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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類型。
(1)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2)梯臺墜落造成的人員傷亡。
(3)人員觸電造成的人員傷亡。
(4)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5)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
(6)遭遇搶劫造成的人員傷亡。
2、危害程度分析。
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可與其他有可能涉及人員傷亡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二、應急組織人員和職責。
1、加油站經理(xxx)負責現場的總體協調指揮。
2、加油站核算員(xxx)負責通訊、報警聯絡。
3、加油站前庭主管負責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處置。
4、加油站其他當班員工負責執行現場指揮的調配,完成交辦的任務。
三、預防與預警。
發現險情,經過加油站當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員確認險情后,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加油站經理(或前庭主管)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員向不同級別的上級領導報告。
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加油站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緊急情況的類型(火災、天然氣泄露、燃油外溢、人員受傷等)。
(2)事發加油站的名稱、地址。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當傷員傷勢較輕時,可由現場臨時醫療小組就地處理;致命或嚴重的傷害應由核算員及時撥打120求助,現場工作人員應協助醫護人員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2)必要時停止營業并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應急結束。
確認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后,由站經理向上級領導匯報,得到同意后終止應急處置程序。
六、應急物資和裝備保障。
根據加油站管理規范配備的消防器材及物資,萬里樂加油站應確保應急物資的有效性。同時依托當地社會資源及聯防組織。
七、附則。
1、演練要求。
(1)每年年初,由西南片區公司負責對全站員工進行一次應急預案專項培訓。培訓計劃、材料、試卷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備案。
(2)新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萬里樂加油站的安全培訓。
(3)安全培訓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0小時,培訓要做好記錄。考試采取閉卷形式,由站經理主持。考試不合格者應重新培訓。
2、預案修訂和完善。
萬里樂加油站應急小組組織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無特殊原因,每年度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的相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實施;
(2)通過應急預案演練或經突發事件檢驗,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應急預案中組織機構發生變化或其它原因。
20xx年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20xx〕10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本省范圍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評估、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其具體分類和內容依據〔20xx〕101號文件確定。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負責制定本轄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具體指導、監督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修訂、宣傳、培訓等實施工作。
第二章預案編制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本行業的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或本部門、本行業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七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做好以下基礎工作:
(一)成立編寫小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成立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技術專家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應由預案編制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二)做好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消除隱患的措施。
(三)掌握應急資源。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區、本單位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以及上級和相鄰地區可請求支援的應急資源狀況,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八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當遵照以下原則:
(一)合法合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充分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預防與處置相結合的應急管理工作原則。
(二)切合實際。認真進行風險評估,全面分析應急資源需求與現狀,充分考慮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實際,符合自身特點。
(三)協調一致。加強與應急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與上級預案和同一層面已出臺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銜接協調、表述一致。
(四)簡明易行。明確誰來做、何時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資源做等具體內容,做到響應分級合理、應對程序明晰、處置措施具體。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事件分級等。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突發事件應對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成員單位、工作組、專家組、現場指揮機構的組成及其職責等。
(三)預防與監測預警。包括風險隱患排查、監測、突發事件的預警分級標準及響應、預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處置措施。包括信息報告與、先期處置、啟動應急響應、響應措施、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等。
(五)恢復重建。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通信、交通、技術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與責任獎懲。包括應急預案培訓、宣傳、演練及責任、獎懲等內容。
(八)附則。包括預案解釋、生效時間、名詞術語解釋等。
(九)附件。包括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應急處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應急資源情況一覽表等。
鄉鎮(街道)的應急預案,以及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現場處置的特點。
第十條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應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專家咨詢、實地調研等多種方式聽取意見,并書面征求與預案相關的部門、單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同時注重從突發事件案例、處置工作總結和應急演練評估材料中吸取經驗,切實提高預案質量。
第三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編制工作說明、各有關單位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對預案進行審核,主要審核以下事項:
(一)合法合規性;
(二)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情況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協調情況;
(三)主體內容的完備情況;
(四)責任分工的明確情況;
(五)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劃分的合理性;
(六)應對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評審。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后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有關單位備案。
(一)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四)村(居)民委員會應急預案,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五)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駐皖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接受應急預案備案的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備案審查,備案審查與預案審核的內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當責令應急預案審批單位進行修訂。
第十五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應急演練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應急演練按組織形式可分為實戰演練和桌面演練等;按內容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等;按目的與作用可分為檢驗性演練、示范性演練和研究性演練等。應急演練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跨地區跨行業、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整體協同處置能力。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和年度計劃,合理確定應急演練的頻次、規模、形式和演練內容、時間、地點等。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演練主辦單位應當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級人民政府應急辦上報。
第十八條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
洪澇、山洪泥石流、滑坡、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等,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
第十九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演練評估可委托第三方進行。
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參加演練的相關單位應當采取修訂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加強人員培訓、完善物資裝備等措施及時改進完善。
第五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時效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規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進行1次評估。
第二十一條總體應急預案應當適時修訂,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修訂1次,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發生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應對或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六章培訓和宣傳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編制工作指南、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納入領導干部培訓、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培訓及公務員培訓的內容,定期對負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基層組織應當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普及活動,使廣大人民群眾熟悉、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特別是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七章考核與保障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本行業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對預案規劃、編制、評估、修訂、演練、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二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的應急管理方面考核內容。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確定承擔應急管理職能的工作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具體工作,并將應急預案規劃、編制、審批、、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
第八章附 則
第二十八條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關鍵詞】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
黨的十八四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決定,憲法規定國家對于人民負有基本保護的義務,即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應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維護社會生態環境,保護老百姓的國計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類正處于隨時可能因為氣候極端異常而爆發大災難的風險社會當中,氣候極端已經不再只是自然科學研究的范疇,已經成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議題。浙江省地處我國東南沿海,江南山地與長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處,山地眾多的地理位置、亞熱帶季風氣候和全球環境異常等原因的綜合作用導致自然災害活動日益頻繁,一年四季均有發生,其風、暴雨、洪澇干旱、山體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災的重點。面對災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著一貫的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建設平安浙江、和諧浙江為目標,高度重視浙江的救災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與規章,如《全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等,對災害醫療救援給予全面性的法律規范的指導,以實現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災害醫療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紹
抗擊災害,拯救生命,不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國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就全球范圍而言,也是每個國家需要解決的主要任務.其中美國、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設置了比較先進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統的災害醫療救援體系,其中的經驗可以為我們所了解及借鑒。
(一)美國
1.法律法規。美國《國家應急預案》是有關處置災害的綜合性法法律,將國土安全、緊急事件管理、法律實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衛生、應急救助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應急醫療服務以及私人部門等統一為一個整體結構,對聯邦政府、州長、地方行政首腦和民族行政首腦在應急事件時期的職責作了詳細的規定,成為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緊急事件期間互相協調的基礎。《美國突發公共衛生實際應急反應指南―針對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管理者》旨在幫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在突發事件或災難發生后24小時內,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衛生應急反應行動。這是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此外,還有《減災和緊急救助法》、《聯邦緊急相應計劃》、《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國家地震災害減輕地震災害法》等。
2.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體系。美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三級應對體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聯邦疾病控制與預防系統)一HRSA(地區/州醫院應急準備系統)一MMRS(地方城市醫療應急系統)二個子系統胡。當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指揮系統由CDC提升到聯邦應急計劃,總統有權根據危機事態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并啟動聯邦應急計劃;HRSA主要通過提高醫院、門診中心和其它衛生保健合作部門的應急能力,來發展區域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負責藥物獲得、急救、運輸、信息傳遞、隔離檢疫、醫務人員培訓以及醫院系統協調;MMRS通過地方的各個執行部門,如:消防、自然災害處理部門、醫院等部門,現場救援人員協作,確保城市在一起公共衛生危機中最初48小時的有效應對。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美國十分重視自愿者和自愿組織在災害醫療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國抗災志愿者組織,該組織的主席是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顧問委員會的委員,在《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擔緊急救援和為災民提供后勤服務方面,被公認為是第一應對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還有1881年成立的美國紅十字會,履行包括國內和國際災難救援在內的某些美國政府的責任,具有“聯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國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幾乎完全納入了美國緊急事態管理的工作體系,承擔著美國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美國在聯邦 C D C 中專門設有負責與媒體溝通的通訊辦公室,負責向公眾和醫療救援人員及時告之災害事態信息,幫助相關人員正確判斷災害發展狀態。此外,美國聯邦應急管理署主持全球應急管理系統,以災害信息服務、災害應急事務處理為目標,主要業務包括同國際系統連接,進行災害管理、減災、風險管理、救助搜索、災害科研等。
美國對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有相關的法律進行規范,體現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項專門的減災法之中,并且還有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并且該職責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災害發生后的“臨危受命”;把衛生系統與其他系統串聯起來,使得公共衛生、災害事件管理、執法、醫療服務等領域內的人員可以綜合有效的協作;重視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力量,并將其納入政府的管理體系,發揮其優勢作用;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應對體系及具體程序和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二)日本
1.法律法規。 1 9 6 1 年頒布實施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是日本預防災害、對應災害和災后重建等事業方面的根本大法,對其他相關法律起著指導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關法律的立法依據。該法就防災救災中政府的責任、地方團體的責任以及市町村的責任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災害救助法》是關于災害應急救助問題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發生災害時,國家要在地方公共團體、日本紅十字會、其他團體及國民的協助下,進行應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來保護受災者和維護社會秩序。此外,針對多發行地震災害,還制定了詳盡的地震災害對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等。
2. 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三級政府負責管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縣) 一市( 町、村 )三級,由主管衛生和福利的厚生勞動省負責建立,并以之為中心,納入整個國家危機管理體系。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日本政府會向國民及有關機構發出緊急通報,通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同召開了干事會,研討對策。中央主管機構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最主要職責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實施應急對策。在日本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理系統中,消防(急救):警察、醫師會、醫療機構協會、通信、鐵道、電力、煤氣、供水等部門,也按照各自的危機管理實施要領和平時的約定相互配合。平時,在災害疾病的預防工作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全國各都道府縣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2007年修訂的《災害基本對策法》把紅十字會在內的61個非政府機構制定為全國性公共事業,要求其無條件配合災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應的災害救援機制。建立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的醫療救援程序,并根據不同時間段設立了應急措施:災后6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醫療隊救助傷病;災后12-24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轉移傷病。
5.建立應急信息管理網絡,可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災害通訊網絡體系,包括:以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主的“中央防災無線網”;以全國消防機構為主的“消防防災無線網”;以自治體防災機構和當地居民為主的都道縣府、市町村的“防災行政無線網”;以及在應急過程中實現互聯互通的防災相互通訊用無線網等。此外,還建立了包括緊急聯絡通訊網在內的各種專業類型的通訊網。另外,還正式設立內閣信息中心,以24小時全天候編制,負責迅速搜集與傳達災害相關的信息,并把有關災害通訊網絡的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日本同樣也制定了詳盡的災害應對法律法規,使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同樣的該各行政部門是承擔該職責的常設機構;把非政府部門規定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定主體,調動了政府和民間的各方面積極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協作;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政府負責日常應急體系及具體24小時應急救援程序,并重視對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預防工作;將來完善的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綜上所述,一項切實有效地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
1.災害醫療救援法律淵源多元。災害醫療救援屬于突發公共事件,在突發公共事件、災害防治等領域的行政法律法規、衛生法規等不同的部門法中都應重視設置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也可制定單項災害醫療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災害醫療救援日常應急體系,有備無患。在該系統中,應依法確立非衛生行政機構與公共衛生部門的各自職責和工作程序,部門之間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災害醫療救援體系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
3.依法確認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主體地位,將其工作與政府相關部門工作給予有效地配合和協調,發揮非政府組織分布廣泛,在后反應快速,醫療救援力量專業化的優勢;
4. 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同時也是政府部門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現狀介紹
自然災害具有的突發性及危害性特點,使其被定義為突發事件的范疇[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因此相關的突發事件處置的法律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衛生法規都包括對災害醫療救援的適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國家性的法律法規以及衛生部門繼而制定的預案與辦法等主要是,《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防震減災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災區重點傳染病疫情霍亂等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職責》、《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衛生部《2006-2010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質的規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干旱衛生應急專項預案》、《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
雖然浙江的災害救援已經具備了預防和抵抗災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災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還需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緣由如下:
(1)完善社會立法,構建成熟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為浙江省抗災救險工作貢獻微薄之力,促建和諧社會。國內外的經驗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較為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對如地震、風災等災害事件的防治和應對就較為得力。如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的《應急法服務法》,它規定州長可以根據《健康和安全法》對災害事故中的救助問題給予豁免;日本有比較完善的國民健康計劃。與之對比的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助有明確的規定之外,有關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規之中,且對于醫療救援方面的規定也是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缺乏針對災害醫療救援的系統性的完善立法,這會導致災害醫療救援不利,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具體權利,導致社會矛盾出現,不利社會的和諧與發展;
(2)居安思危,有備無患。汶川地震不僅給我國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而且對中國現有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進行了有力的沖擊。在抗險救災中出現了許多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方面新的法律問題需去研究,如在災害救援中的醫生為拯救生命對遇險者進行截肢的緊急處置的權利與遇險者知情同意權的對抗;災害國際救援隊伍和民間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問題;在災害醫療救援中遇害者的尸體應急處置的法與情的沖突;災害醫療救援中出現的專業救援人員缺乏和藥物等重要救援物資調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問題。汶川地震出現的這些問題不會是偶然現象,今后也必然會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災害醫療救援中有所表現。《左傳》有言:“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我們應以汶川地震的災害醫療救援行動為研究的對象,結合浙江省的現狀,對浙江省的災害醫療救援給予深層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補浙江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法學研究的空白領域。如前所述,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涉及到諸多的法律問題特別是醫事法律問題,法學界對醫事法律研究的相對陌生和不重視,導致該研究領域出現研究的空白點,而本課題組成員立足于溫州醫學院,具有法學研究背景,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從法學特別是醫事法學的角度,對我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樹。
三、浙江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災害醫療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調整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二是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相關國家和省級的預案或者辦法等,如《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前者是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工作所依據的強制性法律法規,并有追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而后者是落實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所依據的具體操作性政府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內部指導性文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要參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顯低于前者法律法規,導致其執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綜合性規范或者專類性規范有關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過于簡單,缺乏針對自然災害醫療救援的單獨規范。
綜合性規范主要指的是針對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綜合性法律規范,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專類性規范是對具體某一類型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單獨性法律規范,如《防震減災法》、《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等。在綜合性和專類性規范中,災害醫療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項內容而已,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簡單和過于原則性,不利于實際的操作執行。雖然后面制定的醫療應急救援預案有具體救援措施的落實,但是也是針對整體突發事件的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規定簡單統一,對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實施缺乏針對性,對于自然災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務,但如果是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事態控制比醫療救援而言更為重要,因此雖二者同屬突發事件,對醫療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當今社會地球環境惡化,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特別重視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也是形勢所逼。
(三)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衛生防疫環節的法律建設優于災害疾病急救環節的法律建設,立法層次上存在漏洞環節。
國家經過非典事件以后,衛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經比較完善,主要有《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其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對疫情的預防、應急處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會該如何行動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對災害疾病急救僅是簡單片語而已,如《突發事件應對法》對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規定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醫療救助、衛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減災法》里面也只有一條,地震災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災害醫療救援立法體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規定必然影響浙江省在制定災害醫療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規時,重疾病防疫,輕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醫療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
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災害醫療救援的主體主要是政府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對于上述主體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都在法律法規中有詳盡的規定。但對于非政府的醫療救援組織,如紅十字會組織、自愿者等僅是簡單規定了其可以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協助做好相關工作,進行人道主義援助。但對其開展醫療救援工作的職責、權利范圍及政府醫療救援機構的配合和沖突協調等實際會發生的問題都沒有涉及。事實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經驗告訴我們的,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對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積極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醫療救援工作上的專業性也是得到認同的。隨著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日益參加到各類災害醫療的救援工作中,重視其醫療救援法律主體地位,依法規范其醫療救援工作是勢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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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7]《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條規定,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
【關鍵詞】創建;衛生應急;體會
【文章編號】1004-7484(2014)06-3514-02
晉江市通過開展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創建工作,有效地優化和整合了全市各類應急資源,促進各級各部門衛生應急組織體系的建立和健全,構建科學靈敏、全面準確的衛生應急決策指揮、衛生應急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系統,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優化工作流轉機制,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規范開展應急處置,普及衛生應急知識,衛生應急管理水平和衛生應急能力顯著提升。現將基本做法與體會報告如下。
1 一般情況
晉江地處福建東南沿海,全市陸域面積649平方公里,轄13個鎮、6個街道,293個村,94個社區,戶籍人口106萬,外來人口110萬左右,祖籍晉江的華僑華人、臺港澳同胞300萬左右。經濟實力連續19年保持“福建省十強縣(市)”首位,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列全國百強縣(市)第5位。2012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223.69億元,增長12.2%;公共財政總收入161.02億元,增長18.3%;農民人均純收入13508元,增長12.9%。在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同時,晉江市高度重視醫療衛生事業,以“建設衛生強市”為目標,以醫改為主線,加快衛生事業發展,全市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共有858家,其中公立醫療衛生機構28家,民營醫療機構45家,個體診所33家,社區衛生服務站85家,村衛生所667家;衛技人員總數4487人,開放病床數3930張,形成比較完善的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疾病防治能力不斷增強,群眾健康水平顯著提高。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健全組織體系,明確工作職責
將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納入《晉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總指揮的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及時修訂《晉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各部門的職責。把“完善應急救治體系”和“創建衛生應急示范市”分別列入2013年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和市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多次召開全市衛生應急工作會議,總結成效、查擺不足、部署工作。經市委編辦批準在市衛生局設立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核編3人。各醫療衛生單位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衛生應急工作,辦公用房、設施設備按工作職責需要配置。各鎮(街道)、村(社區)和學校、危化企業等重點單位成立衛生應急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衛生應急值守和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各級各部門衛生應急組織機構日臻健全。
2.2 搭建指揮平臺,建立聯動機制
以國家社會管理創新試點為契機,整合110、120、122、119四個報警臺,成立晉江市社會管理應急指揮中心,構建全市綜合應急指揮決策平臺,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聯動協調工作。市衛生局搭建“晉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和決策。應急指揮系統具備信息共享、指揮決策和視頻會商等基本功能,并實現與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決策系統、本級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和醫療衛生單位的有效對接,進一步提高全市衛生應急指揮協調和聯防聯控能力。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起宣傳、衛生、安監、教育、農業、公安等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建立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單位間平時注重聯合開展應急培訓與演練,戰時聯合開展應急處置。2012年以來,市衛生局分別與安監局、地震辦、人武部、經濟開發區、企業等多部門聯合開展“企業化學品泄漏燃燒事故應急互助救援演練”、“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災民安置演練”和“航班災難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等活動,有效地提高部門間應急隊伍協同作戰能力和隊員的實戰水平。在應對霍亂、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傳染病疫情時,部門間的協作聯動更是得到充分磨合和展現,最大限度地減少了疫情帶來的危害。
2.3 完善預案體系,優化工作流程
市政府印發《晉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晉江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和《晉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實施方案》,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本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衛生局制定并完善重點急性傳染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自然災害和不明原因群體性疾病等專項或單項預案20個,建立了預案管理制度,并根據人員變動、技術或標準改變及時進行修訂。醫療衛生單位和重點單位結合自身職責和實際需要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工作方案或技術方案。同時,在實踐中對處置流程不斷進行優化和細化,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建立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系統全面、切合實際的衛生應急預案體系,為各級各部門規范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可靠的依據。
2.4 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培訓演練
以“晉江干部學堂”為載體,開設《公共突發事件與政府危機管理》專題培訓,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各部門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對衛生應急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充分發揮專家咨詢委員會的咨詢、指導、建議和評估作用;以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專業人員為主力,組建了市級傳染病、中毒、核和輻射以及醫療救援等專業應急隊,在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建立衛生應急綜合隊伍并配置相應裝備;制定并實施專業隊伍、管理干部和醫療衛生人員分類培訓和演練計劃,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結合自身業務定期開展衛生應急相關培訓和演練,推動各單位培訓和演練工作的常態化。通過培訓和演練,促使應急隊員更加熟練地掌握衛生應急處置流程和相關技能,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到召則能來,來則能戰,戰則必勝,提高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2.5 加大投入保障,充實物資儲備
市政府將衛生應急經費列入財政專項預算,每年劃撥70萬元作為衛生應急日常工作經費,投入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經費不少于200萬元;印發《晉江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為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安排臨時經費提供依據。市衛生局結合實際情況制訂《衛生應急基本物資儲備目錄》,并指導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依照“滿足需求、平戰結合、實物儲備與信息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衛生應急裝備配置和物資儲備,同時制定并完善應急物資采購、驗收、保管、領用、補充、更新、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現有急救車56部,醫療應急救治設施設備齊全,建立起以市120急救中心為樞紐,以市中醫院、安海醫院和市醫院晉南分院急救分中心,金井中心衛生院、東石中心衛生院和英墩華僑醫院急救站和各醫療單位急診(救)科為網點,覆蓋全市城鎮、功能完善、高效快捷、指揮統一的醫療應急救治網絡體系。市疾控中心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庫,各類衛生應急物資較齊全,并擁有A、B級防化服各5套、C級防化服6套,能較好地滿足一般級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
2.6 構建預警體系,及時監測報告
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中心)衛生院規范開展預檢分診工作,設立發熱門診、腸道門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覆蓋率達100%,設備設施運轉良好,近10年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30起。教育機構建立晨、午檢制度和因病缺課登記制度;市疾控中心定期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數據和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及時發現各類事件苗頭,及早開展采取干預措施。市衛生局根據歷年來傳染病疫情概況和監測結果制定了部分重點傳染病預警線,市疾控中心根據預警線指標實時預警,為政府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策略提供及時、準確的科學依據。
2.7 規范應急機制,科學高效處置
通過開展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創建,晉江市已形成了預案較完善、體制較健全、機制較順暢、準備較充分、宣傳較到位的衛生應急新局面,衛生應急能力大幅度提高。2012年以來,轄區內發生的183起傳染病散發或聚集性疫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均控制在萌芽狀態,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CBA聯賽、“4?19中國(晉江)國際鞋業博覽會”、“世界晉江同鄉懇親暨愛心城市公益活動”、“2013年全國沙灘排球巡回賽(晉江站)比賽”和“2013年中國?晉江自行車公開賽”等重大活動中,組織市疾控中心、市衛生監督所等單位科學開展公共衛生風險排查和評估工作,順利完成了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衛生監督等醫療衛生保障任務,為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2.8 全面宣傳教育,普及應急知識
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健康教育和法制學習宣傳計劃,由市衛生局聯合團市委、教育局、總工會、紅十字會、各鎮(街道)、村(社區)、電視臺、經濟報社等有關單位,通過有線電視、報紙、廣告牌、宣傳欄、墻報、傳單、講座和培訓等多種形式,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中開展衛生應急知識和《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衛生應急知識宣傳效果良好,宣傳覆蓋率超過80%,居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知曉率達80.53%(244/303),群眾普遍掌握衛生應急相關知識,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團市委、市紅十字會各組建了一支衛生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并制定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培訓、演練,幫助志愿者掌握基本救援知識與技能。
3 工作體會
3.1 領導重視是創建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的前提
全面提高衛生應急綜合管理水平和處置能力,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晉江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在多種會議上和場合中,市領導對創建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的任務要求、進度安排和工作目標均進行強調,并組織督查組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各有關單位把創建活動列入議事日程,嚴格按照《晉江市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創建活動工作方案》要求履行職責,有效落實,按時完成各項創建工作任務。
3.2 經費充足是創建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的保障
衛生應急工作是一項以社會效益為主、涉及民生的公益性工作,在應急指揮體系建設、物質儲備、隊伍裝備、宣傳發動、應急處置和培訓演練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經費支持。晉江市政府將衛生應急經費列入財政專項預算,并印發《晉江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為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安排臨時經費提供依據,充足的經費支持是晉江開展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創建工作的厚實保障。
3.3 部門聯動是創建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的關鍵
在創建衛生應急示范市過程中,衛生系統是創建的主力軍,責無旁貸,而且必須能起到示范作用。各有關單位從大局出發,不僅加強了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好自己職責,還加強縱向和橫向的協同配合工作,主動加強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的聯系,建立了聯動機制,密切配合、齊心協力開展創建工作。部門協作在本次創建工作中發揮了關鍵性作用。
3.4 廣泛發動是創建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的基礎
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創建工作共涉及衛生應急組織體系、指揮協調、預案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社會動員和總結評估等8個項目48項工作指標,要全面保質保量完成這些任務指標,就必須廣泛發動,全民動員,共同參與創建活動。晉江市委、市政府通過召開動員會、階段性工作匯報會,深入開展宣傳發動,并組織專項督導檢查和模擬檢查工作,確保創建的各項工作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實,為如期完成創建的目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3.5 真抓實干是創建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的根本
幼兒園水痘病應急預案為了有效控制水痘在校園內的傳播,在區教育局、區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結合校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方案。
一、成立水痘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全面負責防控工作) 副組長:xxx xxx xxx xxx(校醫)(分管具體防控工作) 組 員:全校老師
二、全體教職工嚴格落實“五早”要求,對水痘疫情做出快速反應。
1、早發現: 交待學生及家長,發現皮膚上有紅疹及水皰,及早到醫院就診。
2、早報告: 出現疑似病例,要第一時間隔離學生并報告學校校醫及有關領導,同時告知學生家長,帶醫院確診。
3、早隔離: 一是對患者及時隔離,通知家長立即帶孩子到醫院檢查治療;二是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觀察、隔離,通知家長接回家觀察或到醫院檢查。患病學生病愈后返校學習(必須是皰疹結干痂后),需帶病歷或醫院的復學證明到校醫務室。
4、早治療: 發現水痘學生,及時通知家長并將學生送往醫院治療。
5、早處理:患者離校后,應及時對桌椅、抽屜等公共設施,進行科學的消毒處理,教室內開窗通風,拉開窗簾,晚間學校統一進行室內空氣消毒。
三、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防控水痘疫情監測系統,各班級建立因病缺課上報制度,建立晨檢、消毒、隔離制度。
2、重視信息的收集。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隨時保持聯落,密切關注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防控工作。
(二)疫情報告
1、學校召開預防水痘會議,指定疫情報告責任人,由校醫負責每日疫情防控報告。
2、嚴格執行學校水痘疫情報告程序,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出現水痘疫情時,學校領導小組必須馬上啟動本校應急預案,校長立即(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
3、防控領導小組成員平時要加強日常工作,各負其責,一旦發生疫情,按責任分工保證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遲報、謊報,對有違反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流行傳染病疫情的應急響應
學校一旦發現流行傳染病,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1、啟動日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
2、學校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3、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4、發現傳染病疫情時,要及時與衛生、疾控部門聯系,加強對傳染病患者的追蹤管理,做好教室消毒工作。
5、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出好宣傳專刊,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五、全體教職工必須把水痘的防控工作作為重要工作來抓,以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落實各項防控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對因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措施不當等造成疫情擴散傳播或對師生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的,要實行安全責任追究。
六、落實防控措施
1、堅持晨檢制度,暢通報告渠道。班主任要堅持對學生每日晨檢,對出勤學生進行詢問,對生病請假在家的學生要通過電話等方式詢問病情及主要癥狀。建立班主任校醫校長三級上報防護網絡。
2、缺勤缺課登記制度。對每天缺課缺勤的師生要做好登記(由各班在因病缺勤登記簿上填寫),并注明原因,每日登記情況及時反饋給校醫。
3、做好健康教育,消除恐慌心理。學校密切關注水痘的流行趨勢,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及時加強宣傳力度,有效利用校園網、升旗、班會課、宣傳欄、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深入地進行預防水痘知識的專題宣傳和防治動態的相關報道,普及水痘的防治知識,引導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師生衛生防病的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及環境衛生,消除傳染病可能發生或傳播的條件。 5、建立資金保障制度。根據需要,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各種防控措施的落實,如消毒用品及器械的儲備。
七、疫情應急處理
1、當學校發現傳染病疫情時,立即報告教育部門和疾控中心,并采取果斷措施,對病人實施嚴格隔離,到指定醫院進行治療。
2、對與水痘等傳染病人有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就地隔離,并進行醫學觀察1周以上,無相關傳染病癥狀并經指定醫院醫生檢查確認后方可復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