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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塞斯深刻地意識到,他以及他所繼承和發展的奧地利經濟學派與西方主流經濟學之間的分歧不僅僅是經濟學具體觀點的分歧,而且也是它們所建諸的哲學基礎的分歧。因此他對經濟學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基礎研究投入了很大精力,這方面的著作有《經濟學的認識論問題》(1933)、《理論與歷史》(1957)和《經濟科學的最終基礎》(1962)等。米塞斯認為經濟學和經濟法則是一門演繹科學,一種先驗的、非假設性的真實陳述,“賦予經濟學在純知識界特殊和獨立地位的是它的特殊定理不受任何以經驗為基礎的證實與證偽的檢驗……經濟定理的正確與否的最終尺度,完全在于不借助經驗的推理。”然而,奇怪的是.米塞斯的先驗論的認識論和方法論立場卻是由他的學生羅賓斯的著作《論經濟科學的性質和意義》(1932)而首先引起世人重視的。直到50年代初實證主義和波普爾的學說興起為止,羅賓斯的這部著作一直被看成是經濟學方法論的基礎教材和指南;米塞斯本人的觀點則僅僅被視為它的一種夸張和極端的表現而卑之無甚高論。薩繆爾遜說道:“想到過去在經濟學中對演繹和先驗的論證作用的夸大地宣揚――被福蘭克?奈特、被路德維希?馮?米塞斯夸大地宣揚――我對我的學科的聲譽感到不寒而栗。幸運的是,我們已經拋掉了這些東西。”
然而,姑且不論經濟學是否真的能拋掉先驗方法,從米塞斯所產生的持續影響來看,米塞斯經濟學認識論和方法論的重點不在于它的先驗論立場,而在于它揭示了社會科學研究中事實性內容和規范性內容的互動關系。自新古典學派以來,西方主流經濟學一般都采取實證經濟學的立場,它們認為自由主義的社會理論或政治哲學是摻雜于古典政治經濟學中的意識形態成分,是嚴格的科學研究應當剔除的東西。而米塞斯則認為它們是不可分的。一方面,自由主義的規范性內容必須建立在經濟學的基礎上,“不懂國民經濟就不能理解自由主義。因為自由主義是一種應用國民經濟,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之上的國家政治和社會政治。”另一方面,也是更為重要的是,自由主義作為一種規范性的社會理論,為經濟學研究提供了正確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基礎。盡管經濟學必須避免直接進行價值判斷根據經濟學理論作政策建議是另一回事),但在元理論的層次上卻不可避免地具有規范性內容。
因此,米塞斯所說的經濟學方法論實際上有兩個層次:一是如何進行經濟研究的具體方法,先驗性演繹是其特征。二是關于究竟什么才被算作一種經濟學解釋的認可,其基礎是自由主義的社會理論。正是后者持續地同時影響著新奧地利經濟學派和自由至上主義者的性質不同的理論工作。
米塞斯認為,經濟學是“人類行動科學”(the science of hu-man action)的一個分支。行動(action)和行為(behavior)是兩個概念。行為是人的身體的物理過程之統稱,而行動則是與行動者的意識不可分的。“行動是目的性的活動,它不僅僅是行為,而是由于價值判斷而產生的行為;它指向明確的且的,并以關于特定手段之適合性與否的觀念為指導。”行動是有意識的行為,是選擇和意志力的行使。因而,行動是人的本質特征,“對人的研究,如果不是生物學的話,就始終是對人類行動的研究。”作為人類行動科學的分支,經濟科學是對人類行動及其效果的研究而不是對非人格化的經濟變量的數學分析。
米塞斯認為,經濟學的性質決定了實證主義方法對于經濟學的不適應。實證主義的本質是泛物理主義,它企圖把以物理學為典范的自然科學方法運用于一切領域。在米塞斯看來,這一目標,無異于“取消人類行動科學”。自然科學方法之所以無法研究人類的行動,首先是因為行動與行動者的目的和價值觀念不可分。“如果不參照價值判斷,就不可能對人的行動說出任何東西。”“將自然科學的方法和認知原則運用于人類行動問題的企圖之所以失敗,是因為這些科學沒有處理價值評判的工具……價值判斷不可能由實驗者的觀察地位所感知,也不能由物理學語言的基本句子(描述直接經驗或知覺的命題――筆者插注)所描述。”人類行動科學的目的是“理解”行動的意義。這種理解即是狄爾泰和韋伯所定義的理解,即對行動之主觀意義的理解。“理解涉及的是價值判斷,涉及的是目的的選擇以及借以達成這些目的之手段的選擇,涉及的是對行動結果的評價。”
米塞斯認為人類行動科學有兩個分支:歷史學和“人類行動學”(praxeology或praxiology)。歷史學是關于人類行動的理解性的經驗科學,而人類行動學則是關于人類行動的先驗性的演繹科學。對經濟現象的解釋不能離開歷史學的研究,但經濟學理論本身則屬于人類行動學。使得經濟學成為一門嚴格科學的并不是多少帶有推測性的理解,而是一種嚴格的邏輯演繹。經濟學法則不是經濟歸納的結果,而是從不依賴于具體經驗而不言自明地呈現于人類心智中的公理邏輯演繹的產物。這個公理即“行動范疇”(categoly of aciaon),它包含了我們賴以理解具體行動經驗的所有結構性要素,如目的和手段、偏好和無謂、收益和損失等等。它比具體經驗更具有一般性,更加可靠。同公理具有先驗性和真實性一樣,在借助附加的、以經驗為根據的,而且可以證實的假設前提下,所有直接或間接地從公理演繹和推導出來的經濟法則也具有先驗性和真實性。
米塞斯的公理演繹方法對于建構一個完整的經濟理論體系是否可行,不是這里所討論的問題。這里所要指出的是,米塞斯的先驗論主張有其獨特的哲學意義。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實證主義立場不但是一種“泛物理主義”;同時,在有關經濟學知識的意義問題上,它又是一種波普爾式的證偽主義。用薩繆爾遜的話說,經濟學的目的是導出“在操作上有意義的原理”,而“對于有意義的原理我只不過是指,如果只是在理想的條件下做出關于經驗資料的假說,那么可以想象這個假說會遭到反駁。”“事實上,從操作意義上來說我們的理論是沒有意義的,除非它的確暗示了對可觀察的量的某種限制。可以想象,通過這樣做它可能遭到反駁。”只有這種知識才能提供對經濟過程的科學預測。而米塞斯則認為,經濟法則事實上不依賴于經濟事實的證實或證偽,它沒有預測性價值,然而卻不能由此說它沒有意義。經濟法則作為人類行動的一般結構,其意義在于提供了我們賴以理解經濟現象的“必要真理”。理解科學和演繹科學是一種互補的關系。經濟學作為一門理論科學,是演繹性的,但經濟科學的總目標則是理解人類行動及其結果。
關鍵詞: 法經濟學/內涵爭論/主流學派/非主流學派/反思
法經濟學是20世紀60年代以后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學科,作為法學與經濟學的交叉學科和前沿學科,法經濟學為研究法律制度和經濟現象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視角和工具,并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業已成為20世紀后半期以來法學界和經濟學界最重大的學術成果。但是,由于學科立場與研究視角的不同,法經濟學的研究者們并沒有就這一學科的內涵、范圍和研究方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說,法經濟學自從產生之日起就伴隨著爭論、懷疑與批判,在其向全世界傳播的過程中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和觀點。正如麥克羅和曼德姆在《經濟學與法律:從波斯納到后現代主義》一書中所指出的:“法經濟學的研究并非是一個一致性的運動,而是不同學術傳統并存的研究過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補性,有些研究則是競爭性的,或者說,是具有沖突對立性質的。”[1]這其中,關于法經濟學內涵或學科性質的爭論,是自始就存在并直接導致了法經濟主流學派和非主流學派的對立。
一、法經濟學內涵爭論的由來
一般認為,法經濟學是在20世紀法學研究方法變革運動中發展起來的。19世紀的法律研究充斥著嚴重的形式主義和教條主義,大陸法系的法學家“主張法學研究的過程,要如同化學分析的方法一樣。通過它,人們可以發現那些并不直接包含在法律淵源中的原則。”[2]學者們將包括經濟理論在內的“社會科學的理論、觀點和材料都因為沒有法的意義而被趕出法學研究之外”。[3]他們“使法學純粹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純粹的法律現象及其意義上。”在普通法系國家,遵循先例原則使法官的判決成為法律的基本內容和主要表現形式。19世紀,美國著名法學家、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克里斯多夫·C·蘭代爾將法律視為隱藏在法律案例后面的原則或教義,法學研究或法學推理的目的就是從法官的判決和對司法的解釋中發現法理。在蘭代爾那里,法學研究的唯一素材和法律發展的唯一動力就是案例判決,其他的文獻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這直接引發了英美法學研究中的教條主義運動。從此,在普通法國家,法學研究或法律活動僅僅成了法官根據三段論從判例中推導出所謂法理或教義來。
對人類的科學發展史的研究表明,法學和經濟學都是隨著科學的發展從古代“諸學一體”的狀態中分化出來,并逐漸發展成為獨立學科的。因此可以說,法學和經濟學本來就是一個整體,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他們的分離本身標志著兩個學科的發展和繁榮。然而隨著發展的深入以及研究者的推波助瀾,最終導致兩個學科從分離走向分立,使得他們的發展進入瓶頸期,難以取得突破。法學的缺陷是抽象的強調正義而忽視效率,經濟學的問題是過分追求效率而犧牲了公平。正如哈耶克所說:“學科專門化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沒有哪個能比其在兩門最古老的學科即在法學和經濟學中所造成的影響那樣明顯。”現實的困境要求法學和經濟學在各自發展的基礎上重新走向融合,解決單一學科無法解決的法律問題和經濟問題,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法經濟學作為一種交叉學科才應運而生。
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美國法學界開始全面批判蘭代爾的教條主義法律思想,并進而引發了法律現實主義運動。學者們意識到法學研究不可能是“法律自治”,而應該運用多學科的綜合力量,在法學研究中向經濟學、社會學、哲學等社會學科借鑒的嘗試不斷出現。同時,隨著凱恩斯主義貨幣和財政政策的失敗,美國的經濟學家們也開始尋求經濟問題的新的解決辦法。1960年,羅納德·科斯教授發表了《社會成本問題》一文,標志著法經濟學的問世。其后,許多經濟學家和法學家都加入進來,為這一理論體系的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然而,隨著這一學科的發展,我們驚奇的發現,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對法經濟學的內涵或學科性質做出了不同的解釋。以科斯為代表的一部分學者認為,法經濟學是包含了法律的經濟分析和經濟的法律分析兩個部分的,他強調既應該關注運用經濟學原理研究法律制度,也應該重視運用法學原理分析經濟問題,甚至更重要的是后者。而以波斯納為代表的部分學者卻認為,法經濟學的內涵就是法律的經濟分析,偏重強調經濟分析方法在法學中的應用。這就直接導致法經濟學分化為兩個派別——主流學派和非主流學派。而這一爭議也直接導致了法經濟學發展方向的差異,并可能最終決定法經濟學的發展前景。那么,兩大流派對法經濟學的內涵的理解是如何認識的呢?
二、主流法經濟學派——法律的經濟分析
所謂主流法經濟學派是指以波斯納為代表的主流法經濟學家,他們把“法經濟學”的學科性質界定為“法律的經濟分析”,強調的是運用經濟學的原理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這一學派的代表任務還有尼古拉斯·麥考羅和斯蒂文·曼德姆等。
法經濟學自產生發展至今天,理查德·波斯納法官的貢獻是巨大的,1973年波斯納出版《法律的經濟分析》一書,運用經濟學的理論解釋法律制度,創立了法經濟學的研究范式,一舉奠定了其在法經濟學領域中的領軍地位。[4]波斯納認為,法經濟學是“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義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學科。[5]具體地說,法經濟學是用經濟學的理論與分析方法,而目主要是運用價格理論(或稱微觀經濟學),以及運用福利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及其他有關實證和規范方法考察、研究特定社會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效果、效率及未來發展的學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則更清楚地顯現出來,而不是改變法律制度”。同時,波斯納認為:“法律的經濟分析就是法經濟學的內涵”,“正統的法經濟學從來沒有,或者說幾乎沒有野心去改變經濟學”。[6]
從法經濟學發展的歷程來看,波斯納對法經濟學內涵的界定得到了許多學者的認同,前面述及的主流學派的兩位代表人物麥考羅和曼德姆的觀點都和波斯納相似,他們將法經濟學定義為“運用經濟理論(主要是微觀經濟學和福利經濟學的理論)來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運作以及法律與法律制度所產生的經濟影響”的學科。另一位學者喬治·麻森大學的查爾斯·羅利教授則將法經濟學定義為“運用經濟理論和數量經濟學的方法檢驗法律和立法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和影響”的學科。[7]
因此可以看出,在主流學派看來,法律的經濟分析是法經濟學的唯一內涵,法律的經濟分析范式是法經濟學的唯一研究范式,法律的經濟分析就是法經濟學的全部。
三、非主流法經濟學派——經濟、社會、哲學的比較分析
在法經濟學的發展過程中,雖然非主流法經濟學派的地位不夠突出,貢獻似乎也沒有主流學派那么大,但是這個學派的觀點是不能忽視的。其實,法經濟學的創始人科斯對法經濟學內涵的理解就和波斯納存在巨大差異。1997年,針對主流學派對法經濟學的片面理解,科斯曾經強調指出:“我所關心的是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不同法律系統對特定的經濟系統的影響有何不同?當采用這種而不是其它法律規則時,對經濟系統又有何不同影響?這才是我對法經濟學感興趣的原因。”而法律的經濟分析“這部分研究現已高度發展,某種程度上,已不再那么令人激動了。”[8]同時,科斯指出,盡管經濟的法律分析具有重要的價值,但是“法律在美國經濟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研究。”法律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并未得到很好的研究和探討。在這種態勢下,法學和經濟學的互相依托的關系不存在了,法學成為了純粹的受益者,純粹的懇求者,在從經濟學中獲得了有益的營養后,卻未能給與經濟學任何的回報,這種不對稱顯然是不合理和不應該的。這也根本違反了法經濟學作為一門學科的理論完整性,使得它成為了一個殘缺的理論體系。
此外,非主流法經濟學派的其他學者更進一步的認為,法經濟學甚至不單是包括“法律的經濟分析”和“經濟的法律分析”兩個部分,這一理論應該有更大的價值空間。作為非主流學派代表人物之一的麥樂怡在其《法與經濟學》一書中就指出,“法經濟學”與“法律的經濟分析”是既有聯系,又有很大區別的學科,應該加以鑒別。他認為,法經濟學的研究,帶有比較性質,注重經濟哲學、政治哲學與法律哲學的相互關系,具有意識形態傾向。相對于法經濟學的意識形態傾向和比較方法,法律的經濟分析則采用經濟學的方法,用經濟學的術語來作為分析特定社會所實行的法律的理論工具,通過對法律規則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及經濟效率的分析,使我們可以就法律實施的結果得出結論并對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會價值作出評判。法律的經濟分析僅僅采用經濟學的方法來界定特定社會制度下不同法律規則的效率,而法經濟學的首要目的,則是發現變化中的社會的政治經濟結構怎樣影響特定的價值觀以及原則。這種方法會導致比用有限度的經濟方法分析法律,更見析理和人性。另一位美國法學大師德沃金則認為,法經濟學是研究財富分配和社會公正的科學。
由此可知,非主流法經濟學派把“法經濟學”的內涵界定為“經濟、社會和哲學的比較分析”,偏重強調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和哲學的比較研究和綜合判斷。這顯然提供了一個與主流學派區別很大的新的研究方向,也無疑擴大了法經濟學的研究空間,對于更加充分的發揮這種新理論體系的功能是有決定意義的。
四、法經濟學內涵爭論的原因
法經濟學作為由美國學者開創的一個新理論,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不但在美國學界很是流行,其影響早已遠渡重洋,在歐洲和其他地區也已經被廣泛接受和開花結果。但是,任何理論并非從一開始就是完美的,事實恰恰相反,它們總是伴隨著爭議和懷疑,這是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的。在承認和尊重這種爭議的同時,需要對它進行深入的研究,明確造成這種爭議的原因。法經濟學的內涵爭議,其產生的原因大體如下:
(一)兩個學派學者的學科背景的差異
上已述及,法經濟學這門學科是原生于美國的,四十多年來有多位學者為這一學科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對這些學者尤其是代表性學者的身份背景或者學科背景進行分析,就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主流學派的代表一般都是法學家,以法學為自己的學科背景;非主流學派的代表則大都是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或哲學家,以經濟學、哲學和社會學作為自己的學科背景。例如主流學派的代表波斯納,他于1959年在耶魯大學取得醫學學士學位,然后進入著名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習,1962年取得取得法律博士學位,畢業后曾擔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手,1969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學法學院,1981年被里根總統任命為聯邦第七巡回區上訴法院法官至今。從其履歷可以看出,波斯納的學術成果是與其一貫的法學教育和實踐背景分不開的,可以說他是一個成功的法學理論和實踐家。此外尼古拉斯·麥考羅是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的法學教授,羅伯特·考特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法學教授等。非主流學派的代表羅納德·科斯則是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他于1951年在倫敦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學位,先后在布法羅大學、弗吉尼亞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擔任經濟學教授,其一生主要致力于經濟學的學習和研究,學術背景帶有典型的經濟學烙印。非主流學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羅賓·保羅·麥樂怡雖然先后在伊利諾伊大學、印第安那大學和塞洛庫斯大學法學院擔任法學教授,也接受過專門法律教育,但是他的第一學位卻恰恰是經濟學;而著名法學家羅納德·德沃金在從事法學學習和研究前接受過系統的哲學教育。
不同的身份背景或者學科背景造成了他們對法經濟學內涵的不同理解和定義。這個理由看似表面甚至片面,然而這很可能是造成學派差異的最直接原因,是符合規律和不能簡單否定的。
(二)理論基礎的差異
學科背景的差異決定于理論基礎的差異,人是有思維定式的,尤其在當代的教育模式下,不同的學科教育經歷決定了不同的理論歸依,而這個理論歸依正是開展研究的基點。考察波斯納的經歷可以發現,他是一個典型的法學家,對法律制度和法學研究有著濃厚的興趣,在長期的法學教學和法官實踐中,他一直堅持把法學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主張把經濟學的理論作為分析和研究法律的工具和手段,對經濟學的問題則并不關心。非主流學派的學者們則認為,法學與經濟學的關系是互動的,法經濟學應該定位于“經濟、社會、哲學等的比較分析”,強調經濟學、法學和哲學的綜合運用。[9]由此可見,兩個學派的理論根基是存在明顯差異的。
(三)關注視角的差異
站在不同的理論陣營里的學者們,雖然都以法經濟學作為開展研究的工具,但是他們關注的視角是有區別的。主流法經濟學派關注的是如何運用經濟學的理論分析法律現象、探尋法律制定和運行的經濟學根源,發現指導立法和司法實踐的經濟學規律,最終的目的是不斷提高法律的效率。而非主流學派關注的則是如何發現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和哲學等學科的內在聯系。他們主張掙脫“法律的經濟分析”這種狹窄的分析框架,既強調用經濟學的理論去分析法律,也注重用法學的理論去分析經濟,并且要參考社會學、哲學的理論成果。他們將更多意識形態的內容納入到法經濟學的研究范圍中,力圖發展出一種新的思考法學和經濟學的方法,其關注的視角無疑是更為廣闊的。
五、法經濟學內涵爭論的反思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主流的“法經濟學”是從法學與經濟學互動的視角研究社會的重要學科,同時也是一種綜合考察經濟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方法論。它將法律制度作為經濟發展的內生變量加以理論詮釋,主要運用現代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如微觀經濟學、福利經濟學、制度經濟學和博弈論等)來研究法律制度形成、結構、過程、效果、效率、發展趨勢,其討論問題的出發點是基于法律問題和法學研究的現實需要,方法及手段是經濟分析方法和經濟學,分析解決問題的最終歸宿和落腳點是法律和法學。即:法學——經濟學——法學。[10]而且我們認為,首先應分析法律制度變遷對經濟運行的影響,確定法律制度是經濟增長的內生變量,肯定法律制度對經濟增長的決定性作用,進而在此基礎上應用經濟學原理分析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和成本收益等。
但從根本上講,法經濟學理論是一個動態的開放的創造性過程。也許是科際整合的秉性使然,法經濟學不但在現代經濟學的理論寶庫中搜求一切有用的養分,深入展開對法律的部門法和法律規范的分析,而且以一種更高的解決問題的姿態將法學、社會學、經濟學乃至于哲學結合起來,探究法律權利、法律價值、制度效率、司法正義等最基本的法理問題。因此,非主流的“法經濟學”涵蓋了一切對社會中法律和經濟之間關系的研究,不僅要對法律進行經濟分析,而且要對經濟進行法律分析;不僅要分析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而目要注重分析經濟系統的運作對法律的影響。
作為新興的理論學科,法經濟學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正如科斯在1988年所指出的:“在法經濟學這一新的領域里,人們將面臨艱巨的任務。經濟制度和法律的關系極為復雜。法律的變化對經濟制度的運行和經濟政策具體表現產生的許多效應,我們還一無所知。……在我們面前,是那遙遠、艱難而又值得試探的旅途。” [11]
注釋:
[1] (美)尼古拉斯·麥考羅、斯蒂文·曼德姆著,吳曉露譯:《經濟學與法律——從波斯納到后現代主義》,法律出版社,2005,中文版序言第19頁。
[2] (美)約翰·亨利·梅利曼:《大陸法系》,顧配東、祿正平譯,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頁。
[3] (美)約翰·亨利·梅利曼:《大陸法系》,顧配東、祿正平譯,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頁。
[4]魏建:《法經濟學:效率對正義的替代及其批評》,《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1期,第73頁。
[5]轉引自杜莉、高振勇:《法經濟學釋義及其辨析》,《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頁。
[6]理查德·A·波斯納,1997:《法律的經濟分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7]轉引自秦海:《法與經濟學的起源與方法論》,《比較》,2003年第5期。
[8] (美)道格拉斯·貝克爾:《法經濟學的展望與未來》,載《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3年第4期。
[9]杜莉、高振勇:《法經濟學釋義及其辨析》,《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頁。
關鍵詞:新疆高校 計量經濟學 教學改革
一、引言
新疆高校與內地高校不同,其少數民族學生占據相當比重,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存在更多的抵觸與消極情緒。其中,最主要的原因由于義務教育階段少數民族大學生并未接受英語教學活動,而少數民族大學生在接受計量經濟學教育過程中對軟件的應用就十分吃力。從而影響到少數民族大學生對計量經濟學的學習效果。
如何改進新疆高校計量經濟學教學質量,凝練適應本地區經濟管理類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特色計量經濟學教學模式,探索本地本科院校經管類專業計量經濟學教學改革的實踐路徑,對于推動構建適應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課程教學體系具有重要的建設性作用。本文以新疆塔里木大學經管院本科計量經濟學教學為例,提出了新疆本科院校計量經濟學教學中存在的一些典型問題和教學改革的建議。
二、新疆高校本科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形式單一,學習積極性差
計量經濟學的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師為了更好地解釋說明問題,往往會對經濟模型公式進行步步推導分析。這樣的過程對于實際的計量經濟學應用意義并不大,學生受制于數學基礎和學習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影響了他們對計量經濟學課程的學習。新疆高校本科學生因此將高校計量經濟學與數學化為一等,學習枯燥乏味,抵觸情緒強烈。筆者在教授計量經濟學與學生的實際接觸中,了解發現學生們面對計量經濟學教材中與微積分、概率與數理統計、高等代數內容相關的數學推導,會產生恐懼與反感心理,學生很可能因為對這門課程性質認識的偏差,認為計量經濟學太難太枯燥,以后畢業走上工作崗位也很少能用到這些知識,喪失了學習的積極性,特別是少數民族學生此種認識尤為明顯。而計量經濟學是融合了數學知識、統計學知識以及經濟學知識的交叉性學科,歸根結底它是一門運用數學統計學方法的經濟學學科,復雜的理論公式推導并不是教學的目的,運用計量經濟學解決實際的經濟問題才是根本,注重案例分析與軟件操作解決實際的問題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引導學生更加主動地進行計量經濟學的學習。
(二)軟件應用障礙較大
計量經濟學實際操作軟件eviews中并未存在相當大的詞匯量需求,但是由于缺乏一個詳細的指導手冊,造成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英語水平相對較低的本科學生對其產生抵觸情緒。
(三)教學課程安排不合理
計量經濟學應當在高等數學(函數與極限,一元函數微積分,向量代數與空間解析幾何,多元函數微積分,級數,常微分方程等)學習之后安排,但卻存在有計量經濟學先于高等數學教學的現象。
(四)教學課時安排不合理
計量經濟學體系龐大,實際的教學中存在時間短而教學任務量大的基本情況。但是在此基本的情況下仍然存在繼續壓縮高校計量經濟學教學課時的傾向。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結束掉教學大綱的教室學習后準備要開始上機操作的時候就已經要結課了,留給學生自己進行實際上機操作的課時太少,致使新疆本科院校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的通病是,學生貌似學了很多計量經濟學方法,卻不知道如何應用與解決實際的經濟問題,有的不知如何建立模型,該建什么樣的模型;有的是理解不了模型數據結果的經濟意義。因此,理論和實踐教學的時間安排不合理,是計量經濟學教學效果欠佳的一大關鍵問題。
三、新疆高校本科計量經濟學教學改革意見與建議
(一)教室上課與機房操作“間作”教學
高校教務管理層應當根據具體的課時安排,采取上課與上機間作式的方法進行課程安排,對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采取兩個手段,及時反映問題,在良性互動中實現高效計量經濟學的學習。
(二)加強師資力量建設
教師隊伍建設不僅要對高校教師的教學能力進行培養提升,同時要對高校教師的思想態度進行引導,要樹立學以致用的方法,并重計量經濟學理論來源與放大使用,同時以實際使用與操作效果為考核的根本。
(三)擴大計算機教室承載力
高校計算機教室實際承載能力的提升需要硬件與軟件的同時跟進,只有具備充足的實際承載能力才能更好地給高校學生的實際操作陣地,對于提升計量經濟學的實際操作應用效果意義重大。
(四)合理安排課程與課時
計量經濟學是高校經濟類專業的重點課程,對于經濟類專業學生的論文答辯以及考研升學或畢業工作意義重大,應當適當壓縮非核心課程而加大高校計量經濟學課程學時,增強高校大學生對計量經濟學的實際掌握與應用能力。建議將總學時增加到64―72學時之間,理論教學與實驗教學學時分別占總學時的二分之一。實驗教學學時應當穿插在理論課教學之間,通過軟件應用與操作及時消化各章節的理論知識,加深學生的理解與掌握。另外,計量經濟學的學習必須要有一個堅實的課程基礎,在開設該課程之前,先修課程的協調與銜接尤為重要,必需的先修課程有微觀宏觀經濟學、統計學、微積分、高等代數、概論論與數理統計等課程,打破各課程主講教師各自為教的局面,增強彼此間教學信息的溝通交流,使得這些數學學科以及計量經濟學學科作為經濟學工具為經濟學服務。
參考文獻:
[1]張長青.計量經濟學課程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改革探討[J].黑龍江教育學院學報,2009(4).
[2]李磊.本科計量經濟學“任務驅動型”教學改革探討――基于問卷調查數據的分析[J].新疆財經大學學報,2013(1).
[3]李曉寧,石紅溶,徐梅.本科計量經濟學教學模式的創新研究[J].高等財經教育研究,2011(2).
作者簡介:
關鍵詞:學科屬性;科學性;人文性;方法論
中圖分類號:F0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848-2008(03)-0110-08
一、引言
一般地,從科學的內涵以及科學研究的目的來看,經濟學本身可以被視為一門科學,因為經濟學本身也是有助于認識、預測經濟現象乃至指導經濟活動的理論體系,但問題是,經濟學的科學性與自然科學所崇尚的科學性是否一致呢?是否就是體現在它的數理程度上或者體現在客觀性的“硬”度上呢?當前主流經濟學極力崇尚數理模型和計量分析,但經濟學果真變得更加客觀和科學了嗎?按照達斯頓的看法,客觀性的理解本身有三個角度:本體論的客觀性是關于世界的,機械論的客觀性是關于壓制普通的人類判斷傾向和審美傾向的,透視法的客觀性則是關于消滅個人(或偶爾是團體的,正如擬人論的民族風格類型一樣)的特質的;而且,透視法的客觀性,既在概念上也在歷史上區別于追求現實最終結構的客觀性和本體論方面,也區別于禁止在對科學的結果所做報道和描述中作出判斷和解釋的客觀性的機械論方面。顯然,達斯頓的看法了一直將“科學”等同于客觀性的普遍認識,客觀性的含義本身就是多重的,從而揭示了數量經濟學中潛含的修辭。事實上,透視法的客觀性本身就主要是在18世紀后葉的道德哲學中而不是自然哲學中發展起來的,因而它將對客觀性的關注重新納入到社會環境和研究者所凸現的民族精神之中。當然,主流經濟學中修辭以及透視法的客觀性在某種意義上是與西方社會的自然主義思維相對應的,西方的自然主義將一切自然的和社會的都視為有其內在客觀規律的,它都是上帝創世時就定下的,例如,米洛斯基就認為,“客觀性這個觀念與西方歷史上對擬人論和人類中心論的禁止有著密切的關系。它們始自于猶太教與基督教共有的對將人類的屬性歸因于上帝的批評,并且作為一種對活力論、目的論和自然神學的一種逃避繼續進入現在時期”[1]。
然而,正是對于自然哲學的狂熱造成主流經濟學對“客觀性”的追求,并且,還逐漸把這種客觀性導向了機械論的客觀性,從而扭曲了對客觀性的理解。事實上,自從經濟學從古典的“政治經濟學”話語體系轉向了“經濟學”的話語體系之后,由于受牛頓革命和物理學發展的影響,基于新古典范式的主流經濟學開始把自然科學視為經濟學的發展之路,試圖構建像“physics”(物理學)等自然科學那樣一種關于人類經濟社會運行內在法則的帶有“ics”詞綴形式的“economics”的“科學”[2]。為此,大多數經濟學家一方面試圖通過將經濟思想的數理模型化以及實證分析的客觀化來發展成一門硬科學,另一方面則盡量避開倫理判斷而公開聲言要“價值中立”。例如,芝加哥學派的弗里德曼就公開表明,要把經濟學構建成一門實證科學,其最終目標是建立一套理論或假說,來對尚未觀察到的事物作出有效且有意義的推測;同樣,奧地利學派的米塞斯公開聲言,“經濟學作為一門科學對價值判斷是中性的”[3]。正是在極端強調客觀和中立的情況下,20世紀30年代以來,西方經濟學就極力模仿自然科學而加速走上了數量化的道路,并在特定的引導假定下試圖運用一些一般性的工具和“不言自明”的原理來演繹分析絕大部分的經濟學問題;而自20世紀90年代西方主流經濟學被引進到中國以來,國內那些自稱從事“主流”經濟學研究的學者就把經濟學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奉若神旨,極力排斥經濟學的思辨性和倫理學內容而強調實證分析,并大肆宣稱他們所構建的數理模型和實證分析就是Science,是客觀的。問題是,這種“客觀性”真的存在嗎?米洛斯基指出,“現在是放棄‘科學’以解決客觀性問題這一思想的時候了,這主要是因為不存在單獨的這樣的問題要解決”[1]。特別是,在社會科學領域,任何社會現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存在與其他現象之間的千絲萬縷的聯系。正因如此,我們必須重新審視主流經濟學所宣稱的客觀性,其中首先就經濟學的學科特性及其他相關特征作一剖析。
二、經濟學的雙重屬性及其研究思維
由于科學僅僅體現為主體基于特定視角對客體的認知,因而科學必然具有主觀性;而且,由于不同科學所面臨的對象和目的是不同的,因而不同科學所體現的主觀性又存在某種差異。特別是,生活世界和自然世界這兩大研究客體存在明顯不同的特點,有關它們的研究目的也不盡相同。正因如此,學術界又進一步把科學分為兩大類: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其中,社會科學關注由人與人之間互動產生的社會現象,這種社會現象是內在于人之認知的,其背后的規律也主要體現人類的理想及由此產生的互動行為,人們之所以研究它是希望理順或改進社會現實關系以更好地實現人類的期望和理想,因而它往往被視為帶有人文性的學科。相反,自然科學所研究的則是自然現象及其背后的規律,這種自然現象是相對外在于人類活動的,自然規律也具有獨立性,人們之所以研究它主要是為了更好地利用自然或適應自然而不是改造自然規律,因而它往往被視為更具客觀性的學科。同時,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涵蓋了人與自然以及人與社會這兩個關系層面,涉及到自然世界和生活世界兩大領域。因此,經濟學本身也具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雙重特性,這也是經濟學這門學科的性質定位以及經濟理論所具有的科學性和客觀性程度之所以常常會引起爭論的原因。一方面,盡管經濟學涵蓋廣泛,但不同學者所關注的主要領域和觀察視角往往是不同的,因而不同學者對經濟學性質的認知就會產生差異:例如,有的學者關注物質資源配置等私人領域的問題,因而他傾向于把經濟學視為自然科學;而另一些學者則關注社會制度等公共領域的問題,因而他也必然更傾向于把它看作社會科學。另一方面,不同歷史時期所面臨的主要現實問題往往是不同的,因而不同時期的經濟學所呈現出來的特性也就會存在很大差異:例如,古典時期所面臨的主要是社會制度等公共領域的建設,因而古典經濟學呈現出濃厚的社會科學特性;而新古典時期面臨的是如何有效利用既定資本的問題,因而新古典經濟學表現出強烈的自然科學特性。
當然,盡管對經濟學的科學性和客觀性特質的認知往往隨不同主體以及不同時代而有所差異,但是,不管在對經濟學性質的認知上存在何等的不同,經濟學都不能直接歸入自然科學的范疇。這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說明:(1)無論是人與自然之間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都涉及到“人”,因而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歸根到底是人的行為及其產生的社會現象,這與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存在著根本性的區別,而與其他社會科學具有相通性;也正因如此,米塞斯就認為科學認識有兩個不同領域:自然科學和人類行動的(社會)科學,經濟學顯然應該歸屬后者。(2)主流經濟學極力鼓吹把自然科學所走的道路視為經濟學的未來之路,這也從反面說明了經濟學本質上不是自然科學,否則就用不著模仿了;更不要說,在西方自然科學也是其他社會科學仿效的對象,實際上,長期以來學術界就一直存在著能否將社會科學在某種意義上看成介于科學與文學之間的第三種學科的爭論。(3)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又經常把經濟學稱為介于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學科,這里也是強調經濟學研究對象的獨特性,以及基于經濟學科學化發展的需要;之所以有此強調,根本原因在于,盡管經濟學的研究內容涉及到人與物以及人與人這兩個關系層面,但基于新古典范式的主流經濟學主要關注人與物的內容方面。事實上,正因為經濟學屬于研究人類行動的學科,研究的是由人類行為所產生的經濟現象,而經濟現象本身又是與認知主體分不開的:不僅主體的行為構成了經濟現象的一部分,而且主體的認知也會構成了經濟現象的一部分,因此,對經濟學的定位還是要從社會科學來考慮。進一步地,由于作為一門社會科學,經濟學的理論研究往往都潛藏著改造社會和指導實踐的目的,因而經濟學的理論研究也存在兩個明顯的階段:一是有關理想目標和假設前提的預設,這體現了不同認知主體對社會事物的本質認知以及社會理念和觀察視角的總結,因而帶有濃郁的主觀性;二是在既定預設前提下的分析結論和政策建議,這體現了認知主體的邏輯推理、檢驗論證和材料收集,因而具有很強的規范性。
顯然,正是由于不同個體在認知視角和研究思維上存在差異,對經濟現象背后之規律的探索途徑也就會存在差異;特別是,不同個體著重研究的問題也存在差異:有的人關注目的和預設的合理性,有的人則熱衷于邏輯推理的嚴密性。結果,在不同認知主體眼里,經濟學這門學科也就呈現出了相差極大的兩個基本特性,因此,即使撇開自然科學的考慮,那么對經濟學的理解也會存在這樣兩個研究視角: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①。一般來說,“人文科學”強調的是人文性,就經濟學而言,它側重于對理想目標和假設前提的合理性進行廣泛而深入的思辨和探討,顯然,它把人作為思維的主體,存在終極的價值判斷,因而帶有某種感觀性和情感的色彩,注重的是思辯和溯源。例如,韋伯就指出,“任何一門關于人類文化生活的科學,其最根本的任務之一就是使人們對這些部分現實地、部分自以為是地追求著的‘觀念’達到精神上的理解”,這就要求“通過揭示并在邏輯上相互關聯地闡明構成或者能夠構成具體目的之基礎的‘觀念’,能夠使他根據聯系和意義認識到他所希求并在此之間作出選擇的各種目的”。相反,“社會科學”更為凸顯的是科學性,就經濟學而言,它關注的是在既定預設前提下如何嚴密而合理地得出更為廣泛的結論,顯然,它把人僅僅視為一個經驗客體,是自然的一部分,終極價值判斷是給定的,因而具有強烈的先驗理性和經驗實證的色彩,基本路徑就是向自然(科學)靠近。例如,韋伯也指出,在目的設定以后的價值判斷和批判也具有科學的性質,因為“這種批判只能具有辯爭的特性,即它只能是對在歷史給定的價值判斷和觀念中出現的材料作出的一種形式邏輯上的判斷,是根據所希求者的內在無矛盾性的公設對理想所作出的一種檢驗。由于它為自己設定了這一目的,它能夠幫助希求者對作為其希求之內容的基礎的那些終極公理、對他不自覺地由以出發或者必須由以出發的終極價值標準作出自我思索。當然,使人意識到這些彰顯在具體的價值判斷之中的終極價值標準,是它不用涉足思辯的領域就能夠提供的最后的東西。至于判斷主體是否應當遵循這些終極標準,是他個人的事情,涉及到他的希求和良知,而與經驗知識無關”[4]。
進一步地,對經濟學兩個階段的研究以及對經濟學特性的理解不同,不同學者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存在很大的差異。一般地,根據人文(科學)的特征,思想和理論主要來源于研究主體的整合、判斷,往往萌發于書房、圖書館等讀書的地方,因而注重對前人文獻的梳理;同時,他們認為,對經濟學理論的理解是因人而異的,每個人根據自身的理解而行為,經濟學學習和研究的目的是提高個人的認知,因而強調經濟學的主觀性和規范性,尋找對既有事實和材料的重新理解。相反,根據(社會)科學的特征,思想和理論主要來源于數據的處理和客觀的實驗,往往萌發于實驗室、實踐調查等能夠收集和處理數據的地方,因而它更注重數據的收集和處理方式;同時,它把經濟學理論視為具有普遍意義,可以指導一切人的行為,從而經濟學的學習獲得一種一般性的技能,因而強調經濟學的客觀性和實證性,試圖通過新的事實和材料來發現理論。正因如此,相應于這兩個基本的分析視角,我們可以歸納出經濟學領域從事理論研究的兩種方法:厚積薄發和成規定制。其中,就基于人文的視角而言,由于它注重知識的繼承和積累,并試圖通過旁征博引而從更全面視角來分析問題和解釋現象,因而強調厚積薄發的研究態度;而且,由于這種思路試圖憑借主體的知性來剖析社會現象的本來面目以及現狀產生的內在機理,而對本質的認知本身就體現了觀察主體的主觀目的性,因而其基本思路就是把經濟學視為規范性的學科。而基于科學的視角而言,它試圖從某些定理或模型出發,通過對所收集的數據進行處理和分析來發現規律,這往往被稱為成規定制式研究的方法;而且,這種分析方法往往要遵循一定的研究套路和規范,并相對集中于某些特定對象的研究,因而其基本思路就是把經濟學視為實證性質的科學甚至蛻變為應用數學的分支。
其實,對經濟學的這兩個認知視角或認知階段及其認知差異也可以從經濟學說史中窺見一斑。古典主義時期,由于社會制度和市場機制還很不健全,人類的最大化行為主要與社會制度有關,因此,以斯密、穆勒和馬克思等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主要探究公共領域的問題,關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系,從而把經濟學當作一門具有強烈人文性的社會科學。同時,古典經濟學著力探究事物表象背后所隱藏的本質以及事物之間的相互作用機理,并以此為參照系來考察現狀以及剖析現象對本質的背離及其原因;顯然,由于本質本身體現了觀察主體自己的認知和觀察視角,本質也提供了已經被異化的事物回歸的基點,因而古典經濟學特別是仍然流傳至今的經濟學基本上是把經濟學視為一門規范性的科學。相反,隨著西方社會制度和市場機制的相對完善,人們就逐漸接受既定制度下的分配格局,并在此制度下尋求個人資源的最大化配置,因此,后來興起的新古典經濟學就逐漸把研究視角轉向了個人領域,關注個體如何理性地處理物的問題,從而把經濟學當作一門具有強烈客觀性的社會科學。也正是由于著眼于個體行為的分析,新古典經濟學開始把現存制度當成合理的存在,依靠直接的供求關系或者雙方的力量博弈來分析現狀的成因,并主要分析現存事物之間的功能聯系;并且,新古典經濟學側重于價格、貨幣等數字之間的邏輯分析,從而日益偏重于第二種路徑的研究,強烈主張經濟學的科學化之路。顯然,因為古典經濟學具有強烈的人文性特點,這種研究需要非常廣博的知識,需要知識的沉淀和積累,因而古典經濟學家基本都是整個社會科學領域的大家;相反,由于新古典經濟學具有強烈的科學性特點,這種研究需要的是嚴格的邏輯訓練和扎實的數理功底,因而新古典經濟學家基本都是出身于自然科學領域。
當然,需要指出,即使這里把經濟學歸為社會科學,也主要是強調理論發展過程中的科學化努力以及人們在社會認知過程中的演進性特征;但卻并不否認,在作為社會科學的科學特性與自然科學之間所存在的明顯差異,因為任何社會科學都有一個預設的目的,這個目的具有很強的主觀性。米塞斯就寫道,“當我們從外部接近自然科學的主題,我們觀察的結果是確立功能性的依附關系。關于這些關系的命題構成我們用以解釋自然現象的一般原理。一旦我們構建了這些原理的體系,我們作了我們能做的所有的事。另一方面,在人類行動的科學中,我們從內心理解現象。由于我們是人類,所以,我們能理解人類行動的含義,即行動者賦予他行動的含義。是我們能形成用以解釋性的現象的一般原理的正是對含義的這種理解”[5]。同時,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對經濟學中“人文性”和“科學性”的認知也體現在經濟學理論研究的兩個相應階段:“人文性”主要體現在第一階段,它需要以廣泛的知識為基礎對前定的目的首先進行判斷,并選取自身的研究目的和分析理念;“科學性”則主要體現在第二階段,它需要采取一定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對達到前定目的的手段進行分析。而且,這兩個階段所表現出來的特征和要求與自然科學都是不同的,因而我們在從事經濟學的理論研究時就必須加以注意:一是要明白每一個理論所設定的目的,并對這種設定目的進行判斷,這就需要非常廣泛的知識,顯然,這與自然科學很不相同;二是在目的既定前提下借助一定的工具和邏輯進行推理分析,即使如此,我們也要時刻提防把人的行為邏輯等同于物和數的邏輯,這也是與自然科學極不相同的。
可見,盡管從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這兩個目的上看,經濟學也是一門科學,成熟的經濟學可以為理解和改造社會提供一個相對系統的認知體系,但是,由于經濟學所研究對象的獨特性,其理論研究的程序和特點都不同于自然科學,因而就不能像自然科學那樣來限定經濟學的發展。一方面,經濟學需要對理想目的以及假設前提進行確認,而這體現了主體的認知和理想。所以,筆者強調,經濟學的理論研究首先是要形成對社會的認知,這也即是思辨性的思想,其關鍵在于對理論目的和理論前提的研究。另一方面,目的和預設確定之后,經濟學的理論研究還需要進行嚴密的邏輯進行分析以獲得更為廣泛的結論和認知,顯然,此時就需要借助各種分析和表達工具,但其表達中也往往使用了各種具有人文性的修辭。例如,麥克洛斯基就指出了潛藏在經濟分析過程中的三個命題:(1)“經濟學中的數學理論似乎具有暗喻的性質,而且是用文字表達出來的”。(2)“經濟學推理中的每一個步驟都是包含暗喻的”,(3)“甚至連正統的修辭的推理都是暗喻的”。而實際上,在麥克洛斯基看來,“經濟學不是通過求助于現代主義的科學方法論或是任何其他科學哲學發展出來的優先方法論來實現其合法化的。相反同其他無序的學科一樣,經濟學被合法化的過程就是檢驗其參與開放的進行中的對話或語言的程度,而每一個參與者都被置于哈貝馬斯所說的對話氛圍中。因此,在這樣的氛圍中,經濟學家們的任務就是說服觀眾,這其中包括同行的經濟學家和其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6]。
三、經濟學的學科特性及其研究特色
上面的分析表明,經濟學理論研究的兩個階段都充滿了主體的認知,而要能夠形成自己的思想并在理論上有所創見,那么就需要豐富的知識素養:一方面,要對人類思想的發展過程作系統的梳理以能夠真正領悟人類所積累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對其他學科的知識作充分契合以對客體有更為全面而系統的認知。事實上,經濟學說史就已表明,像斯密、穆勒、馬克思以及馬歇爾等大師們所提出的那些看似淺顯的知識,都是建立在龐大的知識基礎上的,例如,正是在承襲前人知識的基礎上,斯密做了系統化的簡單表述,從而寫出了視為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國富論》。相反,如果沒有對理論的正確認識,沒有廣博的知識,即使能夠建立比較優美而復雜的數理模型,它們也是流傳不遠的,實際上,這樣的研究也必然是盲人摸象,即使知其然也必不知所以然,即使發表了眾多的文章也仍然沒有自信,就像當前的那些學者一樣。正因如此,對經濟學的理論研究來說,厚積薄發式的研究途徑是基本的,只有通過積累深厚的科學知識和個人知識,才可能形成真正的認知,從而使得理論更具說服力;同時,才能形成合理的假定條件,從而在此基礎上建立合理的數理模型或者進行有的放矢的實證分析,否則,后續的一切行為都將沒有任何意義,至多成為一種我向思考的邏輯游戲或者材料堆積的數字游戲。
這可從兩方面加以解釋。一方面,影響社會經濟現象的因素本身就是復雜多樣的,甚至經濟現象本身也是人類主觀認識的反射,同一事實投射在不同人的意識中往往形成不同的認知;正因如此,社會科學的“科學”并非是確定不變的,相反必須將理論與主體的認知視角和認知目的結合起來。另一方面,經濟學研究的根本問題畢竟是由于需求、偏好、行為等由“人”引起的問題,這些東西都是經驗性而非先驗性的,從而也只有在基于人類實踐的經驗分析的科學中才可以真正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統一;正因如此,經濟學理論也必須具有經驗性的內容,經濟學的科學化必須建立在社會經驗的基礎上,正如實用主義創始人詹姆斯所說的,“唯有直接與生活發生關系的科學,才是真正的科學”[7]。事實上,正因為人們對社會現象的認知往往是基于主觀的理解,不同的認知會導向不同的行為,所以,哈耶克指出:“遵循規則或信奉共同價值,可以確保某種具有某些抽象特性的行動模式或行動秩序得到型構,但是,遵循規則或信奉共同價值卻并不足以決定這種行動模式的具體形式”[8]。也正因如此,我們說,經濟學的研究視角、分析手段是多種多樣的,而不僅僅是數理模型這一種方法,甚至這也不能是主要的研究路徑;事實上,哈耶克就把經濟理論研究與法學、政治哲學、社會哲學、倫理學、道德科學等聯系起來,而強烈反對經濟理論數學化。
顯然,正是因為經濟學本身具有強烈的人文性,從而才會形成迥異的經濟學流派,這些流派往往基于截然不同的引導假定,以致迄今為止經濟學各流派之間都無法形成一個“能夠結束所有爭論的最終標準或裁決者”;同時,由于引導假定本身是難以被證偽的,因而盡管經濟學的理論不斷變化以及每種思想也都在經歷重復的興衰輪回,但卻很少會完全消逝。事實上,不僅“弗里德曼的信念――經濟學中的一般性爭論和宏觀經濟學中的特定爭論都將通過實證檢驗而解決――尚未得到證實。同樣,熊彼特觀點――經濟學中的意識形態部分大都會被系統性拋棄――也沒有成為現實”。因此,經濟學中,“在對經驗證據、倫理因素、硬核命題、意識形態戒律的程度和形式等許多類似問題的解釋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差別。當然,并非只在經濟學中有分歧,在其他社會科學門類中分歧至少同樣廣泛、深刻和顯著。甚至連物理學也有著這種沖突,而且實際上,物理學比其通常看來的要‘軟’得多”[9]。也正是由于經濟現象本身的不確定性和主觀性以及經濟學的人文性,經濟學的科學性也不同于自然科學。麥克洛斯基強調,“如果經濟學希望模仿其他科學,即便模仿的是數學或物理學這樣偉大的科學,它也應當更加開放,以容納更多的談話方式”[10]。
然而,不幸的是,盡管從廣義上講,作為一個具有知識體系的探究學問的經濟學本身是一門科學,并且,這種科學本身是具有強烈人文性,但是,由于“科學”一詞首先出現在自然科學領域,并由此形成了自然主義思維,并拓展到社會科學領域。結果,時下流行的主流經濟學完全忽視了經濟學內在的這種學科特性:它不但舍棄了經驗性的內容,而且也因執著于數字的游戲而把理論與生活分裂開來,甚至連經濟學研究本身的基本目標也搞顛倒了。正因如此,厚積薄發式的學習和研究路線往往只是為非主流經濟學者所遵循,而主流經濟學則逐步走上了嚴密的專業分工道路,把經濟學僅僅視為對手段的實證或者手段與目的之間的功能聯系,從而日益偏重于成規定式的研究路徑。正是基于這種研究線路,主流經濟學試圖運用一些一般工具和原理來演繹分析絕大部分的經濟學問題,結果,正如布勞格指出的,“瓦爾拉斯崇拜的英雄是牛頓和拉普拉斯,而不是焦耳和赫姆霍茨。從早期到現代不斷激發一般均衡理論的提倡者的靈感不是‘科學至上主義’,而是完全數學化的目標”[11]。究其原因在于,西方社會中占支配地位的是自然主義思維,并在追求客觀主義的抽象化科學思維的指導下,這種自然主義思維進一步擴展到人類精神方面的領域。因此,西方主流的觀點往往認為,即使在生活世界“嚴格的科學性要求研究者必須小心排除一切作出價值判斷的立場,排除一切作為研究對象的人及其文化構造是理性還是非理性的探問。科學的、客觀的真理只是確證:物理和精神世界到底是怎樣的”[12]。
事實上,就當前西方社會而言,“對科學之上主義的不加思考的引入,(已經)成為了自20世紀20年代以來的大多數美國社會科學的特征”,并且,由于“在學術上對大陸哲學的摒棄,連同二戰以后統計學技術與自然科學實踐之間的混淆,(已經)造成了這樣一種印象,即由于自然和社會的內在統一性,‘科學’本身成為了一種適用于任何社會研究(無論是經濟學、文學批評或是人力資源管理)的普通程序”;特別是,“二戰以后,美國社會科學的霸權將任何有關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區別的痕跡統統勾銷了”[1]。正因如此,當主流經濟學的困境逐漸暴露,而一些有識之士開始重新探究經濟學作為社會科學的性質的時候,絕大多數的人們已經不知道“爭論的問題是什么”,“社會”是指什么?究其原因在于,理性和科學在西方社會的發展已經導致了如此嚴重的演化謬誤:它把人類世界也視為一種靜止的狀態,而科學研究僅僅探詢如何將這種靜態世界擺弄得更有序途徑,因此,不僅是經濟學,甚至社會學等其他社會科學,也都在努力發揮理性的能量來設計和改造社會制度。
顯然,正是出于對科學的誤解以及理性的強調,整個社會科學界充斥了求新求變的氛圍,這在經濟學界尤其明顯。胡塞爾就曾指出,“如果科學只承認以這一方式客觀地可確證的東西為真的,如果歷史只教給我們精神的一切形態,人所依賴的一切生活條件、理想和規范,……它過去是如此,并將永遠如此的話,那么世界以及在其中的人的存在在真理上還能有什么意義呢?我們對此能平心靜氣嗎?我們能在一個其歷史無非為虛幻的繁榮和苦澀的失望的不盡鎖鏈的世界中生活嗎”[12]?也正因如此,西方主流經濟學極力模仿自然科學而加速走上了數量化的道路,國內那些唯西化是瞻的“主流”經濟學者也極力強調經濟學的數理化,認為只有這種經濟學才是科學和客觀的;但殊不知,現代主流經濟學大肆鼓吹它的科學性而不敢承認自身的內在缺陷,并為了維護其主流的話語權而刻意地用數學符號來掩蓋其內含的價值觀和主觀性,因而這些主流經濟學者的所作所為實際上恰恰使得經濟學退化為一門“偽科學”。 事實上,當今甚囂塵上的主流經濟學已經越來越符合"偽科學"的兩個基本特征:一是研究者明白它達不到其宣稱的那種科學要求卻極力宣傳它的“科學”性,二是研究者有意地回避其學說中缺陷或者用各種方式來掩蓋。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盡管筆者強調經濟學的主觀性、規范性以及推崇厚積薄發的思辨路徑,強調經濟學的研究需要注重經典文獻的梳理和推敲,但這并不是要像阿萊所批判的那種僅僅停留在“紙上談兵”層次上的詭辯游戲:“不斷使用誤操作性的概念、含糊不清和未經定義的語詞,那些詞的意思在分析中不斷變換,在不同作者那里也各不相同;分析中缺乏嚴格性;大量使用多少帶有比喻的表達方式,沒有精確的含義,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因此無人能提出異議;使用的表達方式伴有感彩”[13]。相反,它要求具有非常嚴密的邏輯一致性,同時要求與經驗事實相一致。事實上,筆者一直強調,經濟學的理論研究并不是不要數學,相反,要研究經濟學也必須充分夯實數學和邏輯的基礎,這是經濟學研究越來越需要專業化訓練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數學在表達、交流和傳播上的精確性,因此,數學作為工具在經濟學的重要性日益凸顯,這是主流經濟學所強調的。另一方面,數學語言的運用也是經濟學中一場重大的“修辭學革命”,因為它在某種程度上成為聯結全世界經濟學者的一種共同話語標準,究其原因在于,近期的文獻大多是主流經濟學提供的,他們掌握了經濟學的話語權,其中思想的遞進也大多以主流經濟學的研究范式表現出來。
不過,盡管將經濟學知識上升到理論層面而運用數學是必要和有用的,但是,我們還是必須明晰地認識到,這并不意味著,“把一種理論建立在公理化的論述上就足以說明它在科學上是有效的”。特別是,要防止經濟學從傳統的文字描述走向數理化過程中的另一種極端傾向,因為正如杜蘭特指出的,每一真理都有可能發展成為謬誤;而每一美德都會因過分而成為邪惡,沒有什么比過分易于走到反面了。因此,我們對數學在經濟學理論研究中的作用必須有個明確的認識,即使通過使用數學來精練理論,也必須注意到條件的成熟性問題,否則必然會“欲速則不達”[14]。這正如科斯寫道的,“我對建立模型的問題知之甚少,并且我提出的觀點可能也不是真正重要的,但我認為,當你的知識特別貧乏時,你不可能很準確、很迅速地估計所發生的情況。……要是將你知道(或者你認為知道)的早期階段的變量簡單地納入你的模型中,事實上,這可能產生更多的誤導,將會阻止更有成效的研究成果的出現”[15]。顯然,就當前主流經濟學的數理化傾向而言,數學已經被嚴重濫用了,哈耶克寫道:“20世紀肯定是一個十足的迷信時代,其原因就在于人們高估了科學業已取得的成就;所謂人們高估了科學業已取得的成就,并不是說人們高估了科學在相對簡單現象的領域中所取得的成就,而是意指人們高估了科學在復雜現象的領域中所取得的成就,因為事實業已表明,把那些在相對簡單現象的領域中被證明為大有助益的技術也同樣適用于復雜現象領域的做法,是極具誤導性的”[8]。
可見,盡管我們常常把經濟學視為一門科學,但這與自然科學中對“科學”一詞的理解存在很大差異;正如布勞格指出的,“經濟學又是一門獨特的科學,不用說由于它研究的是人的活動、從而要用人的行為的原因和動機來解釋‘事情的原由’,這和物理學不同,而且也由于它致力于提供關于人的活動的嚴格的、演繹的理論而和社會學、政治學這樣的科學不同,因為在其他的人類活動學里而是缺少嚴格的、演繹的理論的。簡而言之,經濟學家的解釋是科學解釋大類里的一個特別的種,因此這種解釋也就呈現出某些疑難的特征”[16]。在這里,筆者認為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也與自然科學存在很大差異,不應該過分強調他的客觀性而抹煞其思辨性,例如,麥克洛斯基就特別強調無論是數學還是物理學都不是經濟學可借鑒模式,為此,他還對大行其道的現代主義科學哲學持深深的懷疑態度,因為這些哲學往往以物理學的方法論作為模式。那么,如果促使經濟學朝更為科學化的方向發展呢?豪斯曼建議,“第一,經濟學家應該參與越來越多的不同形式的經驗性工作:他們應該努力從‘典型的經濟數據’中學到更多的東西。第二,對于理論框架的選擇而言,這個學科應該更加開放,不應堅持認為它是一個‘獨立的科學’的現狀”[17]。
四、簡短結語
無論是在科學的內涵、研究的目的還是研究的方法上,經濟學與自然科學都存在很大差異:經濟學注重思辨性,其理論也帶有強烈的主觀性和規范性,研究方法更注重厚積薄發,注重知識的積累和契合,因此,盡管我們強調經濟學要朝科學化的方向發展,但其科學性的麥加并非就是以物理學為代表的自然科學。事實上,正如韋森指出的,按照最新版《新牛津英語大詞典》對“science”所作的定義,社會科學并不是真正的“科學”,而只是在一種在對“科學”一詞的“轉借”和“隱喻”(metaphor)意義上來說的;不過,那些想把經濟學變成一門實證科學的經濟學家們,卻試圖通過對人類社會中經濟現象的“觀察”、“實驗”以及與之相關聯的“(自然)科學(式)地”“推理”和“證明”,來把經濟學做得一種像物理學、化學那樣一種實證的“分科的知識體系”[2]。然而,當前的主流經濟學卻試圖以物理學等自然科學的理論特征來要求經濟學,從而嚴重誤解了經濟學的“科學”內涵,也窒息了經濟學的理論發展;以至布坎南說,“正因為我深信社會科學不同于自然科學,我發覺自己更贊同解釋學家的批評,而不贊同我的大多數經濟學家同事的意見,少數幾位屬于現代奧地利人學派的經濟學家除外”。而且,布坎南還重新解釋了科學家和藝術家的行為方式:科學家的行為是發現,他找出存在的事物,將想象力運用在探索過程中,他不宣稱也不應宣稱創造了某種新的東西;相反,藝術家盡管要用一定的材料,但他創造某種原來并不存在的東西,并且一旦藝術創造完成,每個人都對創作出的作品可以有不同的私人解釋方式。[17]在布坎南看來,社會科學的研究介于兩者之間,社會科學家的活動更加類似于藝術家而不是科學家,但他的動機與科學家而不是與藝術家相一致,他希望社會互動的改進最終將由人們在診斷結論和有效改革上取得一致的看法;同樣,布萊克則強調,從認識論的角度看,人文科學特別是文學批評所使用的中心修辭手段比如暗喻要優于自然科學,因而經濟學的科學化發展不能抹煞其人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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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關系
任何理論的研究,都離不開對實踐結果的考量。然而,在經濟學理論的研究過程中,很多領域都出現了一些偏差,關于理論經濟學的研究并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最終導致了經濟活動中出現了問題,怎樣把握理論經濟學和實際應用經濟學之間的關系和聯系,促進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已經成為了各經濟活動開展的重要方向。
一、理論經濟學
理論經濟學又被稱之為政治經濟學,主要內容是闡述與經濟學有關的一些基礎性概念和基礎原理,探究與經濟發展有關的規律,理論經濟學是學習其他拓展類經濟學科目的基礎,是經濟學當中的一般理論。理論經濟學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種是宏觀的,另一種是微觀的經濟學。一般在書本上或者大學校園內所學習的課程,如西方經濟學史等,都是包含在理論經濟學的范疇之內的。
二、應用經濟學
應用經濟學主要是針對一些金融經濟活動來說的,主要探究各個經濟活動之間的關系和發展規律,還對一些經濟活動所形成社會效益進行分析的一門學科理論。應用經濟學會涉及的部門會比較廣,會涉及到一些基礎性生產部門,如農業、工業以及建筑行業領域等,應用經濟學有許多的分支,因此應用經濟學適用范圍非常廣,同時它還可以進一步去補充理論經濟學的內容,充分發揮它的實用性作用[1]。
三、理論經濟學與應用經濟學之間的關系
其實這兩種概念之間應該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理論與應用就像是哲學范疇內理論和實踐的關系,根據哲學理論的學習,我們了解到了任何一項理論的研究都是離不開實踐的檢驗的,也只有通過了實踐檢驗后的理論才是符合發展規律標準的具有價值的理論,二者是缺一不可的關系。經過大量的研究資料結果表明,只有將理論經濟學作為理論基礎,將應用經濟學付諸于實踐,這樣的經濟學研究才會變得更有價值和意義,在應用經濟學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在理論經濟學的內容中都會有所體現,而有了理論作為基礎,對于經濟活動會有一個初步的理論認識,這樣在經濟活動中就會更容易發現問題,從而能夠更好地去解決問題,為經濟活動的未來發展指明方向[2]。例如,在現代企業當中的管理經濟學,它就是在基本經濟學的基礎上的實用型經濟學,并且還融合了管理學內容,對于企業的經濟管理活動有了一個整體的規劃布局,一些經濟學理論和實踐經驗都對管理經濟學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在我國目前的金融發展領域中,還存在著一些偏激的觀念,有的人認為理論比較重要,而有的人則認為實踐比較重要,還需要從源頭上樹立正確的經濟學理念,不僅要重視理論型的經濟學知識,更要重視該經濟學理論在實際的金融交易活動中所應用的情況,不要一味地追求經濟活動項目所帶來的金錢價值,它所帶來的社會價值和影響力也應該考慮在經濟學管理范疇之內,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理論結合實踐,將所有與經濟學有關系的概念都融合都在實際的金融活動當中,轉變人們落后老舊的觀念。不過在國內研究中,很多領域都存在著輕視理論的現象,關于理論經濟學的研究觀點比較少,長此以往下去必將影響到經濟學的整體發展趨勢,經費資金的短缺固然是影響理論研究的重要因素,但是應用經濟學研究的淺嘗輒止,敷衍應付也是經濟學理論研究進程步履維艱的現狀情況,怎樣扭轉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發展現狀,順應市場的快速發展,已經成為了當今經濟學研究者所面對的重要課題。必須要以理論經濟學作為企業經濟發展的指導綱要,將應用經濟學作為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不必一味地糾結于二者之間的區別,而是要在實踐過程中將二者進行融合發展,在問題解決中不斷創新思維形式,讓理論的東西更加具有實踐性的意義和價值[3]。
四、結語
理論是實踐的基礎,實踐是理論的保障。理論經濟學的學習可以為應用經濟學的發展打下夯實的基礎,沒有理論的東西作為依據,很多實踐性的應用都是無從談起的,在當今市場的大環境下,必須要掌握好二者之間的關系,不斷轉變過去錯誤的思維方式,使二者所包含的內容都能夠融入到經濟活動當中去。
作者:朱建朋 楊旭明 單位:中央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邱海平.我國理論經濟學研究2012年的新進展及面臨的重大實踐問題[J].經濟縱橫,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