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網絡金融的特征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 引言
目前學術界關于網絡虛擬貨幣對金融系統的影響主要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網絡虛擬貨幣會對金融體系產生一定的沖擊,因為它能夠發揮現實流通中貨幣的作用(付竹,2007);另一種觀點認為作為“提貨憑證”功能的網絡虛擬貨幣不具備貨幣職能,對金融體系不會產生影響(帥青紅,2007)。鑒于學術界目前的爭論,本文從貨幣職能出發,分析網絡虛擬貨幣的性質,以及對電子貨幣與網絡虛擬貨幣進行比較,探討網絡虛擬貨幣對金融系統的潛在風險沖擊。
二、 網絡虛擬貨幣的特征
1. 從貨幣職能的角度看網絡虛擬貨幣的性質。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它具備五大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當前的世界貨幣體系為牙買加體系,在該體系下,紙幣已經與黃金脫鉤,它僅僅是實體貨幣的符號,國家的信譽保證使其執行貨幣的全部職能,而本身不具有實體價值。網絡貨幣顯然不能符合作為貨幣的所有條件,只是在一定范圍內行使貨幣的部分職能。
從價值尺度職能看,網絡虛擬貨幣不能夠履行價值尺度的職能。網絡虛擬貨幣與網絡運營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之間并非是直接對價的關系,而是分別對商品和網絡虛擬貨幣二次定價的一次體現,它是通過商品價值與網絡虛擬貨幣在量上掛鉤實現的,即“商品價值——貨幣”、“網絡虛擬貨幣——貨幣”這樣的兩個等價關系。因此表面上看,網絡虛擬貨幣可以以一定比例兌換網絡運營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但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仍然是貨幣。
從流通手段看,網絡虛擬貨幣的流通手段職能受到了較大的限制。貨幣作為流通手段主要體現其在商品和服務交換中發揮中間媒介的作用,它在交易中應具有普遍接受性。然而網絡虛擬貨幣具有一定的特質性,表現為在網路運營商之間形成比較龐大的網絡商業聯盟的成本較高,共同使用同一種虛擬貨幣的難度很高,這樣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網絡虛擬貨幣流通的范圍。而且,網絡虛擬貨幣與商品之間的單向流通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職能,即網絡虛擬貨幣只限于直接購買網絡運營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而已購買的虛擬商品反過來,不能夠通過官方的平臺再“賣出”,交換網絡虛擬貨幣。以騰訊網中的“q幣”為例,在其網站里,“q幣”只能在網站內購買商品和服務,而沒有有效的平臺將商品“賣出”以換回“q幣”。
從支付手段來看,網絡虛擬貨幣只具備部分支付手段職能。支付手段職能是隨著商品賒賬買賣的產生而出現的,貨幣被用來支付債務以及利息等。由于網絡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的限制,網絡運營商之間無法形成共同使用同一種虛擬貨幣的貨幣聯盟,因此既無法用其購買非發行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務,也無法被用來支付和償還債務。
從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的角度來看,目前網絡虛擬貨幣的發行缺乏一定的信用支持,而且在法律上也并沒有對虛擬貨幣的定價或運營商倒閉后的清償做出明確的規定。使得網絡虛擬貨幣的價值不具備穩定性,無法實現保值增值,并不具備貯藏手段職能。此外,由于網絡虛擬貨幣的發行和適用范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是對相對價值進行表示的符號,它不具備世界貨幣的職能。
綜上所述,網絡虛擬貨幣僅僅能夠履行部分貨幣職能,只能在有限范圍內具備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2. 電子貨幣與網絡虛擬貨幣性質差異。
(1)發行主體與信用。網絡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在其發行上具有一個共性,即都需要通過支付相當數量的法幣。對于網絡虛擬貨幣來講,虛擬貨幣需求者必須向發行商支付符合比例要求的實物貨幣,以獲得充值型虛擬貨幣;相似的,電子貨幣需求者也必須向發行機構交付紙幣,以獲得等量的電子貨幣。但從發行性質和信用的角度來看,網絡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的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
網絡虛擬貨幣的發行主體是普
企業或者公用事業機構,主要目的是為了便于發行商銷售非金融商品和服務。網絡虛擬貨幣能夠給網站注冊用戶之間進行虛擬商品交易提供交易媒介。例如,騰訊公司發行q幣的目的是為了銷售其提供的qq附加服務。網絡虛擬貨幣的發行過程在本質上是用戶對發行商的產品預付費用,是發行商對虛擬貨幣購買者提供的一種商業信用。電子貨幣的發行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其發行是在金融監管機構(中央銀行或銀監會)的監控之下。電子貨幣的發行目的是為了降低貨幣流通的交易成本。除了為與發行者有協議的商家提供購買各種實物商品與服務之外,電子貨幣能夠為普遍商品交易提供更為方便的交易媒介。電子貨幣發行的信用保證是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金和存款準備金,因此它提供的是一種銀行信用。
(2)借幣收費過程。借幣收費過程指的是網絡虛擬貨幣有條件的兌換實物貨幣,它是從q幣購買非騰訊商品的過程抽象出來的一般概念。借幣過程中的網絡虛擬貨幣是以一種單向結算工具存在的,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貨幣職能。我們以網絡企業如何借用q幣來實現自身商品銷售為例來具體描述借幣收費過程,非騰訊公司與騰訊公司簽訂協議,規定其商品在獲得q幣支付后,可以將其收取的q幣向騰訊公司換取人民幣,或者將其收取的q幣賣給qq用戶,以獲得人民幣,進而獲得真正的利潤。相比較之下,電子貨幣與實物貨幣之間的兌換是無條件的,不存在所謂借幣收費的過程,它實質上是紙幣代用物。
三、 網絡虛擬貨幣運行對金融體系產生潛在風險
網絡虛擬貨幣具備兩種屬性,即商品屬性和貨幣屬性。其中,商品屬性使其本質屬性,貨幣屬性為衍生屬性。目前,相對于商品屬性來講,盡管網絡虛擬貨幣的貨幣屬性不顯著,只能在一定范圍內承擔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貨幣職能,表面上看不會給金融體系造成脆弱性。但伴隨著網絡虛擬貨幣的貨幣屬性不斷強化,網絡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的不斷擴大和管理層的漸次認同而逐步擴大,大額儲值的網絡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的不斷延伸,難免會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的系統性風險。 1. 網絡虛擬貨幣對銀行業的潛在風險。在網絡虛擬貨幣與實物貨幣實現兌換的情況下,在網絡虛擬貨幣支付領域內可能會使商業銀行面臨“支付脫媒”的窘境。商業銀行的核心職能之一是給經濟體系提供支付服務,這種支付服務應覆蓋各個經濟各個領域。但如果隨著網絡虛擬貨幣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在該領域內完成的各類支付完全由網絡虛擬貨幣完成而非法幣,同時虛擬貨幣與法幣之間可以自由兌換,則商業銀行在該領域的支付服務就會在相當程度上被“擠出”,形成商業銀行“支付脫媒”的現象。此外,網絡虛擬貨幣的微支付功能的實現,使得商業銀行支付服務邊界收縮,分散了市場利益,支付市場的競爭格局產生重新調整,使銀行業在支付領域的壟斷地位下降。
2. 網絡虛擬貨幣對現實貨幣流通的沖擊風險。目前網絡虛擬貨幣對現實的貨幣發行和流通體系的風險沖擊有限,是因為其與現實中貨幣的兌換沒有實現直接的雙向流通通道,只是單向流通的。但事實上,事物并非總是一成不變的,由于第三方的介入,使得實物貨幣與網絡虛擬貨幣之間已經實現了雙向兌換。目前在我國出現了一種新興的行業,以銷售和兌換網絡虛擬貨幣為主要業務,以的方式銷售虛擬貨幣并在此過程中收取傭金。它作為中介方,使得人民幣與網絡虛擬貨幣的相互兌換,而且是以相當低的成本實現了網絡虛擬貨幣與人民幣的可兌換。例如,“云網”就是網絡虛擬貨幣的兌換銀行。
網絡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可相互兌換的實現將會對顯示的貨幣流通產生一定的沖擊,對現實貨幣體系造成一定的系統風險。由于網絡虛擬貨幣與人民幣有聯系,可能會出現對網絡虛擬貨幣的投機行為,并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沖擊現實正常的金融秩序。如果網絡虛擬貨幣的供給方出現資金短缺,網絡虛擬貨幣的需求方便會大量囤積虛擬貨幣,以謀取獲得未來價格上漲所帶來的利潤。在這種情況下,會出現人民幣和網絡虛擬貨幣價值大幅波動的情形,紊亂金融秩序。此外,網絡虛擬貨幣的出現會給洗錢提供渠道,黑錢可以通過網絡虛擬貨幣的買賣實現合法化,破壞貨幣流通秩序。
3. 網絡虛擬貨幣對貨幣政策的潛在風險。網絡虛擬貨幣的發行會干擾流通中的貨幣供給量,使狹義貨幣供給量m1失真。由于網絡虛擬貨幣與流通中的實物貨幣之間具有一定的替代性。網絡虛擬貨幣的發
行及其特有的貨幣創造乘數將造成流通中需要的通貨量減少,使其不能真實的反應流通領域的貨幣需求,從而弱化了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調控效果。此外,鑄幣稅的競爭將會造成網絡虛擬貨幣與實物貨幣兌換比較失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中央銀行對貨幣發行的壟斷權。與中央銀行發行法幣相似,網絡企業在發行網絡虛擬貨幣的過程中,由于購買者從購買到贖回虛擬貨幣的時間不一致,使得虛擬貨幣的供給者在這段時間內獲得無息貸款即網絡虛擬貨幣的鑄幣稅,這時會涌現大量網絡企業主體為了攫取網絡虛擬貨幣鑄幣稅而發行虛擬貨幣,使得虛擬貨幣的發行量激增,而干擾網絡虛擬貨幣的價值標準,影響其與人民幣兌換比價。
四、 網絡虛擬貨幣的風險防范與監管建議
1. 加強網絡虛擬貨幣監管,強化央行貨幣發行的壟斷地位。網絡虛擬貨幣的發行機構不但可以發行虛擬貨幣,而且獲得鑄幣稅收益。對于網絡虛擬貨幣可能沖擊基礎貨幣,挑戰央行貨幣發行壟斷權,央行應加強對網絡虛擬貨幣發行的監管,通過建立監管平臺,嚴格監控流通中的虛擬貨幣數量,同時對從事網絡虛擬貨幣兌換的網站和企業進行監管,以控制虛擬貨幣兌換真實貨幣的途徑。此外,央行應回收網絡虛擬貨幣鑄幣稅收益,具有鑄幣稅收益的虛擬貨幣應由央行發行,而那些沒有鑄幣稅收益的局限于虛擬網絡世界的虛擬貨幣,其發行權可以下放給私人機構。
2. 嚴格控制虛擬貨幣的發行、使用范圍和兌換。在我國,虛擬貨幣交易涉及的稅收征管、貨幣流量監控、法律監督缺乏系統嚴格的管制,隨著網絡虛擬貨幣和人民幣之間實現雙向兌換,由于技術和政策的漏洞會產生網絡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網絡虛擬貨幣發行泛濫以及洗錢行為。因此,在監管過程中,需要以網絡虛擬貨幣的交易、發行和兌換為最重要的檢測方面,通過公布各虛擬貨幣發行量實時報告,公布各個發行公司信用等級認證結果,限制各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量。同時,在央行的監控下通過披露發行公司信息,實現對網絡虛擬貨幣的有效控制,防止通貨膨脹。
3. 商業銀行應強化產品服務創新。為了防范網絡虛擬貨幣對商業銀行可能產生的“支付脫媒”以及壟斷地位下降的風險,商業行應創新支付產品和服務,加大技術創新,開發適宜的小額低收費微支付產品。在現有電子貨幣支付服務的基礎上,加強與第三方,尤其是網絡虛擬貨幣發行方合作。同時提高技術,將支付服務向虛擬網絡市場滲透,提高在社會各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參考文獻:
1. 包春靜.網絡虛擬貨幣的特征、成因及對銀行業的潛在影響.上海金融,2009,(12).
2. 陽,郭三野,劉呂科.我國銀行小企業信貸模式與風險管理研究——基于銀行問卷調研的分析.金融研究,2009,(5).
3. 付竹.以q幣為視角探析虛擬幣對現行貨幣體系的影響.金融經濟,2007,(4).
4. 蔣少華.網絡虛擬貨幣風險管理研究.北方經濟,2009,(11).
5. 賈麗平.網絡虛擬貨幣對貨幣供求的影響及效應分析.國際金融研究,2009,(8).
6. 帥青紅.q幣、u幣、popo幣與電子貨幣.電子商務,2007,(1).
作者簡介:巴曙松(1969-),男,湖北武漢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兼職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主要從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與金融市場監管等方面的研究。E-mail:
左 偉(1987-),男,云南大理人,碩士研究生,主要從事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研究。E-mail:
朱元倩(1984-),女,安徽六安人,中國銀監會博士后,主要從事風險管理與市場監管等方面的研究。E-mail:
摘 要:本文主要介紹目前利用金融網絡解決金融傳染問題的相關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筆者在簡單回顧了金融網絡的結構特征、描述性指標及幾大典型結構之后,從微觀角度分析了最優金融網絡所具有的一些共同特征,從宏觀角度分析了現實金融網絡的拓撲結構,研究了網絡結構在金融傳染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并基于此從金融網絡的角度提出了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的相關措施,為預防危機的傳染提供了政策參考。
關鍵詞:金融網絡;金融傳染; 微觀最優結構特征; 宏觀拓撲結構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3)02-0003-09
隨著全球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許多金融機構通過相互持有資產、資產價值相互關聯等關系連接在一起,構成了大大小小的金融網絡。許多經濟金融學家開始利用生態系統、物理系統和社交系統等領域發展成熟的網絡理論知識以及數學、工程學等研究工具,通過金融網絡研究金融學和經濟學中的一系列問題。其中研究較多的是關于金融機構破產導致的多米諾骨牌傳染效應。早在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就有學者開始利用金融網絡研究危機的傳導機制。而隨著網絡理論、網絡動態學以及圖論等知識在其他領域的不斷發展完善,人們有了更加多樣化和深入化的工具對金融網絡進行分析和學習。而近年來,CDS、CDO等許多金融衍生工具的引入使得整個金融系統變得更為復雜,全球化的發展進程也加劇了金融傳染的發生;再加上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以及后續的歐債危機的陸續爆發,人們對于金融傳染的危害性、研究金融網絡的必要性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所有這些因素,都使得金融網絡的研究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近年來,利用網絡研究金融傳染的路徑主要包括如下兩種:一是微觀層面的路徑,利用風險管理、復雜網絡和網絡動態學等領域的理論知識,結合金融傳染的發生機制、市場參與者的決策行為等,得出最優的金融網絡應具有哪些重要微觀特征,從而為金融體系及其結構的頂層設計給出設計藍圖;二是宏觀層面的路徑,研究金融網絡的宏觀拓撲結構,結合圖論知識判斷其屬于哪一類網絡宏觀結構,在傳染過程中起到怎么樣的作用,從而對當前金融體系中的風險傳染路徑及其影響進行預測和估計。除了運用網絡研究金融市場的傳染問題之外,還有學者利用網絡研究資產組合以提取相關性等重要信息,或者利用網絡解決與之相關的一些難題,如最優化問題、動態均衡理論等。本文將對運用金融網絡度量金融傳染,并基于金融網絡的相關理論解決金融穩定的研究進行回顧,從金融網絡的角度給出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的建議。
一、金融網絡的概念及相關指標
所謂復雜網絡,是指將一個系統內部的各個元素作為節點,節點之間通過邊、并在一定的規則之下連接在一起所形成的網絡。在現代金融系統中,銀行以及對沖基金等金融機構作為節點,金融機構之間通過信用拆借、資產負債等關系作為邊而相互連接所形成的價值網絡,就叫做金融網絡。與傳統網絡相類似,金融網絡主要由節點和邊構成。所不同的是,一方面,金融網絡節點數通常很多,往往構成較為復雜的網絡關系圖;而另一方面,每條邊度量的是兩個相連節點之間的資產負債關系,邊有時還具有方向性,一條從起始節點指向終了節點的帶有箭頭的邊,通常意味著起始節點對終了節點存在負債關系。
1. 金融網絡的結構特征
金融網絡的結構特征,主要反映了網絡中各節點之間的連接方式以及節點在網絡中的位置關系。金融網絡的結構特征通常有群體結構(Community Structure)和層次結構(Hierarchy Structure)兩種。群體結構是指由于各個節點連接的緊密程度不同,在金融網絡中往往會形成幾個不同的群體,群體內部的連接較為密集,而群體相互間的連接則相對要稀疏得多。類似現實的人際關系中,人們按照興趣、職業和年齡等方面的不同而分為不同的群體。而層次結構則是指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由于規模大小、信用拆借能力等不盡相同,因此在金融市場中所處地位不同,并呈現分層的結構特征。
2. 刻畫金融網絡的三大指標
用來刻畫金融網絡特征的描述性指標主要包括以下三個:平均最短路徑長度、聚類系數和節點的度。其中平均最短路徑長度刻畫了金融網絡節點相互連接的緊密程度,平均最短路徑長度越小,則節點之間連接緊密程度越高。兩個節點間的最短路徑,是指將這兩個節點相連接的各條路徑中,包含邊數最小的那條路徑。假設金融網絡中有兩個節點i、j(i、j=1,2…n;其中n為網絡中的節點總數),則這兩個節點之間的距離dij為連接這兩個節點的最短路徑所包含的邊的數目。而金融網絡的平均最短路徑長度L則定義為網絡中任意兩個節點之間距離的平均值,假設該銀行網絡中有n個節點,我們有:
L=112n(n+1)∑i≥jdij
聚類系數刻畫了金融網絡的結構特征,聚類系數越大,則金融網絡越傾向于群體結構特征,層次結構越不明顯。聚類系數可分為節點的聚類系數以及網絡的聚類系數。假設金融網絡中的一個節點i有ki條邊和其他節點相連,在這ki個節點之間最多可能有[ki(ki-1)/2]條邊相互連接,我們定義節點i的聚類系數Ci為這ki個節點之間實際存在的邊數Ei和最多可能邊數[ki(ki-1)/2]之比,即:
Ci=2Eki(ki-1)
對所有節點i的聚類系數Ci取均值即可得到整個金融網絡的聚類系數C。
節點的度刻畫的是該節點的重要性,一個節點的度越大,就意味著該節點與其他節點的連接越多,該節點越重要。與某個節點i相連接的其他節點的數目稱為節點i的度ki,金融網絡中所有節點的度的平均值被稱為金融網絡的平均度。而節點的度分布P(k)(k取自然數)則是指金融網絡中度為k的節點占所有節點數的比例,即隨機選取一個節點,該節點的度為k的概率。
3. 金融網絡的宏觀拓撲結構
在現代圖論理論中,網絡的宏觀拓撲結構通常包括如下四種:規則網絡、隨機網絡、小世界網絡以及無標度(Scale-Free)網絡。其中規則網絡和隨機網絡是兩種網絡理論研究中較為極端的特例,而現實的金融網絡多具有小世界網絡和無標度網絡的特征。金融網絡結構比較如圖1所示。
圖1 金融網絡結構的比較
規則網絡是學者們假設的最簡單的網絡模型,其每個節點都具有相同的度k。20世紀50年代末Erdos和Rényi提出的隨機網絡模型,其每個節點都以相同的連接概率p與其他節點連接。雖然規則網絡和隨機網絡具有容易模擬并進行相關分析的特征,但其并不能很好地刻畫現實世界的網絡結構。實證結果表明,大多數的真實網絡具有較小的平均最短路徑長度和較大的聚類系數,據此Watts和Strogatz于1998年提出了小世界網絡模型[1]。
小世界網絡模型介于規則網絡和隨機網絡之間,通過將規則網絡中的每條邊以一個給定的概率p連接到一個新節點上構造而成,其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同時具有較小的平均最短路徑長度和較大的聚類系數。盡管小世界網絡能很好地刻畫真實網絡的平均最短路徑長度及聚類系數的特點,但是其節點的度分布仍然服從泊松分布。實證結果表明,大多數真實網絡的節點度分布用冪律分布進行描述更為準確。Barabási和Albert把這種度分布服從冪律分布的復雜網絡稱為無標度網絡,并提出了著名的BA模型以解釋無標度網絡的形成機制[2]。
四類網絡模型的三大指標具有不同的特點,其中小世界網絡的隨機性介于規則網絡和隨機網絡之間,但具有聚類系數較大、路徑較小的特點,這些不同的結構特征也決定了它們在金融危機爆發時完全不同的傳染路徑。從表1可以看出,在現實金融網絡通常表現出的小世界網絡中,危機傳染的速度遠比隨機網絡更快,而在無標度網絡中,其中中心節點(在金融網絡中通常體現為大而不倒機構)對于金融網絡的風險傳染更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表1金融網絡結構的指標及傳染性比較
二、金融傳染的概念及其度量
隨著金融全球化進程加快和金融體系的愈加復雜,金融傳染的危害性也日益增加。與此同時,網絡理論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都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其在生態學、物理學和社會學中的應用也日趨成熟。因此,經濟學家借鑒了網絡理論在其他領域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希望運用金融網絡研究如何防止金融傳染的發生。金融危機的傳染機制決定了危機爆發時其在金融體系間的傳導方式和速度,不同構造的金融網絡在傳導危機時所起的作用也會不一樣。一般以資產損失大小作為衡量金融傳染的危害程度的標準。
1. 金融傳染的發生機制
目前的研究文獻,主要從金融機構間的直接傳染與間接傳染這兩種作用機制入手進行闡述。金融機構間的直接傳染,主要是指一旦某個金融機構破產,與該金融機構存在直接連接關系的其他金融機構將遭遇債務違約損失,從而導致破產危機的進一步蔓延。而間接傳染則包括除了直接傳染之外的其他傳染機制,主要由于市場信心的缺失和資產價格的螺旋下降等因素造成的。
金融機構之間通過支付系統以及各種各樣的頭寸(例如直接貸款、衍生產品和回購協議等)構成直接連接。較常見的直接傳染機制由Kiyotaki和Moore提出,他們認為,一旦某個金融機構違約或延期支付債務,由此產生的損失超過一定限額時就會導致其債權機構破產,類似的破產一旦蔓延有可能最終引發系統性崩潰[3]。在直接傳染的度量中,金融網絡的結構特征至關重要,聚類系數較大、平均路徑較短的網絡往往產生的直接傳染更迅速,關聯性更強。
間接傳染的形成機制則更復雜,早期的研究主要考慮投資者的恐慌情緒的蔓延。Diamond和Dybvig提出,當某個銀行遭到存款者的擠兌而破產時,恐慌的情緒很可能使得擠兌蔓延到整個銀行系統,從而使那些本來具有償付能力的銀行也出現破產[4]。
而近些年的研究對象主要集中于傳染對于資產價格的影響。Giesecke和Weber認為,由于各個金融機構面對共同的基本面因素(如資產的價格,產品供給與需求等),因此,如果破產的金融機構規模大到足以影響資產價格以及產品供求關系等因素時,這些因素的惡化將會使得其他機構的資產價值下降,從而使得傳染蔓延[5]。Kodres和Pritsker則從投資者的角度考慮傳染對資產的貶值作用。他們提出了“跨市場的投資再平衡效應”,這種效應是指一旦某個市場受到外部沖擊,投資者會最優化地調整他在其他市場上的投資組合[6]。Kodres和Pritsker認為,投資者在調整投資組合的同時會把沖擊轉移到其他市場上,造成其他市場的資產價值下降,從而使得危機蔓延。他們發現,該種傳染主要取決于市場對于資產價格的敏感程度,以及在各個市場上信息不對稱的程度。
2.金融傳染導致的資產損失
通常認為,金融傳染是發生的概率較小、但造成的損失較為嚴重的事件。在衡量金融傳染所帶來的資產損失的研究中,部分學者對損失函數的性質進行了研究,希望能更精確地估計損失大?。灰灿胁糠謱W者通過實證分析直接估算傳染所造成的具體損失大小。
Elsinger等主要研究了損失函數的統計特征,通過對奧地利銀行系統的實證分析發現,該體系傳染的概率較小但影響較大,只有6%的破產事件是由于傳染效應造成的,因此損失函數的一個重要的統計特征是它服從薄尾分布[7]。而它的另一個統計特征則是服從正態分布,研究發現,經濟基本因素的波動大小決定了損失的均值,波動越大則損失越大;而公司之間連接的緊密程度決定了損失在均值附近的波動程度,連接越緊則損失波動越大[5]。在Elsinger和Giesecke的研究基礎上,Eisenberg和Noe給出了一種能夠衡量金融傳染損失大小的算法,該算法給出了某個給定金融機構對于其他機構的風險暴露,一旦該金融機構出現違約,我們可以通過該算法得到其他機構遭受的損失[8]。
估計金融傳染所造成的損失還有其他一些途徑。Upper和Worms運用最大熵方法得到了非常細化的估測數據并實證分析了德國銀行系統,發現單一銀行的破產最高能造成銀行系統總資產15%的損失[9]。也有學者對這一損失程度提出異議,Angelini等并沒有利用最大熵方法進行數據估計,而是模擬一家銀行破產時對整個系統帶來的沖擊。他們對意大利銀行間市場網絡的實證分析發現:由于金融傳染所造成的資產損失只有每日貨幣流動量的3%。這個結果顯示傳染的影響偏小,Angelini等認為這是由于意大利銀行系統的資金流動量較小以及銀行網絡的結構性差異所造成的[10]。
事實上,對于金融危機的預測離不開金融傳染及其導致資產損失的估計,然而無論是上述何種研究都離不開對金融網絡的構建和金融傳染的假設與模擬。因此,對于金融網絡結構的認識和傳染性的度量就顯得異常重要。
三、金融網絡的最優微觀特征
目前,學者們在對金融網絡的研究中,一方面從理論入手,研究什么樣的微觀特征的金融網絡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另一方面則從實際入手,研究現實中的金融網絡具有什么樣的微觀特征和宏觀結構,從而結合理論研究的成果對現實金融網絡的穩定性實現判斷。
關于金融網絡最優微觀結構的研究,主要是運用風險管理、復雜網絡和網絡動態學等領域的知識,并結合金融傳染發生的機制、市場參與者的博弈決策行為等,定性或者定量地得出最優的金融網絡應具有哪些重要的微觀特征。該領域的早期研究主要考慮的是外部沖擊的發生機制,并且研究主體多為銀行系統;而隨著復雜網絡理論知識在統計物理學、生態學和社會學等學科應用的日趨成熟,許多學者開始借助于復雜網絡來研究,研究主體也逐漸擴大到其他金融系統。近年來,對于金融網絡的研究熱情逐漸高漲,網絡動態學、統計學等作為研究工具均從不同的角度對最優金融網絡的微觀結構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得到了相同或相似的研究成果。
1. 基于外部沖擊發生機制的研究方法
由于外部沖擊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之間的連接而傳導風險,因此,基于外部沖擊的發生機制進行的研究多關注的是銀行系統內各銀行間的連接方式以及連接的緊密程度。Allen和Gale于2000年發表的文章是該方面研究的基石。他們基于Diamond和Dybvig所建立的D-D模型[4],假設(完全信息條件下)流動性沖擊來自存款者取款時間的不確定性,通過一個包括四個銀行的模型證明了傳染的蔓延主要取決于銀行間的連接類型。當網絡是完全連接的(如圖2所示),即每個銀行都與其他銀行連接在一起,使得某個銀行的負債幾乎完全均勻地分布在其他銀行時,沖擊的效果會被很好的淡化。然而,當網絡是不完全連接的(如圖3所示),即每個銀行只和一部分銀行有負債關系,系統會變得較脆弱[11]。從圖2可見,Allen和Gale提出的“完全連接”的網絡正是擁有四個節點的規則網絡。
圖2完全連接的網絡 圖3不完全連接的網絡
完全連接網絡的提出,很好地解決了“怎樣的連接方式最優”這個問題;而“怎樣的連接緊密程度最優”,則由Freixas等率先給出答案,他們的研究同樣基于外部沖擊的發生機制。
Freixas等的研究模型與Allen和Gale相似,但是他們假設流動性沖擊并不來自于存款者取款時間的不確定性,而是來自于存款者取款地點的不確定性。他們認為高度連接的銀行間市場,雖然降低了持有流動性資產的成本, 但同時也產生了低效率和不穩定性:雖然銀行間市場提供的流動性保險可以幫助銀行抵消債務,但是這種系統穩定性是以這個資不抵債的銀行繼續運營為代價,這破壞了市場法則,最終系統很有可能因承受了過多的不良債務而崩潰[12]。因此,過高的連接程度損害了系統的穩定性,最優金融網絡需要適當偏大的最短路徑長度。
同樣是在D-D模型的基礎上,Brusco和Castiglionesi建立一個包括四個銀行的模型,他們的研究支持了Freixas等的結論:銀行間更緊密的連接會增加傳染的風險,這是因為銀行間互助系統所提供的后盾支持可能會使得某些銀行做出更魯莽的投資,從而增大系統風險;并且,如果連接過于緊密的話,某家銀行的破產會導致傳染的范圍變廣[13]。
2. 基于復雜網絡的研究方法
復雜網絡理論在2000年左右逐漸成熟,其應用領域也從物理學、信息學逐漸擴大到生態學、社會學等多個學科。通過復雜網絡理論對金融網絡結構進行分析,盡管不能做出對金融機構行為的動態分析,但是它可以反映出金融網絡的構建過程,并能與現實世界的網絡相匹配,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指導作用。該領域具有代表性的是Gai和Kapadia于2010年所做出的研究工作。
Gai和Kapadia[14]借鑒Strogatz以及Newman研究復雜網絡的數學方法,通過模擬金融網絡的形成過程而建立了一個能分析傳染效應、并適用于現實世界中不同類型金融網絡的模型。他們的分析結果與Brusco和Castiglionesi以及Freixas等得出的結果一樣,即最短路徑長度應適當偏長。他們認為,連接程度和風險分擔程度越高,傳染的概率越低;但一旦發生傳染,影響范圍將更廣,從而極大地損害系統穩定性。在設計最優網絡結構時,對連接程度和風險分擔程度的選擇,實質上是對傳染概率及影響范圍的一個權衡取舍。
3. 基于網絡動態學的研究方法
網絡動態學,主要通過分析行為人的決策心理并建立動態模型,研究由于時間、空間及環境等動態變化所造成的行為人的決策變化及網絡結構的演變過程。復雜網絡理論的研究缺陷主要在于無法模擬出金融網絡的動態變化,而面對復雜的金融市場變化,金融機構的動態決策行為對于金融傳染過程顯然是至關重要的。因此,一些學者開始運用網絡動態學的研究成果,對金融機構的這些動態變化加以研究,并用圖像表示出外部沖擊以及傳染蔓延的動態過程,通過分析復雜的決策行為來了解網絡的形成機制和過程,從而設計出最優網絡結構。
Goyal和Vega-Redondo是較早運用網絡動態學對金融網絡進行研究的學者[15]。他們在2004年發表的文章支持了Allen和Gale以及Freixas等的研究結論。他們認為,兩方建立債務關系的過程就是一個博弈以達到最優均衡的過程,而整個關系網絡的建立正是許多債務關系的動態建立過程;兩方建立債務關系,就是在風險及收益之間選取一個最優納什均衡點的動態博弈。根據這個網絡構建模型,Goyal和Vega-Redondo在考察了不同的連接方式、連接費用以及不同的相互作用模式對風險傳染起到的作用之后,得出結論:“完全連接”模式(即規則網絡)與較長的最小路徑長度可以有效地減小金融風險的傳染。
4.基于運籌法的最優微觀結構判斷
定量分析的研究目前相對偏少,研究方法也多為運用運籌學方法解決最優化問題,Leitner在2005年給出的“每個小群體的最優節點數量”在這方面具有重要的代表意義。Leitner建立了一個不僅能相互傳染、也能相互救助的金融網絡,流動性較好的銀行會因為擔心受到傳染而救助流動性不足的銀行。該模型說明銀行間的相互連接對于減少破產危機的發生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它們允許銀行間相互救助;然而整個網絡也可能因為過度連接而在某些情況下(如當流動性限制在一小部分銀行中時)出現傳染蔓延并最終崩潰?;趯W絡連接帶來的好處(允許銀行相互救助)以及壞處(危機可能蔓延)的取舍,Leitner運用運籌學知識,通過求解一個帶有約束的規劃問題給出了最優金融網絡的規模——每個小群體內的最優節點數量為5[16]。
5. 其他研究方法
還有學者通過統計學和傳染病學等其他理論工具,對金融網絡的最優微觀特征的研究做出了貢獻。Gai等利用傳染病學以及統計物理學的知識,與其他學者再次對金融網絡的最優微觀特征問題進行了研究。在仍然堅持“最優網絡結構具有適當偏長的最小路徑長度特征”的同時,Gai等又得出了“復雜度較低也是最優網絡結構的重要特點”的結論[17]。Iori等利用統計學方法研究單個銀行的風險與整個銀行間市場相互作用的動態過程發現,較低的聚類系數可以有效提升金融網絡的穩定性[18]。這與Simon在1962年所著的“The Architecture of Complexity”中的觀點相吻合:在復雜系統中,只有最簡單的層次結構才是最優的。Iori認為,銀行間拆借雖然降低了單個銀行的破產概率,但也增加了整個系統崩潰的機會。當銀行間網絡的聚類系數較高,即系統內的銀行都是同種類型時,系統崩潰發生的可能性比較大;而當聚類系數較低,即銀行的類型不相同時,崩潰發生的可能性就會降低。較低的聚類系數可以有效提升金融網絡的穩定性[18]。也有學者把金融網絡與其他網絡系統(如生態網絡系統)進行類比。Haldane和May所做的這方面研究支持了Gai等的關于“最優網絡結構的復雜度較低”的結論。在經過對生態系統的食物鏈以及金融網絡的對比分析之后,他們認為金融系統和生態系統一樣,復雜程度越高,整個網絡的穩定性就越差[19]。
盡管所用的研究方法各不相同,但是目前所得到的關于最優金融網絡的微觀特征的結論非常相似??偟膩碚f,具有“完全連接”、較低的復雜程度、適當偏長的平均最短路徑長度以及較小的聚類系數是最優網絡結構的幾個主要特征。Nier等對金融網絡的特征做了較為完整的界定。他們利用網絡理論知識,認為銀行體系網絡結構的關鍵參數一共有四個:銀行的資本化水平,網絡的連接程度,銀行間的借貸規模,銀行系統的集中程度。他們通過建立銀行網絡系統并加以模擬的方法得出結論:資本化水平越高、借貸規模越低、集中程度越低,則銀行系統的穩定性越高;而連接程度則與穩定性呈非線性關系,當連接程度超過閾值之后,連接程度越高,穩定性越低[20]。
四、金融網絡的最優宏觀結構
基于描述金融網絡的三大基本指標,上文總結了前人對于較為穩定的金融網絡應該具有的指標特征。基于這些基本的指標,整個金融網絡將會呈現一定的宏觀結構,如前文指出的小世界網絡和無標度網絡。這些基于多個基本指標共同呈現出的復雜的拓撲結構,構建出了金融網絡的整個宏觀拓撲結構,結合圖論知識不僅能判斷某一現實生活中的網絡屬于哪一類網絡宏觀結構,同時能夠對其在傳染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做出一定的判斷。
Watts和Strogatz與Barabási和Albert相繼于1998、1999年提出了“小世界網絡”模型以及“無標度網絡”模型,這標志著復雜網絡理論的逐漸成熟。許多學者開始以這兩個模型為衡量標準,通過實證結合統計分析等方法來研究現實中的金融網絡所具有的宏觀結構特征,并結合復雜網絡理論探討如何設計宏觀網絡結構才能更有效地防止金融傳染。目前大多數研究都表明,金融網絡兼具小世界網絡以及無標度網絡的某些特征,這些特征顯著地影響著危機的傳染過程。
金融網絡最典型的宏觀拓撲結構特征之一,就是平均最短路徑長度較短,這正是小世界網絡所獨有的典型特征,這已經被包括Soramaki等和Boss等許多學者所證實。Soramaki等利用復雜網絡方法分析了美國商業銀行的銀行間支付系統網絡的拓撲結構以及與網絡穩定性相關的性質,發現該銀行間網絡具有較小的平均路徑長度[21]。Boss 等對奧地利銀行間市場進行實證研究后也認為,奧地利銀行間網絡的平均路徑長度較小。Boss等還得出了另外一個結論:銀行間網絡的聚類系數較小。他們認為,因為銀行之間保持連接需要一定的費用,所以當兩個較小的銀行都與一家較大的銀行存在價值關系時,這兩家小銀行之間沒有互相連接的動力[22]。
金融網絡還體現了無標度網絡的兩個重要特征:節點度分布服從冪律分布以及中心節點的存在。Soramaki等的研究證實,美國商業銀行的銀行間支付網絡的節點度分布服從冪律分布,同時該銀行間網絡還包括一些節點度數很高的“中心型”(Hub)銀行[21]。Iori等則運用復雜網絡的統計分析方法,對意大利銀行的隔夜拆借市場的網絡結構進行了分析,發現節點的度分布服從一個比隨機網絡更為厚尾的分布[18]。這也意味著,存在數量很少的幾家較大的銀行,與非常多的小額貸款者保持債務關系,這些規模較大、節點度較高的銀行就是典型的中心節點。更進一步地,Boss等不僅證明了奧地利銀行間的節點度分布服從冪律分布,他們還精確地計算出該銀行間網絡分段服從的冪指數分別為0.62和2.01[22]。
金融網絡的這些宏觀特征對于分析金融系統的傳染性是非常重要的。Albert等在2000年的研究表明,當中心節點受到沖擊時,無標度網絡將會變得特別脆弱,且很容易造成傳染蔓延。盡管小世界網絡在單個小型金融機構破產時有很強的穩定性,但是,一旦少數節點度數較高,也就是負債規模較大的(中心節點)銀行破產時,銀行系統受到的沖擊將會很大。
金融系統的這種風險特點也與損失函數服從薄尾分布的特性相吻合,當發生危機的是一般的小型金融機構時,金融系統擁有較強的自我修復能力;但是一旦關鍵的大型金融機構(中心節點)發生流動性危機時,金融系統將會變得非常脆弱,從而極有可能造成金融傳染的蔓延以及嚴重的資產損失。
五、金融網絡研究中亟待解決的難題
金融網絡中存在數量眾多的節點以及紛繁復雜的連接關系,這使得要構造一個完整的金融網絡就需要大量的數據,然而,金融機構之間較為可靠的借貸關系數據是很難獲得的。目前應對這個難題通常有兩種方法:一是只研究信息完全的那一部分金融網絡。這種方法的缺點在于“以偏概全”,把局部網絡所具有的特征當做整個金融網絡的特征。例如,Furfine只采用聯邦儲備市場的數據(該市場僅占整個銀行間市場的10%—20%),造成最后所得結果與其他學者的研究結論存在差異,低估了金融傳染的危害性[23]。二是用某些合理的假設和方法去估計數據。目前大部分文獻使用最大熵估計方法,但最大熵估計方法的缺陷主要在于,在滿足特定的約束之下它假設金融機構之間的借貸是均勻分布的,這顯然與事實不太相符。Mistrulli分別用最大熵方法和基于完全數據的方法對同一市場做了分析,研究發現,最大熵估計方法可能會高估傳染的擴散范圍,從而造成對傳染損失的錯誤估計[24]。這兩位學者的研究表明,兩種方法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果能將這兩種方法有機地結合,或者運用創新的研究工具解決金融網絡數據獲取難題,我們將能構造更為真實、更為完善的金融網絡。
另一個難題則是如何將宏微觀的研究方法相結合。微觀方法能清晰直觀地解釋網絡的連接方式以及傳染的傳導過程,但是其對于網絡宏觀結構的假設過于簡單,也無法在整體上把握金融傳染特征;而宏觀方法雖然能較好地解釋金融網絡的拓撲性質,但很難對金融機構的決策行為做出分析,也很難把握金融網絡的動態變化。
若能將宏微觀分析方法相結合,則可以對金融網絡的形成過程、傳染特點等都得到更為清晰、更為全面的認識。Schweitzer等認為,這需要從五個方面做出更大的突破:大數據量的分析,即分析金融網絡中每一節點的動態發展過程,這對編程計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研究擴展到更廣的時間和空間上,動態分析整個沖擊以及傳染過程在時間、空間上的變化,即我們需要進一步發展網絡動態學;更精確地界定網絡結構,并引入一些全新的概念,例如描述性指標的復合指標(如網絡的k-核結構、支配力等),還有銀行網絡的Motif結構等,以使得對金融網絡的描述更加細致;修改某些外生假定以得到更加貼近現實的模型,例如取消對資金流動范圍的限制并允許金融傳染在全球范圍內發生;借助于系統工程學的穩定性研究,通過建立反饋機制考察金融網絡的穩定性[25]。
綜上,從金融網絡的宏微觀結構特征來看,最優金融網絡具有完全連接、較低的復雜程度、適當偏長的最小路徑長度以及較小的聚類系數等幾個主要的微觀特征。而現實中的金融網絡通常具有小世界網絡以及無標度網絡的典型特點。要想防止金融傳染,我們應該設計一個具有“完全連接”、較低的復雜程度、適當偏長的平均最短路徑長度以及較小的聚類系數等微觀特征的金融網絡,同時必須提高對金融網絡中中心節點的監測和救助。
參考文獻:
[1] Watts, D. J., Strogatz, S.H. Collective Dynamics of “Small-World” Networks[J].Nature, 1998, 393(6684): 440-442.
[2] Barabási, A. L., Albert, R. Emergence of Scaling in Random Networks[J].Science, 1999, 286(5439): 508-512.
[3] Kiyotaki, N., Moore,J. Balance-Sheet Contag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2, 92(2): 46-50.
[4] Diamond, D.W., Dybvig, P.H. Bank Runs, Deposit Insurance and Liquidity[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3, 91(3): 401-419.
[5] Giesecke, K., Weber, S. Cyclical Correlations, Credit Contagion, and Portfolio Losses[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004, 28(12): 3009-3036.
[6] Kodres, L. E., Pritsker, M.A. Rational Expectations Model of Financial Contagion[J].The Journal of Finance, 2002, 57(2): 769-799.
[7] Elsinger, H., Lehar, A., Summer, H. Risk Assessment for Banking Systems[J].Management Science, 2006, 52(9): 1301-1314.
[8] Eisenberg, L., Noe, T. Systemic Risk in Financial Systems[J].Management Science, 2001, 47(2): 236-249.
[9] Upper, C., Worms, A. Estimating Bilateral Exposures in the German Interbank Market: Is there a Danger of Contagion[J].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2004, 48(4): 827-849.
[10] Angelini, P., Maresca, G., Russo, D. Systemic Risk in the Netting System[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1996, 20(5): 853-868.
[11] Allen, F., Gale, D. Financial Contagion[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0, 108(1): 1-33.
[12] Freixas, X., Parigi, B., Rochet, J.C. Systemic Risk, Interbank Relations and Liquidity Provision by the Central Bank[J].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2000, 32(3): 611-638.
[13] Brusco, S., Castiglionesi, F. Liquidity Coinsurance, Moral Hazard and Financial Contagion[J].Journal of Finance,2007, 62(5): 2275-2302.
[14] Gai, P., Kapadia, S. Contagion in Financial Networks[J].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A, 2010, 466(2120): 2401-2423.
[15] Goyal, S., Vega-Redondo, F. Network Formation and Social Coordination[J].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2005, 50(2): 178-207.
[16] Leitner, Y. Financial Networks: Contagion, Commitment, and Private Sector Bailouts[J].The Journal of Finance, 2005, 60(6): 2925-2953.
[17] Gai, P., Haldane, A., Kapadia, S. Complexity, Concentration and Contagion[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2011, 58(5): 453-470.
[18] Iori, G., Jafarey, S., Padilla, F. G. Systemic Risk on the Interbank Market[J].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 2006, 61(4): 525-542.
[19] Haldane, A. G., May, R. M. Systemic Risk in Banking Ecosystems[J].Nature, 2011, 469(7330): 351-355.
[20] Nier, E., Yang, J., Yorulmazer, T., Alentorn, A. Network Models and Financial Stability[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 Control, 2007, 31(6): 2033-2060.
[21] Soramaki, K., Bech, M. L., Arnold, J., Glass, R. J., Beyeler, W. E. The Topology of Interbank Payment Flows[J].Physica A, 2007, 379(1): 317-333.
[22] Boss, M., Elsinger, H., Summer, M., Thurner, S. Network Topology of the Interbank Market[J].Quantitative Finance, 2004, 4(6): 677-684.
[23] Furfine, C. H. Interbank Exposures: Quantifying the Risk of Contagion[J].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2003, 35(1): 111-128.
[24] Mistrulli, P. Assessing Financial Contagion in the Interbank Market: Maximum Entropy versus Observed Interbank Lending Patterns[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005, 35(5): 1114-1127.
[25] Schweitzer, F., Fagiolo, G., Sornette, D., Vega-Redondo, F., Vespignani, A., White, D. R. Economic Networks: The New Challenges[J].Science, 2009, 325(5939): 422-425.
The Influence of Financial Networks and Contagion on Financial Stability
BA Shu-song1,2,ZUO Wei1,ZHU Yuan-qian3
(1.Management School,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Hefei 230023,China;
2.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the State Council,Beijing 100010,China;
3.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Beijing 100140,China)
互聯網金融是伴同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廣泛運用而發生的,依靠于互聯網電子平臺,以第3方支付、P二P網絡貸款、網絡眾籌等為主要模式的新型金融模式。與傳統的金融模式相比較,互聯網金融作為1種新興業態在短時代內開辟出了巨大的市場空間,顯示出超強的發展潛力?;ヂ摼W金融業態包含網絡支付結算、網絡借貸、理財中介、網絡信息服務、虛擬貨泉、傳統金融機構的網絡平臺(網上銀行、網上保險以及網上證券)等。目前,在我國發展較快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以第3方支付平臺為代表的網絡支付結算類、以P二P平臺為代表的網絡融資類和網絡投資理財中介類模式。第3方支付平臺所代表的網絡支付結算業務是互聯網金融業態中起步較早,發展比較成熟、完美的模式,是借助計算機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臺以及挪動終端對于接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進行支付結算業務的第3方平臺。依據艾瑞咨詢的統計,二0一五年第1季度我國第3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范圍到達了二四三0八.八億元,比二0一四年同期增長了二九.八%。[一]P二P網絡平臺是指個人通過網絡平臺直接將閑置資金出借給資金短缺者的網絡融資模式。依據謝平的定義,P二P網絡貸款平臺需要依法注冊,其特征是通過互聯網來為投融資雙方提供包含信息溝通、信譽評價等在內的媒介服務。[二]P二P平臺最近幾年來發展異樣迅猛。依據網貸之家的統計,截至二0一五年六月底,P二P網貸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為二0二八家,比二0一四年底新增了二八.七六%。二0一五年上半年P二P網貸平臺的成交總額到達了三00六.一九億元。[三]網絡投資理財類指網絡投資中介機構應用其互聯網門戶以及挪動終端,將對于第3方支付的在途資金、支付工具吸存的資金投資于銀行理財產品、基金、股票,以到達保值增值目的。我國最有代表性的網絡投資理財產品是余額寶,截至二0一五年二季度末,余額寶范圍為六一三三.八一億元。[四]互聯網金融的特征可以歸納為:虛擬化、直接性、高效性、資源同享性、普惠性以及風險性。[五]互聯網金融主要應用網絡交易平臺作為虛擬的交易場所,通過平臺進行的交易、支付、結算,使用的是電子貨泉或者虛擬貨泉,即虛擬的運營方式。直接性表現為投融資雙方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直接完成交易,不需通過銀行等中介,既給投融資雙方帶來了便利,又降低了融資本錢。高效性體現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提供服務時突破了時間以及空間的限制,大大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的效力。資源同享性反應了互聯網金融企業混業經營,同時提供多種金融產品以及金融服務的特征。普惠性則反應了互聯網金融企業所面臨的客戶以個人、小微企業為主的普惠金融的特征。傳統商業銀行出于風險管理的需要,因為信息不對于稱對于個人和小微企業存在必定的金融排擠行動,而互聯網金融平臺所面對于的客戶不受地域限制,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購買金融產品以及服務,實現了金融資源的全社會同享。風險性表現為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包括信譽風險、操風格險以及法律風險等在內的業務風險、技術風險和其他風險。
2、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特征及來源
(1)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
互聯網金融風險既擁有與傳統金融相同的共性風險,如信譽風險、操風格險等,又擁有互聯網金融特性抉擇的特有風險,如法律風險、技術風險等。從概念上理解,互聯網金融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機構在經營發展進程中,因為環境因素、軌制因素和其他因素致使的資金、財產、信用遭遇損失的可能性?;ヂ摼W金融風險的情勢主要可以歸納為下面幾種類型:[五]一.運營風險互聯網金融的運營風險主要包含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運營進程中發生的信譽風險、管理風險和操風格險。信譽風險主要是網絡交易主體因為還款能力以及還款意愿呈現問題未按請求履約而構成的履約風險。管理風險則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運營管理、流程管理方面存在缺點以及失誤致使的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操風格險以及市場風險等。其中信用風險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機構信用不良而引起的經營風險。操風格險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機構存在管理漏洞、軌制缺點或者人員素質不高,致使的因為互聯網企業的員工操作或者是消費者失誤而引起的風險,比較常見的是由對于計算機網絡操作系統不熟練或者背反內節制度操作而致使的金融損失。市場風險則主要來源于信息不對于稱而引起的因為逆向選擇及道德風險給互聯網金融機構帶來的損失。二.技術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以及信息技術的基礎上發生以及發展起來的,而互聯網以及信息技術的某些缺點不可防止地會給互聯網金融帶來系統性的安全風險。如網絡的安全隱患、身份認證局限、交易信息泄漏、程序設計漏洞,和軟件設計缺點、黑客侵入、計算機病毒分散等均可能致使互聯網金融虛擬交易中信息丟失,從而給交易主體帶來風險。三.法律以及監管風險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業態,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金融立法以及監管條例,也沒有統1的行業自律組織制訂相應的行業標準?;ヂ摼W金融行業交易主體以及交易行動呈現問題時,沒法可依、無據可循,這致使互聯網金融行業處于無序發展狀況。目前,除了了第3方支付平臺以外,其他互聯網金融領域準入門坎較低,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到金融領域中來,機構數量大幅增添,給互聯網金融帶來巨大風險。以P二P網絡借貸平臺為例,依據網貸之家的講演顯示:二0一五年上半年新增添的問題平臺到達四一九家,是二0一四年同期的七.五倍。
(2)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可以概括為擁有強傳染性、虛擬性、時效性以及繁雜性。[六]互聯網金融機構是以開放的互聯網作為運營平臺,同時利用大數據技術與信譽網絡聯動,1旦某個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網絡節點產生風險都會傳染到整個互聯網金融系統。這類傳染性因為互聯網金融的特性,能夠突破業態的限制、突破時空的界線,可能帶來極大的損失,乃至致使金融危機的產生?;ヂ摼W金融的虛擬性特征抉擇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產生以及分散也是在網長進行的,擁有虛擬以及隱秘性,增添了防范以及治理的難題。同時,虛擬化的互聯網金融交易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交易對于象、交易進程隱約,增添了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于稱?;ヂ摼W金融業務對于信息系統的安全性請求高,系統的任何漏洞、安全隱患以及人為的操作不當均可能帶來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因素一般為不容易覺察的,擁有超繁雜性的特征。
(3)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
互聯網金融行業在短期內迅速發展,幾近滲入到經濟的每一個角落,介入的消費者范圍也迅速膨脹。1旦互聯網金融的某個領域呈現問題,就可能致使整個經濟領域的系統性風險。因而,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進行深刻探究,有益于咱們提出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治理對于策。第1,互聯網金融行業法律法規不健全是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瓶頸,滋長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發生的環境。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工作在我國還處于早期階段,已經有的辦法、文件只是局限于激勵或者扶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明確、具體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尚未樹立。比如,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
來規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準入以及退出機制,致使互聯網金融企業進入門坎低,企業魚龍混雜,行業無序發展,對于于破產或者跑路的企業也沒有適合的市場退出機制,影響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不亂健康發展;因為沒有樹立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信息表露軌制及相干法規,導致互聯網金融主體之間存在著極大的信息不對于稱,致使了互聯網金融領域信譽風險時有產生,大大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第2,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機構及監管法規的缺失誘發了金融風險的發生。我國目前存在的金融分業監管的情勢不合用于互聯網金融行業提供的1站式服務方式,因此,除了了第3方支付企業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經營牌照外,其他的互聯網金融機構1直處于監管空白的狀況,沒有外部束縛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風險以及收益的選擇方面,更重視收益,而忽視風險,表現在互聯網金融企業忽視風險內控體系的建設,將經營的重點集中在拓展市場份額、增添企業盈利方面,從而誘發了金融風險。第3,互聯網金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癥結在于其對于于大數據的信息處理以及利用能力,而在利用大數據信息技術展開業務的同時,也給互聯網金融行業帶來包含信息安全風險、操風格險等在內的安全隱患。另外,跟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競爭越來越劇烈,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技術實力、人員素質、經營戰略以及管理能力都將影響企業進行風險管理以及駕馭風險的能力。第4,我國的信譽體系不健全也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發生的緣由之1。傳統金融機構節制信譽風險主要依賴的是典質、質押以及保證等擔保措施,而互聯網金融企業良多融資行動是樹立在小額、信譽、擴散基礎上的,在我國信譽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沒法準確地了解融資者的信譽情況,從而終究致使金融風險的發生。 3、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治理對于策
為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使互聯網金融行業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應針對于上述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特色以及來源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采用下列的治理對于策:[七]
(1)完美法律法規,構建行業監管體系
首先,要制訂互聯網金融行業相干的法律法規,包含明確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交易主體行動的立法、互聯網金融安全性方面的立法、網絡交易標準以及規則的立法、制約互聯網金融企業信息表露的立法。同時,要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構,樹立起行業自律組織,樹立起監管機構、行業自律組織互相配合的監管體系。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準入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準入門坎,同時行業自律組織要制訂統1的行業自律準則,增強行業的自律意識,使行業自律的內部束縛與監管的外部束縛相互配合,到達防范以及治理風險的目的。二0一五年七月一八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0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增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互聯網監管的5大原則,即“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立異監管”,同時明確了監管主體,即人民銀行監管互聯網支付結算業務;證監會監管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銀監會監管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以及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保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但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體系相干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互聯網金融行業終究實現規范發展仍是1個長時間的進程。此外,值患上注意的是,《發展意見》中明確規定,互聯網金融監管采取的依然是分業監管的方式,而互聯網金融自身擁有多元化的發展特征,分業監管是不是能夠有效地對于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還擁有必定的不肯定性。
(2)加強互聯網金融安全部系建設
互聯網金融安全部系的建設是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的條件以及基礎。首先,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的運行環境亟須改善,要加大對于硬件的建設以及保護、對于安全設施的投入,強化對于信息系統的維護,也包含提高軟件的設計能力,如互聯網金融門戶網站的安全走訪、身份認證和分級授權登陸等技術,要通過完美密鑰管理來防范信息技術系統。第2,我國要努力開發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以防范因為技術引進帶來的陰礙國家金融安全的風險。第3,在宏觀層面上要樹立起立異的金融安全評估機制,制訂高規格的信息安全標準。
(3)加強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督管理
要對于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運營以及管理進行監控,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樹立完美的組織機構以及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制訂詳細的風險防范措施和互聯網信息技術安全管理辦法。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督管理應從下列幾方面著手:1是監管機構應答互聯網金融樹立動態監控機制以及大數據監控模式,監管機構應針對于互聯網金融機構業務動態數據樹立風險分析模型以及程序,主動分析被監管機構的運行狀況,評估其可能存在的風險。2是樹立消費者監督管理機制,以施展互聯網金融介入者的主觀能動性。由于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最關切以及注重的問題,通過樹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服務中心可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ヂ摼W金融企業應通過消費者服務中心按期向用戶表露相干業務與產品動態。消費者中心應設立投訴中心,來匡助消費者維權。3是要施展輿論監督的作用。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網絡經濟;網絡外部性;普惠性;生態圈
一、引言
在網絡經濟和信息技術發展的共同推動下,互聯網已從信息單向傳播的1.0時代,雙向社交互動的2.0時代,逐步進入到以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為引領,與傳統產業緊密結合,以“互聯網+”為代表的3.0時代[1]。在這一時期,互聯網作為生產工具,將在傳統經濟領域形成新型的經濟關系、社會關系和產業發展路徑,甚至導致競爭格局的嬗變[2]。具體在金融領域的表現則是,自阿里巴巴2003年設立支付寶,引爆國內互聯網金融市場后,互聯網金融已擴展至理財、借貸、保險、眾籌、消費金融等領域;全面涉足銀行、證券、保險等主流金融業態;并通過金融科技的應用,逐步形成“互聯網+科技+金融”的新金融形態,改變了傳統金融業的運營模式;而在銷售端,則逐步向信用評級、金融產品定價、風險控制、欺詐識別、投資決策、客戶服務等金融業務的縱深滲透,全面推進金融業轉型升級。同時,業界已認識到,隨著經濟活動及新一代富裕群體不斷向網絡空間遷移,金融活動互聯網化已成為大勢所趨。因此,以阿里巴巴、騰訊為代表的互聯網巨頭,通過多種方式獲得互聯網銀行、保險、支付、消費金融等主要金融牌照,并率先進行產業布局。而以中國平安、工商銀行等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紛紛將互聯網金融作為重要的戰略發展方向,通過自建平臺、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多種方式,從技術、商業、市場等多個方面,涉足互聯網金融領域。因此,互聯網空間已經成為金融機構競爭的重要戰場。傳統金融機構正確認識傳統金融與互聯網金融的演進關系,并在復雜的經營和技術環境下,將傳統經濟中的優勢向網絡經濟遷移,成功完成互聯網化轉型,是建立面向未來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也是全行業面臨的重大挑戰。
二、傳統金融向互聯網金融的演進研究
(一)傳統金融與互聯網金融之間的關系
一般認為,互聯網金融是指互聯網企業及傳統金融機構,將互聯網和信息通信技術與傳統金融業務相結合,依托互聯網及互聯網思維開展服務,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金融業務模式。在便利性、普惠性和收益性等方面為用戶帶來切實的利益[3]。對互聯網金融的研究認為,它雖然沒有改變金融及金融體系的本質功能,但互聯網金融改變了傳統金融機構物理形態、資金周轉速度和市場結構,提升了金融科技應用水平,在我國金融業的利率市場化、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普惠金融、金融業供給側改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4-5]。同時,它也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展業渠道、存貸體系、理財市場、支付方式等帶來不小的沖擊[6]。從長期來看,由于傳統金融服務方式已不能滿足新時期、新環境下經濟發展的需求,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先進思維和技術的代表,將日益擠壓傳統金融業務的空間。因此,傳統金融向互聯網金融的制度變遷不可避免,當前傳統金融機構應加速互聯網化[7-8]。
(二)傳統金融機構向互聯網金融的演進路徑
對于傳統金融機構向互聯網金融的演進路徑,我國學者主要從三個方面提出了相關建議:一是在交易架構上,傳統金融機構應該在增信、風控和合規性方面,著重建設互聯網業務的交易架構,這是全面轉型的重要條件[9]。二是在業務互聯網化方面,可首先通過發展線上網點、成熟的金融業務,進而發展網絡借貸和電子商務業務,逐步實現向互聯網金融轉型[8]。三是在提升經營效率方面,傳統金融機構應充分吸收并借力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金融科技的發展成果,將其合理應用到客戶拓展、服務效率與質量提升及新型信用體系的建設中,實現降本增效[10]??傮w來看,產業界和學術界均已認可互聯網金融在業務層面具有更高的效率,更廣泛的覆蓋范圍,更優質的用戶體驗,更適應新經濟的發展。但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及傳統金融的轉型路徑,現有的研究更多是從金融功能、機構和業務的角度出發,對互聯網及相關信息技術的認識,主要聚焦在工具層面,較少涉及互聯網金融的網絡經濟屬性。僅僅簡單地將互聯網視為資源、生產工具或信息傳輸通道,將互聯網與傳統業務相結合,理解成原有信息系統的擴展,則對互聯網金融的理解只會停留在互聯網對生產效率、營銷效率提升的層面,難以有效解釋競爭格局的嬗變,導致對傳統業務互聯網轉型的必要性和難度認識不夠,不利于拓展傳統業務轉型發展的具體路徑[2]。因此,本文引入網絡經濟理論,分析互聯網金融的網絡經濟特征及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挑戰,并在此基礎上研究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業務的發展策略。
三、互聯網金融的網絡經濟特征及對傳統金融發展模式的挑戰
(一)互聯網金融的網絡經濟特征
1.用戶規模具有自我增強性
網絡經濟的重要特征是具有網絡效應,它表現為當某種商品或服務使用的用戶增加時,其他用戶獲得的效用將增加?;蛘哒f某用戶使用產品或服務的效用依賴于該平臺的用戶規模。進一步研究發現,用戶規模越大,網絡效應就越明顯;當用戶數超過一定臨界值時,網絡效應會像地心引力一樣,吸引越來越多的用戶加入,用戶規模將呈指數級增長[11]。同時,由于網絡經濟的邊際成本較低,使用戶規模的擴張具有經濟可行性。因此,在網絡效應作用下,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發展具有強者恒強的馬太效應,在達到一定規模后,市場將具有較高的集中度,形成寡頭壟斷和進入壁壘。目前在互聯網支付領域,這一特點已表現得非常明顯,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合計市場份額已超過9成,其他支付企業難以形成市場機會。所以,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轉型具有高度的緊迫性,一旦在相關領域形成獨角獸企業,互聯網業務就將難以實現市場突破;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企業要高度重視用戶體驗和用戶規模的擴張。
2.市場具有普惠性
自2004年安德森提出長尾理論以來,人們愈加認識到:網絡經濟環境下,“長尾”市場的規??梢耘c傳統頭部市場相比擬,且能夠實現較高的收益,打破了傳統經營上的二八定律。同時,新信用理論認為相比于財務和資產信息,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和交易行為信息更能體現其信用狀況。即利用用戶在網絡中的行為軌跡、社交情況、交易行為等所產生的大數據信息,能夠更加客觀、準確、真實地評價其履約狀況和信用水平[12],這極大地拓展信用信息來源,進而有效地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范圍,推進金融服務向深度與廣度拓展,使金融服務大眾化、普惠化。因此,互聯網金融在“長尾理論”和“新信用理論”框架下,能夠在更大用戶空間中、以更低的邊際成本、更多的風險定價手段,提供金融服務,使金融業的發展進入新的階段,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小額業務無人問津的問題,使全社會分享到金融發展帶來的便利,也為新的市場參與者提供了迅速發展壯大的機會?;ヂ摼W金融的普惠性,體現在業務件均價值較低。如截至2017年6月底,余額寶資產規模達到1.43萬億元,用戶數突破3億,人均持有規模不到5千元,遠低于傳統銀行5萬元的理財門檻,具有明顯的普惠特征。這就要求經營者具有較低的業務邊際成本,建立以用戶規模為基礎的盈利模式。
3.業務體系具有綜合化、生態化特征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互聯網平臺在業務協同、客戶遷徙、交叉銷售等方面,能夠發揮較大的優勢?;ヂ摼W金融平臺將金融業務之間、金融業務與非金融業務之間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形成以綜合金融和產融結合為代表的生態系統。一方面,處于主導地位的企業,將相關產品與服務的標準貫穿于這一生態系統中,并確定相應的“交易秩序”,實現“生態系統內部的資源配置”,有效降低風險并提升主體間可協調性,使產品與服務能夠更好地滿足用戶需求,并降低交易成本[14]。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企業以用戶為中心不斷擴大產品與服務范圍,使生態系統的規模日益擴大,利潤來源多樣化,形成有別于傳統金融機構的多種盈利模式,并能夠有效降低獲客成本,提高用戶黏性,深挖用戶價值。這種發展方式,使傳統的產業邊界日益模糊,傳統的制度紅利空間面臨擠壓。
4.數據資源與業務能力之間具有往復增強性
網絡經濟環境下,數據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生產資料,幫助互聯網金融實現產品創新、改善盈利能力和推動技術革新。有學者甚至認為,互聯網金融就是大數據金融。一方面,數據是互聯網金融平臺實現產品創新、改善盈利能力的基礎?;ヂ摼W金融業務的經營,無論是信用管理、網絡借貸信息匹配、保險防欺詐檢驗、還是用戶行為預判等,本質上均是大數據建模分析。對于互聯網金融業務,相關領域數據資源的豐富程度和對數據的分析能力,直接決定了產品競爭力;同樣,產品競爭能力的提升,將進一步擴大數據來源和規模,在數據資源與產品競爭力之間形成往復增強型。另一方面,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新技術,均具有以數據為基礎的自我學習性,如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數據規模越大,技術應用的效果便越好[13]。同時,技術應用過程中產生的數據資源,將成為下一輪科技創新的重要生產資料,在數據資源與技術創新之間也具有往復的增強性。因此,擁有豐富的數據資源和良好數據分析能力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在產品創新和技術演進中占有重要優勢,并對后進入者或者數據缺乏者,構成數據和技術壁壘,有效鞏固其市場地位??傊?,在自我增強和往復增強性、普惠性及綜合性等網絡經濟特征的作用下,互聯網金融初步形成了以用戶為中心,以普惠金融為方向,以數據為核心資產,積極開展生態圈經營和科技創新的發展路徑和商業模式,并依托網絡效應形成了新的競爭工具和關鍵成功因素。
(二)與傳統金融業務發展模式的區別及影響
1.在用戶發展方式方面
傳統金融機構更多注重的是效益因素,重視高凈值客戶的大額金融需求,用戶發展更多依靠客戶經理的推薦及線下的口碑傳播。而互聯網金融業務平臺,為了充分借力網絡效應所帶來的用戶規模的自我增強性,在發展之初,優先解決的往往是用戶規模問題,而并不是首先考慮用戶價值、用戶貢獻等效益因素。因此,實踐中,部分具有互聯網背景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為爭搶客戶資源,往往通過股東資源、交叉補貼等方式,促使大量用戶的金融服務需求向互聯網平臺遷移。傳統的用戶發展方式,用戶規模的增長速度遠不及網絡效應所帶來的指數級增長,在競爭中難以占據優勢,用戶維持成本也將大幅提高,在網絡效應的作用下用戶流失不可避免,對傳統金融機構的生存發展造成巨大影響。
2.在業務和產品創新方面
傳統的金融產品創新主要是利用金融技術和法律工具,設計具有新的現金流、風險和收益特征的金融產品,創造新的風險管理和價格發現功能;而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產品創新往往依托于互聯網和新一代信息技術,不斷將金融和非金融要素結合在一起、與具體消費或生活場景聯系在一起,由被動式的“需求服務型創新”過渡到主動式的“業務創新”,使金融產品向簡單實用和自適應性方向發展[15]。
3.在技術發展路徑方面
傳統金融機構更加注重如何提高經營效率和業務數字化水平,側重于對業務流程的技術改造;而互聯網金融更側重于金融產品層面的技術升級,以數據分析為手段,信息技術與金融產品的深度融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風險定價水平,目標是使企業以更低的邊際成本、更高的效率服務于更大范圍的用戶。同時,以往金融機構對信息技術更多的是采取“拿來主義”策略,通過購買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方式,解決技術發展問題。在網絡經濟環境下,由于數據資源的核心地位及新技術所具有的自學習性,使傳統金融機構難以直接獲得技術優勢,而需要在一定數據資源的基礎上,通過長期的“檢驗-修改”過程,才能最終消化吸收新技術,形成優勢。
4.在盈利模式方面
傳統金融機構的利潤主要來自于利差、費差和死差這三差,而互聯網金融機構通過綜合化、生態化的發展,延伸了產業鏈、服務鏈,從更多的維度,場景化服務于客戶需求。以互聯網為平臺,連接了金融產品與非金融的產品及服務,利潤來源多樣化,在競爭中具有更大的價格回旋余地??傊瑐鹘y金融機構應意識到,網絡環境下互聯網金融業務在用戶發展、業務和產品創新、技術獲取及盈利模式等方面均已發生變革,以往發展中所倚重的資本優勢、專業優勢、網點優勢及政策優勢,已不能適應網絡經濟環境下的業務發展。
四、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業務發展策略
傳統金融機構需要擺脫路徑依賴,遵循網絡經濟的運營規律,從用戶拓展、數據資源與金融科技創新、生態圈建設等互聯網金融的關鍵成功要素入手,才能有效推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發展。
(一)樹立網絡時代的企業價值觀和品牌形象
首先,傳統金融機構應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根本出發點是滿足用戶需求,改善金融服務水平,而不能為轉型而轉型。因此,傳統金融機構應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網絡時代企業價值觀,在滿足合規性要求的前提下,一切從用戶出發,在制度、業務和技術等方面加強金融創新,適應用戶網絡活動的需要。其次,打造互聯網金融品牌。傳統金融機構在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同時應注重打造標識性強的品牌效應,避免用戶提及傳統金融機構時,與保守、職業、高門檻等讓客戶有距離感的形象產生聯想。當然這也需要傳統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創新,使品牌真正的名實相符。第三,加強互聯網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傳統金融機構的人才優勢主要集中于專業的金融業務領域,缺乏互聯網運營、信息技術、與互聯網金融資產負債管理相匹配的人才,更加缺乏既有金融專業知識,又懂互聯網運營和技術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因此,傳統金融機構應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專業人才隊伍的引進和培養,專注研究網絡市場中的用戶需求和競爭動態,開發具有競爭力的產品。
(二)重視向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平臺的用戶遷移和引流
本質上,互聯網金融業務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就是用戶,平臺之間、機構之間競爭的焦點就是用戶資源的爭奪。而傳統金融機構本身擁有雄厚的客戶基礎。所以,首先應以現有業務痛點為抓手,通過改進服務、創新產品等多種手段,將存量用戶向自身互聯網/移動互聯網金融平臺遷移。其次,應加大資金支持,以股權投資或者戰略合作的形式,加強對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平臺、電子商務平臺等互聯網用戶入口的布局,提高主動獲客能力。從存量和增量兩個角度,解決用戶發展的種子資源問題,避免用戶的單向流失,借力網絡效應,將互聯網金融業務引入正軌,在用戶競爭中占據優勢。
(三)以數據為中心,打造金融科技創新體系
傳統金融機構,雖然積累了大量的客戶交易結算數據,但這些數據并不完整,對用戶自身的行為偏好、交易周期、交易對手的信息掌握不夠,并不能形成足夠立體的用戶畫像,也不足以支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金融科技的發展。因此,傳統金融機構可通過與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在合規的前提下,加強對客戶信息、網絡行為、社交網絡等信息的收集與管理,并加強對數據的研究和挖掘,充分發揮數據的價值。同時,要積極擁抱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一套以科技為先導的金融業務創新體系和評價標準。一方面,順應技術進步的趨勢,圍繞信息技術對金融功能的重構,優化升級產品、服務及商業模式;另一方面,通過長期的技術與用戶,技術與金融業務之間的融合,打造符合傳統金融機構的用戶管理、風險控制模型,形成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四)以用戶為中心,構建互聯網金融生態系統,發展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多元化經營是互聯網業務發展本身的內在要求,也是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重要優勢和成功運營的關鍵。首先,傳統金融機構,應不斷拓展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產業鏈整合能力,提升對上下游的掌控能力,避免被其他互聯網平臺“再中介化”;其次,依托多元化的產業鏈合作模式,如戰略聯盟、兼并收購、股權合作等方式,打造內容豐富、秩序規范的產業生態系統,提高綜合競爭優勢;第三,維護生態系統的交易秩序,強化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合規經營,確保生態系統的經營和發展更好的服務金融主業。總之,傳統金融機構不能囿于金融業務來研究發展互聯網金融,而是要從網絡經濟的運行規律出發,從企業發展的價值目標、品牌形象、用戶和數據資源拓展、生態圈建設與管理等多個方面入手,探索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發展路徑。
參考文獻:
[1]呂廷杰,李易,周軍.移動生產力叢書:移動的力量[M].北京:電子工業出版社,2014.
[2]趙振.“互聯網+”跨界經營:創造性破壞視角[J].中國工業經濟,2015,(10).
[3]胥愛歡.互聯網金融創新挑戰:大數據、跨界經營與權利異化[J].西南金融,2016,(6).
[4]白杰.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演進及問題研究[D].石家莊:河北大學,2014.
[5]趙洪江,陳林,李平.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的改變與不變[J].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15,(4).
[6]李明遠.互聯網金融產業及其對傳統金融沖擊的影響研究[D].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2015.
[7]徐二明,謝廣營.傳統金融到互聯網金融的制度變遷:相對價格與路徑依賴[J].經濟與管理研究,2016,(3).
[8]楊芳,.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化轉型架構分析及未來發展趨勢[J].改革與戰略,2017,(8).
[9]蔣偉,楊彬,胡嘯兵.商業銀行互聯網金融生態結構與系統培育研究———基于平臺經濟學視角[J].理論與改革,2015,(4).
[10]耿麗君.以供給側改革推進傳統金融向互聯網金融轉型的發展路徑[J].商業經濟研究,2016,(6).
[11]凱文•凱利,著.劉仲濤,康欣葉,侯煜,譯.新經濟,新規則[M].北京:電子工業出版社,2014.
[12]吳曉求.互聯網金融:成長的邏輯[J].財貿科技,2015,(2).
[13]杜云,葉崴.網絡經濟下的市場驅動力研究———基于新技術擴散OOP實驗數據分析[J].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3).
[14]羅珉.價值星系:理論解釋與價值創造機制的構建[J].中國工業經濟,2006,(1).
關鍵詞:網絡銀行;傳統銀行;對比;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11)-0004-06
一、導言
比爾?蓋茨曾經預言,“傳統商業銀行僵尸是要在21世紀滅絕的一群恐龍”。預言是否成真現無從判斷,但是就目前互聯網行業進軍金融領域的趨勢來看,傳統商業銀行面對的將是一個個根本性的挑戰,這個挑戰的根源來自于互聯網技術在現代社會的應用?;ヂ摼W技術不僅僅改變了傳統的信息傳播形式而且逐漸影響著現代人的思維方式,“互聯網+”的混業創新發展也成為“新常態”經濟背景下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引擎,具有互聯網色彩的新金融生態環境為網絡銀行的“出世”提供了外在有利條件。1995年全球第一家網絡銀行――“安全第一網絡銀行”誕生于美國,其超越時空的服務特點立即受到了美國民眾的強烈追捧,隨后英國、瑞士和日本紛紛效仿。我國網絡銀行起步較晚,1998年4月招商銀行率先推出具有網絡銀行性質的網上支付業務,經過近17年的探索,網銀交易量和網絡銀行替代率一路穩增長,據不完全預測2016年網銀交易規模和電子銀行替代率將有望分別達到1570.9萬億和82.3%。
事實上,我國一直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網絡銀行,我國《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將從事網絡銀行業務的主體限定為金融機構,限制了網絡銀行市場范圍的拓寬。我國現存的網絡銀行是在傳統商業銀行的基礎上,利用互聯網作為新的服務手段為客戶提供在線網絡銀行業務服務。由于我國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存在“同體”發展的現象,從而使得兩者之間的關系更加錯綜復雜。首先,網絡銀行對傳統銀行的替代作用體現在二個方面:一是因為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以及轉賬結算、智能卡、網上支付等的應用,人們對現金的需求程度逐漸降低。網絡銀行緊緊追隨貨幣電子化這一潮流,真正做到“一卡在手,行遍天下”。因此,從貨幣形式進化的這一角度來看網絡銀行替代傳統銀行是大勢所趨[1]。二是網絡銀行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絡、其他開放性公眾網絡或專用網絡替代了傳統有形的柜臺,突破了物理限制使客戶可以享受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極大地提高了銀行業務效率和服務質量。其次,網絡銀行對傳統銀行的空白業務有補充功能??紤]到銀行經營業務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傳統銀行的業務群主要集中于大企業、大客戶和高端零售客戶,然而對于廣大的“長尾客戶”則存在業務空白[2]。網絡銀行操作系統的智能化和低成本化使網絡銀行服務廣大長尾零售業提供了可能,提高了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后,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之間還存在一部分相同業務,毫無疑問這必然會形成競爭的局面,銀行在競爭中不斷優化升級、開拓新業務、方便客戶操作、改善服務質量,最后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廣大的消費者。
網絡銀行的出現主要是服務于電子商務,其不僅在經營理念上適應了電子商務的發展要求,而且相對于傳統銀行來說能為電子商務客戶提供更多樣化的服務,同時網絡銀行高效、快捷的服務特點加速了社會資金的周轉,提高了資本的有效配置[3]??v然,網絡銀行的優勢顯而易見,但是,網絡銀行的潛在風險和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小覷,1997年歐洲聯合銀行就是因為創辦人卷款潛逃而倒閉的,嚴重損壞了廣大客戶的利益,也給社會造成了不小的危害。為確保網絡銀行的健康發展,有必要認識其區別于傳統銀行的各方面特征,鎖定風險點,對網絡銀行的監管進行新的探索。
二、文獻綜述
網絡銀行(Internet bank or E-bank)又稱網上銀行、在線銀行、電子銀行,簡稱網銀,由于網絡銀行發展情況和發展模式日新月異,不同國家和地區對網絡銀行的定義尚不能統一,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網上銀行系統信息安全通用規范》將網絡銀行定性于“提供網上金融業務的服務”。2000年我國香港金管局在《虛擬銀行的認可》中指出,網絡銀行是指主要通過互聯網或者其他電子傳送渠道提供銀行服務的公司(時代,2012)。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網絡銀行本質上還是銀行,其在1998年發表的《電子銀行與電子貨幣活動風險管理》的報告中對網絡銀行的具體定義為:那些通過電子通道,提供零售與小額產品和服務的銀行。這些產品和服務包括存貸、賬戶管理、金融顧問、電子賬務支付以及其他一些諸如電子貨幣等電子支付的產品和服務(尹龍,2001)。雖然上述觀點對網絡銀行的定位稍有差異,但是其概念的構成都離不開幾個基本要素,即:金融主體、互聯網技術、金融業務。網絡銀行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它的產生讓客戶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方式(電話、互聯網、手機、傳真、電子郵件)辦妥一切銀行業務,如:基本業務、網上投資、網上購物、個人理財、企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我國網絡銀行起步較晚,事實上,我國還沒有出現真正意義上的純線上網絡銀行,國內現在的網上銀行基本都是在現有傳統銀行的基礎上,利用互聯網開展具有傳統的銀行業務性質的服務,即傳統銀行服務在互聯網上的延伸。
自1998年至今,網絡銀行在我國得到了迅猛發展,據《2012-2013年中國網上銀行年度監測報告》顯示,2012年中國網銀交易規模突破800萬億,電子銀行替代率提高到72.3%1。然而,網絡銀行的監管問題卻相對滯后于其發展狀況。
通過對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網絡銀行監管制度的考察,嚴鴻雁(2011)認為網絡銀行監管制度的法制化要實現風險防范與鼓勵創新的平衡,監管內容要突出市場準入監管和風險監管,互聯網技術的運用并沒有改變傳統銀行風險的種類,但增加了銀行業風險的復雜性和監管的難度,沿襲了對傳統銀行的行政指令性監管,已不適合對網上銀行經營監管的特點和要求,應實現從合規性監管向風險性監管過渡,并以風險性監管為主。香港金融管理局從網絡銀行的本質視角出發,確立了網絡銀行的市場準入原則,金管局認為網絡銀行只是在提供服務和產品的形式和渠道上有別于傳統商業銀行,追根到底,其活動仍未脫離其銀行的本質,因此,其強調要主要考察網絡銀行申請人的資質是否符合傳統商業銀行的審慎監管準則即可(余素梅,2006)。雷銀枝(2012)認為網絡銀行的虛擬化和全時化的特點對傳統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產生了很大的沖擊,而且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及《銀行監管管理法》對網絡銀行的監管缺乏針對性,法律法規滯后性問題嚴重,從而嚴重降低了監管的有效性。商登琿(2014)認為法律制度的制定應本著寬容、容忍的原則,否則會限制網絡銀行的發展,如《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對網絡銀行業務進行了明確限定,首先,將網絡銀行業務的主體限定為金融機構,事實上,許多非金融機構的經濟實力和經營能力不低于金融機構;其次,將網絡銀行的業務市場范圍限定于國內市場,海外市場業務的空白將大大折扣網絡銀行不限地域性的優勢。對于網絡銀行的行業自律監管的作用也不可小覷,然而,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銀行協會,但是其偏重于考慮傳統條件下的行業利益和權利保護,因此,網絡銀行界迫切需要建立網絡銀行協會,以早日實現對網絡銀行的自律自治(徐靜,2006)。孟繁穎(2015)認為網絡銀行的監管應該與其發展理念相統一,保障線上和線下銀行業務監管的公平性,與此同時,對網絡銀行監管應至少遵循以下五點原則:審慎監管、全面監管、適度監管、包容監管、協同監管。同時,對其監管內容要有四方面的側重:加強網絡銀行系統安全監管,保障國家金融安全;嚴防利用網絡銀行法律漏洞開展違法犯罪業務;推進網絡銀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關注長尾客戶,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王遠均,王彥曉等(2005)認為傳統商業銀行的監管原則仍然適用于網絡銀行,即堅持如下四個原則:一是維護合理競爭性,抑制網絡銀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負面影響;二是堅持審慎性原則,保證網絡銀行資本充足率、流動性比率和資產質量指標的達標;三是保證連續性監管,監管活動貫穿網絡銀行的整個經營過程;四是國際性原則,發揮網絡銀行無時空限制的優勢,開發海外市場。
隨著網絡銀行的興起和“互聯網思維”與“混業經營模式”的日漸深入人心,網絡銀行也開始了本地化及移動設備的整合,網絡銀行的外延性概念也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比如直銷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電話銀行。網絡銀行形式的多樣性、適時性、虛擬性增加了監管工作復雜性和特殊性。在制定出科學有效的監管策略前期階段,首先要對網絡銀行有深刻的認識,分析其特質和風險源,然后以此為著眼點,有的放矢地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管政策,實現實際監管的思路和方向的對稱性。
三、從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比較中得出的網絡銀行監管策略
(一)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的對比分析
網絡銀行是一種新型的以銀行業務為主的金融機構,它是計算機技術與互聯網應用發展的必然結果,是金融機構的一種特殊形式主體。從其本質特征來看,既具有傳統銀行的共性特征,又具有其獨特之處,通過兩者之間的對比來更清晰地認識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的優劣,并以此為出發點引領監管創新。
1、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的特性比對
虛擬性:傳統商業銀行的各個分支機構構成的是物理網絡,整個商業銀行的運行也是有形的,然而網絡銀行其本身就存在于互聯網這個虛擬的電子空間內,因此,其沒有有形的標志性建筑物,也沒有具體的地址,只有虛擬化的網址,用戶只能通過移動設備感知它微妙的存在。關于網絡銀行的虛擬化特征將在以下三個方面給予論證:一是傳統商業銀行物理網絡中以人為主的網點將被網絡銀行的無人化終端機所取代。二是網絡銀行經營的金融產品的無形化,例如,電子貨幣、網絡理財、網上購物等都沒有具體的形態。三是網絡銀行經營過程的虛擬化,即網絡銀行經營所有產品的全部過程都是通過數字指令來實現完成。
創新性:網上銀行是產生于互聯網新技術下的新產物,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創新,客戶在對銀行的服務手段和產品需求也在不斷地變化,所以就要求其自身要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的研發。網絡銀行的數字化產品設計,使網絡銀行相比傳統的商業銀行,能為客戶提供更加便捷、綜合和個性化的金融服務。借助網上銀行完善的交易記錄,銀行可以對每一位客戶的交易行為進行分析比對和數據挖掘,并從中發現每一位客戶的重要價值。通過對每一位客戶的交易行為的分析,為其制定出不同的營銷策略和服務內容,從而可以使產品不斷地進行金融創新,達到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務。
突破了時空的限制:網上銀行的客戶可以不受時間、不受地域限制,通過各種通信技術手段為廣大客戶提供實時高效、覆蓋全國、24小時的財務管理,實現資金集中和現金管理等各種服務,從而使廣大客戶在辦理銀行業務時能變得更加便利、更加快捷。網絡銀行的業務處理實時化、自動化,減少了客戶在傳統銀行網點的排隊等待時間,真正使客戶享受到了高效率的銀行客戶體驗。網上銀行采用的是大量自動處理系統進行網上交易,每一位客戶可以在提交交易指令后立即看到交易結果,因此網上銀行服務具有高速和高效的特性。同時,網上銀行處理數據的功能是超強的,它可以同時處理成千上萬筆交易,并且錯誤率非常的低。傳統商業銀行需要憑借增設支行及營業網點來拓展業務,而網絡銀行憑借互聯網,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不需要物理意義上的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也可以在全球范圍內開展業務。
2、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的成本比對
從銀行股東的角度出發,網絡銀行與傳統商業銀行最大的區別就是網絡銀行運營成本低。一是網絡銀行創立成本低。傳統商業銀行實行的是實體營業網點運營模式,這不僅僅需要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營業網點租金,還需要花費大量的薪酬雇傭職員經營管理分支銀行的日常業務。然而,網絡銀行并不需要這些有形的店面、裝潢甚至分支機構,營業網點的地理位置也不會成為業績的影響因素。世界上第一家網絡銀行――第一安全網絡銀行的創立費用僅為100萬美元,這相當于當時開辦一個小分支銀行機構的費用。二是網絡銀行的運營成本低。經營模式的網絡化可以大大降低整個運營過程的成本。互聯網技術的靈活應用改變了傳統銀行職員與顧客面對面的服務模式,網絡銀行開辟的“虛擬網絡空間”使得銀行客戶分布在不同的電腦、手機客戶端前,如2013年招商銀行推出的微信銀行服務就是借助微信4億客戶群,將其銀行客戶端移植到微信上。三是網絡銀行服務費用低。網絡銀行通過互聯網為客戶提供各項金融服務,互聯網技術的應用可以同時為大量客戶提供服務,有效地節約了客戶排隊等候的時間,提升了客戶服務體驗,銀行工作效率的提高意味著銀行單位時間業務量的提高,業務量的提高也可以降低網絡銀行的經營成本。據美國權威機構的調查,在各類銀行服務的平均每項交易成本中,傳統銀行柜臺最高,每筆交易成本為1.08美元,而網絡銀行最低,只有0.13美元 ,最高與最低交易成本相差800%以上。四是網絡銀行失誤操作損失少。網絡銀行服務功能的標準化和自動化也大大減少了人工服務的錯誤,從而減少了銀行的損失,降低了銀行的經營成本。
3、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的風險特征比對
網絡銀行是互聯網與金融跨行業的結合產物,金融與互聯網都屬于高風險行業,網絡銀行的金融本質使傳統銀行業中普遍存在的風險依然存在,如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同時,網絡銀行開展業務高度依賴系統和網絡支撐,基于網絡銀行全球化的信息和虛擬的金融活動等一些特征,網絡銀行又呈現出與自身特點相關的風險,比如市場信號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等。因此,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使網絡銀行的安全隱患更加嚴峻。相對于傳統銀行來說,網絡銀行的這些新風險也呈現出來新的風險特征。
(1)技術安全性風險 首先,我國網絡銀行系統安全穩定性問題凸出,目前我國網絡銀行的核心技術都依靠外國進口,技術上的落后造成我國網絡銀行系統安全性相對較低,黑客一旦侵入便會給網絡銀行帶來嚴重的損失。其次,搜索引擎、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也給網絡數據與個人信息帶了新的安全隱患。互聯網金融業務開展高度依賴信用、消費記錄、個人身份、財產等信息,然而在信息采集、存儲、使用、流通各環節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規范,如云計算的服務托管,共用虛擬機進行邏輯隔離,單體風險很容易擴展為系統風險,很容易被攻破或背部竊密。再者,大數據比對、關聯性分析能力越來越強,使原本加密、匿名處理的用戶信息可能被提煉和還原,造成用戶信息泄露等風險。
(2)法律漏洞風險。網絡銀行風險監管制度相對滯后,目前我國針對網絡銀行監管的法律制度只有五部,分別為:《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和《網上銀行系統信息安全通用規范》,這四部法律基本上屬于部委規章和企業內部規則,其法律地位較低,而且除第五部頒布于2011年以外,其它四部的頒布時間集中在2002年和2006年。由此可見,網絡銀行監管制度的發展程度已經滯后于網絡銀行的改革發展和監管實踐,應適應金融創新需要,堅持創新與監管相協調的理念,在立法層面予以回應,對金融創新活動加以規范和必要的約束,促進網絡銀行持續健康發展。
(3)流動性風險。存在于互聯網虛擬空間中的網絡銀行受無實體店這種新型運營模式的限制,存貸款業務相對于傳統銀行來講資金穩定性較差,加之采取“7×24”全天候、無節假日的網上營業模式,加劇了對資金流動性的更高要求,因此,網絡銀行在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的難度比傳統商業銀行更大。在存款保險方面,傳統銀行比網絡銀行更具優勢,因為傳統銀行具備多層信用擔保體系,比如政府信用隱性擔保、國企信用擔保等。因此,儲戶出于資金存放“安全性”考慮,會更傾向于選擇傳統商業銀行。鑒于此,網絡銀行面臨著強勁的存款來源競爭對手,尤其是大儲戶群流失嚴重,短期內存款客戶吸收難,流動性風險突出。
通過上述對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三方面的對比,我們不難看出我國網絡銀行正處于上升發展階段,其自身的“先天優勢”與“后天不足”也非常明顯。正是由于網絡銀行具有虛擬性、創新性、經營方式突破了時空限制、成本低等“先天優勢”,才使網絡銀行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變為可能。然而,我國互聯網技術發展的不成熟對網絡銀行的資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制度上的不健全也使監管工作的難度提升,綜合這些因素都制約著網絡銀行健康發展。通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總結,得出了網絡銀行“后天不足”的劣勢,由此也引發了使網絡銀行擺脫這些困境的監管問題之思考。
(二)網絡銀行的監管策略
目前,世界各國的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風險管理的基本原理都是大同小異,而且許多國家的網絡銀行的風險管理基本程序都是在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基本步驟上加以本土化而最終制定出來的。目前世界上相對比較成功的監管模式主要有兩種,即美國模式和歐盟模式,其具體監管框架內容如下表:
美國和歐盟兩種監管模式對本國或本地區網絡銀行發展都起到了積極作用,我國取其精華,結合本國的實際情況,確定我國網絡銀行監管模式。通過對我國網絡銀行和傳統銀行的特性、成本、風險特征的對比結果的分析,不難發現網絡銀行的虛擬性、創新性、突破時空限制的特性雖然可以使客戶享受到快捷、高質量的服務,但是這些特點也對網絡銀行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水平、網絡安全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我國網絡銀行風險特征的對比結果顯示我國監管法律框架還不完善,大多數銀行存在大量壞帳,經營風險已經較大,因此,我們應更多借鑒國外的審慎性原則,美國的相對寬松辦法還暫時不具有可行性[7]。面對網絡銀行發展的種種新情況、新問題,我國金融管理當局應對金融監管的內容和方法進行適當的調整和改進,既要積極鼓勵網絡銀行業務的發展,又要抓緊制定有關的規章制度。
1、加強網絡銀行監管和立法工作
首先,我國整個法制建設還處于一個日臻完善的過程中,網絡銀行作為一個新生事物與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就更屈指可數了。隨著網絡銀行在銀行業中地位的提升和業務量的增加,相關立法部門應該盡快制定具有較高法律地位且針對性較強的網絡銀行法律法規。其次,一些與網絡銀行業務安全緊密相關的技術,如數字簽名等需要在法律條文中給予明確的定位。另外,由于網絡銀行具有跨時間和空間的特性,因此,業務發展到國際化也是歷史趨勢,但是我國在業務范圍上的法律限制還很明確,對此,立法工作應解放限制,給予網絡銀行充足的發展空間,適度監管。
2、抓好網絡銀行市場準入標準
由于我國網絡銀行發展情況與國外網絡銀行還有較大的差距,所以要堅持審慎原則,建立網絡銀行業務許可證制度,并制定頒布《網上銀行業務經營許可證》實施細則,抓好網絡銀行的市場準入工作。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對申報進入銀行業的網絡銀行資格進行審查,在審批過程中應把握:(1)嚴格制度建設。網絡銀行的公示、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和系統設計等制度性安排,必須嚴格審批[8]。(2)重視風險防范,網絡銀行的設立或新業務的開展,必須具備完善的風險識別、鑒定、管理、風險彌補和處置方案、計劃。(3)對軟硬件配備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如,設定注冊資本或銀行規模的下限,審查技術協議安全審查報告,提出辦公場所與網絡設備標準,明確風險揭示與處置規劃等。(4)對于非銀行金融機構甚至一般的企業是否也可以進入網絡銀行市場,以及純網絡銀行是否允許其建立分支或機構等問題也決定了網絡銀行的市場壁壘的高低。
3、持續提高網絡銀行技術發展水平
我國互聯網技術相對于世界發達國家水平而言比較落后,處于世界信息產業鏈的低端水平,網絡銀行所使用的信息網絡硬件設備和系統軟件極大部分由國外引進,國內信息加密技術也遠遠落后于歐美,在信息系統安全保障上也缺乏規避安全風險的具體解決措施。 因此,在信息技術水平方面和網絡安全建設方面我國網絡銀行總是處于被動的局面。一方面,由于如果我國一直依賴引進國外網絡信息技術,將處于追趕發達國家網絡信息技術的狀態中,而無法擺脫這種“死循環”也無法真正走到世界網絡信息技術的前列。另一方面,由于發達國家出口到我國的系統軟件在其設計時,就埋下了風險定時炸彈,如INTEL公司設計的奔騰Ⅲ有可以窺視每一臺上網計算機內容的密碼系統。解決我國在網絡信息技術相對落后這一問題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做好人才培養和儲備工作,加強國際交流學習,鼓勵自主研發,支持創新,真正從根本上解決對國外技術的依賴性問題。同時,網絡銀行還要重視對操作人員的審核和培訓,對于系統中出現的故障及時、安全、準確地分析、排除,保障網絡銀行系統正常運行。另外,軟硬件技術標準有待統一,開發綜合性強的網絡信息系統,加大各種支付工具的普及力度,提高網絡銀行的使用效率。
4、不斷提升網絡行業自律管理水平
目前,我國銀行行業自治自律組織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欠缺應有的系統性,主要關注的是傳統銀行的權益與利益,因此這些協會的自律自治的對象不夠全面。我國政府和網絡銀行業界應盡快聯手建立專業性較強的網絡銀行協會,面向整個銀行業的銀行家協會,以及金融租賃公司協會、信用社協會等。二是缺乏必要的獨立性,行政干預會弱化協會的自治性、自律性,不利于增強銀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能力。
參考文獻
[1]胡志平,陳良運.互聯網背景下的銀行經營模式[J].商業研究,2003,(3):82-84.
[2]陸岷峰,劉鳳.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商業銀行變與不變的選擇[J].南方金融,2014,(1):5-9+15.
[3]馬思萍.電子商務中網絡銀行的作用及法律監管[J].現代金融,2001,(12):37-38.
[4]黃建丹.網絡經濟研究系列論文之二: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運行機制分析[J].改革與戰略,2002,(2):70-73.
[5]王軍.對我國網絡銀行的風險與監管體系的探討與研究[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1,(1):92.
[6]孟繁穎.對純網絡銀行風險特征的認識及監管思考[J].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5,(1):23-27.
[7]葉曉嵐.國外網絡銀行的監管模式及其借鑒[J].上海金融學院學報,2008,(5):61-65.
[8]陳素,宋玉長.網絡銀行“險象”與防范[J].中國計算機用戶,2004,(39):46-47.
[9]林輝,周勇,董斌.網絡銀行技術風險的防范與監管問題研究[J].科技與經濟,2011,(3):101-105.
[10]謝媛.網絡銀行風險監管制度探析[J].上海金融,2014,(5):68-71.
The Research on the Strategy of the Regulation on Network Bank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Finance
LU Minfeng1 LI Qin2
(1Bank of Jiangsu, Nanjing Jiangsu 210005
2Financial Schoo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jing Jiangsu 2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