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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價值分析及策略建議
大型企業集團具有下屬企業多、資產規模大、經營范圍寬、地域跨度大、發展速度快等特點,要將大型企業集團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財產損失及人員風險進行有效轉移,確保集團穩健發展,需要審視傳統分散投保模式的弊端,并整合集團資源構建適合本集團的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機制。
一、大型企業集團分散投保的弊端
分散投保是指未經集團頂層設計和統籌管理,由集團下屬企業按其自身意愿自行投保的保險安排模式。集團分散投保的主要特征是保險安排分散化、碎片化。分散投保雖然可以發揮集團下屬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但分散投保存在著以下諸多弊端:
(一)保費成本難以控制
集團下屬企業分散投保將難以形成統一的保費規模優勢,特別是地域分布較廣的企業集團,更難以對下屬企業所在地的保險公司形成有足夠吸引力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也就難以提供優惠的保險費率。而且單個企業對保險公司的議價能力不足,保險公司很難就保險費率進行讓步。此外,如果下屬企業在免賠額、附加條款方面設計不科學,例如設計過低的免賠額、在保障范圍上貪大求全也將導致保費成本增加。
(二)管理成本難以控制
分散投保模式下,集團各下屬企業均需單獨進行市場詢價或招標,集團整體交易環節增多,這無疑將導致集團整體保險安排費用的增加。此外,如果下屬企業在保險安排時未能進行合理的統籌安排,可能會導致保險管理成本的增加。其中典型的表現形式是,企業為平衡各方利益就不同險種選擇不同承保公司,這不僅增加了企業的額外工作,而且企業需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與不同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導致管理成本進一步增加。
(三)風險可能無法得到有效轉移
保險公司作為盈利性企業,其本身具有逐利性,在保費規模缺乏足夠吸引力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會對企業的高風險業務直接拒絕承保或承保時要求企業承擔較高的免賠額以及附加限制性條件,這將導致企業面臨的風險無法得到有效轉移。此外,商業保險作為特殊的金融產品,企業如果缺乏專業的保險人才和知識,可能會導致企業面臨的風險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例如企業一旦對風險評估、投保險種、可保資產、保險金額、免賠額等重要事項進行了錯誤的選擇,企業在發生賠案時可能得不到充分的賠償。
(四)不利于企業獲得更多的增值服務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不斷推出增值服務以吸引和留住客戶,其中某些增值服務是企業普遍可以享受得到的,如小額賠案快速處理服務、全國網上通賠服務等。但價值含量更高的增值服務,如財產險中的防雷及電氣安全檢測服務、機動車輛保險中的自費藥賠償服務、團體人身險中的免費健康體檢服務等等,則只針對VIP客戶。而要成為保險公司的VIP客戶,較大的保費規模是必要條件。在分散投保模式下因無法形成保費規模優勢,保險公司也就難以為企業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
(五)不利于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全面風險管理的核心本質是建立統一風險管理體系、強化全員風險意識、綜合運用風險管理技術進行風險規避和轉移,使資產保值增值。在分散投保模式下,集團下屬各企業在風險評估、保險安排和風險管理技術的選擇和應用上自由選擇,在此情況下,集團將難以構建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實施全面風險管理。例如,某大型控股集團在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前,其下屬企業在固定資產的保險安排上,有的投保財產一切險,有的投保財產綜合險,保障水平參差不齊。此外,有的足額投保,有的明顯不足額投保,使企業固定資產出現巨大的風險敞口。實踐證明,分散投保不利于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二、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價值體現
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是指將集團下屬企業商業保險統一由集團總部進行統一設計、統一采購、統一管理的保險安排模式。相對于分散投保,其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有利于成本控制
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可以有效形成規模優勢,提高對保險公司的議價能力,保險公司為爭奪大型保費客戶也傾向于進行價格競爭。此外,以此模式采購保險往往只需通過一次詢價或招標就能完成,交易環節大幅減少,不僅有效降低了集團管理成本,保險公司也因節省了展業成本而更樂于為企業提供優惠的保險費率。總部位于廣州的某大型國企實施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后保費成本下降了37.12%,充分印證了統一集中管理有利于企業管控保險成本。
(二)有利于提升企業保險保障水平
通過統一集中管理形成的保費規模優勢,保險公司可以給予企業更寬的保險保障范圍,如放寬核保條件、增加擴展條款,降低免賠額等,有利于企業進一步提升保險保障水平。例如,某紙業集團實施統一集中管理后,其固定資產保險方案增加了包括地震、滅火費用在內的50條附加條款,極大的擴寬了保險保障范圍。
(三)有利于集團各企業享受更優質的保險服務
大型企業集團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后,保險公司往往將整個集團及下屬企業設為VIP客戶并提供更多的保險增值服務。如某通信企業實施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后,其承保公司為該企業建立“總對總”服務機制、設立專項服務小組、開通理賠綠色通道、提供防災防損檢查、免費醫療體檢等服務,極大的提升了該企業的保險服務體驗。
(四)有利于提高保險采購透明度
統一集中管理后,集團下屬各企業的保險采購將集中于集團總部,如果集團采取公開詢價或招標,能最大程度提高保險采購透明度,防止不正當交易行為發生,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五)有利于提升全面風險管理水平
通過統一集中管理,大型企業集團可以建立起統一的保險管理制度、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統一的應急管理機制,可有效避免下屬企業重保、漏保、錯保、脫保、事故應急處理混亂等現象的發生。此外,集團還可以持續性的對下屬企業的理賠情況、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進行動態掌控,有助于集團連續、全面地掌握經營管理中的風險信息,以便迅速有效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風險。
三、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工作重點
(一)統一協調集團內企業工作
由于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需要下屬企業配合,為此應統一協調集團下屬企業工作。具體而言,可成立由集團總部較高層級管理人員領銜的工作小組,負責統籌管理具體工作。此外,開全集團工作會議,充分了解下屬企業對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唯有全集團對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意義、要求和步驟達成共識,才能有效推進工作進展。
(二)全面分析企業可保風險
為避免盲目投保,集團應安排專人對集團下屬企業資產、人員、保險保障、風險管理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并對企業面臨的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劃分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此外,應對可保風險進行分層分析,將可保風險劃分為損失發生可能性大但損失金額小的風險、損失發生可能性中等但損失金額較大的風險、損失發生可能性低但損失金額極大的風險,以此作為投保的依據和出發點。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可保風險分層分析時,應盡量避免得不償失的盲目性“逆選擇”,即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在主觀上簡單的判定風險的損失可能性和損失金額,此種做法將導致不足額投保現象的發生,給企業帶來巨大的風險敞口。合理的做法應是根據企業歷年的損失情況、風險損失承受能力進行綜合判斷。
(三)以行業為基礎設計保險方案
統一集中管理并不意味著保險方案的絕對統一,大型企業集團行業跨度大、企業多、風險各異,若在保險方案設計時“一刀切”,對集團內所有企業采用相同的保險方案,必將出現險種局部適用、保障不充分或過大等問題。因此,大型企業集團在制定保險方案時,應以行業分類為基礎制定保險方案,即“一行業一方案”,唯此,設計出來的保險方案才能確實切實符合企業風險轉移需要。此外,在實施“一行業一方案”時,應在保險險種、附加條款、保險費率、免賠額、保險期限等方面實現統一化,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統一集中管理工作效率和風險管理成效。
(四)建立健全保險招標體系
保險招標在降低保險安排成本、加快保險安排速度、解決保險信息不對稱問題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可以說保險招標工作的效果直接影響到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成效。大型企業集團在設計保險招標體系時應重點考慮以下因素:一是價格因素,如果企業注重成本控制,可適當提高商務標的分值比重。但不能單純的強調“價低者得”,即不能單純的以最低價來選擇保險公司,因為最低的報價既可能來自于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也可能來自于經常拖賠、惜賠、服務質量惡劣的保險公司。二是保險公司的實力,這可從注冊資本金、償付能力、保費收入、市場地位、承保業績、理賠業績等方面進行考察。三是保險公司的服務,可重點考察保險公司對保險方案的響應程度、服務人員專業素質、理賠承諾、增值服務等。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保險市場發展及競爭狀況變化極快,因此企業需定期對保險招標體系進行審視和修訂,以確保保險招標體系符合實際情況。
(五)適時采用共保模式
共保是指由多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共同承保投保人投保的險種,并按約定份額分享保費及履行義務。共保模式在大型項目、高風險項目和新險種項目上較為常見。相對于獨家承保,共保使承保風險得以在多家保險公司進行分攤,減輕保險公司賠付壓力,降低保險公司拖賠、惜賠的可能性。大型企業集團如需采用共保模式,可從各投標保險公司中擇優選擇部分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但要注重首席承保人的選擇和共保成員數量及承保份額的控制,以保證共保成員之間合作通暢。
(六)明確保險雙方權責義務
為避免爭議以及確保保險雙方合作順暢,在招標結束后集團總部應與承保公司簽訂“總對總”合作協議以明確雙方權責義務。諸多實際案例已證明,只單純簽發保單的大型保險項目往往易在理賠和服務等方面發生爭議并嚴重影響保險雙方的合作關系。一份合理有效的“總對總”合作協議應秉持“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并系統性的涵蓋保險方案、“總對總”工作機制、服務成員、出單流程、理賠機制、服務承諾、爭議處理機制、違約責任等關鍵事項。
(七)妥善處理新舊保險銜接關系
統一集中管理后將形成新的保險方案,企業面臨著原保險方案與現行保險方案之間的銜接問題,若處理不當企業將面臨保險脫節的風險。合理的做法是與統一集中管理后的承保公司提前進行書面約定,明確約定企業原保險方案到期后自動納入現行保險方案,以此確保新舊保險無縫銜接。此外,在保費繳納問題上,集團應根據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是由集團統一繳納保費還是由企業按保費比例繳納保費,以避免引起爭議。
(八)妥善分配保險管理權限
統一集中管理并不意味著所有保險事務都歸集于集團總部進行管理,相反應賦予下屬企業適當的保險管理權限。具體而言,集團應將索賠處理權賦予下屬企業,集團總部集中掌控保險方案設計、保險招標運作、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的權限。這是因為企業在賠案處理上比集團總部更直接、更具有針對性且效率更高。
(九)制定商業保險統一管理制度
為使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實現規范管理和高效運作,集團應制定統一管理制度,明確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目標、要求、范圍、職責分工、違規處理等事項。例如,廣州某集團制定商業保險統一管理制度后,該集團無一家下屬企業出現擅自投保、隨意擴大或縮小保險范圍、改動保險條件和保險公司等情況,極大的促進了該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目標的達成。
(十)引入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
由于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因此大型企業集團可聘請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保險經紀公司在法律上代表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利益,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在處理保險事務方面的專業顧問。保險經紀公司介入后,可在保險方案設計、保險招標、協助投保、索賠及風險管理等各方面提供專業的保險服務,可促進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良性發展。目前我國許多大型企業集團,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維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紅云紅河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均聘請了保險經紀人,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十一)建立工作評價及矯正機制
為保證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有效運行,集團應建立工作評價及矯正機制。具體而言,集團應定期組織總部管理人員、下屬企業、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全面分析和評價保險保障對象偏差、責任范圍偏差、費率偏差、服務效果偏差和管理制度偏差,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矯正,以確保統一集中管理工作可以更加有效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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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現實生活中,不少車主都接受過沉痛的教訓,因此大部分車主都會按期購買保險,為自己的愛車增加安全系數。車險時間較短,基本上都是以一年為期限的,所以臨近年底,不少車主都準備為自己的愛車續保,
可是,很多車主在續保的時候發現,以往經常在服裝賣場看到的促銷方式,赫然進入汽車保險領域。記者在多家財險公司網站上看到,滿一定額度車險立減費用,投保即送“緊急救援”、“汽車代駕”服務,“買貴無條件補差價”等促銷信息,車險公司優惠力度不斷升級。對此,《金融理財》提醒各位車主,車險優惠雖利于投保者,但貨比三家仍不可少,畢竟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求實惠也要驗明正身
11月以來,家住房山的王先生已經接了好幾個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都是來詢問是否需要續保車險的,令他無奈的是,他的車明年3月份才需要續保,但保險工作人員仍不停地向他介紹電話車險的種種優勢,并稱現在續保不但不影響下一年保險的起止時間,還能參加保險公司的年底促銷活動,并告知現在續保在金額上至少要比平時便宜一兩百元。
不難猜測,近期像王先生這樣,遇到保險公司輪番“電話轟炸”的車主不在少數,各個保險公司都想先下手為強。市區一家財險公司車險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各家保險公司車險費率基本沒有下降的空間,價格也都差不多,相同險種保費差距不會超過50元,所以各家都在比拼后續增值服務,而這時,誰的電話打得勤,誰就有可能搶到客戶。
在如今互聯網金融的浪漫下,各家保險公司的網絡上的促銷更是誘人,如平安車險年底的官網上推出“車主報價即送30元芒果網代金券;投保最高可贏300元話費,每日100萬限時搶”的優惠活動,還有車主投保滿1300元就可參加抽獎,獎品為100元的話費充值卡,如果購買車險費用達3900元,便可參加3次抽獎,最高可獲得300元話費。而在太平洋車險官網上,也打出各種優惠促銷,其中網購車險+在線支付就贈送50元現金集分寶,或急救包加多功能逃生錘等多種禮品。除了網絡支付有優惠外,針對續保客戶各大保險公司也都給予一定的獎勵。
30歲的王小姐的愛車一直在平安參保,不久前促銷員打來電話,稱其年底在平安續保的話,不但可享受續保客戶的優惠待遇,還可獲贈100元話費,保費交納后一個星期內充值到其指定號碼。在她看來,保費在哪都是交,在價格上得到一定的優惠用在別的地方,心里還是挺美的。
如此看來,車險的促銷方式已經成為一種常態,但《金融理財》還是提醒投保人,投保前一定要先給網站驗明正身,以防被“山寨”網站所蒙騙。一般來說,假冒的保險電子商務網站雖然與正規網站顯示的名稱、版式相同,但域名不是完全一樣。假域名會夾雜毫無意義的數字或字母,同保險公司本身的中英文名稱都無法對應。而且,“山寨”的網站通常功能較單一,而正規保險公司網站或綜合網絡保險網站的功能較齊全、產品種類也較多,自助投保人需注意辨別。
續保把好“時間關”
現實生活中,很多車主對愛車的續保時間都各執一言,有的主張續保要趁早,有的則認為不宜太早。但無論哪一方,肯定都是經歷“沉痛的教訓”才得出來的結論,那么車險續保該如何把控好“時間關”呢?
像劉先生就是這么一位,他于2011年3月購買了一輛新車,當時的車險都上得很全,便認為“萬事大吉”了,不想今年4月末卻發生了一件交通事故,愛車損失慘重。于是劉先生便立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但保險公司卻傳來了一個讓他吃驚和后悔的回答:他的車險已經過期了。由于沒有了保險,劉先生只能自掏腰包。劉先生認為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自己忘記續保時間造成的,在再次投保后,除了自己牢記投保時間外,還讓保險公司的客戶經理在到期前提醒一下自己,以便及早投保。
在車險市場上,這種出現車輛脫保的現象很多。像劉先生這種情況多半可能是決有仔細閱讀條款,也沒有留意汽車保險到期日,卻發生了事故只能自掏腰包了。當然也有一些車主認為車輛續保不應太早,他們認為第一年還未理賠的事故,就會被記到第二年,從而造成來年保費上漲。
其實無論盡早還是延遲續保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最好的辦法還是在當年車險到期前一兩天內購買下一年度的車險,不要等到上一年保單結束的當天續保,否則可能會出現保險的空當期。而且因為盡管早點續保可能會有一定優惠。同樣,晚續保也可能會面臨費率上浮。通常在“脫保”時間超過1個月,保險公司可能會考慮到事后投保等道德風險,而使費率上浮。
所心車主要務要把好續保的“時間關”。當然,切不可因為有了全套保險就放松了警惕,應在日常駕車過程中謹慎小心,不僅是對個人和家庭安全負責,也是對保護自身經濟利益的有效措施,
續保車險如何省錢?
1、少出險可享費率優惠
張先生去年比較倒霉,去年一年發生了多起小事故,他每次都向保險公司理賠。眼看著車險續保期臨近,他電話咨詢了續保的保費,保險人稱他的車險保費得上調幾百元,原因是:出險記錄達到了5次。
沒錯,車主的理賠次數、金額將決定來年車險續保的優惠程度,張先生頻繁出險的情況影響了保費的上漲。人保財險有關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車險費率方面的規定,假如上一年度車輛未出險,續保時可以享受7折優惠;如果上一年度發生1-2次賠款的車輛,按照基準保費承保(若賠付率低于80%且約定駕駛員的,仍可享受7折優惠);上一年度發生3次賠款的車輛,車險費率在基準保費基礎上上浮10%;上一年度發生4次賠款的車輛,車險費率在基準保費基礎上上浮20%;上一年度發生5-7次以上賠款的車輛,車險費率在基準保費基礎上上浮30%,8次以上就會被拒保。
此外,保險公司人士表示。“以往出險較多的車輛可以通過更換保險公司的方式繼續獲得折扣,這種方法現在行不通了。”現在車險平臺已經聯網,出險的記錄都顯示在車險平臺上,因此車主很難通過更換保險公司的方式來獲得更多折扣。所以,車主在續保前,了解保險公司的規定相當關鍵,在規定允許的范圍內采取一些靈活的做法,或許能否省下不少錢。
2、增加和刪除一些險種
也許很多車主認為到了年末車險續保,只要延續上一年的保險交錢就可以,但無疑是一個誤區。實際上之前購買的車險,并不一定能夠完全符合車主的需求,比如上一年出險的情況,有些車險購買得不符合實際。續保時車主不妨把每年的投保當作對保單的重新核查,看一下需要增加哪些險種,減去哪些險種。車主可以根據上一年度的出險情況來進行調整,無須增加不必要的保費。
對于車齡較長,則可以適當減少所購買的車險品種。例如劃痕險,有的保險公司規定3年或5年車齡以內才可購買,車齡較長則沒有必要購買了,則建議增加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人員險的投保金額,此時車主可選擇為所有座位投保,也可為特定座位投保,保額最好為2萬元至5萬元。如果車齡在5年以上,最好購買車輛自燃險;如果車子停放在比較容易發生浸水的地方,就要考慮購買涉水險等。如果車主駕駛技術較好,并且不經常跑長途,可以考慮不投保車損險。
另外,選擇“指定駕駛人”或指定區域駕駛條款可節省保費。太平洋保險有關人士指出,車主投保時可選擇指定省內駕駛條款,而省外出險可獲90%理賠,車主所支付的保費也將相應減少。但對于有假期開車回家或旅行習慣的車主,則不建議選擇該條款。此外,如果車輛指定駕駛人駕駛,指定駕駛人開車時出險可獲100%賠償,而指定駕駛人以外的人員開車時出險將僅獲得90%賠償,選擇該條款也可節省一定保費,指定駕駛人駕齡越長,價格越低。值得注意的是渠道不一樣,報價也不一樣的問題,希望車主們在為愛車續保時要謹慎挑選,不能完全聽從銷售人員的推薦,選擇不適合自己的車險。
3、換保險公司劃算嗎?
細心的車主不難發現,今年的汽車商業險價格比去年漲了不少。“去年我買了2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和車損險,再加上這兩個主險的附加險和交強險,一共3600多元,今年就漲到了3900多元。”車主侯先生說道:“據說今年8月份起,各大保險公司商業車險的價格都開始調高了。”
事實的確如此,記者從平安和太平洋等多家保險公司獲悉,此次商業車險漲價是行業性的內部調整,多家保險公司均上調了保費,漲幅在10%左右。對于各家保險公司上調車險費用,有的消費者表示還是按照后續的增值服務來選擇保險公司,更多的消費者選擇在上一年度參保的保險公司續保。但也有個別車主則認為,如果別的保險公司報價比較便宜的話可以換家保險公司續保。
關鍵詞:商業保險公司;大病保險;利弊;建議
健康是人類共同的追求,疾病是卻是人類不可避免的風險。為了減輕疾病帶來的費用負擔,增強抵御重大疾病風險的能力,必須建立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為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共同了《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一、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采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有利有弊
商業保險公司經辦大病保險的利主要有四個方面:第一,大病保險的保費來源于社保資金的直接劃轉,保險公司不需要展業成本,即可以得到大量的保費來分散風險,符合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大數法則,有利于商業保險公司降低風險、穩健經營。第二,經辦大病保險可以使商業保險機構得到居民、職工的信息,有利于商業保險公司在經營大病保險之外拓展健康險業務,加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的提供力度。
第三,經辦社保的商保公司可以通過保費、人員的增加來擴大公司規模,擴大商業健康險公司的市場空間。社會保險由政府主導、強制參保,具有廣覆蓋的特點,眾多的參保者會給商業保險帶來巨大的市場空間。第四,大病保險是大勢所趨,國家和政府大力支持,因此經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可以獲得制度支持,也有利于保險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政府的公信力、行政的推動力會促進商業保險公司的發展壯大,并使商業保險公司獲得政策優勢。
但是,大病保險的經營對于商業保險公司來說是一把“雙刃劍”,給商保機構帶來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利的方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社保部門選擇合作的經營機構時采取的方式是招標,為了中標,保險機構必須壓低投標價格。這樣,就必然會給商業保險機構帶來一種風險――巨額的賠付大于保費收入,即賠付率可能大于100%。商保公司中標后,會形成一種壟斷,阻斷了其他市場主體的進入路徑,不利于競爭機制作用的發揮,也并不能為參保者提供更多的選擇。第二、商業保險機構中標后,必須為經營大病保險投入大量的前期成本。前期投入的成本也使得商業保險公司面臨巨大的經營壓力。
第三、大病保險奉行的是非盈利性的“保本微利”的原則,這與商業保險公司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經營原則存在出入。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動力,長期而言,大病保險利潤空間不足,商保機構缺乏持續經營的動力。第四、集中精力經營大病保險業務會扭曲商保公司的經營模式,擠壓其他權利義務對等的健康險產品的生存空間,若不加以控制,可能商保公司會成為專營社會保險的機構,扮演著“人”的角色,對商保公司的發展不利,限制商業保險公司的競爭和自主性。第五、利用有限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購買大病保險難以長久。利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基金中的結余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基金不足之地可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但基本醫保結余部分隨著社會需求的提高和老齡化的加劇,醫療費用支出每年也在快速的增長之中,僅依靠現有基金結余,難以支撐大病保險所需。一旦保費基金失去了來源,對保險公司是滅頂之災。
二、對策與建議
有鑒于此,筆者認為,要想在現有的資源下實現更好的社會效益,商保機構必須進行制度創新,商業保險機構應該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克服相關弊端,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加強與社保部門、醫療機構等多方面的合作,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建立聯合辦公機制。根據大病保險的風險特點,保險公司應通過與政府醫保部門建立聯合辦公平臺,借助政府的力量,搭建全流程的醫療風險控制機制。在做好傳統的事后報銷審核服務的基礎上,將風險控制節點前移,通過加大對不合理醫療行為和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監控力度,保障參保群眾得到合理治療。
第二,加強醫療風險管控,實施病前健康管理。全流程的醫療風險控制機制包括“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診療監控、病后賠付核恕比個部分。其中,病前健康管理是很重要的一步。病前健康管理是將健康保險的風險控制延伸到包括事前預防在內的全過程健康管理,從而達到降低疾病風險,提高被保險人健康水平的目的。病前健康管理服務不僅可以有效化解大病保險業務的經營風險,還可以提高全民的保健意識,充分發揮健康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保險公司可以從管理服務角度出發,形成專屬的增值服務工作的人員隊伍,幫助被保險人群提升健康水平、加強引導預防疾病、注重飲食健康等,改變人們固有的重治療輕保健的觀念,從根源發揮公司的服務作用,樹立保險公司的多元化服務理念。從而,從源頭上降低醫療風險,從而使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更加穩健。
第三,利用自身雄厚的資本、靈活的投資方式、覆蓋全國的經營網點等優勢,提供更加豐富的健康險產品,發揮商業保險公司在健康險產品開發、健康管理服務、保險市場的開拓和經營方面的優勢,提供大病保險尚未涵蓋的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等保險保障。同時,保險公司在與政府部門合作合作的過程中,逐步轉變政府的想法,使其了解保險公司的經營規律,適當放寬對保險公司的限制,使保險公司擁有更多的自。力爭在政府力爭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使商業健康保險開辟出自身獨立的市場。(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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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汽車保險 起源 職能 作用 分類 發展前景
中圖分類號:TP3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08-0378-01
一、汽車保險的概念及起源發展
(一)汽車保險
簡稱車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領域中,汽車保險屬于一個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于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
(二)汽車保險起源
汽車保險起源于十九世紀的英國,此行業在第二次中傳入我國,但那時的保險行業被外國侵略者壟斷,直至1979年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與對外開放,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恢復國內的車險辦理業務,現中國的汽車保險業務趨現于成熟。
二、車險的職能
保險人按照等價交換關系建立的汽車保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簡而言之,保險公司最終要從它所開展的汽車保險業務上賺到錢;投保人與保險人要以各類汽車及其責任為保險標的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險合同,否則汽車保險沒有存在的法律基礎;在投保人與保險人所共同簽訂的保險合同(如汽車保險單)中,明確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確定了違約責任,要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共同遵守;它是一種以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為條件的損失補償或保險金給付的保險行為。正是這種損失補償或保險金給付行為,才成為人們轉移車輛及相關貴任風險的一種方法,才休現了保險保障經濟生活安定的互助共濟的特點。
三、車險的作用
對于被保險人來講,保險公司設置車輛保險的作用有二:其一是使各種車輛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損失時能夠獲得經濟補償。其二是有效地保護車禍受害者的利益。換句話說,車輛保險不但保障車輛本身,而且為車主或其允許的人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給他人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提供保險保障。
四、牡丹江市現有車險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大地財產保險公司;泰康保險公司;
新華保險公司。
五、牡丹江市主要車險的分類
(一)車輛損失險: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這與第三者剛相反是顧自己的,如果您愛惜自己的車就要買。
(二)、第三者責任險:屬強制性保險,車年審時需要。指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財產直接損失與人員傷亡的。
(三)盜搶險:如果你的車在使用過程中一直都在比較可靠、安全的停車場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沒有什么特別僻靜的路段,就可以考慮不保盜搶險,但如果你的車屬于很常見的、丟失率比較高的車型,那一定要保盜搶險。
(四)自燃險:輛在行駛過程中,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載運貨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燒,造成車輛損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是新車建議不買,三年以上的車建議考慮。
(五)劃痕險:在使用過程中,被他人剮劃(無明顯碰撞痕跡)需要修復的費用,一般新車、新手買。
(六)不計免賠率: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免賠金額(20%),由保險公司負責賠。
(七)不計免賠額: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免賠金額,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不計免賠率―附加險幾乎是個必保的好險種,建議加上。特別是新手,加上了會有用的,尤其在你碰到大的事故損失時,這個險種可以大大減少你的損失。
六、牡丹江市汽車保險行業的發展前景
雖然牡丹江市在公路行駛的汽車數量在過去幾年快速增長,整體的汽車擁有比例仍然處于低水平。因此,在達到市場飽和之前,牡丹江市的汽車市場有足夠的增長空間,這也給牡丹江的汽車保險行業帶來巨大的商機
同時牡丹江市受益于近年新車銷量大幅上升和行業監管政策趨嚴影響,汽車數量的猛增,與之相對的車險市場也愈發澎湃,呈現良性發展態勢,汽車保險行業也迎來了高速發展,保險費用增長速度和盈利能力創造了歷史高點,綜合成本趨于下降。中國汽車保險現狀表面上形態各異,百家爭鳴,相當活躍,但實質卻是良莠不齊,形成的品牌數目屈指可數。品牌化規范服務將成行業趨勢。服務基本保障能力基礎上的創新和提升,將是價格產品同質化后吸引客戶促進銷售的最佳途徑,而服務創新也是目前形成企業自身差異化優勢的一個最好突破口。服務創新不僅僅可以實現差異化,如果將其進行系統規范的梳理包裝打造,還可以變成企業的一個標志性識別符號,成為企業品牌體系中的一個亮點,可以有助于在市場競爭層面樹立自己的領先地位。雖然行業里也不少有有實力和資金的巨大的"潛力股",但受我國經濟增長速度的影響、國外企業的介入、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等因素的影響,牡丹江市汽車保險市場預計兩年內會趨于上升發展不僅如此,牡丹江市的電話車險,憑借投保便捷、價格優惠、增值服務優厚等優勢被越來越多的車主接受和認可,尤其是平日工作繁忙的年輕人,只要一個電話便能為愛車投保,通過電話完成咨詢、投保、上門收費、理賠進度查詢、理賠回訪等,關鍵是各家大的公司還推出很多增值服務,這些服務能為日常用車沒有出險的情況下提供很多保障,也會省卻很多費用。另外,這種渠道投保是比較透明的,沒有了中介,是直接與保險公司溝通投保,信息透明化、價格透明化的優點也就顯露出來,綜上一些淺述可以預測,牡丹江地區電話車險市場的發展空間巨大。
近幾年來牡丹江市還興起網上汽車保險,所謂網上汽車保險,就是指車主可以通過網絡完成汽車保險的在線查詢、在線購買、在線支付和在線續保等功能。網絡的發達,為網上汽車保險提供了可能。眾多的車主可以自由選擇這一投保方式,為自己的愛車提供保障。
第一,省時間。網上汽車保險比其他任何一種投保方式都方便快捷,通常完成整個保險流程只需要大概十分鐘的時間。
第二,省精力。無論是到保險公司的柜臺辦理投保手續,還是打電話讓保險業務員上門服務,都需要車主投入一定的精力,而網上汽車保險則沒有這樣的麻煩。
第三,更實惠。選擇網上汽車保險,可以省去一部分費用,因而在價格上也有一定的優勢。
第四,賠付快。車主通過網上投保就可享受到超乎尋常的理賠服務,對于萬元以下的車險理賠,如果資料齊全的話,僅僅一天時間就能獲得賠付了。
圍繞這四點,牡丹江地區車主也開始選擇網絡來為自己的愛車保險,走在了時代的前面,同時省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以上就是牡丹江市車險行業的發展前景。
致謝
感謝團隊中默默奉獻的隊友及指導老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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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有限合伙制;產權缺損;創業資本;籌資機制;增值服務
經過20年的努力,我國創業資本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截至2006年底,我國可統計的創業投資機構有345家,這些創業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405.8億元,管理的資金達到663.8億元。現在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創業投資發展最為活躍的國家之一。但由于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許多方面還不盡如人意。其中最重要的是創業資本的出口與入口問題。出口決定著創業資本的活躍程度,而入口決定著創業資本的規模和水平。本文重點分析創業資本的入口問題,即吸入機制。創業資本吸入機制系指創業資本吸納社會資金進入創業資本領域的制度體系。
一、我國創業資本籌資的特征
(一)創業資本的籌資渠道狹窄,規模偏小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創業資本構成中,富有個人投資、養老金和保險基金這三項構成所占創業資本比重都在50%以上。在我國,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較低,而且我國目前投資渠道較少,再加上目前進行的住房、醫療、養老、教育等制度的改革,增加了人們對支出預期的不確定性,從而使銀行儲蓄和購買國債成為投資者的首選方式。那些握有大量現金的潛在投資者的投資意識和風險意識十分淡薄,他們寧可滿足于獲取少量的利息,而把錢存在銀行里或投資于相對安全的債券,也不愿意去從事收益率很高的創業投資活動。養老基金、保險基金進入資本市場則尚有諸多限制。由此可見,上述各投資主體或因投資原則不符,或因政策限制嚴格,或因自身資金短缺,或因創業投資意識淡薄,短時期內均難以成為創業資本真正的投資主體。所有這些致使基金規模偏小,遠達不到分散風險、建立投資組合的目的,制約和限制了創業資本的發展。據統計,我國目前平均每個機構管理的資金規模為2億元人民幣,資金管理規模在2億元以下的創業投資企業所占比例約為3/4;而資金管理規模在2億元以上的機構所占比例不及1/4,而且管理規模較大的主要是政府獨資或政府參股設立的創業投資企業。而外資創業投資企業的資金管理規模要明顯大于內資,均在5億元以上。
(二)政府資本在整個創業資本資金構成中比重仍然偏高,但比例在下降
雖然近幾年我國創業資本的資本構成已經發生變化,政府創業資本在總量上升的前提下,在創業資本構成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與其他國家和地區比較卻仍然很高。如表1所列的國家和地區中,政府創業資本比重最高的英國和德國也只有8%,而我國在下降后仍然是34%,高出英、德的4倍以上。而我國非政府資金尤其是民間資金比例卻很低。其他國家和地區創業資本構成中有90%以上的資本來自于非政府資金,尤其是民間資金,而我國卻一直很少。
(三)銀行金融機構的創業資本所占比重偏低
在發達國家和地區中,除美國銀行金融機構沒有參與創業資本外,其他國家的銀行金融機構創業投資在整個創業資本構成中所占的比重均較高,最低的英國也有18%,最高的德國高達59%,而我國這一比例只有4%,與英國相差14個百分點,與德國的相差55個百分點,與世界平均水平相差16個百分點。
二、創業資本籌資機制的健全
(一)積極構建激勵與約束相容的創業資本組織
創業資本市場最大的特征就是信息高度不對稱,出于對道德風險的回避,出資者在對創業投資企業出資或選擇人――創業投資家時,會出現逆向選擇的問題。所以構建激勵相容的創業投資組織至關重要,這是提高創業資本籌資能力的關鍵。
在目前情況下,促成創業資本基金盡快以公司形式起步或許是一種更為現實的選擇。在創業資本市場尚未成熟,市場聲譽約束機制還很難發揮作用的情況下,以公司形式設立創業資本基金有利于建立起適合當前我國國情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當務之急是規范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可以根據《創業投資企業暫行辦法》第十八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從已實現投資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對管理人員或管理顧問機構的業績報酬,建立業績激勵機制。”借鑒有限合伙制的某些制度設計來解決激勵與約束問題。只要管理構架合理,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同樣可以確保基金具有較高的運作效率。其中的關鍵,是必須實現基金公司法人財產所有權和法人財產經營權的真正分立,以確保基金經理班子享有完全的法人財產權,在投資項目篩選、投資項目評估、投資方案設計等各個環節,都不能受董事會的干預。甚至在投資決策環節,也可采取由總經理全權決策制度,董事會僅進行合規性審查,起最后批準決定的作用。
(二)努力吸引境外創業資本
2006年,我國的創業資本構成中有5.7%的外資機構創業投資。短期內,引進外國創業資本有利于我國創業投資制度環境的培育,打破目前非效率均衡,盡早促使創業資本產權完善化。具體體現在:有利于解決創業投資家、專業人才的短缺問題;有利于緩解退出機制不健全問題;能夠為創業者帶來先進的管理理念和高水平的增值服務,還可以充分利用境外創業投資機構的關系網絡和信譽,整合各種資源,并為創業企業進入全球市場、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比如引進人才(尤其是高級管理人才)、與國外企業建立戰略聯盟等,而這些資源是國內創業投資機構難以整合的;可以通過示范作用帶動國內民間資本進入創業資本市場。為此我們可采取的具體措施包括:一是鑒于國外資金間接通過創業資本(基金)公司來我國從事創業資本,在性質上已經不同于外商直接來我國投資辦廠或是設立以投資辦廠為目的的產業投資控股公司,不會構成國家經濟安全問題。所以,可以允許其不受限制地投資于《外商投資指導目錄》中的限制類行業。二是鑒于國外資金間接通過創業資本(基金)公司來我國從事創業投資,不僅不會構成國家經濟安全問題,而且還能引進國外先進的創業資本管理經驗,是一種最佳的利用外資方式。因此,不僅應清除現行的將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等同于產業投資控股公司而與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相區別的稅收歧視政策,而且應當制定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對外商來我國設立專業性創業投資企業加以鼓勵。三是應當進一步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從而依據“稅賦公開”原則,使法人公司制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能
夠享受與非法人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為保險資金和銀行資金小比例進入創業資本領域提供條件
我國應該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允許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可以以不超過5%的比例,將資金投資入股到創業投資企業或通過委托創業投資企業、創業資本顧問公司運作。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境內本外幣資產總額達到459288.8億人民幣。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負債總額為435444.2億人民幣。目前可以根據2006年2月14日的《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若干配套政策的實施》中“支持保險公司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允許證券公司開展創業投資業務”的規定,將部分保險資金用于創業投資。為穩妥起見,我們建議堅持兩點原則:一是小額分散、安全至上。即使在發達國家,保險資金進行創業投資的數額也只占一國創業資本的10%左右,占保險資金總量的1%以下。我國到2005年底的創業資本規模也就是500億元人民幣。即便用發達國家的“高標準”要求,保險資金也最多能投入50億元。相對于我國1萬億以上的保險資金可投資總量而言,比例在0.5%以下。這樣小的比例,應該不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但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率,無論是直接投資還是間接投資,都要堅持適度分散的原則,可以說,今后5年之內都是保險資金進行創業投資的摸索期和嘗試期,切不可冒進。二是分段注資原則。由于初創企業前景的高度不確定性,像保險公司之類的機構投資者對創業企業的出資承諾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分批投入。只有保險公司對投資對象的運營結果滿意時,才履行后續注資承諾,這樣,就鎖定了損失上限。在通過創業投資基金間接投資時,向基金劃款同樣是分批進行。在采用有限合伙制組織形式時,保險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只要參與管理的行為沒有超出規定界限,依然只承擔有限責任,根據協議實現分階段出資。在有限責任制的創業投資企業中,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2條第(三)款:“實收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后的5年內補足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保險公司在參與創業投資活動時也可以實現分期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