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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理論課的特點是,在法學教育的第一學期就開始開課,往往涉及一些抽象的概念、理論制度,容易使初學者一頭霧水,茫然不知,造成學習的困難,從而產生厭學的心理障礙,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做好初學者的心理疏導,將抽象的字眼以樸實、貼近生活的案例來進一步闡述、解釋。在講授知識過程中,可以參考以下幾種方法
(一)講授教學法
它是我國教育歷史上最悠久的,也是使用最廣泛的教學方法之一。它以某個主題為切入點,進行有組織、有系統的口頭講授,包括講解、講述、講演等三種方式。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三種方式常?;旌?、交替使用,對于法學學理制度的介紹能更加系統化,使初學者構建起完整的知識結構。法學理論課的教師在使用講授教學法時,應注意三個問題:首先,講授法最忌諱反對知識的泛泛講授,教師在備課期間應整理法理學知識點,列出講授的重點、難點知識和基本范疇。將重點難點作為課堂教學的主要內容,而對于一般自學既可以理解的內容交給學生課堂或者課下自修,這樣也更加符合大學學習的規律。如,法理學的內容可分兩部分:法的內在方面和法的外在方面。前者側重研究法的內部組成要素、各個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法的運行機制等,由于它更具有法理學學科的獨立特質,因而是教師講授的重點;而后者側重研究各種法律活動的社會效果以及它們與其他社會現象的聯系、區別和相互作用,教師則應少講,由學生自學。而法制史課堂上教師和學生應做好充分的課前準備,將歷史故事、社會形態、社會背景融入課堂的介紹,讓學生能夠體會到古代法和現代法的發展趨勢。其次,采取多渠道提供信息、提出推論而不給出結論等方式,鼓勵學生多角度審視、思考問題。講授教學法如使用不當,就會產生“滿堂灌”、“照本宣科”的不利后果,導致課堂氣氛沉悶,學生無學習的積極性。因此教師在授課時可通過推薦課后閱讀資料、介紹前沿理論知識、社會熱點等形式多渠道地向學生提供信息,在講授中適當設置問題情境,鼓勵學生積極聽講和參與教學活動。最后,教師講授時的聲音要清晰,抑揚頓挫,富有情感,切忌語氣平淡。講授的速度要適當,留給學生做筆記的時間。若語速過快,學生缺少思考的時間,不利于對知識的理解消化;過慢,則容易分散注意力,將影響教學效果。
(二)辯論教學法
辯論教學法是教師、學生以某一具體問題為紐帶而展開分析、討論、辯駁及總結,從而使學生獲得真知的教學方法。早在古希臘,蘇格拉底在與他的學生對話或講課時,就總是扮演“魔鬼辯護士”的角色,不斷地向學生提出各種假設性的問題,讓學生處于必須主動擴大且深入思考的位置。在我國古代,教育家孔子、孟子都運用了辯論教學法,培養學生的“思”、“辯”能力,樹國之棟梁。辯論教學法訓練的是學生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迅捷的應變能力,在法學教學過程中,必不可少,有些院校還專門設置了法律辯論實訓課程,以訓練法律辯論的思維模式,從我校教學過程中考察,法律論辯課程非常受學生的歡迎,很多學生都愿意積極參與,學習的積極性大為增加。辯論教學法可以在老師和學生之間進行,也可以僅在學生之間進行,但前提是要求教師要給學生足夠的準備時間,提前1~2堂課之前就布置辯題,否則學生準備不足,使辯論無法進行,導致此方法失去教學意義。但在法理學課程中使用辯論教學法時,也應注意三個問題:首先,辯題準確。選擇辯題時要和所學的知識緊密結合,可以是綜合性的跨學科的辯題,辯題應具備可辯論性,不能是非此即彼的辯題,最好能具有一定的彈性,使學生在準備辯題時既能掌握實然法,即現有的法律規范,又能從應然法的角度去思考未來法律的走向。其次,教師不能僅僅作為一個旁觀者,在學生準備辯題的期間應引導學生向預計的方向準備,同時為學生創造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另外,在辯論階段,教師應掌握好辯論的節奏和氛圍,圍繞法學知識進行辯論,對于學生過于偏激的思維要及時予以矯正,從而建立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最后,辯論結束,教師要進行總結、點評。點評要客觀、中肯,指出優勢和不足。
(三)設疑開拓法
費爾巴哈有句名言,新知識“是從懷疑中產生,與懷疑一道形成的”。疑是爭之因,是思之始,學之端。疑是深入探究知識的起點,有疑才能產生認知沖突,造成強烈的求知欲望,才能有學習的自覺性、創造性。此法在法學教學過程中經常使用,但設疑法要求教師應在適當的時機、以合理的邏輯關系來設置能展開思考的問題,盡量避免自問自答,設計好問題后,應留有適當的時間思考,并允許學生查找手頭的資料,如法律條文、法學書籍等。當然,對于學生實在無從回答的問題,教師也不應立即公布答案,應先予以引導,從法律關系入手,或從請求權入手等,教會學生法律思維方法,甚至將思考的時間延長到下次課。因課堂教學的時間有限,此法在教學中不易過于頻繁的使用。
二、實體法教學中的教學方法分析
(一)發散思維訓練法
用討論法訓練學生思維的流暢性。思維的流暢性是指產生大量意念的能力,即反應迅速而眾多,思維暢通少阻,靈敏迅速,能在短時間表達較多的概念。只要不離開問題,發散量越大越好,這是發散思維的指標。葉圣陶曾指出,閱讀方法“最要緊的還是多比較、多歸納”。在知識爆炸的時代,善于總結、歸納、比較能在較短的時間掌握更加準確的法律知識,知識的學習切記死記硬背,知識點之間應融會貫通,如民法的物權與債權的共同性和差異性;刑法中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差異性等,通過圖表、列圖等方式將知識點形象化、具體化,便于知識的掌握,做到知識掌握的整體性、系統性。
(二)案例教學法
案例法是國外較為流行的教學方式,尤其是美國哈佛大學管理學課程,幾乎全是案例分析。案例法是依照法律工作中立案辦法把教學內容編成案例形式來進行教學的方法。這主要是因為案例法變注重知識為注重能力,變單向信息傳遞為雙向交流,變學生被動接受為主動學習,因而受到世界各地教育部門的普遍歡迎。表面上,法學專業的學生學習的是現有的法律規范,但并非如此,教師更應當教會學生學習法律的方法,通過學習、研究大量的判例來掌握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則,掌握法的本旨,這樣才能更深刻地體會立法的目的,找到現行立法的不足。在實體法教學中,案例法最為常用,但教師在使用案例教學法時,應注意三個問題:首先,案例要精準。案例要與所授課程內容吻合;盡量選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中的真實判例,這種判例往往具有權威性、代表性,從中也會考察出法律的變化方向,很多都是社會的熱點或法律難點。切記隨意編寫案例,既喪失真實性,又很難具有代表性。其次,案例教學法不是傳統的舉例說明,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模式是:案例———理論———案例,案例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研究、討論案例需要運用理論知識,而運用理論知識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案例;而傳統的舉例說明的教學模式是:理論———案例———理論,理論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案例起到了掌握理論的媒介作用,掌握理論需要分析案例,案例分析是為了掌握理論。再次,案例選擇上,不能過多,一兩個即可。同樣,教師應掌握辯論的節奏和方向,避免學生出現過于偏激的言論,做到教書、育人兩不誤。當然,同一案例,在不同的法律指引下,可能會帶來不同的結論,要引導學生正確對待,不能喪失對法律的公正性的判斷力。
三、在程序法教學中的教學方法分析
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還必須利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處所,為學生提供經常性的實習場所,按制定的教學計劃進行定期固定的各項法律業務的專業實習,即學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事務所進行義務法律咨詢,在校外實習基地法院、檢察院參加具體辦案,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就能夠有親自處理各種法律事務的機會,使學生既增強對法律的感性認識又鍛煉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以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因此,在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中應增加實踐性課程的比重。
(一)雙師制教學法
“雙師制”是指在學校學習過程中,學校要配置本校的教師進行基本理論知識的傳授,同時盡量聘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作為學生的實踐指導教師。法學知識的掌握、法律人的專業素養、實踐操作能力、邏輯思維的訓練,僅僅靠課堂的三尺講臺是難以完成的,必須將教學與實踐緊密結合,可以將法官、檢查官“請進”校園,定期開展社會熱點案例的介紹、實踐操作技能的講座,同時要把學生“送進”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通過旁聽真實案件審理、到各個部門實習,使抽象的法律知識具體化、形象化,便于對知識的靈活掌握和運用,增強實踐操作能力,避免“學”與“用”的脫節。
(二)多媒體教學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多媒體已成為當今教學領域的熱點。很多院校也都開展了多媒體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法是以各種電教媒體如:計算機、電視、錄像、投影、幻燈等為標志,以傳統的教學媒體如:黑板、掛圖、實驗、模型等為基礎的多種媒體有機結合的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法因信息容量大,生動形象,調用方便自如,圖文并茂,效率高,教學效果好等優點,被高校學生和教師普遍接受,但由于設施條件有限,還無法做到普及化。教師在運用多媒體教學法時,應注意兩個問題:首先,教師在制作課件時要掌握多種手段,不能僅僅將授課大綱寫在課件中,應該將授課需要的案例,甚至是一段與教學有關的新聞、法學界爭議的熱點問題以視頻或音頻的方式做入課件中,對于重點、難點知識應用不同顏色的字體表示,課件制作要統一化,標準化。當然多媒體教學是教學手段,教師和學生才是教學的主體,所以不能以課件完全替代教師的作用。其次,要正確選擇與教學內容匹配的多媒體技術,實現教學手段與教學內容的有機結合,克服形式和內容“兩層皮”的傾向。
(三)模擬法庭實訓法
一、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帶來的主要變化
(一)招錄模式發生了變化。招錄培養體制改革下的招錄對象由過去的普通高中畢業生,轉變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軍隊(擬)退役士兵。
(二)培養方向發生了變化。將原來以非定向招生、培養轉變為定向招錄、定向培養、定向分配。
(三)培養側重點發生了變化。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后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突出公安實務方面的教學、訓練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公安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四)教學內容發生了變化。教學內容主要面向基層、實踐操作,突出實際執法技能的教學。在整個課程的設置上,打破學科體系,壓縮理論課程,強調“精講多練”。公安培養體制改革的精髓就是“突出警察職業核心能力的培養”“,面向基層、面向實戰、精講多練”“、突出實踐教學”。
二、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后民法教學面臨的主要變化
(一)教學對象由高中畢業生轉變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軍隊(擬)退役士兵以浙江警察學院為例,根據前兩年的試點班招錄情況,浙江警察學院試點班學生涉及100多個不同專業,有法律專業的學生也有非法律專業的學生,有專科生、本科生還有研究生,教學對象與過去相比有的很大不同,如何照顧到不同層次學生對民法知識的要求需要教師進行合理的協調。
(二)教學課時明顯縮短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后招錄的學生在校時間短,課時安排也較短,民法的教學只有30課時左右,如何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對學員進行內容繁雜的民法知識的教學對民法老師提出了新的考驗。
(三)教學性質由學歷教育轉為職業教育在招錄培養體制改革以前的民法教學是學歷教育,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學員的教學不再是過去的學歷教育,教學性質已轉化為上崗前的職業培訓,職業培訓要求時間短,見效快,不可面面俱到,民法教學要加強針對性,緊密結合公安實踐,充分體現其公安基層執法的職業化傾向。
(四)培養目標更加強調應用型人才培養根據公安部制訂的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學生培養方案,要以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工作人才為目標,更加注重專業特色和職業能力的培養。2008年9月,公安部黨委明確提出:“基層民警會不會做群眾工作,關鍵是看能不能做到‘三懂四會’,即:懂群眾心理、懂群眾語言、懂溝通技巧,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會主動服務、會宣傳發動。”因此,新形勢下對我國的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基層公安民警自身素質提出了新要求,也對新時期公安民法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背景下的民法教學從教學對象、教學課時、教學性質、培養目標等方面與以往相比已發生很大改變,不能再沿用舊的民法教學模式,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方法上都必須加以改變。
三、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背景下改進公安民法教學的思考
(一)突出對學生民法私權觀念的培養
以浙江警察學院為例,根據近兩年的試點班招錄情況,該校試點班學生涉及100多個不同專業,只有極少數的學生是法律專業的,絕大多數的學生剛剛接觸法律,因此大部分學生均未受到法律理念的系統教育,法學基礎薄弱,法律意識不強,更談不上對公權和私權觀念的深刻理解。如何經過短暫的30個課時民法教學,讓這些來自不同院校、不同專業、不同法律素養的學生樹立公權力和私權利觀念,把握兩者的界限,在以后的公安執法工作中避免公權力侵犯私權利而損害到公安形象是民法教師必須解決的問題。民法的法治精神對未來人民警察正確執法理念的形成具有非常深遠的影響,基層民警的民法素養決定基層民警的執法素養。因此,民法教師必須結合試點班學生總體法學基礎薄弱、法律素養不高的特點,在短時間內強化培養學生的公權和私權觀念,用公安實踐中的鮮活案例來更加突出學生私權觀念的培養,以減少和防止將來在公安基層工作中的警務侵權。
(二)緊密結合公安實戰,修正民法教學內容體系公安院校要將公安工作實踐的需要作為其辦學的重要思想和價值標準,來指導和評判自身的教育教學活動,[1]民法教學也應從公安工作實踐的需要作為出發點。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背景下的民法教學從教學對象、教學課時、教學性質、培養目標等方面均有較大的改變,不能沿用傳統的民法教學模式,要大膽修正并完善民法的教學內容體系。民法教學內容的選擇要緊緊圍繞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公安部提出的“三懂四會”的要求,以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工作人才為目標,緊密結合公安基層執法工作實踐,具有較強的實際操作要求,也就是試點班民法教學應重在突出公安特色。有關調查顯示,基層公安調解的數量繁多、種類廣泛,僅就公安派出所接處警的數量而言,糾紛調解數占到全部接處警數的1/3以上,有些公安派出所的調解糾紛占有他們全部工作量的70%到80%,并遠遠超過任何其他接處警數量,而絕大多數調解的糾紛都是民事糾紛或與民法有關。有鑒于此,公安院校的民法教學內容應著重圍繞滿足公安調解對民法知識的需要,其教學重點應立足于公安派出所的民事糾紛調解所需的相關知識與技巧。而在公安實戰中具體需要哪些民法知識,重點又是哪些民法知識,民法教師必須深入公安基層實戰,不斷的調查積累,不斷的總結歸納,不斷的修正完善。而目前在公安執法實戰中,派出所在調解工作中接觸到的常見民事糾紛或與民法相關的糾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大類型:婚姻關系糾紛、分家析產糾紛、建房糾紛、承包合同糾紛、借貸債務糾紛、贈與糾紛、遺產和遺產繼承糾紛、相鄰關系糾紛、損害賠償糾紛、勞資勞務糾紛等,那么相關的民法知識就是試點班民法教學的主要內容,學生重點掌握了這些相關的民法知識,再結合適當的調解技巧,畢業后就可以較好地勝任絕大部分的民事糾紛調解工作。
(三)改進試點班民法實訓教學公安教育的本質是職業教育[2],大力建設民法教學實訓平臺是職業教育自身的需要,同時要實現公安部制訂的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以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工作人才”的目標,改進民法實訓教學,優化試點班民法教學實訓平臺、實訓內容、實訓方式更是當務之急。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民法實訓教學要區別于兄弟政法院校民法實訓教學,建設以公安調解為軸線的具有試點班特色的民法教學實訓平臺和實訓方式,使試點班的民法實訓更好地與公安調解有機結合。
1、實際調解與模擬調解相結合。要充分利用公安院校與基層公安局合作建立的法學教學研究基地,緊密對接當地的基層派出所開展緊密合作,讓學生到基層派出所進行課堂見習,實際參與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將所學的民法知識運用到具體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中,以加深對民法知識的理解及民法對基層公安工作必要性的理解。同時邀請基層骨干民警進課堂授課,講解公安調解工作中的心得體會,結合具體的典型案件來講解公安調解實戰中對民法知識的重要性。在讓學生實際參與公安基層民事糾紛案件調解的同時,也要在課堂上加強模擬民事糾紛調解的實訓教學。在進行模擬民事糾紛案件調解的相關知識點的教學過程中,民法教師設計好情境,讓學生進行演練,并在實訓中初步了解和掌握派出所調解民事糾紛的各種技巧。
論文關鍵詞:法學專業理論教學;法學專業實驗教學;問題式學習;法律思維能力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專業教育基本以理論教學為主導,課程的設置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和基本知識的學習,而課堂教學也相應地基本遵循“教—學”的單向交流方式。在這種模式之下,學生被動接受的知識在實踐中并不能如愿地轉化,學生的就業能力、創新能力、創業能力普遍較弱。此種現狀彰顯傳統法學教育偏重理論教學,而實踐教學不足。鑒于此,我國的法學專業教學模式需作必要的調整,構建基于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的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以實現法學專業教育的目標。
一、設置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必要性分析
民法學家王澤鑒曾提出作為法律人應具備的能力有三:一為法律智識,即明了現行法制的體系、基本法律的內容、各種權利義務關系及救濟程序。二為法律思維,即依循法律邏輯,以價值趨向的思考、合理的論證,解釋適用法律;三為解決爭議,即依法律規定,作合乎事理規劃,預防爭議發生在先,處理已生爭議于后,協助建立、維護一個公平和諧的社會秩序。WwW.133229.CoM
反觀目前高校的法學專業教育現狀,停留在第一層次的居多;法律思維的養成與法律爭議的解決能力則因高校而異,參差不齊;導致法學學生存在“四有余四不足”:即專業有余而廣博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有余而辦事能力不足。彌補這些不足,僅依靠著手改良和豐富理論教學已經不足夠,有必要設置實驗教學體系來補正理論教學的不足。
設置實驗教學體系,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和教師的指導地位,可以訓練學生如何像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問題,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并且通過該課程中的實踐操作模擬的訓練,將法律實務操作融入理論學習之中,在操作過程中學到知識,鍛煉實踐技能,在辦案流程、綜合處理疑難問題的技能和律師職業責任、職業道德等方面得到了學習、加深理解,學會批判性地思考法律問題,既能切實有效地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又能在法律實踐中引導學生的創造性思維方式,提高實踐與協調能力,增強學生全面綜合素質。法學專業實驗教學是培養高素質、復合型法學人才的必然要求,其發展壯大是必然的發展趨勢。就目前來講,實現實驗教學體系的形式化、模式化和系統化是當務之急。
二、法學專業實驗教學的研究現狀
1.對“問題式學習”模式的研究已經成熟
設置法學專業實驗教學的想法,受啟蒙于國外建構主義教育改革。在國外的建構主義教育改革中,以問題為基礎來展開學習和教學過程已經成了一條基本的改革思路,即基于問題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簡稱pbl,也被翻譯成“問題式學習”)。
pbl的典型教學過程是:學生以小組為單位,開始解決一個實際問題;為了解決問題,學生往往需要獲得一些必要的專業知識,即所謂的學習議題,學生分頭查找資料獲取知識,然后相互交流所獲得的知識,并討論如何用所獲得的知識來促進問題的解決;如果在討論的過程中,小組發現還需要研究另外一些新的學習議題,學生們就需要反復循環地學習議題、分頭查找資料,小組交流并討論問題解答,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問題解決后,學生們還需要對自己的學習過程進行自我反思和評價,總結所獲得的知識和思維技能。
這種教學模式,能夠充分幫助學生打下靈活的知識基礎,發展解決實際問題、批判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能力,發展合作能力與自主學習能力,這與信息社會對人才培養的新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我們目前進行法學專業實驗教學研究即是遵循這條思路,設置系統的實驗教學課程,使之與現行的理論教學銜接。
2.研究并引入現代案例教學模式
“問題式學習”催生了現代案例教學模式。以美國的法學教育為例,美國的法學3年的職業教育是以4年的通識教育為基礎和前提的。在美國,耶魯大學、哈佛大學法學院注重教給學生以不變應萬變的基本知識,處理各種復雜法律問題所必備的法律原理、原則;法律職業特有的思維方式和發現問題、判斷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會學生能夠“像法律職業者那樣去思考問題?!睘榇?,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的法學院普遍興起了“臨床法學教育”,又叫“診所式法學教育”,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通過指導法學院學生參與實際的法律應用過程來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
現代案例教學模式則是指以學生對案例的分析討論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它主要表現為教學內容圍繞案例的討論分析而展開,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引導和評判,學生則積極投入討論并自由發表見解。案例教學法通過給學生提供一種認識和解決法律問題的模擬臨戰的機會,使其法律職業的思維能力和技能得到充分的訓練。
三、基于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的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構建
1.基于法律思維能力培養的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基本含義
法學教育應當成為一種素質教育,通過這種素質教育,培養既有扎實的知識背景,又有教強的實踐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的法律人才。針對這一目標,我們一方面要充分認識理論教學的重要作用,將其作為法學教育的基礎;另一方面,我們要將實踐教學放在一個突出的位置,將其滲透于法學教育這一工程之中,使其與理論教學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是指以法律思維訓練為核心,以實體法和程序法教學為基本載體,以實務操作為基本方法,圍繞如何建立以實訓教室為主要平臺,融合傳統的課堂教學與課外實習為一體的程序化的教學體系。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是為補正傳統理論教學之不足而設立的,需要針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學制分層次設置,可以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模塊。在不同的模塊中設置不同的法律思維實訓項目,依托于不同年級所學的基本理論,使學生得到實戰思維的訓練和拓展。
2.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基本設置
從全國范圍來看,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并沒有形成一種統一的、系統的模式,各個高校情況差異也非常明顯,遠遠不能適應形勢要求的狀況。所以,將法學實驗教學具體內容和方法程式化、模式化、系統化的確是當務之急。法學專業實驗教學體系宜根據目前法學本科教育學制分層次設立。首先,各高校應確立系統合理的理論教學體系。然后,在此基礎上確立與之相銜接的實驗教學體系。具體而言,實驗教學體系可設置如下。
(1)法律實踐活動觀摩。司法實踐活動觀摩主要針對一年級在校生設立。目前,各高校為發展法學教育通常都會建設一些實踐基地。這些實踐基地往往是高校附近的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組織學生去上述實踐基地觀摩法律實踐是比較有效的方式,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防止此類觀摩流于形式。具體組織時,可在觀摩前組織學生熟悉與法律實踐有關的基礎知識和基礎材料,并向學生指出觀摩的重點;觀摩結束后,應以學生為主導討論觀摩啟發,撰寫報告。
(2)社會調查。社會調查的主要目的在于幫助學生進一步深入了解我國的社會現狀,培養學生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培養和訓練學生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因此,社會調查應在學生掌握部分基本法學理論和技能后設置。通過選取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與法學相關的社會問題,讓學生進行實地調查,通過深入社會,具體接觸當事人和事件的過程,增強學生對社會中法律問題的了解和認知,增強對社會的認識。
(3)法律診所教育?!胺稍\所教育”是一門實踐性課程,借鑒美國“實踐性法律教育”的模式而設立。“法律診所教育”使用的教學方法主要是現代案例教學方式,從具體的事例入手,展示案件事實,使學生弄清案件的客觀事實;考察案件事實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特別是核心法律關系);考察法律適用;將法律規范與法律關系適當連接。通過這種分層次、有步驟地學習、研討,使得學生逐步培養具備法律思維能力和實務操作能力。
(4)法律咨詢。法律咨詢這種實驗教學方式適合已經掌握了基礎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的高年級學生,其目的是使學生通過接受他人的法律咨詢,接觸到各種法律關系的第一手面貌,經過識別,發現問題的關鍵,進而將書本上的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尋找解決方式,因此逐步具備解決爭議的能力。法律咨詢同時也是真正的法律實踐活動。通過這種方式,學生可以真實體會到其理論學習中需要補足的地方、其邏輯思維中尚不完善的地方;進而對理論學習形成良好的反作用。
實訓法學實驗,顧名思義,是指在法學教師的專業指引下,法學學生在建設完善的法學實驗室中進行對法學學科理論知識的實驗論證或對法律實踐操作技能訓練的創新教學活動。法學實驗教學在培養卓越型法律人才方面體現的價值和意義十分顯著,它不僅能改進傳統法學教學模式中出現的缺乏創新等問題,同時還能突破傳統教學中,難以兼顧實踐操作能力培養之桎梏。在財經類院校的法學實驗室建設中,由于投入較大、所涉學科的交叉性、師資資源的要求高等情況,如何尋求一條有自身特色的法學實驗室改革建設之路值得探討。
1法學實驗教學存在的問題
1.1法學實驗室建設的重視程度不足
在國家宏觀的教學實驗室建設規劃范圍中,實驗室建設的重點總是投放在工科、財經會計類或者工業設計等專業中,對法學實驗室的建設重視程度不足。長期教師主導型和應試型的教學方式,使得實踐教學環節不同程度地被忽略,達不到令人滿意的教學效果。
1.2獨立學院法學實驗室規模投入不足
獨立院校的辦學,無法做到長期脫離母體學校,故對實驗室的建設投入也一直依賴于母體院校的實驗教學資源,一來節約辦學成本,二來沒有真正重視實驗教學的地位作用。這種對自身實驗室建制規?;牟挥柚匾?,致使在經費配套上無法跟上實驗室建設的需求,實驗室管理上更是存在無法做到專人管理,在人、物、財力均十分欠缺的情況下,實驗條件自然不佳,實驗環境著實令人堪憂。
1.3傳統的教學模式教學效果上的缺陷
法學教學傳統慣用的教學模式主要為課堂討論、案例分析或模擬法庭。該類教學模式存在多年,通過全面遵循現行法律和法治理念,可達到對學生法律知識極大鞏固以及法律思維提升的目的。但這并不等于法學知識汲取的所有方式,特別是財經特色的法學實踐教學,其體系更是豐富、復雜,如帶有表演性、辯論賽性質的模擬法庭難以達到真正對法律程序的體驗和法律實體上適用的效果;久而不換的素材案例、不完備的教學場地均會影響學生的體驗效果和感知程度,無法完全展示出教學對學生的吸引力。而對于慣常使用的案例教學方法,也存在著“案例資源整合不豐富、案例典型性不足、案例更新緩慢”等諸多問題。
1.4專業性教學需求未能得到滿足
近年來隨著金融欺詐等經濟類的案例增多,金融、財務管理和保險證券等方面的法律業務需求大大增強。財經特色法學專業具有不同于傳統法學專業的專業性。目前,法學實驗教學還停留在“表演式”、“灌輸式”上,將模擬的內容限于民事、刑事或行政范圍,未能及時更新財經特色的案例和法學理論,從而也就不能體現出財經類極強的專業性教學的實驗效果,陷入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尷尬。然而,財經特色法學專業教學畢竟會融入人的主觀判斷和思維模式,無法做到和理工實驗一樣的完全符合自然規律和客觀情況,故其實驗教學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結果不穩定和不統一性。綜上,財經類法學實驗室建設整體而言,缺乏體系化、常規化與創新化,在改革探索的過程中如何增強財經類法學實驗室專業交叉性、系統延展性以及科學可行性將成為建設的重點內容。
2財經類獨立學院法學實驗室建設的基本原則確定
財經法學實驗室建設的基本原則時要講究合理性,財經特色法學實踐教學模式不僅具有完善的法學實驗室,更為基礎的是還要有可靠的實驗室建設指導原則。
2.1滿足教學需要原則
財經類法學教學實驗室建設最初應要滿足法學實踐教育教學的需要,針對法學專業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師資力量建設、實驗課程建設和開展實驗教學管理。在建設過程中,一定要強調“適度”的財經特色,適當加入交叉學科的資源特點,不要喪失法學實驗室建設的初衷和原則。
2.2主次結合、分步實施原則
法學教學實驗室在建設中,建設經費應當分階段投入,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分階段進行,師資力量培訓應當分批次展開,實驗課程開設應當由主干到輔修,實驗教學管理應當由整體到局部。
2.3共同建設原則
法學教學實驗室建設所需要的人、財、物資源,應通過多渠道籌集建設。在學院堅決保證建設資源投入的前提下,努力爭取學校建設資源投入,同時還應該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國家司法機關、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各方面的資助,校地結合實現共建。
2.4資源共享原則
法學教學實驗室建設過程中,加入了其他學科資源的通力建設,那么在法學實驗室建成后,也應當面向學校其他專業的學生定時開放。如選修了法學為第二專業的學生群體,或是選修法學、對法學學科感興趣的學生社團群體;在滿足校內實驗教學需要的前提之下,還可以有條件地向國家公檢法機關、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開放,并實現相互之間的資源互通,建立長效的合作共享機制。
2.5科學先進、合理可行原則
法學教學實驗室建設應當保持與時俱進的理念,積極響應國內外法學實驗室建設的前沿成果,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或者法學教師外出考察調研(如可借鑒國家教育部批準的一些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綜合實驗教學中心、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實驗實訓中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的建設成果),適時組織該方面的專業人士為實驗室建設建言獻策,在充分利用前期建設軟硬件和不造成資源浪費的前提下,不斷更新實驗室的投入建設,以保證法學學生能夠享用到最新、最具教學效果的實驗室建設成果。
3財經特色獨立學院法學實驗室建設初探
具有財經特色的法律實驗室的建設,力求創新形成具備法學專業特色的法學實驗室教學體系。構思體系如下:
3.1融合經濟管理類實驗室的資源
財經類獨立學院在財經特色學科上與法學專業教育之間的關聯性、交叉性不言而喻,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和資源共享已成為大勢所趨。因此要有意識地將經濟管理類實驗室中的有益成分,及實驗模式運用到法學實驗室教學之中,并實現相互間的互通教學。例如在法學(法務會計)專業培養方案中,其財務報表分析、財務管理等課程完全可以實現對會計學系相關實驗室的利用,如國際貿易專業中的反壟斷、反傾銷等問題均會涉及到法律相關規定。這樣打破系別與系別學科之間的隔閡,促進各學科之間進一步結合,也可改變實驗室的管理狀態,改變實驗室重復建設、閑忙不均的狀態,提升軟硬件設備的使用效率,爭取經濟利益最大化,同時也提升教學人員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積極性和工作效率。
3.2構建財經特色法學實驗室的體系
1)實驗室的設置。具體建議如下:①建議構建法律技能綜合訓練中心,下設模擬法庭、司法鑒定所和法律診所、非訴業務實驗室、案例分析室、刑事偵查實驗室、金融犯罪法律分析室、經濟類聽證會實訓室,并配備相應專業的管理人員;②針對不同的需求,如律師職業能力和素養、刑事警察司法職業技能素養、檢察官、法官職能技能素養設置不同的實驗室;③對于財經類的獨立院校,可設置與之相關的實驗室,如金融犯罪法律模擬室,設想一個銀行體系及仿真的銀行投融資的實訓流程,預設該流程中可能出現法律問題,最后達到懲治金融犯罪和預防金融犯罪的教學目的,如財經類聽證會的實訓分析、個稅起征點的聽證會等。
2)實驗室軟硬件設施建設??萍蓟?、系統化的教學硬件設施對實驗教學能起到促進教學效果的積極作用,建議引進多媒體全智能的法律技能操作系統平臺,在校內對有學籍號的法學學生開放注冊。師生能在課堂上實現在線互動交流,課后也能利用該平臺在圖書館、學生寢室等場所完成集中訓練與自助練習的需求,在討論區可以遠程共享教學資源,并可以提供學習的檢測和效果評估板塊。逼真性、互動性的實驗教學軟件能仿真模擬現實的操作場景,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和樂趣。建議引進多樣化的教學軟件,包括模擬法庭訴訟、案例與證據分析、法律文書寫作與參考、法律法規查詢模塊以及非訴訟業務模塊等。其中的核心部分是模擬法庭訴訟,具體包括前期庭審準備階段和4D仿真場景模擬庭審階段(含民事、刑事、行政、金融經濟、財務會計等多種案件類型)。其中穿插真實的法律文書寫作流程并有評分和流程糾錯功能,以及提供各個環節的最佳操作建議。這種高度模擬現實庭審的軟件教學,極大地節約了法學學生的學習時間成本,有效地促使法學生能在將來的實習實踐環節盡快上手,真正實現理論和實踐的高效對接、法學和其他學科知識的復合交叉。實驗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不斷總結教學經驗,完善教學案例庫、法律法規庫和證據庫的內容更新。此外,還應積極探索建立起與司法機構判例資源共享網絡,形成校內外有機結合、模擬與現實相統一的法學實驗教學網絡。還可將詳盡的實驗室管理制度文件放到網絡平臺上供師生查閱,如《實驗室人員崗位職責》、《實驗室管理辦法》、《實驗室學生守則》、《實驗指導教師職責及考核辦法》、《實驗室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實驗室衛生管理辦法》、《學生實驗考核辦法》等。
3)實驗室課程更新管理。法學實驗教學要遵循教學的基本規律,例如:①確保所有的法學核心課程都有一定比例的實驗實訓內容。如總共64課時的課程,要保證16課時的實驗實訓比例;②每一學年均通過法律技能操作系統平臺持續開展法律文書寫作比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犯罪偵查、典型案例研討、網絡辯論賽等實驗活動,同時可將公檢法等校外實踐基地的部分訓練內容放在法律技能操作系統平臺上完成;③安排法學學生或者法律協會的學生,按照不同年紀或者不同調查方向、不同調研地點進行社會調查,在12.4、3.15等常規的普法時間進行“三下鄉、三下社區”的活動,將法律的知識、法制的理念傳播到社會和落后地區去,培養學生們的法治精神和服務報效社會的良好觀念。
4)實驗室師資隊伍建設。以強大而水平穩定的法學師資隊伍指導實驗室創新實踐活動的開展,是實驗室得以順利維持正常運行的有效保障。強調法學的學生的自主學習并不是一味追求“自主”二字,應當形成多方互動的連帶機制,搭建法學院和實務部門攜手共進、培養優秀法律人才的橋梁。針對實驗教學中的師資隊伍不足的情況,采用“雙師型”、“導師制”的方式構建出老中青教師有層次的教師隊伍,符合實驗教學的根本要求。自有實驗室教師最好能具備財經與法學類的復合的知識背景,體現中青年教師的創造性和引導力;特聘的實務教師可來自于公檢法、律師、會計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的法務部門。同時,積極鼓勵自有教師參加各類法律社會實踐活動和其他復合型的專業培訓拓展,加大培養年輕教師多元化的職業發展路徑,積極組織特聘實務教師對內開展講座和活動指導,促進同學們的學習積極性。
4結束語
公安職業院校法律教育課程的設置應當突出實訓設計
(一)以職業崗位群所需要的法律運用能力為導向構建課程模塊公安執法主要是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兩大模塊、兩條主線,因此,公安法律教育也應圍繞這兩條主線展開。公安職業院校法律教育應構建以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為基礎,以公安刑事司法和公安行政執法領域涉及的法律規范及其實踐活動為補充,以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為執法理念的課程體系。該體系應當包括三大類基礎課程模塊,即刑事法律基礎、行政法律基礎、職業倫理教育。通過上述課程的學習,使學生具有良好的法理素養和法律修養,增強依法辦案的自覺性。(二)以崗位工作過程分析為依據構建教學內容公安法律教育理論教學內容的組織和安排應以公安機關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業能力為核心,打破現行教材和傳統的教學內容組織結構模式,以公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的真實工作任務和工作過程為依據,整合、序化和重構理論教學內容和實訓教學內容,科學設計學習性工作任務,教、學、練、戰一體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一是分析崗位能力,梳理法律課程內容。例如,對于刑事訴訟法的教學內容,通過對公安刑事辦案崗位工作能力的分解,厘清公安刑事辦案崗位的實際工作能力主要體現在對審前程序的掌握上,要求學生能夠掌握立案、撤銷案件、終止偵查的條件、程序,具備依照法定程序去發現犯罪嫌疑人,依法收集、固定、保全證據,把握各類刑事案件的證據規格,把握法官認定案件的證據規則、證據標準,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有效的各種偵查措施,進行偵查終結、提出意見等方面的能力。因此在教學中,以立案程序、偵查程序等為主線,將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回避、辯護、訴訟當事人等有關內容聯系起來,并將此期間內涉及的法律文書的制作融入其中,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實際辦案的任務流程來確立教學內容及相關學習情境。二是優化整合課程內容。在教學上不必片面追求法律理論的“大而全”,要以“必需”為原則“,夠用”為準則,如在犯罪認定基本原理的教學中,可以設置一些公共教學模塊。公安民警的警種有很多,不同警種崗位要求是不一樣的。但不管哪一類民警,對犯罪行為的基本構成,不同警種中涉及的常見犯罪必須能夠判斷和初步處置,如犯罪構成要件,共同犯罪、故意犯罪的階段的認定,排除社會危害以及刑罰裁量中的累犯、立功自首和公安機關常見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典型個罪。同時,根據警種不同,開設相關專題,如對于社區警察而言,必須增加假釋、剝奪政治權利的具體適用等的教學;對于交通警察而言,必須講清交通肇事罪等。通過公共模塊和選擇模塊的有機結合,能夠滿足每個警種的基本要求。三是強化職業倫理教育,樹立執法為民思想。通過公安法律教育對學生產生理念上的影響,使他們樹立人權意識和法律至上理念,摒棄執法活動中的陋習和違法現象,將愛國愛民、嚴格執法、廉潔奉公等優良政治品質和職業道德內化為自身的一種信念,形成一種較為穩定的品格和作風。首先,將人權觀念融入法律教育中,加強對公民權利保護的意識以及執法為民的法理分析。通過對憲法、人民警察法相關內容的整合,將執法為民和權力來自于人民等觀念貫穿于法律教育中,透徹分析為什么要執法為民,使學生在學習初期就牢固樹立此意識,在其他法律課程及相關專業課程的教學中對學生進行法治觀念和依法辦案觀念的教育,把思想教育融入法律教育過程之中。其次,加強民法相關內容的教育。憲法中所規定的公民的基本人權,絕大多數是靠民法來具體化和落實的。因此,學好了民法,對于增強學生的權利意識、人權保護意識具有重要意義。這既可使學生知道自己作為一個公民享有哪些權利并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人格尊嚴,又可以使他們知道作為一個執法者應該如何在執法時尊重和維護其他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真正體現執法為民的根本要求。為此,應重點講授民法所保護的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契約自由,所規定的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利,以及財產所有權、知識產權、繼承權等財產權利。(三)以警學結合為手段構建實踐性教學模式傳統法律教學以課堂理論講解為主,忽視教學實踐,學生畢業后缺乏從事法律實際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不能達到職業的要求,往往只是一個“半成品”。因此,在公安法律教育中應以警學結合為手段構建實踐性教學模式,可以采用“單項訓練+綜合訓練”的校內實踐教學模式以及“認知實訓+頂崗實訓”校外實踐教學模式,實現理論教學與實戰操作一體化,教學過程與執法過程一體化,實訓項目與實戰執法一體化。所謂的單項訓練就是在每一個(章節)重要知識和技能內容講授結束后,將公安刑事執法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普遍的內容單獨列出來,對學生進行重點的強調性操作訓練。綜合訓練主要是集中各專業崗位群所需要的各種核心能力于一體的綜合性訓練,通過與公安工作零距離接觸的仿真模擬訓練將法律精神予以貫通。例如,在刑事辦案程序中,以學生獨立完成公安刑事辦案所涉及的所有法律程序和法律基本要求為載體,具備基本辦案能力。單項訓練可以進行單項執法程序模擬、文書制作、證據組證及辯論對抗等活動。在綜合訓練中,將刑事犯罪認定、刑事辦案程序、證據運用三者結合在一起,通過對常見案件的立案偵查、運用證據定性的綜合判定,使學生初步具備處理刑事案件的能力。綜合訓練可以進行模擬審判等活動。
公安法學課程實訓教學方法及評價體系
(一)根據課程的特點和要求,筆者在實踐中探索總結和創立并采用了多種有效的體現公安教學的獨具特色的實戰實訓教學方法和手段,除案例教學法、觀摩教學法、仿真實訓教學法、閱卷與法律文書樣本教學法、專題講座教學法以外,還嘗試了角色扮演教學法和錄像視頻教學評析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一是角色扮演教學法。角色扮演環節的核心是將課堂當做社會,以真實發生的案例作為教材,以學生參與的方式開展實案模擬教學。在同一實案模擬教學中,將學生分為不同的組,分組進行不同的角色扮演。學生互相交替扮演模擬案件中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律師、證人、鑒定人等不同角色,讓學生做到操作過程中的身份換位、心理換位、角色換位、權利義務換位、態度換位、思考換位,以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同時使學生更加清晰、真實地熟悉和掌握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及法律手續。角色扮演者針對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立場尤其是控辯雙方的立場進行證據設計,用模擬的方式制作出完全合乎證據規格的個案證據體系,明確法官認定案件的規則、標準,從而使模擬者形成一種心理定式,使其將來在實際操作中,能夠自覺地按證據規格規范自己收集、審查、判斷、運用證據的活動,保障辦案質量。二是錄像視頻教學評析法。首先,選取今日說法、法治天地、律師視點等典型視頻,設計問題,由學生討論評析,然后由教師予以點評,如觀看杜培武案件、佘祥林案等錯案,讓學生分析發生錯案的原因,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程序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選用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普通程序審理刑事案件的錄像,引導學生對庭審程序有一個直觀的感受,同時對庭審時證據運用的規則和認定標準加深認識,提高其審查、判斷、固定證據的能力。其次,通過直觀的“真人實景”的錄像短片方式再現公安刑事執法實踐中存在的程序操作問題,設計問題,由學生討論評析,然后再以“真人實景”的短片方式演示民警對相關程序的規范操作,并附加文字字幕,以強化學生對相關程序的把握。(二)綜合運用多種評價體系,提高法學教學質量公安法學課程實訓教學的評價體系應當由三部分組成,即評制體系、評教體系和評學體系,與理論教學評價體系實行分離。評制體系。評制體系主要針對學校實訓教學的管理過程和效果進行評價,它屬于宏觀領域的評價體系,是評教體系和評學體系的基礎。其評價主體是教師和學生,評價點主要涉及在實訓教學過程中,實訓教學保障機制(如實習見習基地的建設、實訓師資力量的培養等)是否完善,實訓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設置專門的實訓教學管理機構以及與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能力是否具備等方面。評教體系。評教體系主要針對實訓教師對于實訓教學的準備、教學內容的設計、實訓項目的設置、課時的分配、教學過程的組織能力以及實訓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它屬于實訓教學評價體系的核心之一。其評價主體是學生、同行教師、學校實訓教學管理機構,評價點主要涉及實訓課程的設置是否合理,教師的實訓教學大綱、實訓教學教案等教學文件是否齊備、符合教學要求、具有可行性,實訓內容與專業課程或公安實務需要結合是否緊密,實訓項目的設置是否合理、能否突出公安專業特色和課程重點難點,實訓課時的分配能否滿足正常的教學需要,實訓考核的內容和標準是否全面和合理等方面。評學體系。評學體系主要針對學生通過一系列實訓活動對于專業知識鞏固、實踐技能訓練、職業道德培養等實訓教學質量和綜合效果進行評價,它也屬于實訓教學評價體系的核心之一,是反映實訓教學效果高低最直接、最重要的評價方式。其評價主體是教師和相關實踐部門,評價點涉及學生在實訓教學過程中是否具有主動獲取法學知識的能力,是否具有獨立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法律思維創新能力,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是否有所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是否得到培養等方面。具體可以按照實訓內容、教學方式、實訓項目的不同,明確不同的考核標準,采用學分、等級等方式綜合評定學生的實訓教學成績。公安法學課程建設應當以發展現代信息技術的教學組織方式為依托,構建網絡實訓平臺,完善考核評價機制。課程團隊可以研發實訓教學軟件,建立網絡實訓教學平臺,既可以節約實訓成本,又可以保證人人自主參與,提高效率。從教學效果來看,進一步加強網絡上的教學活動,不僅能夠增加師生之間的交流與研討,還能在最大程度上滿足學生的學習與研究要求,擺脫時間與空間的限制,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總之,有效的公安法律教育理應回應公安職業的要求,并將其作為整個公安法律教育的出發點和終點,重視法律實證教學,切實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使今天的學生能夠成為勝任明天法律實踐要求的合格職業者。
作者: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