引導學生深度參與與合作分析案例,培養學生在案例教學中的法律問題意識和探索精神。其次,確立案例教學“三位一體”的價值取向。案例教學的價值取向不是為了強調人、社會或知識某一方面的價值,而是整合“人的價值、社會價值與知識價值”,并達到互動平衡。具體來說,在追求人的價值過程中,案例教學應“以學生為中心”,重視培養學生改造社會、引領社會進步的專業素質,并具有“國家責任”和“全球視野”。在追求社會價值的過程中,注重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與社會責任能力,并具有社會適應性。在追求知識價值的過程中,突出知識的實用性和應用性,高度契合知識生產方式的應用情境,跨學科、問題導向的特征與專業學位的應用性、專業性和職業性的內在規定性。[14]
(2)建構本土化的案例課程文化
在全球化時代,雖然我們應該吸收外來文化的先進文明成果,但也要在堅守中華民族文化的前提下,把外來文化融入中華民族文化之中,防止中華民族文化被淹沒在外來文化的洪流中。教育應對全球化挑戰的關鍵因素是傳承中華民族文化,弘揚民族精神。事實上“在絕大多數國家,教育的主要功能之一仍然是形成公民群體和民族認同。國家課程仍然傾向于強調民族語言和文化”。[15]200因此,在案例教學中,首選文化應該是中華民族文化,因為中華民族文化具有高效的指導作用,而且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的中華民族文化是案例教學本土化的豐富教育資源。例如“經世致用”“罕譬而喻”“不憤不啟,不悱不發”等傳統文化中的教學觀念,如果我們善于提煉并運用,就會成為案例教學文化的發展點與結合點。在案例教學中,應克服只關注案例的工具性意義而忽略案例文化價值的傾向;應將中國文化的民族特點,如系統思維、普遍聯系思維等融入到案例教學中,以克服西方案例分析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知行分離的傾向。[10]168總之,案例教學改革需要一種與之相適應的本土化案例課程文化,只有如此,才能產生合理的教學目標,促進有效的教學對話,激勵學生自主學習和創造性學習,凸顯案例教學的生命力。
2.矯正傳統案例教學方式在重構本土化的案例課程文化基礎上,法學專業課程教學中教師應當充分理解、積極運用案例教學,選擇典型案例并采取恰當的方式進行教學。
(1)遴選典型的本土化案例
第一,案例教學的重點在于案例的精心選擇,這是法學教育界公認的?!罢莆辗▽W原理最有效的方法是學習包含著這些原理的經典案例。”[16]64美國案例教學的成功與選擇案例的經典程度密切相關。在課堂教學中,教師要將理論知識結合案例分析進行教學,通過案例由點到面、由外及內逐次展開對理論知識的講授,運用生動的案例自然而然地引導學生學習理論知識,培養學生主動運用所學理論知識結合案例進行積極思維的習慣,從而避免知識傳授性教學方式導致學生產生厭倦心理而造成學習效果不佳。在案例教學中,學生對法律原則或規則的理解來源于案例這個“源”與“木”。如果案例選擇不當,學生就不能正確地、深入地理解相應的法律原則或規則,就會影響學生學習和探索的積極主動性。事實上,學生在課堂中的活躍程度與所選用的教學案例也直接相關。因此,案例的選擇對案例教學效果和目標的實現至關重要。第二,選取典型案例的要求。首先,應盡量避免過難過偏以及過于綜合。過難過偏則失去案例的經典性,也使學生失去學習和探索的興趣;綜合性案例涉及的知識點多,不利于集中解決案例中的焦點問題。其次,應當具有爭論性。若案例的結果一目了然,則會影響學生討論案例的積極性。再次,應根據本土化的案例課程文化盡量選取最新的中國司法案例。學生對于具體的案例,尤其是最新的中國案例比較感興趣。目前各門法學專業課程案例教程中編寫的案例過時、缺乏經典性、分析不夠透徹,而任課教師瀏覽選擇的案例是零散的、雜亂的、有限的,很難真正實現案例教學的目標。[12]50因而,急需理想的案例教材,即全面系統梳理經典案例并將其有機整合到相關課程及其知識體系中。當然這種理想的教材并非一蹴而就,目前可由有關教育部門或者法學教育研究會利用互聯網技術,組織同一門法學專業課程的任課教師組建案例庫,并能保持隨時更新,等條件成熟時編纂成書。
(2)避免案例教學課程單一化
【關鍵詞】國際公法 實踐導向 互動式教學
國際公法是我國法學教育中的十四門主干課之一,各法學專業的學生均開設了國際公法課程。但是學生真正對國際公法感興趣的很少,其理由往往是國際公法距現實生活較遠,不如民商法或刑法公司法、金融法等那么切近人們的生活,國際法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有這一方面的特點,但隨著全球一體化的進一步加深,國際法已經越來越貼近人們的生活,尤其是大學生,均為“書生意氣,揮斥方遒”的熱血青年,對與國際法有關的很多國際問題如聯合國改革問題尤其是安理會增加理事國和常任理事國的問題、美國打擊伊拉克問題、薩達姆審判問題等有濃厚的興趣,因此,需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調動其積極性,使其能夠運用所學的國際法知識分有關國際法問題。
另一方面,國際公法教學中注重理論教學忽視其實踐意義的傾向是導致學生對國際法缺少興趣的重要原因,這主要是由于國際公法課程體系龐大,內容繁多,但課時有限,為在規定的課時內完成教學任務,教師往往側重于基本理論的教學,忽視了結合國際和國內現實生活中的有關國際法問題進行分析探討,而后者恰恰可以促使學生參與課堂教學,實現師生互動,因此,應以實踐為導向進行國際公法教學模式的改革。
一、結合法科學生的培養定位和目標確定以實踐為導向的國際公法教學目標
法科學生的培養定位和目標決定著培養模式和教學模式,當今世界主要西方國家均以培養實踐型法律人才作為法科學生的定位和培養目標。如美國的法學教育定位是法學學生在學習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的基礎上,注重通過案例教學,培養學生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用法律的思維去思考問題,使他們“具有像律師那樣駕馭、運用法律資源的能力?!倍桶拇罄麃唽⒎▽W學生定位在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融合一體,但偏重職業教育。比如,在英國法學教育一般分為學術、職業訓練和實習三個階段。澳大利亞一般采取雙學位的方式培養法科學生。要求法科學生具備寬厚的知識基礎,在學期間,學生一方面要接受法律基礎理論、司法倫理的教育,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法律實踐能力的培養。而歐洲大陸國家則采取通識教育和職業教育并重的定位。以此為指導,雖然美英澳等國的法科教育也都非常重視課堂教學,但與我國不同的是,他們大都不拘泥于教材,采用啟發式、討論式,甚或“自我展示”(self-presentation)式教學方法。在這種教學方式下,學生的法律技巧得到了訓練,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得到的提高。
而我國自1977年恢復招收法學本科學生以來,法學教育的定位一直混沌不清,導致我們不知道到底要培養什么樣的法科學生。直到現在,我國還在就法學教育應當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或者是大眾教育還是精英教育問題爭論不止。這種法學教育的定位不清,嚴重影響了我國法學教育的質量,學生畢業后不能適應社會的需要,因為他們沒有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法學教育與實踐嚴重脫節。目前我國的法學教育采用的教學方法,是傳統的課堂講授法。這種方法的長處是能幫助學生在較短時間系統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不足之處是學生缺乏主動性,無法形成獨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法律院校在課程中,幾乎沒有類似于法庭調解、法庭辯護、庭審實踐或律師實習等基于實踐能力培養的課程。雖然規定了學生的實習期,但是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加,以及受就業壓力的影響,實習制度逐漸流于形式。許多實務部門也因工作的壓力和學生工作能力的缺乏,不愿意接收學生實習,即使接受也疏于督導。這樣一來,學生實踐活動形同虛設,走上工作崗位后,他們很難較快適應工作。因此,我國應當盡快明確法學教育的定位和目標,或者不同的法學院根據自己的傳統文化定位自己的學生,以便各法學教育有的放矢,調整教學方法和手段。我認為,在目前我國大學生就業壓力空前加大的情況下,對本科生的法學教育應在加強法學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強化其邏輯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訓練,在此基礎上以培養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基本目標,這是由本科畢業的就業去向決定的,因為本科生的主要就業去向是律師、法官、公安等法律執業者。在我國近年來的司法考試中,正規法學本科畢業的考試通過率不如法學專業自考生,法學碩士生的司法考試通過率不如法律碩士生這樣的事時有所聞,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我國法學本科教學中忽視了應有的實踐導向,對培養法學本科生分析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重視不夠。因此,法學本科教學應在加強基礎理論的同時,以培養學生利用所學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有關法律問題的能力為目標,法學教學應以實踐導向進行改革,國際公法的教學也不例外。
二、以實踐為導向的國際公法教學方法之改革路徑
長期以來,國際法的教學模式以“教師講授學生記錄”為主,是一種典型的“填鴨式”教學,學生的參與程度不夠,缺少教師和學生的互動,很難保證課堂教學效果。學生往往在上了一個學期的國際法課后知道了幾條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和國際法的基本章節體系,但是在運用國際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方面仍很欠缺,譬如他可能知道大陸架劃分的主要方法,但是對中日之間大陸架劃界爭端應如何解決,卻不能說出自己的看法。因此,應以實踐為導向加強對國際公法教學模式的改革。首先,在課堂教學中應采用靈活多變的,啟發式教學方式,如提問,討論及案例分析等,通過這種方式,使學生基本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并得到邏輯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訓練。在此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實踐性教學次數,以培養學生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主要路徑包括:
1、課堂提問
所謂課堂提問就是老師課堂講述中,就一些關鍵知識不時地向不同的學生發問,由學生經過短時間的思考予以回答;老師根據學生們的回答進行點評,指出那些回答不夠完善或不正確,以及不完善或不正確的原因所在。課堂提問能有效地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使他們積極主動去思考,促使其集中注意力。很多教師不注重課堂提問,導致教師在上邊講,只有一部分學生在聽講記筆記,而其他學生或為過英語四級而記單詞,或準備計算機考試,或讀武俠小說,因為沒有聽講的壓力,而考試是可以在考前進行突擊的。因此,為促使學生認真聽講,進行課堂提問是必要的,是課堂上促使學生參與教學互動的重要途徑。國際公法的教學中,大量的基礎理論和知識點均可以進行課堂提問,提問可以加深學生對某一問題的認識,強化對該知識點的理解與記憶。
2、情景模擬教學與自我展示式教學相結合
自我展示式教學是歐美頗為流行的一種教學方式。即,老師將學生分為若干小組,事先將課程中所要涉及的幾個專題分別布置給不同的小組,由各小組在課堂上通過課件講解各自準備的專題,展示自己研究的成果。老師應對同學提出的論點、論據、觀點及講述的層次予以點評,指出同學在講解中存在的問題。與講授式教學相比,自我展示式教學有以下特點:首先,它是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和探究型學習最有效的方式。各小組在準備時,共同研究、共同探討,交流自己的想法,提高了學生團結協作的精神;其次,學生感到自己真正成為課堂的主人,大大調動了學生學習和研究的興趣和積極性;再次,在準備展示中學會了如何去搜集資料,研究和整理資料,對提高學生的研究能力有極大的幫助。自我展示教學法就美國進行精英教育的重要模式。我國傳統的教育方式上重視學生的自我展示,造成了學生容易拘泥于書本,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力,也缺乏交流合作的能力,不善于溝通和自我表現,這不利于大學生走向社會,而僅從法科學生將來從事的律師、法官的職業來看,都必須重視自我展示教學。
情景模擬教學是指在教學中由教師和學生模擬有關的情景,以展現相關的知識點,通過現場的模擬,加強對有關知識的激烈和記憶。情景模擬教學可以有效地加強對某些知識的理解與運用,在法學教學中得到廣泛的使用。
在國際公法的教學中,可以在情景模擬教學中結合自我展示教學,通過促使學生自我展示,提高學生的學習熱情和參與程度。如在《國際法條約法》一章的教學中,可以在締約程序上給學生布置作業,根據班級人數,進行分組,設定主題,模擬召開國際會議和簽署國際多邊條約和雙邊條約的情景。下次上課,由學生進行模擬。這其中涉及的主要知識點包括:國際會議出席國的排列順序(包括圓桌會議、按照字母順序排列等)、簽署條約的順序、條約的保留、條約使用的語言,此外還可以引申至條約的批準、交換或遞交批準書、條約的保存等,由各組進行模擬,其他組進行觀摩評論,最后由教師進行點評和總結,并可就有關的知識點進行強化。這種方式要求學生必須先看書,在掌握有關知識后才能進行有關的模擬,可以促使學生主動學習,并對相關的知識進行融會貫通。我在講授《國際條約法》一章時曾經要求學生進行這樣的情景模擬,有的學生就將本章內容與前邊已經學習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國際法上的國家》等章相結合來學習和理解,闡發出國家主權平等原則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正是主權平等原則使得締約時應按字母順序進行排列,并聯系到剛剛看過的電影《東京審判》中梅汝敖法官在參與東京審判的國家的排名上為什么要堅持按照字母順序排列,闡述了自己的見解,其他的同學也都獲得啟發。
3、使用Seminar教學法
所謂Seminar教學法即課堂討論,是指在老師的主導下就有關知識或典型案件在學生中進行深入討論,暢所欲言,各抒己見。不過進行討論必須在上一次上課時就有關議題作布置,以給同學充分的時間準備。Seminar教學法的優勢體現在:有利于敦促學生在課前積極地去查閱有關資料,就有關問題作充分的準備;有利于學生學會運用自己所學知識,學會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學生的思辯能力和反應能力,因而啟發了學生的思維;有利于提高教學效果,老師可以從學生的討論中及時發現問題,并有針對性地予以解決。
4、案例教學與模擬法庭相結合
一位前蘇聯教育家曾經說道,“如果學生所學習的知識、所參與的活動,能與學生的認知興趣相吻合,就能產生積極的作用。”模擬法庭或仲裁庭就是將教學寓于學生認知興趣之中的最有效的方式。老師在授課過程中就某個(幾個)典型案例組織學生組成模擬法庭或仲裁庭,進行實踐性綜合演練。具體操作是,由老師選定一名或三名學生擔任法官,再由學生若干擔任原告律師和被告律師進行模擬庭審,其他同學坐庭旁聽。模擬法庭審判對法學教育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學生不僅可以了解法庭中的各項程序和各種角色的特點,更重要的是從中體味到深層的法律的文化底蘊。其次,模擬法庭可以促進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因為模擬法庭為學生提供了一個集中的模擬法律實踐的場所和機會,讓學生走出其原已熟悉的格式化法律條文和理論知識圈;鍛煉了學生運用法律的技巧,培養了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
國際公法一向有進行案例教學的傳統,各法學院校也編寫了不同版本的《國際公法教學案例》供教學中使用。但大多數教師是在有關章節中涉及某一相關的問題時講述一個有關案例,如在講《國際海洋法》時可能會講“北海大陸架案”,講《國際航空法時》講“洛克比空難案”。我認為國際法中案例教學可以與模擬法庭教學相結合來進行。例如,就北海大陸架案可以組織學生進行模擬法庭。這樣的案例教學和模擬法庭的結合應當在學生已經掌握相關章節的知識進行。學生通過組織模擬法庭可以將國際法院及審判庭的組織、國際法院的管轄權、確定國際法院管轄權的基本原則、國際法法院判決的遵守和執行、國際法院適用法律的原則、大陸架劃界的基本原則與主要方法等知識進行融合,并綜合運用到模擬法庭的審判中,更重要的是,在作為原告國、被告國、法官等不同角色撰寫司法文書及參與審判的過程中,學生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國際法的法律性和國際法不同于國內法的特點,對有關知識點的掌握也會更加牢固。
曾經有法律學者說,法律不是邏輯的結果,而是經驗的積累。因此,很難想象一個沒有任何處理實際問題經驗的人如何擔當法官、檢察官或者律師。因此對于法科學生來說,模擬法庭和案例相結合的教學模式,可以使學生通過模擬處理國際法案件學會綜合運用國際法知識和相關法律經驗,訓練其邏輯思維能力,通過運用法言法語和法庭模擬實戰,掌握和運用國際法知識,為其畢業后走向法律從業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
結語:法科教學應以實踐為導向是法科教學的必然選擇。國際法作為法學主干課的教學有不同于其他法學課程之處,為培養學生對國際法的學習興趣,提高國際法的教學效果,以實踐為導向進行國際法教學模式的改革,通過強課堂提問、情景模擬教學與自我展示式教學相結合、使用Seminar教學法,進行案例教學與模擬法庭相結合,可以提高學生運用國際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實現以實踐為導向的國際法教學目的。
注釋與參考文獻
[1]王曉爍,“論中國法學教育中實踐性教育的缺失”載《社會科學論壇》2005年第7期。
[2]管曉峰、胡利玲:《論法學教育的目標、內容和教學方法》,載《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06年第2期,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3]宣增益:《法學教育培養模式中的教學方法改革路徑之探討》登錄時間:2007年3月28日。
Seminar的最大特點就在于通過不同觀點的碰撞形成“頭腦風暴”,使每一個參與者都有可能受到他人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