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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光喊口號不擔責任,最后還是會落空。多年來,湖北省從領導班子耕地保護離任審計、土地利用績效考核、建立耕地保護補償、調動農民群眾耕地保護積極性等多方面入手,積極探索耕地保護新機制新方法,構建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實現了全省耕地保護目標。
以“三農”發展綜合考評為依據,強化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意識
省委、省政府把耕地保護作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村發展、農民增收的基礎工作來抓。2008年,制定了《湖北省縣(市、區)“三農”發展綜合考評辦法》,將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列入重要考核內容,作為各縣(市、區)“三農”工作的考核指標,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達不到責任目標的,該項考核指標不能得分,以此強化各級黨委、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意識。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考核為依據,強化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意識
經濟社會發展,不能以犧牲耕地為代價,必須在保障發展的同時有效保護資源。為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省委出臺了《湖北省地方黨政領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考核辦法》,將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考核體系,作為考核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嚴格進行考核。省委、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湖北省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指標評分辦法(試行)》,將耕地保有量納入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指標,進一步強化黨政領導班子耕地保護的責任意識。
以土地利用績效考核為抓手,強化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意識
去年7月,省政府出臺了《湖北省土地利用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將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變化情況和違法占用耕地情況列入考核內容,引起了各級政府對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高度重視。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較上年降幅越大、違法占用耕地率越小的,得分越高,以此激勵各級政府少占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績效考核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當年追加和獎勵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及下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分配的重要依據,對考核優秀的,獎勵一定數量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并在安排國土資源建設項目時予以傾斜。對連續兩次核等次較差的,扣減下年度一定數量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以推行耕地保護離任審計為切入點,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
湖北省積極探索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在宜昌市點軍區開展了試點工作。試點工作重點對點軍區區長任期之中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等情況進行審計,通過離任審計促進耕地保護目標的落實。襄陽市、京山縣也出臺文件,對主要負責人實行離任審計。目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正在全省范圍內逐步推行。以嚴格土地執法為保障,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省法院、檢察、國土資源、公安和監察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在預防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違紀犯罪工作中加強協調配合的規定》,建立了五部門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省國土資源、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印發了《湖北省土地違法行為報告暫行辦法》,對土地違法行為的報告內容、時限和責任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健立了省、市、縣、鄉、村五級巡查網絡,每個村聘請1名協管員(信息員),及時報告耕地保護信息,對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襄陽市市委、市政府把土地衛片執法作為當前和今后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專門下發通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主要領導是轄區土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的第一責任人。實行土地管理和土地衛片執法“一票否決”制度,對轄區內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超過10%,或雖未超過10%但造成惡劣影響或其他嚴重后果的縣、鄉、村三級組織和相關單位,一律取消各類綜合性的評先資格,班子成員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以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為推手,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
湖北省通過實施耕地保護激勵補償政策,讓耕地保護者得到直接的利益,以此促進耕地保護工作。2007年,出臺了《關于調整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分配方式的通知》,按基本農田每畝2元的標準,每年省級預算支出1.21億元用于基本農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得越多,得到的專項經費也越多。從2009年起,將土地開發復墾作為省級財政轉移支付的依據。省財政將通過土地開發復墾新增耕地面積作為市(縣)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激勵性轉移支付一項考核指標,調動各級政府穩定和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的積極性。2010年,為加大落實耕地占補指標儲備力度,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省廳出臺政策,將省級投資低丘崗地改造項目竣工驗收新增耕地率達到30%以上的,30%以上的新增耕地全部返還地方作為補充耕地指標,省里從30%以內再獎勵15%補充耕地指標,用于地方占補平衡,極大地調動了地方開發耕地的積極性,為耕地占補平衡打下了堅實基礎。以大規模實施土地整治為平臺,落實耕地保護目標。保護耕地,不僅要穩定耕地面積,更要不斷提高耕地質量。湖北堅持“以建設促保護”,大規模實施土地整治,在增加耕地面積的同時,有效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耕地生態環境。“十一五”期間,湖北省投資200億元,實施國家和省級投資土地整治項目1112萬畝,新增耕地102萬畝,耕地質量明顯提高,農業生產條件得到有效改善,有力地促進了全省耕地保護目標的實現。在大規模開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時,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規范土地整治工作。2006年以來,省廳出臺了一系列土地整治管理制度和標準。2011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土地整治的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保障機制。7月,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辦法》,為土地整治提供了法制保障。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我們要以新的發展理念為統領,毫不動搖地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要像保護大熊貓一樣的保護耕地,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堅定不移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
一、土地是人類生存發展之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是經濟社會發展必由之路。
節約集約用地,不僅關系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而且關系國家長遠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節約集約用地,一是要節約用地。認真執行土地總體利用規劃和年度計劃,各項建設都要盡量節省用地,千方百計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要集約用地,必須提高每宗建設用地投入產出的強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三是要通過整合置換和儲備,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數量和節奏,改善建設用地結構、布局,挖掘用地潛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雙峰縣農村村民建設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和《雙峰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實施,在嚴格農村土地管理,加強土地調控,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一是農村宅基地建設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規劃,堅持先規劃后建設。二是嚴格控制占用耕地特別是水田建造住宅,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建造住宅。三是農村居民新建、改建、擴建住宅,應當充分利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空閑地和原有宅基地,村內有空閑地和原有宅基地未充分利用的,原則上不批準新宅基地,并嚴格宅基地面積標準。四是村民自治組織應依據本地鄉規民約,采取具體可行措施,做好宅基地退還工作,積極推進“空心村”治理、舊宅基地及其他廢棄建設用地復墾,復墾增加的耕地優先用于補充村民建房占用的耕地,縣人民政府通過以獎方式,對積極開展復墾增加耕地的,適當獎勵復墾人。五是村級基層組織負責制訂村莊規劃和農村宅基地管理自治章程,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是農村宅基地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保護耕地紅線、保護科學發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1、組織水利、財政、農業等有關專家對20__年第一批市級投資基本農田整理項目的初步設計和預算進行了評審論證,項目總面積891[:請記住我站域名/]1.15畝,計劃總投資566.1175萬元,現已報市政府批準立項。
2、組織相關專家組成驗收組,完成了對省廳委托的萬柏林區化客頭街辦土地整理項目799.95畝的竣工驗收。
3、按照省廳要求,督促縣(市、區)上報了國家級、省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整改報告。
4、與整理中心協同完成了陽曲縣凌井店鄉東郭湫村基本農田整理申報項目和(本文來自百萬公文網如有轉載請注明出處)古交市岔口鄉關頭村基本農田整理申報項目的踏勘,向局領導提交了《踏勘報告》,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最終確定了10838.7畝的基本農田整理項目。
5、會同建審處、整理中心完成了萬柏林區、迎澤區申報的20__年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現場踏勘和初步審查工作。
(二)耕地保護工作
1、按照年初省政府與市政府簽定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中的有關指標,完成了十縣(市、區)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的中基本農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等有關指標的分解,市政府與十縣(市、區)主要領導簽定了《太原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
2、由我處牽頭組織市局相關處室會同市農業局、市統計局相關處室組成聯合檢查組,于4月8日至10日對全市十個縣(市、區)20__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束后,將檢查結果報市政府并進行了聯合通報。
3、接受了山西省20__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完成了接受檢查的資料、數字收集、匯報材料的起草、相關部門及市政府和各縣(市、區)的協調接待等工作。
4、接受了國土資源部等三部局檢查組20__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抽查,完成了接受抽查匯報材料的起草、資料數字的收集以及機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協調等工作。
5、為重點工程服務,積極支援省市重點工程建設。20__年1至3月份,先后為重點工程補充耕地2558.49畝,主要包括小店區20__年第一批次、20__年報國務院批次等。
6、為進一步加大(本文來自百萬公文網如有轉載請注明出處)耕地保護的宣傳力度,按國土部新標準更新和完善基本農田保護標識,針對多數縣(市、區)經費不足的情況,我處申請市政府對十縣(市、區)補助資金153萬元,用于基本農田保護標識的更換和完善,現市政府已批準。
7、由我處起草并報市政府批準后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了《太原市縣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為下一步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切實保護好耕地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8、填報20__年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表1份并起草了太原市耕地保有量情況報告。
(三)其它工作
1、理順了工作關系。我局從20__年4月耕保和建審分處后,因種種原因,一直未能和省廳相關業務處室在職能上對接。為明確職責,規范管理,加強組織協調,按照省廳耕保處、建審處職責分工,我處將占補平(本文來自百萬公文網如有轉載請注明出處)衡項目及新增耕地的入庫登記、備案、牽頭占補平衡項目的竣工驗收,以及易地補充耕地項目的合同管理與規范等工作移交建審處。
2、牽頭組織召開了全市耕地保護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備案和信息系統應用會議。傳達了省廳會議精神,安排部署了了我市耕地保護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備案等工作。
3、完成其他處室會審件47宗。
4、隨同局領導對婁煩縣、陽曲縣衛片案件查處情況進行了督導。
5、完成了省廳安排的山西清徐小回溝煤礦土地復墾方案的復核工作。
6、按照省廳新的耕地地占補平衡項目管理辦法,向省廳申報了占補平衡項目立項申請。
二、存在問題
1
、耕地后備資源匱乏。太原市現有未利用土地大多位于山區,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選擇中,一些地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能進行開發整理,雖有少量潛力,但投資越來越大,難度越來越高,并且大量的開發整理也可能導致生態環境的破壞。縣(市、區)普遍缺少承擔項目的積極性,水利、電力等相關部門協調困難,項目實施難度增加。
2、基本農田補劃潛力不足。我市半數縣(市、區)已無補劃潛力,多數城區在(本文來自百萬公文網如有轉載請注明出處)本區內無法完成重點工程占用基本農田的補劃任務,全市范圍內占用中高產基本農田無同質量的一般耕地可補劃。
3、在本市范圍內實現耕地動態平衡存在困難。符合項目立項條件,且投資少、效益高,能開發整理的地塊大都已立項開發整理,集中連片的地塊難以找到,有集中連片的地塊,新增耕地率遠遠達不到立項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按照年初簽訂的《太原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開發處20__年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規定,做好耕地保護工作。
2、完成20__年第二批市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前期工作。
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形成我市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決策要求,繼續解放思想,著力改革城鄉二元土地管理結構,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和農村一體化土地市場,構建符合“首善之區”目標要求、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鄉協調發展的土地管理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按照城鄉土地管理一體化的理念,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合理確定農用地、生態用地和建設用地的規模和邊界,實現保障發展、保護資源、保持生態的和諧統一。按照加快建立現代產業體系的要求,合理布局城鄉建設用地,優化國土開發格局,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努力提高土地產出率,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堅持立足我市實際,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保護耕地資源和基本農田,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長遠生計。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和“三個不得”(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原則,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三、目標任務
通過多部門的協同運作、齊抓共管,努力構建“統籌安排、規劃科學、權屬清晰、流轉活躍、使用規范、集約高效”的農村土地市場,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經濟規律的農村土地管理新機制。
(一)完善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根據建立現代產業體系和建設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區”的城市發展目標和“東進、西聯、南拓、北優、中調”的城市發展戰略,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城鄉規劃充分協調,針對我市土地利用圈層結構及組團式空間結構的特點,按照“生態優先、城鄉一體、節約用地、適度規模”的要求,編制完善市、區(縣級市)、鎮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規范農村土地登記。在我市完成集體土地登記(經濟聯社一級)覆蓋率96.2%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集體土地登記發證的細化分解工作,利用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我市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經濟合作社一級)工作。
(三)加強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盤活閑置宅基地、低效用地等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提高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規范、促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逐步建立城鄉土地的統一交易平臺和交易規則。出臺規范集體建設用地的管理政策,從申請、審批、流轉、監督等方面進行規范。
(四)依法有序地逐步開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2012年,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率達到50%以上,其中流轉期限在3年以上的流轉率達到25%以上。
(五)建立適應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保障農民長遠生計的征地保障新機制。規范征地權行使,繼續完善征地補償辦法和標準,制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出臺留用地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保障其長遠生計。
(六)建立耕地保護長效機制,實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管理,加強違法用地查處,建立耕地保護利益激勵制度。
四、具體措施
(一)理順農村土地產權關系,加快推進集體土地權屬登記。
1.建立健全農村土地登記政策法規。嚴格執行《*市農村房地產登記規定》、《(*市農村房地產登記規定)實施細則》、《關于開展農村土地登記準備工作的通知》、《*市農村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方案》、《*市城鄉地籍數據庫標準》等文件和技術標準。根據現實需要,不斷完善、更新農村土地登記制度,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2規范土地登記程序。選定基礎條件較好的2個區作為農村土地登記試點,在試點過程中解決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確定、土地登記經費、地籍信息化管理等問題,形成一套由土地登記申請一地籍調查一權屬審核一公告和注冊登記一頒發土地證書5個環節組成的管理運作模式。運作成熟后,在全市推廣。
3.建立全市統一的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系統和數據庫。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系統生成審批表、公告以及宗地圖、宗地面積表、宗地界址點和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等相關文件,確保集體土地登記資料的標準化、規范化和統一化。
4.加強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對有權屬爭議的土地,利用農村登記發證系統,實行備案登記,并建立權屬爭議臺帳,移交各級調處機構。通過加強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加快推進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
(二)完善鎮村規劃和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現合理布局。
1.按照城市化發展指引政策和建立宜居城市的要求,優化土地利用布局和主體功能區土地規劃。充分發揮規劃的導向作用,促進全市的土地利用圈層結構和城鄉布局的進一步完善。因地制宜地合理確定生態保護用地和建設用地的邊界,做到集體建設用地、耕地、農田保護區布局合理,實現保障發展、保護資源、保持生態、和諧統一。
2.按照“結構升級、集聚發展、節約高效”的原則,推動鎮村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布局,促進農村產業集聚發展。合理確定農民集中居住區的布局、規模。引導分散農村居民點的適度集中歸并,集約節約用地。
(三)繼續做好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維護農民根本利益。
1.對耕地保護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管理。對區(縣級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保護耕地的情況進行考核,并通過簽訂責任書將控制和查處“兩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責任納入到鎮(街)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政績考核和經濟獎勵考核范圍內。嚴格執行《關于建立土地執法共同責任機制的意見》(穗辦〔2009〕1號),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土地執法工作中的共同責任,對存在違法違規用地查處不力、驗收不過關、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2.嚴格土地執法監察,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早報告。完善國土資源執法體制,充實市、區兩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編制和經費,加快建立多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建立我市的土地執法監督檢查和聯席會議制度,構建以市紀檢監察、國土房管、規劃、城管、建設、公安、發展改革、工商、環保、農業、林業、供水、供電、供氣等部門,以及各區(縣級市)黨委、政府為主體的土地執法共同責任網絡。建立市域范圍的土地監管網絡系統,利用衛星遙感影像、航空拍攝照片等信息手段加強動態巡查。
3.開辟耕地開發補充新途徑,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加強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加大農用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在做好調查統計的基礎上,推進25度以下宜農坡地的開發整理工作。加強與省內相關城市協作,多種形式開展易地補充開發耕地工作。
4.建立耕地保護利益激勵制度。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保護補償制度,按每年每畝200元補償標準實施,按照人均財力水平分類確定市、區(縣級市)負擔比例。堅持工業反哺農業的方針,通過財政、金融、稅收、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政策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積極落實國家現有有關稅收政策,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從根源上杜絕違法用地。
(四)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提高農民收入。
1.鼓勵農戶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鼓勵農戶發展現代農業,實行規模經營。流轉期限3年以上,且單體連片經營規模面積北部山區40畝以上的,其他地區50畝以上的,市、區(縣級市)財政各給予農戶每年每畝一定數額的補助,對幫助農戶成功流轉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適當獎勵。具體由市農業局牽頭制訂實施細則。
2.支持經營主體開展規模經營。一是對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所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或出資)面積50畝以上、并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章程和各項制度齊全、運作規范、分配機制合理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市、區(縣級市)財政主管部門研究,給予每家一定金額的一次性補助。區(縣級市)和鎮(街)也應給予一定的補助,具體由市農業局牽頭制訂實施細則;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3年以上,農田連片經營面積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主體,按照《關于規范*市農業產業化生產配套設施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國房字〔2009〕156號)規定,允許使用適當比例土地作為配套設施用地。
3.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組織指導和管理。一是加強合同管理。流轉期限在1年以上的應簽訂承包流轉合同,并報發包方和鎮(街)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區(縣級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市農業局制定的《*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統一執行。二是區(縣級市)和鎮(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力量,協助本區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戶委托流轉的土地根據相關條件設置經營主體準入條件,并對經營主體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項目的可行性等進行審查,努力使引入的經營主體和經營項目有較高經營水平和檔次。指導流轉合同簽訂、建立流轉臺帳和檔案、調解流轉矛盾糾紛。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協調和服務工作。在集中流轉、連片開發過程中,對個別不愿流轉的農戶,要出面協調,在承包方自愿的基礎上,可以采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承包方的承包土地或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與其互換等措施,保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范有序流轉。
(五)挖掘農村集體土地潛力,規范集體建設用地管理。
1.盤活閑置宅基地,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開展全市宅基地利用現狀的清查摸底,建立宅基地退出機制,堅持可耕種土地不減、農民自愿的原則,實現合理布局、集約節約用地,建設具有特色、功能分區合理的新型農民集中居住區。鼓勵農民以宅基地(村莊建設用地)按一定標準置換集居區住宅。將農民原有布局分散、數量龐大、使用效率低下及閑置宅基地集中整理,復耕還田,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以及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對規劃用于集居區外的國有經營性用地,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出讓收益安排用于鎮村的集居區飲水、道路、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
2.發展生態旅游農業的新模式,提高農用地綜合利用效益。在不破壞土地耕作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生態環境,整合周邊生態資源,因地制宜發展旅游業等輔助產業,形成現代農業與現代服務業互動的經營發展模式,激活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
3.促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合法流轉,規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抓緊出臺《*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范、促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嚴格執行各項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標準,允許采取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土地租賃、合資合作等多種方式依法流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充分體現村民意愿的基礎上,明確流轉的條件、范圍,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流轉。完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配套政策。市財政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流轉涉及的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規范性文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者所取得的土地流轉收益,納入農村集體財產統一管理,優先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社會保障支出。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勞動保障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強化用地全程監管,通過發展改革委、建設、規劃、國土、勞動保障等多部門以及各區(縣級市)政府的聯動,將用地開發建設每個環節跟蹤管理到位。逾期不建設或其他行為導致土地閑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推進“城中村”和舊村改造。嚴格執行《*市舊城更新和城中村改造總體方案》,堅持“政府主導、村為主體、利益歸村、一村一策”的方針,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統籌拆除或功能置換、等量復建、適度增加公攤面積的方式推進“城中村”和舊村改造。按照改善人居環境、保護歷史文化資源和充分照顧改造村民合法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編制“城中村”和舊村改造項目實施規劃和方案。按照“修舊如舊、建新如故”的原則,對歷史文化街區和特別保護建(構)筑物實行改造。探索集體建設用地與住房保障相結合的新方法,在建成區或城鄉結合部等居住配套設施較成熟的區域,結合“城中村”和舊村改造,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農民多余住房租賃等措施,增加保障型住房尤其是廉租住房供應,確保農村低保戶或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當地農村的平均水平。研究制訂相關辦法,將“城中村”轉制居民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六)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征地保障新機制。
1.加強和改進留用地管理。抓緊出臺《*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管理辦法(試行)》。按照“集中留地、統籌利用”的原則,統一規劃留用地集中安置區,探索由區(縣級市)政府牽頭統籌經營留用地的模式,提高留用地利用效益,增加農民土地資產收益。靈活運用實物留地、物業補償、貨幣補償、參股經營、等價置換、指標收購等多種模式,多渠道保障被征地農民長久生計。加快解決全市歷史留用地問題,統籌集中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解決歷史問題,確保在2012年底前基本解決。根據產業布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引導有序利用經濟發展用地。
我市轄30個鄉鎮,人口64.5萬個,土地總面積234.3萬畝,耕地面積56.42萬畝,人均耕地0.87畝,是一個人多耕地少的縣份。
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基本國策,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土地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農田得到了特殊保護,全市耕地總量實現動態平衡,耕地質量得到明顯提高。回顧過去的工作,我們的主要做法:
一、以與時俱進的理念,高度重度土地管理
(一)領導重視,把土地管理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土地管理的精神上,加強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耕地保護工作。成立了以市長、主管副市長分別任組長的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小組和全市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六次基本農田保護市長專題會議,每年都召開一次全市國土資源工作,將耕地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強調,今年3月,市長李國保分別在全市村支部書記培訓班和全市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專門講了耕地保護工作,特別強調了“基本農田五不準”。市政府先后印發了五個有關耕地保護文件,即2000年“關于成立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小組”和汨改發[2000]32號文件,2003年印發了“關于對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和“關于調查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小組”文件,2004年印發“關于開展基本農田保護檢查”的文件。同時,市委、市政府積極落實耕地保護工作經費,1999年財政預算給足40萬元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今年又拿出20萬元落實土地利用規劃修編工作經費。每年市政府都從農業、監察、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織進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切實做到了責任、任務、人員、經費“四落實”。另外,各鄉鎮也都相應成立基本農田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二)宣傳得力,全民耕保意識明顯提高。耕地保護不單純是政府部門的事,更是全民的事,全社會的事,只有提高全民耕地保護意識,增強全民耕保護責任感和自覺性,耕地保護才有堅實基礎,才能見成效。為此我們加大耕地保護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全民耕地保護意識。一是每年“6.25”土地日組織宣傳車輛進行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幾年來共出動宣傳車輛200多臺次,在全市城區、鄉鎮進行巡回宣傳。二是利用各種會議進行宣傳,先后利用300多場會議宣講耕地保護內容,開耕地保護專題會議150多場次。三是利用非農建設看地進行宣傳。每看一宗地都向用地戶進行宣講保護耕地的重要意義,動員用地戶要盡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四是制作基本農田保護宣傳公告。全市統一制作了100幅2×1.5米的基本農田保護公告,張貼在全市交通要道和人群聚集的地方。五是在全市35個鄉鎮場建了485塊永久性基本農田保護標牌,公示耕地保護相關內容和措施。六是書寫了15000多條石灰標語和門板標語。七是利用典型違法案例進行宣傳。八是利用廣播電視進行宣傳,每個“6.25”土地日前后一周進行播放,特別是“基本農田五不準”,去年連續播放了一個月。九是利用《汨羅報》專版專欄進行宣傳。《汨羅報》未撤銷前,每期都在該報重要位道開設有耕地保護專欄。
正是由于我市領導重視,耕地保護宣傳得力,耕地保護基本國策做到了家喻戶曉,全民耕保意識明顯增強,呈現出了“三多”、“三少”的好勢頭。即愛惜地的人多了,亂占濫用耕地的人少了;耕地種植面積多了,荒蕪耕地面積少了;村民建房申請占用荒山荒地的多了,申請占用耕地的少了。
二、以協調發展的思路,嚴格保護耕地資源
(一)明確責任,加強考核,確保了耕地占補平衡落實到實處。層層落實了保護責任。將48.45萬畝基本農田面積的以簽訂責任狀的形式全面落實到鄉、村、組、戶與丘塊,層層都明確了保護責任人,保護范圍,保護措施和保護責任,全市共簽訂到村責任狀384份到組責任狀6100份,到戶責任共14萬分。
建立了基本農田目標責任考評制度。市委、市政府將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分解到鄉鎮后,每年由市政府組織對各鄉鎮基本農田保護進行一次全面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全市目標管理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原經考評基本農田保護不好,保護措施不利,每終取消評先資格。
堅持“占一補一”原則,切實做好了耕地占補平衡工作。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城鎮建設制度的加快,我市建設占用耕地有近千畝。但我們始終堅持了“占一補一”原則,經岳陽市國土資源局選址驗收先后共開發整理耕地1500多畝,除用于建設占用的耕地外,還儲備有560畝耕地。1999年—2003年共收取耕地開墾費1400多萬元,都用于了新耕地的開發項目建設。
(二)鞏固了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劃定成果,加強了基本農田建設。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我市于1999年劃定了基本農田保護區753個,保護面積為48.45萬畝,保護率為85.7%。
一方面,加強“軟件”建設,健全制度,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我市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即《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基本農田調整補劃制度》和《基本農田定期巡查制度》等五項制度。同時,狠抓了制度的兌現和落實,使基本農田保護走上了制度社會軌道。
另一方面,加強“硬件”建設,增加資金投入,加大基本農田建設力度。加大資金投入,把基本農田地力建設,同中低產田改造等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基本農田質量,把基本農田保護區建設同土地整理結合起來,將土地整理優化安排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進行。此外,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基本農田。依法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無論數量多少,都必須報經國務院審批。報批前,應制定補充耕地方案,并明確補劃基本農田的位置、面積、質量。
全面建立了高標準保護標志。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公式制度,投資50萬元建起了永久性保護標牌485塊。保護標牌明確了保護范圍、保護面積、保護措施、保護責任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高標準建立了基本農田保護檔案。市到鄉、鄉到村、村到組、組到戶、戶到丘塊都建起了基本農田保護圖、薄、冊、卡等一整套保護檔案。我們組織各鄉鎮將基本農田落實到圖斑、村、組、地塊和農戶,面積、區位要符合要求,數據要準確,并以村為單位將圖斑逐一登記造冊,以鄉(鎮)為單位匯總統計。基本農田保護區圖、保護區登記卡,到丘到戶花名冊,丘塊登記表與實地逐一進行對照核實做到了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狀,圖、表、卡、冊與實地相一致。并及時做好了基本農田保護基本資料的整理裝訂工作。據統計全市共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753個,建立基本農田標志485個,共裝訂到戶登記表42本,圖斑表28本,到戶責任卡105本,保護責任狀2本,全市匯總本1本。
(三)嚴格實施土地規劃計劃,從嚴控制用地規模,保障了經濟建設用地需求。我們嚴格執行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批制度,切實實行基本農田的“五不準”,非農建設無論是國家建設、集體建設,還是農民建房都堅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項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從嚴控制占用面積;凡建設項目涉及占用基本農田的一律另行選址或撇開基本農田,因而使建設占用耕地數量壓到了最低限度,從而有效地保護了我市耕地。
同時,堅持用途管制制度,嚴格按規劃辦事。對于不符合規劃用途的,堅決不予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手續。非農建設項目凡是圈外用地的事先必須按法定程序先批準調規后批準建設用地,不是重點項目一律不準圈外用地。由于堅持了用途管制制度,基本消除了建設占用耕地的隨意性,達到了保護耕地的目的。從1999年到2002年,嚴格審批國家建設用地41宗,面積334.65公頃;集體項目用地53宗,面積36.5公頃。其中為京珠高速公路、武廣電化改造、1809線、新火車站等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工程報批用地185.85公頃,為市重點工程友誼河沿江大道工程報批用地61公頃。據統計,2003年共為重點工程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14宗,總用地面積1333.5畝,其中,國家用地11宗,用地1267.5畝,集體用地3宗,用地66畝。
(四)合理規劃,加大投入,全面推進了土地開發整理。推進土地開發整理,是實現占補平衡的唯一途徑,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市建立完善了責任機制、約束機制、保障機制和激勵機制。第一成立了專門的班子,由分管副市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各相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國土資源局成立了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第二完成了后備資源調查,我市擁有土地后備資源10.5萬畝,在此基礎上,編制了近期、中期、長期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第三制定了土地開整理程序,依法按程序開發整理土地,確保生態平衡。第四制定了優惠政策,實行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為促進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據統計我市從1999年至今,建設占用耕地1095.13畝,而開墾用于占補平衡的耕地達1588.4為畝,現儲備耕地凈492.9畝。從2001年至今已有3個國家、省級項目落戶汨羅,開發整理規模達8859.6畝,新增耕地5853畝。
三、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全面推進土地管理
(一)抓住政策機遇,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取得突破性進展。2003年3月,全市開展了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專項工作,共收回開發區和項目開發部8個。清理各類建設用地327宗,未納入市人民政府“五統一”管理的5處,擅自利用劃撥土地搞經營性開發的5宗,存在少批多占的4宗;清理土地交易582宗,清理違規用地16宗,查處率達100%,處理各類土地遺留問題11起。“中國國土資源報”頭版頭條以《沒有人再敢批條子了》的文章報道汨羅市治理整頓工作的情況。
治理整頓土地市場促進了土地市場的規范與完善。經過對土地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我市大力推行了土地使用權和采礦權掛牌招標拍賣。進一步規范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同時,嚴把土地登記關口,對經營性用地沒有進行招標拍賣掛牌的,不予登記;對出讓地價明顯低于出讓底價的,不予登記;對未全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不予登記;對違反規劃改變土地用途的,不予登記。目前,全市實現了土地“一個口子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的目標。全市所有經營性用地一律實施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城區最高地價已達到1.3萬元/平方米。其中,2003年,汨羅局采取拍賣掛牌方式供地共計10宗,成交價款7052萬元。其中商業局位于建設路0.2公頃商業用地以900萬元拍出全市第一價,建設東路6.67公頃土地以3900萬創全市土地交易總價最高記錄。4月份成功地對汨羅江砂石資源采礦權進行第一次掛牌出讓,最終以5萬元成交。8月份對汨羅江南渡橋下游砂石資源采礦權進行捆幫式公開掛牌。
(二)抓執法監察,嚴肅查處了耕地違法案件。一是抓監察網絡建設。聘請了市、鄉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員、新聞記者等12名同志為特邀國土資源監察專員兼行風監督員,聘請了31名國土員為專職監察員,各國土資源所聘請362名村干部為土地信息員。設立舉報電話32部,舉報箱100個。同時,完善動態巡查責任制,按照“五定一包干”(定人、定范圍、定責任、定費用、定獎勵、費用包干)的原則,采取經常巡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一級巡查區15天查一次,二級巡查區每月巡查一次,形成“地動我知,違法我管”的局面。二是抓違法案件查處。我市一直把非法占用耕地作為土地執法重點來抓。特別在耕地違法案件處惠,決不估息遷就,不心思手軟,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罰款的予以重罰。2003年發生耕地違法案件9起,違法占用耕地2.09畝,都給予了重罰處理,共罰款4.12萬元。全年違法案件下降20%,制止率在92%以上,案件查處率達100%,結案率達100%,案件查處無錯案發生。
(三)從嚴把好征地關,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我市在認真開展全省征地補償費用管理大檢查同時,采取“三嚴”嚴格征地管理。即嚴格控制征地規模;嚴格依法按規劃計劃、按程序征地;嚴格征地審核和征地補償安置監督。同時,認真督促落實法定的征地補償和安置措施,解決征地安置補償費用拖欠、挪用、截留問題,抓好征地補償費的清欠工作。建立了征地公告制度和補償標準聽證制度。為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今后凡沒有征求被征地農民集體組織和農戶意見的征地方案,國土資源部門不予審核報批。另外,我們在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依法明確農民土地財產權的基礎上,初步建立了農民保護耕地的有效機制。
(四)加強基礎業務工作,數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