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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招生熱的產生原因
法學專業的熱招,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專業報考過熱和過度擴招
就業市場也是一個市場,從供給與需求角度分析市場行情是最基本也是最基礎的分析。法學專業如此大規模的擴招,主要源于高校盲目設專業的短期行為,社會上熱什么就招什么,而不是慎重地考慮本身的培養實力。
從高校方面來說,我國自1999年開始實行大學擴招,自高校擴招以來,不少高校不管自己是否具有培養能力,一哄而上新辦或擴招文科熱門專業。有統計顯示,英語是開設最多的專業,其次是計算機和法學專業。法學專業是招生的熱門專業,近年來不少高校片面追求學科門類齊全,盲目上規模、上檔次,不少專業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開設并大量招生,國內除了法律界傳統的五院四系外,絕大多數高校都開設了法學專業,其中不乏理工農醫等院校。這不但使人才培養質量受影響,同時也造成畢業生數量急劇膨脹,從而導致就業困難,待業和隱形失業現象十分普遍。
2.專業本身的可行性
對高校來說,法學專業成本低,不像理工科專業那樣需要有實驗室,對實驗儀器、設備等硬件有著很高的要求,并且要有巨額的投入。而法學專業短時期內上馬或擴招起來相對容易。同時,對于考生而言,不需要之前有很系統的理論基礎,可以入學后從頭學起。而且筆者相信在很多人的心里,對于法律是很崇敬的,能夠靈活運用法律本身是對自我價值的一種肯定。
3.考生和家長存在盲目性
就業率高的專業少人報,就業率低的“熱門”專業扎堆報,這是目前高考考生大學專業選擇的一個真實寫照。考生和家長缺乏來自權威部門的專業報考與就業前景之間的分析指導,在專業的選擇上同樣存在著盲目性,大部分考生在挑選大學專業時沒有做過職業規劃,加上老師、父母的經驗和知識有限,觀點有時也存在偏差。很多考生和家長認為,法學專業就業前景比較好,畢業之后可以到公檢法工作,也可以做律師,無論如何都屬于高收入的群體,因此很多人考法律專業,就業好、福利好、前途光明是主要的原因。
其實,從法學專業的目前的社會需求上來分析,專業就業行情已連年滑坡。狹窄的就業空間難以容得下迅速聚集起來的擴招泡沫,泡沫的破裂――使專業畢業生難以就業就不可避免。
法學專業就業冷的現狀及成因
隨著法律專業擴招幅度的不斷擴大,全國開設法律專業的大學已達400多所,在校法律專業的學生約36萬;法律專業碩士點也已由最初的8所院校增加到了45所,已培養出1萬多名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生,在校生約為2.5萬人。近年來,媒體和專家們紛紛指出法學專業畢業生相對過剩,必然導致就業困難。縱觀幾年來的就業狀況,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很難進人大中城市,因為大中城市的法院、檢察院早就人滿為患,基本上處于超編狀態,稍有名氣的律師事務所通常只要研究生。因此,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只能不情愿地進入縣一級的法院、檢察院及公安局,或改行到中學去當政治教師。即使如此,法律專業就業率也不容樂觀,北方網對2004年到2007年的法學類本科專業近四年的就業率進行統計,結果表明法學專業就業率一直持續在70%左右,多數畢業生難以找到工作。
目前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期,社會就業的壓力影響和制約著法律畢業生就業,給當前的就業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從實際情況來看,法學畢業生客觀上確實存在就業難的問題,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1.就業領域相對飽和
學生選擇法律專業,除了因為法律職業的神圣和自己的興趣,也要考慮到將來的發展前景。法學專業畢業生主要集中的就業方向是做公務員、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務。從就業單位性質上來看,黨政機關依然是法律類畢業生的首選,其次是企事業單位,二者占了需求總數的近70%。同時選擇到部隊、海關、武警邊防等單位的畢業生也在逐年增加。參加公務員考試仍是目前法律專業畢業生進政法部門就業的唯一渠道。由于職位的有限,常常出現幾十個甚至上百個報考者競爭一個崗位,必然導致大多數畢業生遭到淘汰。
2.專業體系相對單一
法學專業的學生是被按照學校的統一計劃來培養的,而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興趣和需要來培養的。由于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和專業必修課等課程的學習都有最低學分的要求,因此,學生能夠真正選擇專業選修課的機會是很有限的。由于缺乏學習主動權,導致了專業結構簡單,知識體系單一,人才的培養如同流水線生產,難以形成自己的專長和優勢。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正在從簡單的技術型人才向復合型人才轉變。綜合性、復合型人才是現代社會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單位也更青睞綜合素質強的畢業生。中國加入WTO后,迅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對法律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應當給予法律專業學生更多的自主學習空間,鼓勵他們跨學科,跨專業。學有所長,學有所專,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3.就業期望相對較高
抱著最初的夢想,就業期望較高,必然決定了選擇面較窄。基層、西部等艱苦地區大多數畢業生都不作考慮,集中往大城市跑,而大城市又相對處于飽和狀態,就業難就是必然的。
4.法學教育相對普及
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規模擴招外,法律專科、第二學士學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學教育、在招生數量上也有了飛速的發展。由于法學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熱門專業,接受法學教育的機會在增加,在校生人數不斷增長,法學教育出現了大眾化的趨勢。我國自2002年首次進行了全國的統一司法考試,欲取得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的從業者均須通過統一的司法考試并取得合格的成績。統一司法考試雖然沒有覆蓋法律職業的全部,但是覆蓋了法律職業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實行司法考試制度以來,通過率一直持續低迷。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和法律
職業的高門檻,決定了受過法律教育的高校學生在畢業時卻并不能輕易邁過這個門檻,從事法律職業。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并非招聘律師、法官和檢察官,也對法學畢業生提出了司法考試資格證的要求。
除了以上的原因外,就業機制、經濟形勢、國家政策等因素也是影響就業率的成因。
“冷”與“熱”的思考
我們可以看到,目前中國正在向法治社會轉變,法律專業仍然是比較熱門的專業,但是,當前包括各知名大學法學院在內的所有法學學生都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的畢業生簽約率也降低到了歷史最低,如何協調與平衡二者之間的關系就成為當務之急。因此,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思考以解決日益嚴峻的就業難問題:
1.適度限制擴招,控制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過多,其弊端顯而易見。一是必然會魚目混珠、泥沙俱下,很難保證高質量的生源;二是無法保證好的教學方法的充分實施。實際上,按照法治國家的要求和經驗,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而這種大規模的擴招,與法學教育精神理念背道而馳。
但學生人數的幾何式增長和社會需求有限性的矛盾真的是造成就業難的主要原因嗎?清華大學許章潤教授認為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走低,是與中國市場經濟和社會開放程度未能達到相應程度有關的。他認為目前中國法科生過剩,實因法科教育的規模超出了中國社會發展、政治開放和經濟轉型的進步所能容納的含量。反過來說,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市場化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政經、社會事務的復雜性和交往量的增加,中國慢慢轉型為一個成熟的法律共同體的大趨勢,可以預見,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率將會隨之上升。
2.開闊視野,拓展就業途徑
法科畢業生屬于寬口徑人才,能夠服務的行業并非僅僅局限于通常所說的“司法機構”。全社會應當轉變觀念,將法律教育是主要為司法機關培養人才的職業教育這一傳統的理念,轉化為法律教育是一種通才教育的新認識,政治、社會、經濟各種行業門類均應為其用武之地,其就業空間可以說是全方位的,還要倡導并貫徹法律知識是各行業都應當具備的基礎知識這一新理念。
當然,法律畢業生也需要轉變非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律所不進的傳統就業觀念,選擇“法律工作”僅僅是方向之一,其他各種行當,均不妨考慮,適度降低就業期望,開拓新的就業路徑,積極適應就業、出國、考研、創業等多元化就業新格局。畢竟中國社會越來越多元化,可以預期,未來的中國還將更加開放與平等,能夠為濟濟人才提供一顯身手的公平渠道,法學學生的就業空間也必將更為寬廣。
3.夯實基礎,提高自身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