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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學校防汛搶險工作應急處置指揮工作組,下設求援救護組、善后處理組和安全事故調查協助處理組。學校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任何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調動,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救援搶險工作。
安全事故處置及救災重點任務是:1、最大限度搶救傷員,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安全;2、保護重點設施安全,如供電、供氣、供水;3、積極搶救加家和人民群眾財產,盡量減少損失;4、做好社會穩(wěn)定工作。
二、防汛搶險工作預案
學校一旦發(fā)生洪災,本學校任何個人要依照《防洪法》第六條和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依法服從學校防汛領導小組的調動,積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依照“教育局抗洪搶險救災預案”制定本預案。
1、學校的基本情況:我校目前有教學班12個,在職教職工31人,學生345人,校舍和房產六處,就目前現狀而言,我校排水能力雖然較好,但防汛任務仍較重,如遇特大暴雨,也怕形成嚴重的洪澇局面,因此,教學樓頂樓搭建房以及排水系統,仍是抗洪搶險的重點。
2、抗洪救災的指導思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學校內一旦發(fā)生洪澇災害,任何個人都必須服從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動,做到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抗洪搶險的重點任務是: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確保重點設施安全,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一般物資盡可能少受損失。
3、機構設置及職責:全校的抗洪救災工作在學校支部行政的領導下,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同志任組長,**任副組長,**和各年級班主任等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設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同志兼任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4、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同志主持學校的防汛工作,洪災發(fā)生時搶險命令指揮抗洪搶險工作。
(2)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負責學校的抗洪搶險救災。
(3)**同志負責搶險隊工作。如遇重大災情時,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組織搶險隊人員參加搶險工作。
(4)**等同志負責救護隊工作。如遇重大災情時,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組織救護隊人員參加救護工作。
5、防汛辦公室職責:掌握學校防汛情況,負責安排日常防汛值班工作,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掌握雨情、水情、險情、災情,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并協調搶險救災工作。做好本校的防汛工作,災情搶險救災。:
6、通訊聯絡:學校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晝夜值班電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7、發(fā)生所有災情的搶險措施:
(1)立即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值班人員迅速報告帶班領導和區(qū)防汛指揮辦公室。
(2)組織危險地段學生及物資轉移,最大限度地減洪災損失。
(3)學校防洪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學校的搶險隊和救護隊進行搶險救災。
(4)妥善安排受災師生員工的生活,確保社會穩(wěn)定。
(5)災害結束后,立即統計損失情況,向**區(qū)教育局上報。
為切實抓好XXX鎮(zhèn)2019年鐵路護路防洪工作,確保鐵路大動脈在我鎮(zhèn)境內安全暢通,制定XXX鎮(zhèn)鐵路護路防洪預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充分認識鐵路護路防洪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洪工作列為護路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抓好鐵路護路防洪工作,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保證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 組織領導
為加強防洪工作的領導,成立鐘山區(qū)鐵路護路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zhèn)綜治辦,尹成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資料的集中與處理上報工作。
三、 防洪時間
2019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
四、 工作職責
1、鐵路沿線的鎮(zhèn)、街道逐級建立相應的防洪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防洪預案,明確工作職責,落實防洪責任,抓好搶險隊伍、搶險工具等工作落實。鎮(zhèn)護路辦負責組織、安排、檢查、指導轄區(qū)沿線有關各村(居)委防洪搶險應急分隊組建情況和防洪責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業(yè)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2、鐵路沿線各村(居)委對管內的病害住所、危巖落石和易發(fā)生洪水的地段要認真進行登記,汛期要明確專人監(jiān)視。
3、鎮(zhèn)護路辦及沿線的各村(居)委堅持護路干部值班制度,加大下線進點查崗力度,隨時掌握防洪工作情況,及時準確地收集和傳遞防洪工作信息。
4、加大鐵路護路保安的上線巡查密度,鐵路沿線的各村(居)委負責組織鐵路護路民兵對重點地段進行巡查、監(jiān)視。
五、防洪措施
1、加強與鐵路工務部門聯系,對工務部門掌握的鐵路防洪危險地段經常查看,及時消除各種類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2、加大鐵路防洪安全工作宣傳力度,增強護路保安及沿線各村(居)委抗洪搶險應急分隊隊員防范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并主動聯系鐵路工務部門對護路保安或應急分隊隊員進行防洪業(yè)務知識和安全知識等學習培訓,做到會講、會用、會防護,提高抗洪搶險和自身安全防護能力。
3、護路保安實現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按要求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雨季時增加巡查次數,重點巡查橋梁、涵洞、行洪區(qū)的情況,對有可能發(fā)生洪水的地段明確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隱患在第一時間內把情況向鎮(zhèn)護路辦及火車站報告。
六、具體防洪安排和應急措施
1、如發(fā)生洪災,鐵路護路保安及時通知鎮(zhèn)護路辦,由鎮(zhèn)護路辦和火車站在第一時間上報有關上級部門,并與前方車站聯系,暫時停發(fā)必經洪災發(fā)生路段的所有列車。鎮(zhèn)政府接到護路人員報告后立即設立XXX鎮(zhèn)鐵路抗洪搶險指揮部,鎮(zhèn)鐵路護路防洪領導小組組長任指揮長,副組長任副指揮長,各村(居)負責人為成員。各村(居)接到搶險救災通知后,必須迅速趕往洪災地點參與抗洪搶險工作。各村(居)轄區(qū)內村支兩委動員組織群眾參加抗洪搶險,負責疏散危險區(qū)域的人民群眾。火車站派出所負責火車站調度室及重要地點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運輸公司負責組織地方車輛運送抗洪搶險危險物質,維護公路交通暢通無阻。
2、遇有大風、大暴雨時,各村(居)委防洪工作分管人員,要及時組織力量,深入境內責任區(qū)段查崗查哨,加大線路路訓守密度,督促護路保安或應急分隊隊員。
3、如發(fā)現水災、災情、路障等危機及行車安全的災害隱患時,應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采取防護措施,做好防護工作,并立即向就近鐵路有關部門和縣護路辦報告。
4、發(fā)現村民在路堤、塹坡旁邊開荒種田、挖沙取石、采礦挖煤等,有損壞鐵路路基邊坡穩(wěn)定,損壞鐵路設備,造成災情隱患等行為時,要堅決予以制止,并及時向路地有關部門報告。
5、發(fā)現山體塌方、溝渠堵塞、水沖道床、危巖落石及倒樹等危機行車安全的災害事故時,能夠排除的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要按規(guī)定立即設置防護,并迅速向路地有關部門報告。
6、若發(fā)生山體溜塌、泥石流上道、路基下沉等重大事故險情,造成線路中斷,交通堵塞,危機行車安全時,各村(居)要立即組織所有抗洪搶險應急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參與鐵路工務部門,配合鐵路護路保安,在鐵路有關部門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積極投入抗洪搶險,盡快恢復鐵路暢通。
7、善后工作。由鎮(zhèn)政法委、鎮(zhèn)護路辦及各村(居)委協調處理好善后工作。
一、防汛方案
(一)水庫汛期蓄水,必須按照區(qū)防洪指揮部文件的汛期限制水位。絕不允許任何人擅自改變汛期水位,否則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確保萬無一失。
(三)組織防洪搶險隊伍,搶險人員必須達到50人以上,搶險物資進行徹底清理,不足的要一次性備齊。總的要求是按水庫大壩長度計算,每米長必須達到5個編織袋,其它抬扛、抬繩、鐵撬、鋤頭、土料、石料按需要配備。同時聯系2-3輛汽車,一遇洪災隨時投入搶險,水庫防洪搶險隊伍人員要與水庫下游村民院取得聯系,凡沒有廣播的要向鄉(xiāng)政府匯報,與廣播站聯系,安裝好廣播或購買喊話器、銅鑼、警笛,保證隨時收聽到防汛信息。
二、實施措施
為了避免或減輕洪水災害的影響和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發(fā)展,特制定汛期防御洪水措施。
(一)負責組建常設防汛辦事機構,掌握本轄區(qū)汛情,及時作好部署,組織指揮當地群眾參加抗洪搶險,堅持貫徹執(zhí)行上級的防汛調度命令,在防御洪水設計標準內要確保防洪工程安全,遇超標準洪水,要采取一切措施,盡量減少洪災損失,重大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
(二)洪災發(fā)生后,組織各方面力量迅速召開救災工作會,安排好群眾生活,盡快恢復生產,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wěn)定。
(三)落實值班責任制。按照規(guī)定,從5月1日至9月30日為汛期,為預防不測。一是要了解掌握汛情,及時請示、傳達、上報;二是要了解掌握轄區(qū)內各防洪工程設施發(fā)生的險情及處理情況,并對發(fā)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記錄,以備查閱歸檔保存;三是隨時提高警惕,嚴防壞人破壞。
(四)需要動員和協調各方面和力量,切實做好此項工作。棗山水保站主要指導水庫工程搞好工程維護管理,防汛調度方案實施,以及協助各村防洪指揮部做好防汛搶險工作。郵電通訊部門保證防洪電話暢通,供電所負責汛期供電,鄉(xiāng)廣播站要及時廣播防汛通知和防洪指揮部命令,并負責設置維修水庫下游村民院各村、組的高音嗽叭;公安派出所、治安聯防隊做好維護社會治安,防止壞人破壞防汛設施,干擾抗洪搶險工作;鄉(xiāng)村建環(huán)衛(wèi)中心負責做好下游村民的安全轉移工作;鄉(xiāng)衛(wèi)生院做好災后消毒、防疫工作;鄉(xiāng)武裝部做好民兵政治思想和宣傳教育工作,隨時投入抗洪搶險。
三、搶險紀律
1、各單位、各村民委員會必須服從鄉(xiāng)防洪指揮部統一指揮。
2、抗洪搶險期間,任何單位的人員和物資都必須無條件地服從防洪指揮部的調用。
3、對災區(qū)人員、搬遷的物資要派人專人守護,維護好治安秩序。
4、在抗洪搶險期間,不得擅離職守,造成損失的單位與個人,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的責任。
四、善后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指揮機構
防洪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安定,事關經濟發(fā)展大局。我鎮(zhèn)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將防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做到認識到位、指揮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實行防汛崗位責任制,真正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物資上落實防汛抗洪搶險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
《防洪法》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在我鎮(zhèn)轄區(qū)內一旦發(fā)生洪災,我鎮(zhèn)各村、社區(qū)必須服從鎮(zhèn)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采取群防群治、自救為主、相互援助、統籌搶險的辦法,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努力將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鎮(zhèn)防汛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鎮(zhèn)的防汛抗洪工作,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洪搶險日常工作。
各堤段洪區(qū)應根據本《方案》要求,建立防汛搶險指揮機構,按照各堤段洪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抗洪搶險方案。各指揮機構成員名單和各堤段洪區(qū)的抗洪搶險方案,必須在汛前報鎮(zhèn)防汛指揮部備案。
二、各堤段洪區(qū)安全水位的確定
沿江的堤確保21.6米,不潰堤、不失事。內湖的確保1995年水位不潰堤、不失事,堅決執(zhí)行平垸行洪命令。南陽水庫、愛國的白蟻垅水庫,包括各村組的山塘,確保歷史最高洪水位不垮壩、不失事。
三、重點水利工程防汛責任段劃分和責任人
為便于防汛抗洪工作的領導和指揮,按照行政區(qū)域劃分防汛抗洪地段。我鎮(zhèn)共劃八個防洪搶險地段:
四、防汛搶險應急措施和保證措施
(一)應急措施
1、建立防汛搶險突擊隊
各防汛堤段都要組建60人以上,以民兵為骨干的搶險突擊隊。一旦發(fā)生險情,在鎮(zhèn)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執(zhí)行防洪搶險任務。
2、建立交通和治安隊
抗洪搶險期間,成立交通和治安隊,負責防汛期的交通秩序、社會治安、保衛(wèi)、巡邏,并協助轉移疏散人員、物資轉移等。
3、建立醫(yī)療救護隊
由分管衛(wèi)生的領導牽頭,以鎮(zhèn)衛(wèi)生院為基礎組成醫(yī)療救護隊,在鎮(zhèn)防汛指揮部的領導,執(zhí)行上級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醫(yī)療救護指令,做好受淹、受災地區(qū)傷病員搶救、殺菌消毒、疫情控制等工作。
4、建立防汛搶險宣傳隊
由分管文體宣傳的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建立防汛搶險宣傳隊。在汛期做好汛情、險情、災情信息的傳遞,防汛政策的宣傳。
(二)保證措施
1、在汛期,及時了解、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切實搞好氣象信息和水文工作,督促檢查各堤段洪區(qū)防汛抗洪方案的制定與落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記錄備查。
2、建立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落實防汛崗位責任制。汛期前由鎮(zhèn)防汛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對防汛安全進行檢查,對河道內的阻水障礙物,要依法限期清除。對輸水道及進出口,必須在汛前全面檢查疏通,以利排水。各防汛地段的相關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落實抗洪搶險物資、交通工具等,以便應急。
3、鎮(zhèn)防汛辦要及時發(fā)放上級防汛指揮部門的防汛通知。發(fā)生突發(fā)性洪暴或特大洪水時,鎮(zhèn)防汛指揮部將通過媒體及時予以。
4、為了保證防汛工作順利開展,在汛前認真組織并落實各項防洪物資,根據防汛的需要儲備一定數量鐵絲、木材、花色布、編織袋、草袋、汽油、柴油、沙石、石塊等物資,以備急用。
5、通訊網絡平時聯系和汛期預報,以有線和無線電話為主要聯絡方式。各有關單位的通訊工具應優(yōu)先為防汛抗洪服務;電力調度和通訊設備必須服從防汛工作需要;電信、郵政部門必須保證水情、雨情、汛情和防汛指令的及時傳遞。
6、按照《防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在緊急情況下,為了防汛搶險需要,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事后應歸還或給予適當的補償。
為了保證縣城各類設施在遇特大洪澇災害事件后,能夠正常運轉,防范處置有機構、有指揮,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wěn)定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1.2編制依據
為全面做好我縣城市防洪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生命財產、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損失,根據《防洪減災法》、《建筑法》、《城市規(guī)劃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縣城總體規(guī)劃》,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縣城區(qū)內發(fā)生洪澇災害及由此造成或引發(fā)的次生災害,或縣人民政府紅色降水預報均適用本預案。其適用范圍為:東起夏寨路口,西至袁河村,南北沿南北兩山脊線,規(guī)劃區(qū)面積45平方公里。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城市概況
2.1自然地理
*縣城位于東經105°43'''',北緯35°57'''',距固原市63公里、距蘭州市272公里、距西安市459公里、距銀川市395公里,海拔高程1788—1916.5米,地勢東低西高,位于南北兩山之間呈狹長帶狀,用地南北不足1公里,年降雨量430—500毫米,有國道309線與省道202線過境,交通便利,縣城規(guī)劃區(qū)有小型水庫5座,有葫蘆河經過,縣城防洪主要是縣城北側的山體洪水體系及葫蘆河河床行洪道治理。
2.2社會經濟
縣城總人口4.74萬人,其中非農業(yè)人員2.91萬,2005年全縣生產總值7.9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1億元,地方財政收入1700萬元,縣城建設完成資產3136萬元,建成區(qū)面積4.29平方公里,各類用房建筑總面積1*萬平方米,縣城道路總長26.1公里,面積*.2萬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積8.90平方米,道路網密度1.04公里/平方公里,路燈裝飾率90%;縣城日供水能力5000立方米,供水管網總長81公里,人均生活用水量89升/日,自來水普及率為90.79%;排水管總長30公里,排水管網密度6.99公里/平方公里,縣城年污水排放量68萬立方米;縣城年集中供熱能力65兆瓦,供熱面積26.5萬平方米;縣城建成區(qū)綠化覆蓋率16.55%,人均公共綠地1.29平方米,燃氣普及率52.32%,水沖式公廁比率81.82%,每萬人擁有公交車1.9標臺。
2.3洪澇風險分析
*縣城洪澇災害主要是20年一遇(50年一遇或百年一遇)的山洪,主要防御時間為每年7月—9月,具置為紅旗溝、老虎溝、短岔溝、西庫溝及葫蘆河防洪。自建縣以來(19*年)縣城未發(fā)生過洪澇災害,歷史記載葫蘆河上游1958年發(fā)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水,當時洪水流經葫蘆河縣城段時,洪峰的流量達896立方米/秒,使縣城受到威脅,但當時縣城人口少,葫蘆河道通暢,未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僅南北交通受阻。隨著城鎮(zhèn)化進程的推進,縣城人口增加,規(guī)劃區(qū)范圍擴大,縣城防洪工作顯得尤為重要。近年來,雖然建設了一定的排洪設施,但發(fā)生20年一遇(50年或百年一遇)的洪災,流量一旦達到500—600m3/秒時,仍存在破壞性和生命財產損害的危險。
2.4洪澇防御體系
葫蘆河縣城段北側在治理的同時,爭取南側治理,控制最小河道寬120米,同時堅決清除行洪床上的違章建筑,確保葫蘆河上游及縣城發(fā)生洪災時行洪暢通。城區(qū)有小河流9條,目前,排澇設施也不完善,屬治理重點區(qū)域。為了防止山洪侵襲,規(guī)劃按二十年一遇(50年一遇效核)標準修排澇渠9條,全長12.5公里,使洪水排入葫蘆河,從而基本解決山洪出路問題;嚴禁在排洪渠上搞建設,以免影響行洪;同時山坡上的雨水經流利用山坡道路邊溝攔截,引入附近排洪渠;加強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進行綜合治理。
2.5重要的防護對象
縣城是*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建設好、保護好十分重要。重點防護對象第一為生命線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第二是黨政機關、部隊駐地等,包括縣委、政府、縣中隊、電信、廣電、醫(yī)療衛(wèi)生等;第三是城市經濟中心,大型商場,人防工程等;第四是城區(qū)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的居民區(qū)。
3、組織體系及職責
3.1指揮機構
當縣城區(qū)出現洪水和地質災害時,縣防洪搶險工作處于“緊急汛期”,是壓倒一切的重要任務,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總指揮: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主管城市建設的副縣長、武裝部部長、縣委辦主任、政府辦主任、水利局局長、建環(huán)局局長。
成員由縣委辦、政府辦、武裝部、縣委宣傳部、財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局、水利局、建環(huán)局、發(fā)改局、衛(wèi)生局、廣電局、氣象局、供電局、郵政局、電信局、供銷社、移動公司、保險公司、吉強鎮(zhèn)、糧食局等單位領導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10名專業(yè)工作人員。
3.2成員單位職責
3.2.1辦公室由縣防汛辦公室負責,建環(huán)局配合。主要任務是執(zhí)行上級和同級人民政府防汛救災有關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汛期24小時值班,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及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jiān)督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上報險情、雨情,情況公報,組織落實指揮部對各專業(yè)小組的指示并及時匯報工作進展;研究補充完善應急預案。
3.2.2救災安置組:由民政局牽頭,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縣中隊、糧食局、供銷社、吉強鎮(zhèn)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群眾和災民的安全轉移、撤退、食宿和救災物資發(fā)放等工作。
3.2.3物資供應組:由財政局牽頭,發(fā)改局、糧食局、供銷社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和供應防災、抗災、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3.2.4治安保障組:由*局負責,必要時縣中隊配合,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救災的治安保衛(wèi)、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社會穩(wěn)定。
3.2.5交通通信組:由交通局牽頭,廣電局、電信局、郵政局、移動公司等部門組成。負責搶險車輛調度,優(yōu)先安排救災物資運輸;保障抗洪搶險通訊暢通(包括有線、無線通訊)以及電報、電訊、廣播電視的及時傳遞。
3.2.6工程搶險技術組:由水利局負責,建環(huán)局、農牧局、氣象局配合,主要任務是負責分析氣象,雨情和堤防工程勢態(tài),制定防洪工程應急措施;審定和制定防洪搶險方案;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2.7氣象水文組由氣象局負責,水利局配合。其職責是掌握天氣、雨情、水情變化情況及與縣城相關的壩體預警,做好氣象、水情預報工作,向指揮部報送氣象,水情等數據材料。
3.2.8衛(wèi)生救護組:由衛(wèi)生局負責,縣醫(yī)院、中醫(yī)院、吉強鎮(zhèn)衛(wèi)生院、疾控中心配合。主要職責是汛期組織成立若干抗洪搶險醫(yī)療救護點,建立前方醫(yī)療救護與后方醫(yī)院的聯絡措施,供應所需醫(yī)療衛(wèi)生器械、藥物,組織衛(wèi)生防疫,對水源、水質進行檢驗和飲用水消毒,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
3.2.9電力供應組:由供電局負責,主要任務是保障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縣委、政府等重要機關和指揮部、各組的辦公用電。
3.2.10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廣電局、防汛辦、縣委辦、政府辦等部門各派一名領導組成。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安排新聞單位采訪,向社會各界宣傳報道抗洪搶險實況,做好境外記者的接待工作,宣傳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及方法,及時報道暴雨、洪水信息、向社會宣傳抗洪搶險措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表揚好人好事,鼓舞抗洪斗志。
3.2.11綜合組:由政府辦牽頭,縣委辦公室、水利局、建環(huán)局、宣傳部、廣電局等部門各派一名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通報雨情、水情、災情及抗洪搶險動態(tài)、編印抗洪簡報,領導視察講話錄音整理和印發(fā)工作,在電視上向社會警示標志。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城市防洪小組辦公室隨時聽候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汛情的,根據汛情總結、匯報和城市防洪情況,同時報縣委、政府及上級機關,建立規(guī)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Ⅱ、Ⅲ、Ⅳ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由氣象局與防汛抗旱辦公室根據氣象水文、災情等信息確定級別,送主管農業(yè)的副縣長審批后由廣電局在電視上向社會警示標志。
4.3預防預警行動
4.3.1預防預警準備
預防預警準備,是本預案頒布后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工作準備,在紅色防洪預報前的緊急狀態(tài)下完成的準備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是:
按照預案迅速建立縣城規(guī)劃區(qū)抗洪救災組織并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負責向指揮小組及時提供有關文件及辦公用品,同時組織落實通訊設備、車輛供給,以便指揮小組及時調配;政府辦公室負責向指揮小組提供各組人員、車輛分配情況,將名單及電話等報指揮小組,做好待命,以便指揮小組隨時調動;應急小組辦公室根據所分配人員、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將救護人員、車輛固定并報指揮小組;組織學習有關抗洪救災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防洪科普知識;組織各小組人員進行培訓或模擬演練;各小組要周密計劃、充分準備抗洪救災設備、器材、裝備、工具等,要落實數量并責任到人。
4.3.2葫蘆河洪水預警行動
葫蘆河上游發(fā)生暴雨形成洪水,流經縣城段時要密切注視,在縣防汛指揮部指揮下,防汛辦負責觀測及時掌握汛情,通報和防洪信息決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啟動本預案。
4.3.3縣城山洪災害預警行動
縣城區(qū)一旦遭20年(50年或百年)一遇的暴雨,形成山洪是對縣城最大的威脅,當發(fā)生洪災時,按照縣城預警標志采取措施,全面啟動本預案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充分發(fā)揮信息支援,做好災情信息的上報、通報,動員全社會參與。對部門(單位)、個人因暴雨洪澇造成的災害,在按縣城防洪要求充分發(fā)揮自防的基礎上,主要以自救為主,社會資助和國家救助為輔。同時做好信息傳遞等工作。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葫蘆河縣城段洪水防御方案:主要采取建設兩側護岸,確保排洪河道通暢,不被亂占、亂建。葫蘆河縣城段北岸已完成防洪堤建設,南岸治理計劃確定,行洪最小寬度不小于120米,在未治理前確定出南岸治導線,清理行洪河床亂占亂建,嚴禁汛期治導線范圍內有居民居住,同時設立預警標志。
4.4.2北山山洪災害防御方案
根據*縣縣城防洪規(guī)劃,當縣城發(fā)生20年(50年或百年)一遇的暴雨時,北山形成的洪水從西庫溝,短岔溝、紅旗溝直接排入縣城,使西市場區(qū)域、公園西路及永清湖公園、東市場區(qū)域、消防隊、縣財政局家屬院等這些地勢低凹區(qū)域形成洪澇。主要形成原因是路面水流太急太大,形成急浪排入排水設施的水量減少,只能順地勢流入這些區(qū)域。所以,每到汛期,加強對已建成的東、西市場區(qū)域內防洪設施管理清理,確保暢通,同時,也要加強這些區(qū)域地表有組織排水暢通管理和應急防御措施。爭取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達到綜合治理,減少流入縣城洪水的目的,今年防御重點為公園西路及永清湖公園地段。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當縣城發(fā)生特大洪水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預警級別及范圍,縣城進入應急狀態(tài),總指揮發(fā)表電視講話,動員全民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指揮部領導成員集中待命,所屬各組開展正常辦公,搶險隊集中待命,一切工作服從抗洪搶險。
5.2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各專業(yè)組按照各自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有計劃地展開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工作進展,各組配合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辦公室與綜合組負責對雨情、水情、災情及抗洪搶險動態(tài)的通報,對領導指示、講話的傳達宣傳、簡報印發(fā)等,對抗洪救災的請示,匯報和報告工作要準確到位,及時為領導全面決策,抗洪全方位展開提供第一手資料。交通部門要準備好車輛,集中待命,對救治傷員的人員、車輛固定并報指揮部,搶險車輛要給予優(yōu)先通行。支援地方抗洪的部隊、武警要根據汛情、險情、按指揮部要求隨時調動搶險。在緊急防汛期,指揮部有權調動、征用縣內的一切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各種搶險物資,受征單位不得抗命。
5.3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3.1信息報送、處理
氣象水文、雨情由氣象部門根據應急時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并向社會。汛情、雨情、險情、災情隨時由各專業(yè)工作組上報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匯總、歸納、報告主管辦公室的副總指揮決策,明確處理意見,宣傳部、廣電局、防汛抗旱辦在防汛期間建立信息資源共享體系,隨時根據情況和領導指示,通報汛情、雨情,險情、災情。
5.3.2指揮和調度
在應急狀態(tài)下,縣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指揮和調度全縣一切人力、物力、財力用于抗洪救災,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抗命,指示、命令、調度任命除文件外,可以通過電視、電話、傳真等,辦公室做好記錄。對需要外援或發(fā)生重特大災害需特派工作組(或專家組),則根據汛情由指揮部研究確定。
5.3.3群眾轉移和安全
對確需群眾轉移,財產保護時,由吉強鎮(zhèn)負責轉移,安置地點為:縣廣場、體育場,學校操場,安置物資由民政局負責統一提供。
5.3.4搶險與救災
工程搶險技術組負責,在全面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建立險情和災情監(jiān)控體系,實施搶護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使損失降到最小,救助效能最大化。各專業(yè)小組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互相協調,使搶險救災工作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責,按照各自職能全面展開搶險與救災工作。
5.3.5安全防護和醫(yī)療救護
衛(wèi)生救護組在充分發(fā)揮職能的同時,特別強調搶險現場醫(yī)療救護點工作,要建立在安全可靠、道路信息暢通的地段,保證自身和受災群眾現場醫(yī)療的絕對安全,各醫(yī)院在組建派遣現場搶險醫(yī)療人員的同時,做好各科室全面接納受災群眾治療的準備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安全及時治療,防疫單位做好水源、水質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建立衛(wèi)生防疫監(jiān)控體系,嚴防有疫情產生或蔓延。
5.3.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城一旦發(fā)生洪水災害,每個公民均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根據預警級別,總指揮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社會參與搶險救災工作,縣直各部門(單位)集體組織參加,城鎮(zhèn)居民按戶口所在居民委員會報名組織參加,團結村群眾按村組組織參加,具體工作由吉強鎮(zhèn)根據指揮意見,分區(qū)、分組開展,城鎮(zhèn)居民、群眾一旦參加搶險救災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抗洪救災大局,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個人活動,更不得趁火打劫,違法亂紀,對抗洪救災中出現趁火打劫、違法亂紀等個人行為,按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5.4應急響應結束
當抗洪搶險現場工作完成,群眾安全轉移,物質和財產得到保護以及由洪災引發(fā)的其它次生災害得以控制,醫(yī)療衛(wèi)生救助治療,防疫等工作理順進入正常工作續(xù)列,則應急響應結束,由總指揮通過電話、電視、廣播,對立即撤退由縣防空警報器發(fā)出緊急警報為信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郵政、電信、移動確保應急狀態(tài)下通信與信息暢通,且各自制定一旦出現中斷,怎樣搶修與連接方案,保證縣委、政府、指揮部、工作小組在任何情況下通信與信息暢通,同時,在汛期,*、縣防汛辦、電信、移動要建立信息與資源共亨的信息數據庫。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各職能專業(yè)小組,依據本預案工作職能,編制搶險與救援工作方案與組織措施,確保人力、物力、財力在應急狀態(tài)下立即到位,迅速開展工作。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供電部門編制供電應急預案,確保供電在任何狀態(tài)下,受災區(qū)域各個角落、特別工作場所電力保障,交通部門保證車輛運輸的及時到位。
6.4治安與醫(yī)療保障
治安與醫(yī)療由*與衛(wèi)生部門按照各自治安與醫(yī)療職責編制行業(yè)防災救援應急措施,*部門保證應急期間社會治安,衛(wèi)生部門保證應急期間現場及全社會的醫(yī)療,防疫工作。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民政部門把縣城洪災應急物資與救災款一并納入全縣預防各類洪澇災害應急物資與救災款之列,實施統一管理,統一調拔與儲備,對資金的需求以專項資金使用向縣政府申請解決,財政部門對上級拔付及縣政府批準的防災專款要及時拔付給民政部門及相關防汛單位,各有關單位要做到專款專用,確保汛期或發(fā)生特大洪澇災害時有充足的物資供給與經費保障。
6.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發(fā)生特大災害,縣人民政府縣長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社會參與抗洪救災工作中。在抗洪救災期間,社會各階層、單位、團體、居民都要服從和服務于這個大局,作為壓倒一切的工作。部門單位、群眾團體職工直接由單位團體組織聽指揮部命令,城鎮(zhèn)居民由居民戶口所在居民委員會組織,團結村群眾以村、組為單位組織,居民與團結村群眾在吉強鎮(zhèn)報到,根據指揮部指示統一組織參與抗洪救災。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由縣防汛抗旱辦公室與建設與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利用會議、廣播、電視、墻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對廣大市民開展防洪減災相關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習全縣統籌安排,每年一次,并適時將縣城防洪與抗旱、地質災害等其它防災培訓與演習一并考慮,同時進行。
7、后期處置
7.1災后救助
全縣賑災救助物資由民政部門統一計劃管理。一旦災害發(fā)生,民政部門做好救災統計,準確掌握受災人口,在鼓勵自救的同時依據相關政策統一采購、統一管理、統一調撥、統一發(fā)放,確保受災群眾生活保障;衛(wèi)生部門做好受災群眾醫(yī)療與防疫工作,嚴防疫情產生,對所需的醫(yī)療衛(wèi)生設備、藥品進行認真統計計劃,保證充分及時供應;社會治安等其它工作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各小組充分發(fā)揮各自職能,保證災后救助順利及時,社會穩(wěn)定,盡可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恢復城鎮(zhèn)居民、廣大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
7.2搶險物資補充
全縣各類搶險救災物資統一由民政部門負責采購、儲備、管理、發(fā)放,在災害發(fā)生后各職能小組迅速開展工作,及時上報辦公室災情救助情況及所需物資,由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統計計劃,草擬物資清單,財政、發(fā)改等部門負責好物資消耗的補充籌備。
7.3水毀工程修復
對供水、電力、電訊等生命線工程,水毀后要急時搶修,資金由部門解決,對道路橋梁、防洪等設施工程視破壞程度具體確定(或評估確定),資金由財政或發(fā)改局立項爭取。
7.4災后重建
縣城遭受重大水災,致使建(構)筑物、道路等工程嚴重破壞,進行重建,由建設部門牽頭成立災后建設與評估小組,負責評估和重建工作,一切重建項目嚴格按照縣城規(guī)劃和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占、搶建,必須服從和配合災后重建規(guī)劃,把縣城建設的更好,更富有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