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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
[中圖分類號]R97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3-7210(2008)07(c)-118-02
2005年8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442號國務院令公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1]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為配合醫療機構更好地貫徹執行該條例,衛生部又出臺了《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暫行)》[2]、《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3]等一系列配套文件。2007年2月14日,衛生部出臺了《處方管理辦法》[4],該辦法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作了明確規定,并于5月1日起施行,原《處方管理辦法(試行)》[5](衛醫發[2004]269號)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衛醫法[2005]436號)同時廢止。新規定更具人性化,癌癥病人用藥更方便,生命質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難題,尚需進一步完善。
1管理難題
1.1病歷的管理
《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為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處方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首診醫師應當親自診查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要求簽署《知情同意書》。這種規定與辦麻卡相比確實進步很多,方便了病人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但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如下問題:①普通門診病歷一般都交與病人保管,并且普通門診病歷紙張頁數較少,需長期用藥的晚期癌癥病人,若用于記載開藥情況可能需用多本病歷,對保管病歷和核對病歷都不方便。②非醫用目的的取藥者可能會在多家醫院重復建立病歷,多次開方套購麻醉藥品。
1.2 麻醉藥品注射劑的使用地點
《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還規定:麻醉藥品注射劑型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處方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除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藥品注射劑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前者的規定,對于晚期癌癥病人各家醫院尤其是基層醫院,普遍感到最難執行到位。由于大多數晚期癌癥病人臥床不起,如果要求他們一天數次往返醫院或住院使用,不太可能;如果要求醫務人員每日數次出診到患者家中使用也存在一系列問題。后者的規定可否理解為需長期使用該類藥品的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購取麻醉藥品注射劑后可以自行使用,不限制使用地點?如果這樣,那么前者的規定是否還繼續執行?
1.3空安瓿及廢貼的回收
《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患者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或者貼劑的,再次調配時,應當要求患者將原批號的空安瓿或者用過的貼劑交回,并記錄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廢貼數量。但是如果病人只用一次注射劑或者貼劑,或者是長期用藥的病人最后一次使用,是否也應該要求他們交回用過的空安瓿或廢貼?如果沒有一定的約束措施,病人往往不會主動將空安瓿及廢貼交回。
1.4剩余藥品的回收
《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醫療機構應當要求患者將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無償交回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按規定銷毀處理。該藥品是患者花錢所買,就是用剩的一點藥液,讓其無償交回,尚有一定難度;如果是未用的藥品,讓其無償交回,更難。沒有一定的約束措施,大多數病人不會自愿將藥品交回醫療機構,這樣就會增加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流失的機會。
2 建議
2.1建立專用門診病歷,實行網絡管理
對經確診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非住院患者,應建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用門診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統一管理。病歷格式最好以表格形式印制,用于記載患者每次用藥情況。為避免非醫用購藥者重復建立病歷,衛生行政部門應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網絡化管理,將各醫療機構聯網,把已建立專用病歷的患者及代辦人的個人資料及時輸入電腦,已辦過專用病歷的患者不得在別家醫院重復辦理。
2.2根據個人情況,選擇注射地點
對確診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患者,應根據患者個人的具體情況,以就近、方便、安全為原則,決定使用地點。如患者就住在醫院附近,可以在醫院內注射;如患者離醫院較遠,需醫務人員出診者,由社區服務站的醫務人員出診至其家中注射;農村病人可以到村衛生所注射,或由村衛生所的醫務人員出診至其家中注射;對于社區服務不夠健全的城市,衛生主管部門可根據醫療機構所處的不同位置,將社區劃分若干區域,明確哪家醫院負責哪些社區該類藥品的發放和使用。
2.3采用押金制回收空安瓿、廢貼及剩余藥品
鑒于我國目前的基本國情及各醫療機構的管理模式,建議采用押金的辦法回收空安瓿、廢貼及剩余藥品。以押金形式購取藥品,其押金最少應不低于該患者每次購取該類藥品的價格。患者每次購用該類藥品時要如數交回前次用過的空安瓿或廢貼,停止使用時,以最后一次用過的空安瓿、廢貼或未用的剩余藥品換回押金。如沒有如數交回空安瓿、廢貼或剩余藥品,將扣取一定數量的押金,以示懲罰。
3小結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屬特殊管理藥品,具雙重性,如果管理規范,可以造福于人類,如果管理不當,則會發生流弊,危害人類生命健康和社會治安。我們在嚴格執行規定的同時,既要做到保證病人合理的醫療需要,又要防止非法濫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S].2005-08-03.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暫行)[S].2005-11-14.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S].2005-11-14.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S].2007-02-14.
一、為加強我院特殊管理藥品的監管,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藥品突發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稱特殊管理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三、成立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醫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醫院院長擔任組長,業務院長和分管藥劑科的院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藥劑科相關負責人、各臨床科室主任、放射科主任、設備科主任及其他相關責任科室主任,其職責如下:
1、修訂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2、研究制定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負責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醫院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實施統一指揮、監督和管理,并及時向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四、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控制
(一)加強對特殊管理藥品法律法規和特殊藥品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提高防范意識。
(二)加強特殊管理藥品日常監管,制定和落實預防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責任制,一旦發現隱患和突發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三)加強特殊管理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定期檢查特殊管理藥品使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使用環節的購進、運輸、儲存、保管、調配、使用情況,及其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
依法對使用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組織調查、確認和處理,并負責有關資料的整理和情況的綜合匯報。
五、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的報告與處理
(一)
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啟動應急程序:
1、特殊管理藥品濫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嚴重中毒。
2、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流失、被盜。
3、醫療用毒性藥品中屬劇毒物品流失、被盜。
4、放射性藥品流失、被盜。
4、發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濫用成癮人群。
(二)特殊管理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立即采取控制危害擴大的措施或者對現場進行控制。
2、立即向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涉及范圍、死亡人數、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等。
3、采取必要的藥品救治供應措施。
4、事故的分析、評估、研究應對措施。
(三)任何科室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特殊管理突發事件。
六、本預案適用于我院特殊管理藥品在銷售、儲存、保管和使用等環節中,
突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傷害和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社會問題的應急處理。
此應急預案從之日起實施。
藥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其質量直接對患者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產生影響。因此,保證藥品安全有效是醫藥工作永遠的主題[1]。藥房庫房作為藥劑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藥物質量的第一線,對庫房進行嚴格的環境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做好藥庫環境管理工作,對于保證藥品的質量,確保臨床用藥的及時、安全都有著重要的意義。本文結合本院實際,就如何做好西藥房庫房環境管理工作做一綜述。
1 藥房環境的管理
1.1 控制好庫房內環境的濕度 庫房內濕度過大,會導致某些忌諱水汽的藥物的性狀發生改變,如糖衣丸劑、片劑、膠囊類等藥品被患者服用后,會產生嚴重不良反應;空氣中水分含量過高,可導致甲基新斯的明、阿司匹林等藥品發生水解反應而失效;另外,濕度過大易使藥品包裝發生變質和變形甚至霉變,損失很大。但是如果庫房環境濕度小,過于干燥,會導致某些忌諱干燥的原料藥物,如阿托品、硫酸鎂等在空氣中風化。因此,要保持庫房內適宜的濕度,定期對庫房進行通風,采用除濕機等設備保持庫房內相對濕度在70%以下。還應注意根據外界季節、氣候的變化不斷調整濕度,以更好地保持庫房內良好適宜的環境。
1.2 庫房內空氣對藥品的影響 某些容易氧化的特殊藥品,比如含酚類、芳胺類、烯醇類結構的藥品很容易受空氣中氧氣的影響而發生氧化反應。空氣中的co2也會對某些原料藥物的質量產生不良影響,影響藥品的療效。對于這些藥品應密閉存放或放置于避光及陰暗處保管,盡量避免其與空氣的接觸。
1.3 做好庫房的消防工作 大部分化學藥品具有特殊的性質,在受熱、撞擊、氧氣等誘發因素下極易燃燒,引起火災甚至爆炸的發生。例如本文由收集整理,揮發的乙醚遇火可燃燒爆炸;有機物與高錳酸鉀與磨擦可燃燒甚至爆炸;氫氧化物及某些消毒液具有腐蝕性等。因此,西藥房庫房的消防工作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嚴禁在庫房中吸煙,禁止安裝電爐以及明火照射,庫房內應時刻保持通風,并配備各類滅火器。
1.4 對庫房定期巡視 確保照明、冰箱、空調、通風、防鼠、防蟲、防火防盜、安全設施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及時維修故障的電器。由于冰箱的內壁容易水分凝結,所以工作人員在往冰箱里放置藥品時,應避免靠近冰箱內壁,防止藥品出現質量問題。放置好藥品后要檢查冰箱門是否關好,對每一個細節都要嚴謹對待,要有責任心,以藥品質量為重心,時刻要求自己細心,不僥幸,本著以為病人服務為中心的思想,確保患者用藥安全,以減少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發生[3]。
2 對藥品分類儲存及養護
我院藥房庫房采取內服藥品與外用藥品分開放置,把性質不同的藥品分開來放;生物制品及疫苗等需冷藏的藥品放入冰箱儲存;對于某些精神類藥物以及麻醉藥品應單獨放置;把容易混淆的藥品分開放置;放置藥品時要按照其有效期的遠近有順序的擺放;不能將不同批號的藥物放置在一起;根據不同藥品的所需儲存環境,分別選擇常溫庫、冰箱及陰冷庫存放藥品。按照《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儲存管理,對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進行嚴格儲存管理。藥品堆放保持規定距離。對特定的藥品進行定期養護,如易氧化藥品、臨近有效期藥品、高危藥品、貴重藥品、特殊藥品等,做好藥品養護記錄。
3 對藥品的有效期進行嚴格管理
藥品在一定的時間內和規定的儲存環境中所保持的質量和有效性即為藥品有效期。一旦超出規定的有效時間,在規定的儲存環境下其藥效也會逐漸減退,時間過長還可能會產生毒性,藥品過期后不得使用。這就要求工作人員對藥品的有效期進行嚴格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有效期的長短及時間的先后等來分類清晰的放置,對藥品進行詳細登記,定期檢查,可實施計算機管理。在發藥方面應按有效期的長短,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發藥。應用計算機進行管理,不僅省時省力,而且還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很多差錯。對藥品的庫存情況要及時的掌握,隨時與藥庫負責人員溝通,對將要滯銷的藥品及時調整[4]。
4 加強藥庫制度化管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藥品管理辦法,加強對藥品的制度化管理。建立各類規章制度,如特殊藥品管理制度、藥品出入庫制度、有效期臨近藥品管理制度;藥品的存放制度;藥品安全制度以及盤點制度;不合格藥品處理制度等。把藥品的采購與儲存分開管理;嚴格把好藥品的“四關”,即計劃采購關、入庫驗收關、在庫養護關和出庫復核關,切實保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
【關鍵詞】 《處方管理辦法》;藥品調劑
醫院藥房晚夜班因工作特點,基本只安排一名人員承擔處方藥品的調劑,并且主要由藥士專業技術職稱的工作人員承擔。按國家《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簡稱《辦法》),醫院藥房處方調劑管理應嚴格依照辦法相關條款進行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條規定:具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負責處方審核、評估、核對、發藥以及安全用藥指導;藥士從事處方調配工作[1]。因此,目前醫院藥房晚、夜班處方藥品調配管理普遍存在有違《辦法》規定。鑒于此現象是許多醫院藥劑科基本存在的管理問題,特撰文以期引起相關管理部門重視。
1 資料與方法
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五章處方的調劑管理規定,探討醫院藥房晚、夜班管理存在的問題。
2 結果
2.1 醫院藥房晚夜班處方調配工作管理情況 對貴陽市大型醫院藥房晚、夜班處方調配工作管理情況進行調查:所有被調查醫院藥房晚、夜班處方調配工作人員均來自藥劑科一線處方調配人員,晚、夜班處方調配工作均只安排一名專業人員承擔,被調查醫院中普遍由具有藥士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承擔。
2.2 導致醫院藥房晚、夜班處方調配管理有違《辦法》規定的因素。
2.2.1 藥房一線處方調配人員專業職稱結構和數量問題 大型醫院一線處方調配人員結構主要由藥士組成,同時藥房一線處方調配人員數量是按《辦法》頒布前確定的編制和崗位,如果按《辦法》要求配備一名藥師和一名藥士共兩名調配人員承擔每日晚、夜班值班調劑工作,那么在處方調劑人員現有數量的基礎上將至少增加1/3左右,否則會極大影響日常處方調配工作,由于藥劑科人員數量的管理需由醫院決定,在不能增加處方調劑人員數量和未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必須執行《部分》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只能根據現有條件對藥房晚、夜班值班調劑人員進行管理。
2.2.2 一線處方調配人員年齡及性別問題 按職稱評聘要求:中級專業學校畢業專業人員評聘藥師職稱,需工作7年以上;由于一線處方調配人員多為女性,在獲得藥師職稱時正是大部分人員面臨更大家庭責任期間,其不可能長期承擔夜班處方調配工作。通過被調查醫院藥房對具有《辦法》賦予調劑人員:處方審核、評估、核對、安全用藥指導等權利的藥師工作安排情況的調查結果表明,隨著其年齡或工齡的增加,管理者將其繼續安排在一線處方調配工作將面臨著一定的壓力,因此,隨著藥師年齡的增大,其離開藥房一線藥品調劑部門的機會就越大,對于大型醫院藥劑科門診藥房,晚、夜班值班人員主要由年輕藥士構成,從而導致藥房晚、夜班值班人員工作安排有違《辦法》規定。
2.2.3 傳統管理習慣的影響 目前藥房晚、夜班制度是多年延續的結果,由于現存藥房晚、夜班值班人員工作安排制度有違《辦法》規定,通過對其他省市醫院藥劑科晚、夜班值班人員工作安排情況的了解,藥劑科晚、夜班值班人員工作安排有違《辦法》相關規定,在我國不是個別現象,同時,也并有一家醫院因此受上級管理機構的處理,也沒有相關管理機構要求須按《辦法》規定改革,因此,藥房領導在面臨各種壓力的情況下,只能維持現狀。
2.2.4 受制于傳統處方調配的觀念 “照方配藥”是傳統藥房處方發藥的根本,藥房一線處方調配人員:藥士、藥師甚至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等,長期受制于我國傳統的醫院醫療服務模式,接到患者的處方,習慣意識就是“照方配藥”,對于《辦法》只賦予藥師處方審核、評估、核對、安全用藥指導等的責任,沒有深刻的理解,放任藥士承擔藥師應該承擔的工作。
2.2.5 受傳統處方調劑差錯評價方法的影響 藥房調劑人員藥品調配出現“照方配藥”的偏差結果才是差錯事故認定的條件是傳統處方調劑差錯評價方法,這種長期傳統意識不僅根植在藥劑人員的思想中,同樣根植在處方擬訂者醫師思想中,甚至也根植在患者思想中,因此,在醫療糾紛極其嚴重的現在,只要藥品與處方相符而所至的藥療及醫療事件或事故中,藥劑人員所承擔的責任極小甚至沒有,醫師或患者也沒有意識到不具備處方審核、評估、核對、安全用藥指導等工作責任的藥士,完全承擔處方藥品調劑有違《辦法》相關規定。
3 討論
《處方管理辦法》是根據《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6]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對處方管理的一般規定、處方權的獲得、處方的開具、處方的調劑、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其目的是為規范與發揮醫師、藥師在促進合理用藥方面的專業作用,提高藥物治療水平和醫療質量,是國家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醫院藥劑科應無條件地嚴格按《處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調整或改革自身管理條件以符合其規定要求。因此,藥士獨自承擔醫院藥房晚、夜班藥品調劑有違《處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現象,相關管理部門應高度重視。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處方管理辦法[eb/ol]. moh.gov.cn2007.03.12.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eb/ol]. moh.gov.cn 2004.06.04.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eb/ol].moh.gov.cn2006.10.19.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eb/ol]. moh.gov.cn2004.06.04.
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精神藥品管理辦法 [eb/ol]. moh.gov.cn2002.10.14.
醫療目標(30分)
(一)醫院管理(6分)
2、依法規范執業行為,加強醫務人員和醫療技術的準入管理。(1分)
3、研究建立醫療風險預警系統,探索醫患糾緋的第三方調處機制,加強醫療安全防范管理,確保全年無重大醫療事故發生。(2分)
4、繼續推行單病種限價和按病種付費工作,控制醫療費用增長。(1分)
(二) (七)藥品管理(3分)
19、加強藥事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處方管理辦法》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展合理用藥培訓、督導,促進合理用藥。(1分)
20、參加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加強使用環節管理,強化藥品和器械的不良反應信息報告與防范管理,降低藥品費用。(1分)
21、做好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工作,確保規范、合法使用。(1分)
(八)傳染病管理(2分)
22、加強傳染病防治與管理工作,做好艾滋病、人禽流感、非典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的醫療救治準備工作。(1分)
(九)其它目標(2分)
24、積極開展衛生下鄉活動,全年開展衛生下鄉活動不少于4次。(0.5分)
25、做好“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0.5分)
26、開展“平安醫院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0.5分)
27、做好大型活動和會議的醫療服務工作。(0.5分)
婦幼保健(30分)
(一)婦幼保健管理(10分)
2、強化《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的監管工作,確保全縣無違規簽發《出生醫學證明》事件發生。(2分)
3、依法規范婦幼衛生技術服務,加強愛嬰醫院管理,落實三級預防措施,提高婚檢率。(2分)
4、貫徹落實《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規范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和治療。(2分)
5、開展婦女常見疾病防治工作。(2分)
(二)兩個系統管理(4分)
6、繼續抓好“兩檔八卡”管理,提高婦幼保健工作水平。(2分)
7、加強管理,擴大覆蓋面,確保全縣婦女、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2分)
8、各種卡片、檔案、資料及時收集匯總,管理規范。(2分)
(三)婦幼保健技術指導(4分)
9、加強基層婦幼保健人員培訓,提高服務質量。(2分)
(四)降消項目(10分)
11、完成年度支持性目標。(3分)
12、加強人員培訓。(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