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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程簽證
現階段,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以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的各種改革的推進和影響,工程造價通過市場競爭、宏觀控制等形成了統一的約定,成為了工程定價的基本特征。與工程造價有關的許多的事情,比如說工程計價定義,竣工結算,索賠,工程價款調整,工程計量和價款支付,合同價款約定等等都納入了合同體系。所以說,怎樣以造價控制、合同管理為切入點,切實有效的做好工程簽證管理的各個環節,值得我們思索和探討。
一、現階段工程簽證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1、前期準備工作不足,施工圖紙有待進一步完善
部分建筑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開展不完善,導致施工設計圖需要進一步修改。比如說,圖紙節點設計不合理、做法說明不完善,局部用料設計不科學、設計太過粗糙無法用于施工指導,導致許多項目需要進行重新簽證,使招投標失去了本來意義。
2、工程簽證缺乏時效性
簽證的及時性,是保障簽證準確性的基礎,也是進行簽證的最基本要求。在履行施工合同過程中,大部分簽證事項,都有非常嚴格的程序與時效。但是,在具體的簽證過程中,缺乏時效性。部分現場簽證人員缺乏責任心,不按要求進行。施工單位不及時進行簽證申報,導致雙方無法對實際現場施工情況進行測量與辦理手續。事后補辦、甚至在結算中補辦手續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就導致數據不準確,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導致不必要的矛盾。
3、簽證內容的操作性較差
在進行簽證審批過程中,部分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只簽字、蓋章,沒有進行全面的合適與調查,導致簽證內容缺乏真實性。部分施工單位在進行簽證辦理中,為了獲得更高利潤,對于已經審批的項目進行添加或更改,以復印件作為結算材料,弄虛作假。現場簽證人員對于施工合同以及招標文件不熟悉,不了解定額費用的組成,導致簽證工作混亂。簽證內容模糊不清、缺乏規范性與指導性,無法準確計算應發生費用。
4、通過簽證增加建設成本
各個地區的造價信息期刊都會準確標明普通建材的市場價格,但是,對于裝飾性材料來說,由于材料的產地、品牌、質量、品種等不同,其價格也相去甚遠。通常情況下,施工單位站在自己角度出發,在投標過程中,不斷壓低標價而中標。但是,在實際的建設施工中,要求建設單位制定材料品牌,通過工程簽單,在提高原材料價格基礎上,增加造價費用。
二、如何更好的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簽證管理
1、進一步抓好各類工程的統計分析和資料整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不足
做好這項工作,可以有效的借鑒和參考已有的相關經驗和數據資料。可以幫助造價人員將與工程造價相關的情況和問題考慮清楚,進一步有效的進行后續工程造價的估算,裝我好機械費、材料、人工的比例,從而做好財力、物力、人力的配合工作,也非常有利于成本的控制和分析。把這樣的管理方法應用到合同、投標和施工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可以對工程項目的運轉起到控制、監督和促進的作用,從而實現更高的經濟效益。比較完善的施工組織注重關注全面性和完善性,也就是說,在施工組織設計上,不但要包含合同管理內容,還要有造價控制和成本預測的項目,與此同時,必須有造價控制的人員參與,讓所有的相關人員“算經濟賬、年合同經”,防止以后施工過程中的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造價人員、財務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要加強之間的配合與聯系,互相的監督和檢查,及時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2、明確規范工程的變更和索賠
工程變更和工程索賠,是每個項目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所不可避免的。規范工程的變更和索賠,是為了更好的維護各方面權益的關鍵。
2.1 正確的區分好工程變更和索賠的性質
現階段,產生工程方面變更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比如說,施工企業、工程師、業主、設計都可能會提出,所以,要根據技術條款和商務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區分好是不是增加費用的更改。比如說,因為施工企業的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改變,那么就有施工企業或者單位自行設計的項目結構的尺寸改變,關于合同單價里面包含的內容方面的變更,合同中隱藏的關于工作方面的改變等等,這些都不需要另行增加費用。工程師、業主和設計,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將來的運行管理對永久工程的質量、數量、工作內容、結構尺寸、其他特征的更改,則屬于增加費用的更改和變更。對于施工單位提出來的變更,應該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來正確區分。施工單位因為在投標報價的過程中,對于持久項目的價位偏低提出的便跟個,工程師、業主、設計不應采納。對于工程索賠方面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說地質變化、業主違約、自然災害等給施工企業造成的損失索賠,也或者是施工單位的違約帶給業主的損失索賠。所以說,在處理索賠的時候,應該正確定位索賠的性質,然后根據相關的合同規定,結合真實的事件進行公平合理、實事求是的處理。
2.2 進一步規范工程變更與索賠的程序
合同管理各方面的工作都需要按照程序來進行管理。項目經理做出的變更、文件的審批、價款支付都需要按照程序來進行。處理工程變更與索賠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嚴格的去執行。應該進一步規范和嚴格工程變更的提交、批準和實施、變更加寬支付以及各類索賠事件的產生,索賠的提出,索賠報告的處理以及索賠費用的支付和批準等等程序。
3、規范現場簽證,嚴格簽證手續
明確規定現場簽證的時間、原因、數量、內容、項目。簽證單不允許手工填寫,必須微機打印,預防事后自行修改,為最終的審核結算提供客觀憑證。建設單位對于簽證進行統一編號、歸檔管理,由建設單位進行統一送審,從而預防送審過程中,發生自行變更簽證的現象。與此同時,對于施工現場最大的變化以及隱蔽工程,還需要附影像材料,從而使結算人員全面掌握現場簽證情況。
嚴格掌握簽證手續,如果確實存在合同之外的非承包單位或零星的工作時間,需要由承包單位準備好相關材料以及現場簽證表,并及時通知監理部門與發包人,對現場施工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對于現場簽證內容進行全面核查,逐級上報,監理工程師蓋章簽字之后,進行造價工程師進行簽字、審核,最終由發包人進行審核、簽字。對于資料、手續不全的簽證,必須督促承包人重新進行手續補辦。
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簽證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現階段工程簽證管理中的問題開始入手分析,從三個方面:進一步抓好各類工程的統計分析和資料整理,明確規范工程的變更和索賠,規范現場簽證,嚴格簽證手續,詳細論述了如何更好的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簽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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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合同;合同履約;合同審查;歸檔管理;信息化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定和履行,承包人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一、目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較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發包中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場嚴重。如: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
3、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當事人對合同的歸檔程序、內容、標準等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約過程中缺乏監督控制,合同履約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
二、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
1、 做好施工合同實施準備的策劃工作
對于發包人的合同決策,承包人常常必須執行或服從。如招標文件、合同條件常常規定,承包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準備投標文件,不允許修改合同條件,甚至不允許使用保留條件。但承包人也有自己的合同策劃問題,應服從承包人的基本目標,即利潤的取得和企業的經營戰略。
(1)投標方向的選擇。投標方向的確定要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優勢,符合承包人的經營總戰略,如正準備發展、力圖打開局面,則應積極投標。承包人不要企圖承包超過自己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財務能力的項目,以及自己沒有競爭力的項目。通過對上述情況進行分析,可以預測中標的可能性,選擇中標可能性大的工程投標。
(2)加大合同審查力度。合同審查是為合同談判和簽訂服務的。承包人通過合同的詳細審查過程,發現待簽訂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形成合同審查表,成為合同談判的最主要依據文件。對于合同審查階段發現但合同談判階段確實解決不了的問題,承包人應盡早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確保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自己一方的損失降到最低。
(3)通過合同談判實現目標。爭取改善合同條件,謀求公正和合理的權益,使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達到平衡。澄清標書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條款,充分解釋自己在投標文件中的某些建議或保留意見。利用發包人的某些修改變更進行討價還價,爭取更為有利的合同價格。
(4)認真執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是項目部技術和管理人員了解合同、統一理解合同的需要。項目部全體成員必須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內容,并對合同條款有一個統一的理解和認識,以避免不了解或對合同理解不一致帶來工作上的失誤。由于項目部成員知識結構和水平的差異,加之合同條款繁多,條款之間的聯系復雜,合同語言難以理解,因此難以保證每個成員都能吃透整個合同內容和合同關系,這樣勢必影響其在遇到實際問題時處理辦法的有效性和正確性,影響合同的全面順利實施。因此,在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對項目部成員進行合同交底是必要的,特別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條款的交叉點和理解的難度。
2、做好施工合同體系中各個合同之間的協調工作
在工程項目中工程合同體系中各個合同之間的協調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就必須對此進行周密的計劃和安排。在實際工作中,合同之間關系的安排及協調通常要做好合同范圍、技術部署、分包價格、分包計劃、合同管理組織等幾個方面的協調。如果整個合同體系的安排、協調做得比較好,會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管理內耗,節約時間和成本,這對整個項目的順利實施是非常有利的,承包人更易于有條不紊地完成工作履行合同,從而實現項目的總目標。
3、做好合同的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檔管理要求合同管理人員盡可能地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種文件,以某種有形的,能清楚表現其所載內容的形式表述出來,具體包括一般的書面形式、錄音影像制品、電子郵件、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并進行有效的保存。在此基礎上,對所有收集、整理的合同文件資料進行系統地分析和總結,以得出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將所有的合同分析、總結資料,尤其是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總結資料在全企業范圍內進行推廣,以期實現逐步提升、持續改進的目的。
4、注重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執行工作
(1)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對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雙方爭議予以調解,以保證合同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各類合同的條款進行仔細、認真地分析研究,根據合同約定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進行動態地監督檢查,并通過有效的途徑將各種合同信息及時、準確地反饋給領導及項目相關人員,以便領導決策;同時便于項目管理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工程實際問題,達到全面整合項目資源,有效控制項目成本與進度,提高項目收益,全面、正確、順利履行合同的目的。
(2)設計一個以合同為核心的信息流結構來規范合同管理業務流程,建立一個高效率的合同協同及內部溝通平臺,包括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檔案,建立完整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包括會議制度在內的科學、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對合同管理過程中輸出的各種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和應用,以便及時、高效地發出各項正確指令,對企業實現全方位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統計分析能力,實現合同管理的實時動態監控,控制并優化合同履約進度,保證合同管理工作質量,實現企業合同知識和經驗的積累和沉淀,提高企業決策分析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是非常有意義的。
結束語
總之,承包人要不斷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有效地控制合同執行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持續地對合同實施準備工作進行細化,并強有力地執行各合同協調及信息化作業,不斷總結經驗,嚴格把關,努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達到項目利潤最大化,進而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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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管理
一、引言
建設施工合同具體指的是承辦商依據發包商要求依照勘探調查、制定并實施的施工安裝建設的藍本。發包商與承包商為了實現建設工程的總體目標要盡快明確雙方權責、確認雙方應盡責任與應該履行的義務。承包商在進行施工建設之前,發包商應盡快繳清價款。對工程項目的進度、施工質量、投資商情況進行合理計劃,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
二、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
建設工程工程量大、項目多、履行合約時間較長、受影響的因素很多。由于汶川縣水文地質、供電供水、氣候交通等方面條件的不便導致設計革新、業主或工程監理新提出的要求等都會造成合同條款規定與實際履行情況的出入。這一系列在實際操作之中常見的問題給合同管理造成了諸多不便。施工合同管理的處理不當與處理方式失當會給發包商與承包商帶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和資源浪費。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要依靠工程施工合同進行,合乎規范的施工合同應該包含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沒有一定的施工合同就無法一步步實施工程的各項瑣碎工作。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區別于其他企業,從管理形式、范疇、內容要成為一個格局完整,成體系的管理方式。
三、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合同的內容,依據合同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進行控制。而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管理最為重要。
3.1、各階段的合同管理
(1)施工準備階段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對監理委托合同進行閱讀、熟悉,明確項目建設目標,了解監理工作范圍及內容,分析委托人對監理服務質量的要求等;同時也應對施工合同進行較為深入的研究,明確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等信息。
(2)施工階段
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重點是施工合同,但監理合同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礎
。施工階段是個長期的過程,影響因素也較多,這導致施工合同涵蓋內容多,涉及面廣,且隨著工程的進展,合同變更隨時有可能發生,這就要求監理工程師有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在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例如建立工程變更審批程序、工程資料報驗程序等,并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協商會議;②重視信息溝通,建立信息溝通渠道,確保能及時收到及發出指令;③工程施工階段會有較多的會議、變更、聯系單等,監理工程師應建立文檔管理系統,保證在處理各項事務時能做到有據可查;④做好統計工作,即建立各種施工臺賬。
(3)竣工驗收階段
竣工驗收階段是整個工程一個重要的工作階段。該階段監理工程師工作繁重,要審核大量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技術資料,對各個單位工程進行評估,組織預驗收,參加驗收等。因此該階段中,監理工程師應尤其注意:①預驗收及驗收是否符合程序,例如是否在預驗收前進行試車、是否有公安消防或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等;②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是否有
違約現象,例如是否有拖欠竣工結算款等行為;③明確不同工程部位的保修年限及保修責任。
3.2、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是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監理工程師在實施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都應將施工合同管理放在項目管理的核心位置。
(1)施工合同的履約
施工合同的履約不僅是施工單位對施工合同中約定的質量、進度等進行履約,還包括建設單位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三通一平,是否按合同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是否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等。筆者在某工程擔任監理工程師時,建設單位未按合同要求對場地進行三通一平,而是在施工單位進場后由其自行對場地進行平整、接入水電設施等,且施工單位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并未提出索賠或者辦理簽證。筆者發現以上問題后及時向施工單位及業主建設單位提出,妥善解決了該項未來可能發生的糾紛。因此,施工合同的履約是雙向的,承包人及發包人都應履行合同,而作為第三方的監理單位則應做好該方面的管理及協調。
(2)多個施工合同同時存在時的管理
在非總承包模式下,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任務,往往由許多施工單位共同參與、承擔。由于各施工單位的工作性質、工作任務不盡相同,與建設單位也分別簽訂了不同的施工合同。在同時對多個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時,監理工程師應在以下方面特別加強管理:①勿要把一個施工合同內的條款下意識地套入其他施工合同中。例如,某項目的不同施工合同中,對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違約金支付規定有所不同,監理工程師在對工期延誤進行計算時則應區別對待,對各個施工合同進行單獨處理;②協調好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可能產生的合同糾紛。這種發包模式下一般都會產生施工配合費,易極產生糾紛,例如總包單位不按合同約定為分包單位提供搭設腳手架、臨時用房等,或者分包單位不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施工配合費等,這些都是監理工程師應掌握的信息,并應及時按合同要求對發生的問題進行處理。③發生同時涉及多個施工單位的事項時,集所有涉及該事項的施工單位同時到場進行處理。例如某工程設備試運行時,如果只邀請了設備安裝單位,而遺漏了布線施工單位,則極有可能無法發現試運行的問題或者延緩了該問題的暴露,對工程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3)提高對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
施工合同管理作為監理工程師的一項日常工作,從施工準備階段持續到使用階段。提高對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既能利于整個項目的進展,同時也能提高監理企業的經濟效益。項目監理部應制定合同管理細則或對項目所有監理人員進行交底。只有整個項目部人員共同參與,內部及時溝通,方能提高效率。
3.3、加強合同管理體系的建成
工程項目承包商與業主要對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給予充分重視。要在做好合同歸檔工作之余,注意對合同簽訂、審查、授權、履行進行全過程的監督。相關單位要致力于建立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既有程序按部就班做事,加強對施工單位合同管理者職業道德與專業素養的定期培訓。經常總結以往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造價管理方面經驗教訓。在合同擬定時期預測各種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將這些內容一一寫入合同之中。利用網絡高科技規范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經濟和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工程建設必將突飛猛進。監理工作作為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保障,其重要性也越發明顯,同時也對監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戰。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的核心,是監理工作的重心,因此要緊抓工作重心,提高監理質量,為每個工程圓滿結束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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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階段;承包商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施工合同是合同管理中的最主要部分,是調節業主和各類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同時,隨著更多建筑企業走向國際,由于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喪失了大量國際競爭機會。從目前我國的施工合同管理及交易行為情況來看,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足,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國際化意識淡漠,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強化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意識,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促進我國建筑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必要條件。本文從承包商角度來研究施工階段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一、國內外項目合同管理研究現狀
(一)國際通用的施工合同
國際通用的施工合同主要有四種:一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制訂的FIDIC系列合同文本,其中《簡明合同格式》、《施工合同條件》、《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被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作為實施項目的合同協議范本。二是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制訂的ICE合同條件和英國皇家建筑學會等組成的聯合會(JCT)制訂的JCT合同條件,二者廣泛應用于英國、英聯邦國家以及與英國關系密切的國家。三是美國建筑師學會(AIA)制訂的AIA合同系列,現已形成三十多個文件,主要通行于北美和美國勢力影響地區。四是歐洲發展基金會(EDF)制訂的EDF合同條件,適用于EDF貸款的工程項目。上述國際標準合同文本,在種類上,合同條件呈現系列化;在內容上,合同文件一般每十年左右修改更新一次;合同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結構則較為穩定和統一;這些文本可以直接加以引用或根據不同項目的特點予以適度修改后作為項目合同文本,它們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二)國內合同管理狀況
上世紀80年代,隨著國外項目管理理論和方法引入國內,FIDIC合同條款及相關合同管理理論也隨之引入中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工程市場不斷規范和完善,國內工程合同管理逐步受到重視并得到了廣泛研究。尹貽林教授在《合同法與合同管理》中介紹了建設工程招投標涉及的各類合同管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索賠、風險管理及合同信息管理系統;何伯森教授在《國際工程合同和合同管理》中介紹了國際通行各種合同文本,討論了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職責,研究了索賠和風險管理以及合同爭端產生原因及解決;成虎教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中介紹了合同總體策劃的概念、原則和程序,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實施控制及索賠和反索賠等。此外,根據有關工程建設法規,結合我國工程建設實踐,并借鑒國際合同條件,尤其是FIDIC合同條件,有關部門也制定頒布了一些標準合同文本,如建設部1999年頒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從2000年11月起實行。
二、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一是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從目前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業主占據了主導地位,往往提出一些不平等條件,將自身風險轉移給承包商。二是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等。三是違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
(二)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重視不足
一是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不采用標準合同文本,而采用自制、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籠統、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起不到約束作用。二是“陰陽合同”現象嚴重。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提供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中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合同。這種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
(三)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一是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狀態,歸檔程序要求不明確,履行過程沒有嚴格監控,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合同管理流程沒有優化,不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信息化程度偏低。二是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管理人員缺少培訓。
三、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基本措施
(一)承包商在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是合同策劃,承包商應該從自己的基本目標和企業經營戰略出發進行合同策劃,確保選擇合適的合同種類,主要包括投標方向的選擇和風險評估。二是招標文件分析,在投標階段,如果對業主的招標文件研究不夠,將使項目執行面臨困難。現在很多業主給承包商準備投標文件的時間都很短,有些承包商沒有徹底理解業主要求,往往根據以往經驗提交方案和報價并簽訂合同,這樣往往會給以后的項目執行帶來許多隱患。三是投標階段風險管理,通常意義上的風險是指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投標階段的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和分類、風險評估、形成風險分析表,制定風險應對計劃并定期進行階段性評估。四是合同條款審查,合同過于簡單,條文不全面不完整,沒有將責權利表述清楚,沒有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導致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爭執,使承包商面臨風險;有時合同文本對承包商的單方面約束過于苛刻,承包商應建立合同條款的檢查清單,合同條款的檢查清單應包括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和必須拒絕的條款、原則及其要點。
(二)執行階段合同管理
承包商在執行階段合同管理主要有建立合同實施保障體系,監督內部及分包商的合同實施,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控制,收集管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類信息資料,合同變更管理,爭議解決以及日常索賠和反索賠等。
1.合同分析與理解:承包商的項目經理必須在最早時間仔細研究合同條款,深入理解合同的所有關鍵條款,并分析合同中可能包含的風險和機會,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總結表,對合同進行仔細分析并深度理解合同條款。
2.合同管理機制:執行階段合同管理包括承包商和業主之間、承包商和合作伙伴之間以及承包商和供應商之間的合同關系管理。(1)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為了使承包商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應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協商會議制度等。(2)經常性合同管理工作應建立制度化工作程序。包括圖紙審批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索賠程序、設備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驗收程序、分包商或供應商付款審批程序、請示報告程序等。(3)建立適當的信息溝通渠道和權力委托。承包商項目經理應被確認為唯一溝通渠道,業主的任何要求都應發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進行初步分析,如有必要會向項目團隊相關人員發出指令或要求。團隊成員對業主要求的回應也應經項目經理統一發出。(4)建立文檔管理系統。承包商與業主、項目咨詢公司、供應商、分包商等進行溝通過程中產生的書面通信、會議紀要、變更要求等,承包商應跟蹤并記錄它們,尤其是要記錄可能重構合同的信息。(5)索賠管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責任或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時,向對方提出費用與工期補償。
3.分包合同和供應商合同管理:主合同和分包合同如果不一致將使得承包商面臨不必要的風險或損失,因此應確保相應的用語和條款和承包商與業主簽署的主合同內容一致。(1)設備或現場工作的移交。有時候主合同會規定設備一旦進入現場即自動成為業主之財產或現場完成的工作為業主財產,非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商不能運出工作現場。(2)進入現場檢查的便利和權力。有些專業設備供應商為了避免成本增加或對影響生產或對其產品制造工藝和知識產權保護,通常不愿意接受此種條款。供應合同未包括與主合同相容的賦予業主和承包商權利的條款,會導致承包商的極大被動。(3)保險。主合同中業主通常會要求承包商購買,承包商必須保證其供應商和分包商也購買保險,以充分保護業主設備和人員安全。因此承包商必須將主合同中保險條款全面導入供應合同或分包合同。(4)缺陷責任期。供應商或分包商對其提供設備或工作有自己行業慣例的缺陷責任期,而主合同中業主要求的缺陷責任期可能比這些缺陷責任期要長。因此承包商必須和供應商或分包商談判要求和主合同一致的缺陷責任期。(5)特殊損害賠償。業主在主合同中所要求的特殊損害賠償與承包商擬分包的設備相關,則在該設備供應合同中,承包商應要求與主合同相容的特殊損害賠償。
(三)和第三方關系管理
和第三方的關系通常指和當地政府部門、質量監督站、業主指定的其他承包商的關系。現在有很多業主借助其強勢地位,要求承包商完成本應由業主完成的部分工作,如項目的規劃和消防報批、項目的施工許可證辦理、項目的最終報驗等。以上事項不是承包商業務工作范圍,更不是其長處,因此應盡量避免與第三方發生類似關系,以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和風險。
(四)合同結束和總結
承包商的項目合同結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記錄所有關鍵日期,如土建施工完成日期、機械完工日期、調試開始日期、性能測試日期、臨時接收日期和最終驗收日期等;根據上述日期順序進行管理:注意特別風險的移交、整改清單的記錄和銷項、最終賬目的準備;管理保函和擔保的歸還。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系統或某設備發生故障,則在系統問題解決后或該設備經維修后其質量缺陷責任期可能按合同規定要延長一定時間,此時需要延長保函和擔保的到期期限;項目移交給業主后,必須對項目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各方面的問題進行總結,如投標、設計、采購、制造、安裝和項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項目經理集所有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并提出改進意見,達成一致后形成會議紀要發給各部門并存儲于公司的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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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工程 ,施工合同管理, 存在問題, 解決措施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during the project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survey, desig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only these factors with common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goals.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 the contractor to their human,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as organiz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 the coordinat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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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的內涵與作用
所謂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指在施工中對前期簽訂的施工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與考察,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等問題進行處理與協調,以保證依法訂立的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同其他建設工程一樣,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項目執行的基礎,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貫穿合同的簽訂、履行直至項目完成資料歸檔,項目管理任務才算完成。可見施工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因為項目管理對象中所涉及的是業主與承包方、監理方之間的厲害關系,權利與義務都需要利用施工合同進行約束,因此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實際上就是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因為水利工程本身的復雜性導致其施工合同管理難度的增加。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各方在法律平等的基礎上,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它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合同作為參與施工各方權利與義務的約束條款,約束各方在合法的條件下完成項目的實施,保證施工中各方活動符合合同規范的協作關系,防止因為合同爭議而導致的工程質量與經濟問題的出現。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分析
1、施工合同文本不夠規范
施工合同在編制的過程中條文不夠完善導致雙方缺乏約束力。主要表現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標過程中存在漏洞,招標過程過于簡單邀約和承諾內容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業主與承建雙方所使用施工合同范文不夠規范,僅僅靠雙方協商而確定施工合同的文本,此時就會因為考慮問題不周或者經驗不足而導致遺漏施工合同中的某些細節,造成在履行施工合同時某些問題沒有相應的合同條款進行約束,施工合同缺乏預見性,在施工過程中有些問題需要重新協商才能解決,給工程建設帶來了停工的風險;還有的施工合同條款使用的語言不夠嚴謹,產生歧義而導致糾紛的出現,也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誤。
2、招標過程不嚴謹
目前招投標已經成為了建設工程項目主要交易方式,因為其優勢明顯,在平等、開放的環境中完成對承包方的選擇,同時也有利于控制項目成本。但是因為某些利益矛盾,一些水利工程招投標過程往往存在不夠規范的情況,例如招標方違法招標、招標不透明、招標文件具有排他性條款、評標過程不夠規范、標書所出示的內容不夠真實,另外合同實施與招投標嚴重脫節、合同背離招投標文件資料等,這些都會在施工合同簽訂及實施的時候形成風險隱患,從而影響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導致糾紛。
3、施工合同兌現問題
施工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某一方因為客觀或者主觀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造成合同有些條款不能兌現、工程無法順利實施。如簽約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條款,隨意更改合同內容;施工中某一方不能提供合同中所規定的某些材料、機械或者人力資源等,導致項目不能順利開展或者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小型水利項目,因為前期工作中沒有按照法律規范進行簽約或者開展工作,導致工期拖延;還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采用的各種設備、材料等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從而導致施工工期、質量受到影響。
4、違法分包的負面影響
在水利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的情況,這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有些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項目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全部轉包給第三方,尤其是轉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甚至會出現分包單位將工程進行再次分包。這樣的行為造成了合同責任的人為轉嫁,如果合同履約出現問題則很難對責任主體進行追究,直接影響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工期,導致工程受到影響。
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的對策分析
1、依法規范施工合同管理
對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應明確其法律依據,即根據法律與法規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管理。因為施工合同簽訂是以相關的法律為依據的,規范其合同標的、計量標準、質量標準、定價標準、付款方式等等,并明確履約與違約的細則,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應按照規范進行全面控制,強化合同管理制度,利用程序管理模式對合同簽訂進行控制,并進行必要的審核,以此建立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框架,保證合同的合法、完善、詳細、準確。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還應注意對市場風險進行防控,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為了降低風險,首先應全面預測、分析施工合同簽訂前的風險,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有足夠的預見性,盡可能在施工合同中體現出明確的合同條款。其次應正確處理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或已經發生的風險,水利工程特別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規模大,地質條件比較復雜,施工情況千差萬別,施工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合同條款中沒有明確的情況,此時就要建立健全的溝通機制和資料收集整理機制,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將風險降到最低。
3、嚴格審查水利工程承包方資質
由于水利建設發展速度較快,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承包方資質也參差不齊,而施工合同管理的優劣將直接決定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要保證合同的簽訂與執行都滿足規范,并能夠很好地執行,就應當嚴格審查合同簽訂各方的資質,即參與施工的各方都應具備相應的資質與能力保證合同規范簽訂與有效實施。
4、加強施工合同動態管理
在施工中為保證合同順利的實施并滿足施工需求應建立動態化的合同管理機制,首先應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及合同法律意識,使之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發現與解決問題;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范措施與制度,進行定期的審核與動態化的監控,即對合同執行的過程進行全面監督,及時反饋問題并加以解決,尤其是在制度與措施方面出現的漏洞應及時進行填補,以保證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
5、合理處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賠
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就是遇到因為施工變更而產生的索賠問題,在處理此類問題的時候應設置嚴格的流程進行控制,應足夠重視現場資料(圖紙、技術資料、現場變更及簽證)的記錄、收集與整理,保證流程在資料完整且細致的條件下完成。同時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項目管理之間的關系密切,涉及到施工中技術、質量、工藝、安全、環保、材料等多個方面。因此應提高對變更與索賠的預見性、計劃性,對變更與索賠加強管理與控制,明確各方在變更與索賠中的職責,將工作做到合理而全面。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關系到水利工程建設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合同管理應從工程招投標開始直至工程竣工驗收,貫穿整個水利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利用相關法律、規范對施工合同進行簽訂與執行,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與審核機制,保證合同管理內容的有效實施,這樣才能達到水利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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