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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行業呼叫中心功能。
1.1全天候服務。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為客戶提供全天候24小時的服務。為了確保客戶在任何時間與地點的需求,大型保險公司在全國各地實行聯網制,以語音、電子郵件、IP電話、視頻信息等為客戶提供保險公司人員的多種服務形式。
1.2智能坐席選擇。通過CRM系統,可以為服務人員提供客戶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以及投保險種、客戶愛好等,通過這些為客戶安排適合的服務人員進行服務,這不但能夠讓服務人員快速的掌握客戶情況,提供更好的服務,還能提供個性化針對化服務。
1.3成本控制中心。保險公司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保險責任案件上的報案、查勘、定損以及資料收集上。通過建設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綜合平臺,進行案件流程的簡約化,能夠有效的降低保險公司的成本支出。
1.4內外街接。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的工作人員是客戶與保險公司溝通的窗口,客戶的問題以及需求通過呼叫中心及時的交到相關部門進行解決,同時呼叫中心能夠總結客戶所反映的問題以及需求,對客戶進行回訪整理,能夠有效的完善保險公司服務以及流程。
2.保險公司呼叫中心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很大一部分的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產品以及品牌的宣傳,其呼叫中心主要是以提供信息服務為主,主要是利用人工電話呼出。現如今,保險公司已經摒棄了這種單一的呼叫中心,轉而發展綜合呼叫中心。第二階段:現階段,大部分的保險公司都是以承保、理賠、查詢以及客服為主。不但能夠為客戶提供預約投保、保險以及保單等,還能夠處理客戶投訴、賠案查詢。保險公司的CRM系統、電話銷售、電子商務、遠程定損等分散在不同的系統。第三階段: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的發展方向是以“客戶為中心”的綜合呼叫中心,它不但能夠提供第一二階段呼叫中心的服務內容,更重要的是能夠進一步挖掘和整理客戶信息以及資源,根據客戶不同的需求,通過3G、互聯網、無線寬帶等技術,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附加以及增值服務。與第一二階段的呼叫中心系統相比,第三階段的呼叫中心能夠有機的將承保、理賠、客服、銷售以及內部管理融合到一起,是今后呼叫中心主流發展趨勢。
二、呼叫中心綜合系統設計
1.系統設計目的。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綜合平臺的建設,應當以公司業務需要以及客戶服務以及工作流程為依據進行設計。綜合接入平臺可以通過手機、internet、電話以及傳真等方式來接入,同時需要配置IVR、CTI、ACD、人工座席、錄音系統、呼叫管理、數據庫、后臺服務及圖片圖像系統等,通過與CRM系統的數據庫有機融合,實現保險公司的理賠、客戶服務、預約投保以及承保以、電話銷售等需求。除此之外,重要的是要預留遠程在線理賠處理以及視頻等接口,以實現公司呼叫系統綜合平臺的升級。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綜合平臺的硬件配置要根據保險公司需求和投入,配置適合集中式呼叫中心的,并能滿足業務需求的硬件設備,并考慮到業務增長和新的業務需求的擴容需要,避免擴容更換老硬件造成的浪費。
2.呼叫中心綜合系統構建。以軟件平臺為基礎,呼叫系統軟件體系的架構應當采用最新技術,利用無線寬帶、視頻技術以及WAP等來為保險公司實現承保、理賠、客服以及銷售業務提供技術支持,從而構建呼叫中心綜合平臺。對于呼叫中心平臺的自動語音應答功能,在設計上應當實現保險公司產品介紹、投保指南、在線理賠等保險服務信息。根據保險公司業務流程,可以將呼叫中心坐席功能分為三個管理層次,包括業務組、技能組以及坐席。按照系統分配和坐席搶答找到服務的坐席,呼叫隊列設置在技能組上,將兩個隊列設置在每個技能組上,包括普通隊列以及大客戶隊列。大客戶以及重要客戶可以根據CRM系統的信息來進行確定,與此同時,客戶以及重要客戶的呼叫,呼叫中心需要優先進行接聽,并安排專業的呼叫中心服務人員進行處理。不僅如此,呼叫中心還要開發設置對外呼叫功能,能夠充分滿足保險公司對客戶進行回訪,以及進行對外銷售,完成市場調查等重要工作內容。在這個功能設置中,需要根據業務的需求來進行外呼標準以及流程的設定,同時配備外呼管理器。客戶在撥通坐席以及IVR之后,IVR以及呼叫中心坐席可以控制創建會議,并讓客戶參與會議。同時,根據客戶的需求,坐席以及IVR也可以外呼其他客戶,并將外呼的客戶也加入到會議中。保險公司確認客戶需求、內部之間報案、轉報案、查勘、定損等文件資料可以通過呼叫中心傳真到客戶。座席可以通過界面指定傳真文件,定時發送傳真或多任務發送給不同的用戶。通過呼叫中心,客戶的報案、投保以及繳費、批改等一系列業務,能夠大大減少中間環節,提高了客戶服務質量。為了避免有可能出現的意外,系統應當保留錄音功能。在錄音管理方面,系統應當具備錄音參數設置權限以及錄音查詢、錄音處理等設置。呼叫中心綜合平臺的建設應當具備短信以及彩信的接收和發送功能,呼叫中心綜合平臺接收通過手機集成接口接受到的短信,根據短信的內容支持分組發送以及特殊客戶發送。對于接收到的客戶理賠等內容,可以根據業務流程進行分類整理,同時呼叫中心可以在線受理關于客戶理賠的短信。邏輯層、數據邏輯層以及商務邏輯層是構成呼叫中心綜合平臺的三層體系結構,在數據集中管理的方式下,分離了應用平臺、業務處理以及數據操作,同時也考慮到了智能IVR路由開發工具、工作流服務器、任務管理、Internet和視頻技術的發展,為平臺預留了更多升級發展的空間。
3.在線理賠功能設計。
3.1建立車險理賠業務處理的統一操作平臺。在線理賠的實現離不開在線理賠業務的統一操作平臺,系統按照車險理賠業務流程的時間順序和邏輯關系將車險理賠的全過程進行細分,把理賠環節分為接案、調度、查勘定損、立案、報價核損、理算、核賠和結案等具體環節,各個節點在系統中通過業務邏輯關系進行連接,理賠業務處理全過程的各崗位操作人員依托系統提供的操作平臺進行業務處理及相關信息錄入,所有賠案資料及相關信息完全通過工作流系統流轉完成。
3.2建立理賠案件的快速查詢平臺。建立理賠信息系統,客戶可以在網上對理賠進展進行實時查詢。理賠案件的快速查詢平臺系統面向客戶開放,對于案件的處理以及理賠情況,可以隨時進行查詢,不用再來回進出保險公司,節省了客戶的時間,同時提高了公司的服務水平。由于在理賠過程中涉及到環節較多,將公司內外部的信息有機聯合起來,是在線理賠仍然需要研究的問題。
3.3建立微信自助理賠。現階段,隨著3G/4G網絡的開發,車險發展的重點方向之一為客戶消費互聯網化。為了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將其服務于客戶,可建立微信自助理賠。保險公司需要進行微信公眾賬號認證,之后上傳到網站,客戶只需關注就可以通過微信平臺實現自助理賠。通過微信自助理賠平臺,客戶便可以免去查勘環節,只需通過平臺發送現場事故圖片便可以實現及時賠付。同時,呼叫中心的在線客服需要為客戶提供一對一的業務指導。但是微信自助理賠需要有賠付金額的設置,對于大型的車險事故,仍然需要按照理賠步驟來進行。
三、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的管理
1.運營管理。要想實現呼叫中心在保險公司中的作用,必須要具備管理技巧、人員以及相關的管理規定。如果在呼叫中心系統建設中無法做到上述幾點,會給保險公司帶來巨大的浪費,也無法實現呼叫中心系統的作用。因此,保險公司在呼叫中心系統綜合平臺運行過程中,要高度重視運營管理,并且要加強對流程、組織、人力資源、質量監控等多方面的管理,提高呼叫中心的質量以及效率。
2.流程管理。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的業務流程主要是一系列的承保、理賠以及銷售、客戶服務等有序的活動,保險公司目標就是通過這些活動來實現的。保險公司要想提高呼叫中心系統的效率,可以從業務流程的設計、控制以及監控、審查等多方面來著手進行,這樣才能實現呼叫中心綜合平臺的管理。為了實現保險公司的目標,在流程管理的初始階段,需要對流程建立規范化的管理,增加業務工作比例,減少其他不相關的活動,改進階段是對流程進行優化,通過對現有流程績效進行評估,并對存在不足的流程進行優化以及改進,以提高流程的運行效率。流程的充足其實就是流程的轉型階段,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戰略來對流程進行重新設計,并對資源進行整合利用,實現自身的發展目標。
3.組織架構。保險公司呼叫中心的人員組織架構,通常情況下包括以下人員:話務人員、服務人員、管理人員、培訓人員以及綜合服務人員等。保險公司呼叫中心人員組織架構的構成,需要根據保險公司自身發展狀況來設置,在確定呼叫中心人員的職能以及崗位的時候,不但要考慮企業目標以及業務流程,還要充分考慮到客戶的情況。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呼叫中心人員出現崗位責任不明、分工不清的問題,有利于保險公司內部信息渠道的溝通順暢。除此之外,在呼叫中心人員組織架構設計的時候,要遵循五大原則,分別是,責權對等、分工合作、合理管理、統一指揮以及目標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呼叫中心組織架構的建設滿足保險公司目標發展需求,并且滿足核心業務以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需求。
4.人力資源管理。在保險公司的呼叫系統建設中,人員、流程以及技術,是做好呼叫中心系統必不可少的三個要素。因此,保險公司要想建立健全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就需要做好對呼叫中心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這樣才能保證客戶能夠得到更好的服務。保險公司呼叫中心人力資源的管理,可以從呼叫中心工作人員的配備、人員崗位分配、員工的培訓以及話務量的預測,人員的薪資以及獎懲制度來展開,只有這樣才能做好人力資源活動與管理,實現保險公司服務質量的提高。
5.質量監控。呼叫中心綜合系統的運行,離不開呼叫中心人員的參與,而呼叫中心人員工作服務質量好壞,又對呼叫中心系統的運行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對呼叫中心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這樣不但能夠提高呼叫中心服務人員的客戶服務質量,還能夠提高保險公司的長遠發展。
四、結語
在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保險公司面臨的市場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的威脅越來越大的背景下,保險公司一定要加強資金的核算以及控制,從而提高風險防范能力。首先,保險公司可以采用兩條線的方式對于資金進行管理,即通過銀行存款系統和現金控制系統進行管理。保險公司應該定期對于資金的收支進行清查和核算,對于現金與銀行存款之間的結算狀況進行統計,對于資金的存儲和變動進行記錄等;另外,保險公司要做好資金的預算以及結算工作。在資金的使用前,要嚴格進行預算;在資金使用之后,要及時的進行結算工作。
2.加強會計核算的基礎建設
保險公司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準則的要求,加強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基礎建設。首先,保險公司要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完善會計核算體系,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會計核算制度、員工責任制度、憑證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來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提高會計核算工作的效率,加強對于會計人員的管理。其次,要加強公司內部各個部門之間會計人員的配合和協調,培養綜合素質強、業務能力突出,尤其是精通保險會計的會計業務人員。要培養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精神,加強他們的職業道德建設,防止違規操作等行為的發生。
3.創新成本費用核算模式,提高會計核算效率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保險經營業務的范圍越來越廣,保險公司的會計核算和涉及到的財務會計信息越來越多。現代市場的競爭環境日益激烈,保險的管理需要建立在對于信息資源的掌握和利用的基礎上。保險公司的成本費用核算工作的范圍非常廣,信息量非常大,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難度和復雜程度也非常高,因此,公司需要引入先進的會計財務信息系統,提高公司的會計核算效率。例如,上海一家保險公司于2012年引進先進的ERP系統,把公司的各個部門,下屬的各個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都納入到這一系統中來,提高了數據的搜集、管理以及分析的效率,使得公司的會計核算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提高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率。
4.加強對會計核算工作的內審工作
隨著社會水平和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保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社會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漸形成,這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既是一種機遇,也是一種挑戰,這種多元化的社會格局也給財產保險帶來了一定的問題。可以看到,現今的財產保險行業,大多數仍然使用傳統的經營模式,經濟理論、產品更新頻率和細節方面的工作已經基本無法跟上社會發展的腳部和人們的需求。所以說,財產保險行業應該進行制度上的改革,各種收入和費用的情況要進行明確的記錄,做好各種細節方面的工作,適應現在的新形勢的發展需求。
【關鍵詞】
新形勢;財產保險;變革
0 引言
對財產以及和其有關的保險業務,就是財產保險,其中包括了責任、信用、財產損失保險等等。財產保險公司要追求的最終目標,就是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現在的財產保險公司利益空間正在逐漸變小,適時的制度改革是很有必要的。要不斷的進行產品開發,從細節和宏觀兩個方面進行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知識水平和工作素質,讓員工自覺養成效益觀念,在新形勢下更好的進行財產保險工作。
1 財產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問題
一般財產保險業務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例如投保人要遵守最大誠信的原則,如果違背了這一原則,財產保險公司有義務解除保險合同,這種情況下,即使發生事故,財產公司也沒有責任進行賠償。進行家庭財產投保時,要確保“占有權”、“所有權”和“合同利益”三個方面,遵守“全面賠償”和“實際賠償”兩個原則。新形勢下,我國的財產保險事業有一定的問題存在:
在會計制度方面存在問題。中介進行財產保險銷售時,將會有一些業務資費的產生。很多財產保險公司,對于產生的中介費用沒有足夠的重視,由此產生了很多的問題。由于不對中介費用進行考慮,保險公司在結算銷售費用和收入時會發現兩者不平衡,但是很難發現不平衡出現的原因。這種情況下,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情況無法得到明確的反映。隨著計算機和網絡的飛速發展,很多的保險公司也普及了網絡服務,另一個方面也是為了減少風險的發生,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保險公司會把會計部門等部門進行分離,以便進行專門的工作。但是,保險公司內部沒有形成完善的職能制度,部門范圍界定不清晰,進行成本核算時就會出現很多問題。在財產保險公司的工作中,賠償產生的費用一般是作為一個特定的部分入賬的,賠款過程結束后,在轉換為另一個特定部分,這種方式中間產生的時間差會造成一些人為的差錯。所以說,財產保險公司要加強會計部門的管理,完善各種資金的核算制度,將資金進行科學的分類和管理。
傳統的財產保險經營方式根深蒂固,很多的保險公司險種老舊過時,沒有跟隨社會的進步而進行更新,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的利益很難得到保證。縱觀現今的保險業務,可以發現,仍然存在有業務、無費率或者違反現今法律法規的保險業務的存在。保險公司固守老舊的經營方式,不積極的進行革新,經營思路和方法陳舊,這使得保險事業缺乏活力。經濟的飛速發展帶動著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傳統的經營方法受到了沖擊,管理方法和模式的改革也是迫在眉睫的問題。所以,財產保險公司要進行充分的考慮,決定適合自己公司發展的保險業務,隨著這種制度的發展,每個公司將會擁有自己的“拳頭產品”,公司的專業性也會逐漸增強,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更好的生存。在進行財產保險業務辦理時,一般都是業務員憑借經驗進行業務的推薦,在新形勢下,這種方式必將被摒棄。財產保險公司要根據情況、環境等等因素,來靈活改變,給客戶推薦適合他們的產品,俗話說:最貴的并不是最好的,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這種制度的改革能給財產保險公司帶來長足發展,前景更加廣闊。
2 新形勢下財產保險工作的建議
財產保險公司要積極的貫徹國家的最新思想方針,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和國家政策,積極進行思想實際上的改革,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財產保險業務的前進,解決出現的種種問題。財產保險公司的各個部門要做好配合工作,一棟樓是由很多塊磚組成的,所以,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是很重要的。領導部門要做好工作,推動公司業務的發展。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也要進行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和工作素養,用真誠、謹慎的態度來面對客戶,建立自己的工作責任心,增強自己的業務能力。
要做好財產保險業務的績效管理,能夠有效的體現公司潛力和競爭力。在這個方面上,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方式和債務情況都有一定影響。國家經濟制度的改革也使得保險業務多元化局面逐漸形成,激烈的競爭也要求保險公司越來越高的盈利水平。要科學合理的衡量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水平,及時的改正不足和發展優點,就要做好績效管理。傳統的經營方式,盈利水平較低,財產保險公司應該綜合發展,提高績效水平。通過科學的績效管理,能夠發現公司經營方面的不足之處,這就是公司要改進的目標。績效管理結果還能夠作為一個標準,在這個標準的基礎上,公司能夠開發各種新型的保險業務,積極的進行業務方面的創新,增加公司的利潤。財產保險公司也要采取趨勢,進行外部環境的改善,例如增加外界的資金投入和資源放寬等等。在公司內部的管理上,建立完善的內部制度,培養每個員工的經濟效益意識,整合可以利用的資源,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效益水平。一般財產保險公司在各個地區都有業務部門,這些部門進行業務報告的時候,要重點報告這個地區業務種類分布情況,弱化成本和資源的耗費情況的報告,只有這樣,財產保險公司才能了解地區業務量和業務水平。
3 結束語
社會不斷的發展,人民的經濟水平和生活質量不斷的提高,對財產保險方面的需求也與日俱增,對于財產保險公司,面對新形勢,要不斷的發揮優點,改正不足,科學的進行公司內部管理,積極的完善相關制度。財產保險公司在各個方面的變革,能夠有效的保證消費者的利益,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增加公司經濟效益,公司的競爭力和潛力也在無形中得到了增強。
【參考文獻】
[1]鄭功成.財產保險.北京:中國金融,2013
發群體性事件,甚至影響社會穩定。消防與保險合作歷史久遠,最初是西方發達國家中保險業獲取最大利潤的手段。而且此時的合作比較簡單,都是處于簡單的初級配合之中,處于粗放型的經營狀能。我國現階段消防與保險之間的合作,是一種“積極的保險、消極的防災”狀態,沒有發揮應有的防災職能作用,如何借鑒國外消防與保險合作的基本模式,整合社會防災力量,建立政府部門與社會防災力量互動機制,是我國消防與保險合作機制進行改革的必然要求。消防和保險是整個社會防災減災體系中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兩者之間性質不同、手段不同,但它們都以危險的存在為前提,都將危險的預防和處理作為自己的任務,都是以減少危險損害和加強社會預防的綜合能力為主要目的。本人結合對國內外消防與保險合作現狀的分析,針對當前我國消防與保險發展的規律性要求,探討在市場條件下構建消防與保險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充分發揮保險在火災防范和火災風險管理方面的作用,努力減輕政府經濟負擔和社會財產的流失,有效維護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關鍵詞]:消防 保險 良性 互動機制 思考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新形勢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雖然全國消防工作者在不斷努力,但導致火災的因素在不斷增加,加之消防工作者人數缺乏、經費不足、城市基礎消防設施不完善、群眾消防意識不強等因素,造成火災形勢日趨嚴峻,重特大以及群死群傷火災時有發生。有些火災造成了巨大的國際影響和政治影響。
一、國內外保險的發展歷程。
展,承保責任由第一的火災危險,保險標的也從房屋擴大到各種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19世紀后期,隨著帝國主義的對外擴張,火災
保險傳到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現代內容的一般財產保險均起源于火災保險。火災保險是財產保險的雛形,直至今日火災仍是財產保險的主要責任范圍。在社會化消防管理工作中,保險業與消防管理的關系已經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重視。
二、國內外消防與保險業務現狀對比。
2.1 保險公司“重業務、輕防災”的情況嚴重。 近年來,保險公司之間為了拓展業務,爭奪市場,形成了“賠的越多,保險的影響越大”的不正當競爭行風,受這種思潮的影響,保險企業“重業務、輕消防”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由于指導思想上對防災工作的不重視,防災工作在保險各項業務中成為最薄弱的一個工作環節,有的保險公司防災工作已經成為可有可無的工作。具體表現在:一是防災從業人員兼職多,專職少。各保險企業都是將防災理賠結合在一起,而實際上只顧理賠無人防災,從結構體制及人員安排上就不能保證防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據統計,我國保險從業人員在100萬人左右,而美國、日本、法國等保險業較發達國家,保險從業人員已接近總人口的10%。二是防災工作計劃、措施不落實。國內保險公司基本都沒有制定年度防災工作計劃,沒有具體的防災措施,僅憑防災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事業感開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三是防災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又缺乏工作經驗交流。據調查,保險行業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防災工作交流會或學術研討會非常少。這與美國、日本、法國、德國等保險業發達國家,保險公司為做好防災工作,建立了龐大的防災隊伍,組織制定消防技術標準,規范被保險人的消防管理,定期主動地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做好消防工作,以降低火災風險形成鮮明的對比。
2.2 保險費率總體水平偏高,保險賠償制度錯位。國外保險業實行“嚴進寬出”的制度,將保險標的消防安全狀況與保險費率緊密掛鉤,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與完好程度,運行狀況,消防器材的配置等都將影響到是否承保和保費的高低。若投保的風險較大,保險公司將拒絕承保,或提高保費。如美國、日本、法國、德國等國家對火災保險費率的制定,是按行業、建筑結構、周圍環境以及消防措施予以區分,訂有很明細的費率表,在承保每筆火險業務之前,必須派人員對保險標的進行查勘,根據其建筑的結構、用途、環境情況、防災設施以及標的物本身的危險程度來確定費率,企業愿意花很少的費用加強防災措施以取得較底的保險費率或優惠條件,以減少保險費的支出,一旦承保發生火災,保險公司就必須按合同理賠;而我國保險業的經營理念是“寬進嚴出”,保險人一般不對保險標的做風險調查,片面追求保險費率,想盡千方百計讓客戶投保,投保后一旦發生火災要理賠時,在追求高保險費率的前提下,不賠或少賠引起訴訟的案件時有發生,這不僅不利于防災工作的開展,影響了中國保險業的形象,而且還打擊了投保人的積極性。
三、當前我國消防與保險互動合作存在的問題。
3.1強制推廣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撐。由于責任保險的核心是保障第三方權益,發達國家的通常做法是通過立法實現強制保險。如韓國《火災保險及賠付法》中規定了四層及四層以上的政府建筑、教育設施、商(市)場、醫療設施、娛樂場所、旅館與住宅建筑、工廠、公寓以及《韓國總統令》中明確的其他人員密集的建筑為特定建筑,要求強制實施火災人身傷害特定保險。在當前我國法律法規中沒有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強制性條款的情況下,推廣工作只能依靠政策引導、宣傳推廣和市場行為。而在實踐過程中,僅憑上述方式很難形成廣泛的市場覆蓋,很難使市場形成規范運作,導致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長期停留在起步階段。
3.2尚未形成科學合理的市場機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險公司經營風險大,缺乏動力。雖然近年來有多家保險公司在積極開拓市場,但由于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市場處于培育階段,投保范圍小,保費收入低
,續保困難,服務成本高,風險防范工作缺乏資金保障等因素,保險公司很難形成規范化、規模化的低成本商業運作,經營風險較大。導致一些原本積極開拓市場的保險公司動力不足,一些準備涉足該市場的保險公司繼續觀望。二是險種設置與公眾期望存在差距。目前我國保險公司開發的大部分火災公眾責任險,條款的責任范圍覆蓋面較窄,多數參保人都要針對自身風險特點,選擇多項附加險,方可滿足其參保需求。另外,受我國經濟條件的限制以及單一場所火災事故的低發率,多數經營者認為火災公眾責任險保費偏高,不夠經濟實用。三是火災風險評估機制不健全。目前,我國保險公估公司、保險人、保險經紀人等保險中介機構發展還比較緩慢,數量較少,技術力量不強,火災風險評估體系、防災防損檢查等保險服務機制不健全、不規范,影響了社會對火災保險服務的認可。
3.3 在政策層面支持力度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險業整體稅負偏重。保險營業稅率高于交通、建筑、通訊等行業,保險業雖與銀行業同樣執行5%的稅率,但銀行業稅基為利息收入,保險業則為保費收入,以至影響保險企業自我積累能力的提高。另外,責任保險賠償方式復雜、風險難以控制,保險公司出于盈利目的需要,往往將經營重心放在傳統的有形財產保險業務的經營上;二是政府及行業推動力度偏弱。由于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是一項長期的社會安全保障工程,加之社會意識及市場機制的影響,培育周期長,見效慢,無法達到“立竿見影”的“政績”效果,部分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沒有采取強有力的政策推動措施,難以形成有效的推廣合力和推動機制。
3.4社會消防和保險意識不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我國,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是市場經濟環境下的新生事物,加之推廣宣傳力度不夠,各地方政府、廣大業主單位、社會群眾對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缺乏基本的認知;二是從經濟學角度講,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是具有一定正外部性的產品。所謂正外部性,就是對社會有好處,但是對市場缺乏必要的吸引力。大部分經營者只顧經濟利益,缺乏社會責任感,對公眾利益漠不關心,認為火災投保,尤其是為第三方投保是額外的支出。另外,具體到個別場所的火災發生頻率并不高,大部分經營者存在僥幸心理;三是廣大群眾自我保護意識、風險意識、維權意識不夠。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夠發達,廣大群眾生活水平剛剛步入小康,絕大多數群眾往往關注如何消費更加實際和節省,卻忽視了在哪里、如何消費安全更有保障,從根基上削弱了整個社會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
四、構建保險與消防良性互動機制的對策措施。
4.2加強推廣工作體系建設,形成推廣合力。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推廣工作應由當地政府統一領導,行業主管部門、消防部門、保險監管部門、保險公司、新聞媒體應在各自工作領域和職權范圍內履行推廣工作職責,并加強互動合作。各級政府要制定當地推廣工作方案,統籌當地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推廣工作的開展,為推廣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障和傾斜,督促各部門履行工作職責,積極開展推廣工作,積極推動強制性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的地方立法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廣泛開展行業內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大力宣傳消防和保險知識,積極鼓勵各單位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同時,可將消防安全條件及是否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作為行業內達標、創先評優條件;消防部門要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嚴格實施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檢查,把好火災預防源頭關;結合日常監督執法,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場所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保險監管部門:加強對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市場的監督指導,科學審定保險標準,不合理的條款費率堅決不予備案,防止個別保險公司惡意擾亂市場秩序;保險公司在厘定保險費率標準時,要充分考慮保險對象的經營規模、建筑面積、火災風險、消防管理等因素,還應充分考慮保險對象的信譽程度、經營狀況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保險公司要結合社會經濟狀況和保險標的消防安全特點,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產品。從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狀況看,單一的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產品對于規模較大,火災危險性相對較高的易燃易爆場所、大型公共娛樂場所及外資企業比較易于接受,但普通規模的公眾聚集場所往往易于接受保障全面的綜合險;保險公司可在推出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主險的同時,推出附加火災和爆炸責任條款的公眾責任險、涵蓋了火災和爆炸條款的綜合保障險、涵蓋第三者責任險的火災財產險等;新聞媒體要加強消防知識和保險知識的宣傳,開辟消防與保險專欄專題,增強廣大社會單位、群眾對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的了解,推動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及風險意識、維權意識、保險意識的提高。
4.3建立消防宣傳機制,爭取廣大群眾對火災保險工作的支持、參與。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下,消防部門要依托各種宣傳平臺,廣泛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農房火災保險的宣傳,培育社會單位、業主、群眾保險意識和對火災保險的認知程度,增強參保投保的積極性。一是通過新聞媒體開展宣傳,調動單位、群眾參加火災保險的積極性。消防部門要加強與各類新聞單位的協調,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介紹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常識,宣傳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將火災保險工作納入消防宣傳“七進
”工作當中。在日常宣傳“進企業”、“進農村”的活動中,通過邀請保險公司專門人員參與,設立咨詢點的方法,積極做好宣傳咨詢工作,為投保人辦理保險事項提供方便。
4.4加強消防與保險互動合作,提高火災風險管理水平。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應加強協調配合,實現消防與保險的良性互動,共同推進火災風險防范;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履行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功能,共同促進單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雙方在火災風險評估、消防安全檢查等方面要密切合作,科學制定火災風險評估標準和消防安全評價體系。雙方要建立信息交換制度,及時溝通工作情況,研究預防對策。保險公司保單情況及開展防災防損檢查情況等應及時通報消防部門,消防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單位火災隱患情況應及時通報保險公司。消防部門應配合保險公司加強對防災防損、核保和理賠定損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對保險公司理賠人員進入火災現場開展損失勘查應提供條件。
【關鍵詞】企業保險;保險招標體系;存在問題;構建與管理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和企業保險意識的增強,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保險招標來采購保險。實踐證明,保險招標在降低企業保費成本、規范企業保險采購行為、提升保險服務體驗等方面具有顯著的作用。但由于我國保險市場發展還不成熟以及企業保險招標經驗積累不足,我國企業保險招標普遍還存在著諸多不足,眾多企業在保險招標中未能達到預期效果,因此,如何構建及管理企業保險招標體系是值得研究和探討的課題。
一、企業保險招標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企業保險招標存在著諸多問題,典型的問題主要有:企業需求不明確導致保險公司做出錯誤的投標決策、保險招標文件不規范或招標程序違規引發招標糾紛、保險招標文件設計存在結構性缺陷導致企業未能達到招標目的、招標過程久拖不決致使招標成本難以控制、部分保險公司惡性競爭或虛假承諾致使企業保險權益無法得到確實保障等。企業保險招標如果出現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到企業保險安排和保險權益,也將損害企業聲譽,因此企業有必要根據自身情況構建科學性、系統性的保險招標體系,并予以嚴格落實和加強管理。
二、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構建與管理
(一)構建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基礎性工作
1.確定是否需要招標
明確企業是否需要進行保險招標的必要性主要是出于合法合規要求以及節約成本的考慮。目前,我國法律并未規定所有企業的保險均需通過招標進行采購,企業招標與否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要求。但是,如果企業保險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1],則應進行保險招標。此外,如果企業所在行業主管部門對保險招標有明確要求,也應采用保險招標。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保險招標需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如果企業保費規模較小,例如只有幾萬元的保費規模,很難吸引足夠多有實力的保險公司進行投標,保險招標會流于形式,因此企業需分析對比招標成本與招標預期成效以決定是否通過保險招標采購保險。
2.確定采用何種方式招標
目前保險市場招標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公開招標可以在更廣范圍內吸引保險公司參與投標,有利于企業降低保費成本、獲得更多保險增值服務,但公開招標存在著溝通環節多、工作量大、招標費用高等缺點。邀請招標可以簡化程序、節省人力物力、降低招標費用,但邀請招標限制了參與投標的保險公司的范圍,降低了投標的競爭性,中標價格可能會被提高。因此,企業需要綜合考量企業自身情況和保險市場情況來確定招標方式。如果企業保險標的規模大、預計保費成本較高、保險費率存在較大下降空間,可以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反之可以采用邀請招標。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采用邀請招標的前提是企業對邀請參與投標的保險公司的信譽、報價水平、經營管理、服務能力等方面比較了解,信任其有足夠的實力服務于企業,否則應采用公開招標。
3.確定保險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
保險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主要有三種:企業自主招標、委托招標公司招標、委托保險經紀公司招標。其中企業自主招標程序較簡化、溝通成本較低;委托招標公司招標可以將招標信息在更廣范圍內傳播,能吸引更多保險公司參與投標;保險經紀公司在保險招標文件制作、保險評標、后續保險服務中具有專業優勢。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確定保險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方式。值得注意的,如果企業采取后兩種組織實施方式,企業應參與到招標工作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切不可做“甩手掌柜”。因為企業最清楚自身情況及需求,企業參與到招標工作中能使招標工作更具有針對性,也更能把控招標工作進度。
(二)構建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工作重點
1、確定企業保險需求
確定保險需求是構建企業保險招標體系的出發點。企業面臨的風險形式多樣,既有固定資產損失風險、機動車輛損失風險,也有現金損失風險、責任風險、雇員風險等等,相應的保險市場上有財產險、機動車輛保險、現金保險、公眾責任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可供企業選擇。面對紛繁復雜的風險和保險產品,企業應系統性的調查可保資產情況、人員情況、風險管理情況,明確哪些風險需要通過保險轉移,哪些風險可以自留,并確定需要招標的保險險種以及各險種的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唯此才能使企業保險招標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招標效益。
2、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保險標段劃分
保險標段劃分是指將需投保的保險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標段進行招標,每個標段分別確定一名或若干名中標人。其中常見的方式是將財產險、貨運險、機動車輛保險、團意險各分一個標段。企業采用此種招標方式可以使賠付風險分散于多家保險公司,有利于降低拖賠、惜賠的可能性以及平衡各方利益關系,但是企業需要面對多家保險公司,這無疑將提升招標成本以及后續管理成本。此外,保險標段劃分后無法形成統一的規模優勢,這不利于企業獲得更優惠的保險費率和保險服務。為此,企業在保險招標前應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保險標段劃分。實際操作中,企業可根據企業組織規模及地域分布、保費規模、保險市場競爭情況進行綜合判定,確實需要進行保險標段劃分的,應盡量避免標段劃分得過多、過小,同時也不應出現同一機構同一險種進行標段劃分的情況。
3、科學、系統的設計保險招標文件
保險招標文件和其他項目的招標文件存在著一定的相似性,例如都有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及前附表、合同主要內容、評標標準以及廢標條款等主要內容,本文只就保險招標文件的設計重點進行論述。
(1)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數量眾多、良莠不齊,如果不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勢必會導致企業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評標甄別工作,增加企業的招標成本,因此企業有必要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實際操作中,投標人資格條件應至少符合以下要求: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保險公司或經授權具有獨立投標能力且在企業所在地注冊登記的分公司;②具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保險業務資格;③近三年經營狀況良好,且連續三年未出現虧損;④投標人償付能力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要求。此外,企業還可以對投標人資格條件做進一步規定以更好的篩選投標人,例如可規定法人機構注冊資本金應達到20億元人民幣以上,近三年內具有類似承保業績和理賠業績等。
(2)設定投標保證金要求
為防止保險公司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或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保險合同協議書,造成企業損失,企業應在保險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按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否則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3)提供詳實的企業情況
為使保險公司充分了解招標項目并做出合理的投標,企業應在招標文件中如實注明企業簡介、經營特點、近年賠付情況、風險管理狀況,此外還可以附上企業重點關注的風險點說明。通常,保險公司對招標項目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提供針對性的保險方案、優惠的保險費率和增值服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提供的信息嚴重失實,在與保險公司后續合作中可能會引起糾紛,影響企業形象。
(4)合理設計各評分項內容及評分辦法
1)報價分
如果企業強調成本控制,希望能以較低的保費成本進行保險安排,可以提高報價分權重(一般不超過60%)以及設計“價低者分高”的報價評分方法,如采用直線內插評分法可有效促使保險公司降低保費報價。如果不希望保險公司出現惡性競爭的情況,則可以降低報價分權重(一般不低于30%)以及設計“價格偏離小者分高”的報價評分方法,如采用偏離投標單位報價平均值法則可以有效遏制保險公司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
2)保險公司實力
保險公司實力直接關系到企業保險保障和各項服務能否得到有效落實,因此應成為企業保險招標的重點考察對象。具體而言,企業可考察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償付能力、保費規模、盈利水平、市場地位、機構分布等“硬指標”。此外,企業還要重點考察保險公司近三年至五年內類似項目的承保業績、理賠業績等“軟指標”。這是因為每個企業所處行業有其特定的風險,承保和理賠過類似項目的保險公司更能為企業提供針對性的保險服務。通過“硬指標”和“軟指標”的橫向評比可以對各投標保險公司的實力做出客觀判斷。
3)風險分析
保險公司對企業面臨的風險分析得越透徹,說明保險公司越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其越有可能設計出滿足企業風險轉移需要的保險方案,因此風險分析應納入保險招標評分內容。由于風險分析屬于主觀認識,評分時必然也是主觀性判斷。為使風險分析評分更加科學合理,可以對風險分析設定評分層級,每個層級賦予不同分數,由評委進行評分,如可以劃分為四個層級:I風險認識全面、深刻,針對性極強;II風險認識比較深刻,具有一定針對性;III風險認識具有一定的針對性,但闡述不足,存在一定遺漏;IV風險認識闡述不具有針對性或不全面,有明顯遺漏。值得注意的是,各評分層級之間的分差應適當拉大以促使保險公司重視風險分析撰寫工作。
4)保險方案
保險方案直接承載著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企業通過保險轉移風險的必要條件。為使保險公司在投標時設計出科學合理的保險方案,企業應將保險險種、保險標的、各險種的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免賠額、附加條款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招標文件中予以體現。此外,如果企業自身已有較成熟的保險方案,也可以在招標文件中附上保險方案,要求保險公司對保險方案進行響應。與風險分析類似,在對保險方案的評分上宜設定評分層級,如可以劃分為四個層級:I保險方案針對性強、保障范圍全面;II保險方案針對性較強、保障范圍基本全面;III保險方案針對性不強、保障范圍有遺漏;IV保險方案不具有針對性、保障范圍有明顯遺漏。
5)服務內容和標準
我國保險市場一直存在著“重價格輕服務”的現象,雖然此類現象正不斷減少,但各類服務糾紛也屢見不鮮。產生服務糾紛的原因較為復雜,既有少數保險公司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較差的原因,也有保險公司和企業雙方在承保前未就服務事項進行明確約定等原因。因此,為避免服務糾紛以及維護保險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企業應將保險公司服務內容和標準納入評標重點。具體而言,企業可對保險公司的保險服務機制、基本服務、增值服務、理賠承諾、防災防損服務、投訴機制、違約責任等方面內容進行重點考察。服務內容和標準的評分方式與風險分析、保險方案類似,在此不再贅述。
4、建立健全保險評標委員會籌建與管理機制
保險評標委員會直接對保險公司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是企業保險招標工作質量的把關者,因此需重視保險評標委員會的籌建與管理工作。為了保證保險評標委員會的公正性、專業性和權威性,保險評標委員會應盡可能的由知識結構、從業經歷、工作經驗與招標項目相符合的保險、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此外,企業應制定保險評標委員會管理制度,對保險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工作要求做出明確規定,例如應嚴格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任何保險公司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保險公司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嚴格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評標情況,對評標情況負有保密義務等等。
三、企業保險招標的后續管理工作
確定中標保險公司后并不意味著企業保險招標工作的完結,相反,企業還需要做好大量的后續管理工作,才能圓滿完成企業保險招標目標。企業保險招標后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保險合同簽訂工作
目前,部分保險招標項目在確定中標人后,存在著招投標雙方不按招標文件約定及時簽訂保險合同,甚至拋開中標結果及招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情況,這其中既有保險公司的原因也有企業的原因。但無論出于何種原因,不按時按約定簽訂保險合同極易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影響雙方合作。為此,招標結果公布后,企業應主動、及時的與保險公司按約定簽訂保險合同,保險合同應全面覆蓋保險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保險方案、服務方案、服務承諾、違約責任等內容以及保險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拒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企業可以罰沒其投標保證金并取消其一定時期內的投標資格。
(2)履行保費繳納義務
確定中標保險公司以及簽完保險合同后,并不意味著保險合同已經生效、企業已處于保險保障狀態。在實踐中,絕大部分保險合同規定按約定足額交納保費是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因此,企業應在簽署保險合同后及時按保險合同規定履行保費繳納義務。
(3)文件保管工作
在企業保險招標過程中會形成數量眾多的文件,如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招標文件、澄清函、投標文件、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保險合同等等,但由于保險不是企業的核心業務,許多企業往往容易忽視保險文件的保管工作。實際上,企業妥善保管好各類保險文件存在著相當的必要性:一是可以應對審計工作;二是可以作為今后法律訴訟的證據;三是可以為企業提高保險招標水平和工作效率提供參考,使企業少走彎路。因此,在保險招標結束后企業應妥善保管好各類保險文件。
(4)保險招標工作總結
保險招標工作不同于企業其他類型的招標工作,它不屬于企業常規性的招標工作,企業每年的保險招標工作屈指可數,因此每次保險招標工作的經驗、教訓對本企業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保險招標結束后企業應及時撰寫保險招標工作總結報告,系統總結和分析各保險公司的報價費率、服務內容、招標成效、存在問題和解決對策等,為下輪保險招標決策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S].
[2]許謹良主編.財產保險原理和實務(第4版)[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
[3]劉新立.風險管理[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