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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__食藥監管工作以維護“兩個安全”為中心,圍繞“監管、改革、項目、保障”四項工作,深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不斷提升監管能力,推動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邁上新臺階。
1、抓監管,確保食品藥品安全。一是組織開展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對轄區內監管對象的100%全覆蓋;二是按照國家總局、省局部署組織開展好各項專項整治,堅持有序規范與嚴厲打擊相結合,確保整治效果;三是組織開展技術監督,確保省下達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和不良反應監測任務的完成;四是組織開展好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動順利開展;五是進一步強化監管基礎工作。適應體制改革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全程監管食品藥品的新格局,組織力量開展調查摸底,摸清監管對象底數和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
2、抓改革,促進監管體制不斷完善。按照省里和州委、州政府部署,以充實、加強基層監管為重點,做好組織推進工作,確保縣市體制改革的落實。具體做好四個確保,一要確保職能和機構整合到位,特別是鄉鎮基層監管所建設;二要確保人財物劃轉到位;三要確保機構組建及時到位;四要確保職責落實到位(地方政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力爭把經費保障好,把編制爭取好,把力量配備好。
3、抓項目,實施科技強監促發展。重點抓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項目建設(業務用房建設1250萬元,儀器設備920萬元)。抓緊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爭取報批落地。申報立項批復下達后,科學組織好項目建設和管理,力爭早日建成,早日發揮效益。組織力量做好食品藥品監管“十三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及早銜接發改部門,立足實際,著眼發展,推動可行、有利于食品藥品監管事業發展的項目進規劃。
4、抓保障,推進監管能力提升。結合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重點抓好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的辦公用房建設和監管執法裝備的投入,確保新組建的機構具備監管履職的必要條件。爭取政府加大對開展食品藥品專項整治、檢驗檢測等項目經費的保障投入,切實增強保障能力。加大對監管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隊伍整體的監管執法能力。
1、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一是結合體制改革建立鄉鎮、街道基層監管機構,建立食品藥品監管所為主體,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為補充的監管隊伍,消滅監管盲區、死角;二是加大基層監管人員培訓和監管制度建設,形成有效監管能力;三是開展食品藥品行業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實行食品藥品“黑名單”制度,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進一步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整治打擊力度。實施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樹立監管權威,構建剛性有力的監管秩序。加大大要案件的辦理力度,形成強大的震懾效應,使違法分子“不敢為”,促進食品藥品安全形勢不斷改善。
*年“十一”國慶節將至,為確保人民群眾節日歡樂祥和,為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現就加強國慶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職能,充分發揮好政府“抓手”作用。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按照國家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國食藥監辦〔*〕527號)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本地區重點旅游城市、景區景點、服務單位、群體性聚餐場所以及食品市場供應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二、繼續加大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協調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的旅游城市和景區的藥品、醫療器械市場進行檢查,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和其他違法經營活動,防止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流入市場。
三、加強宣傳,正確引導,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通過新聞媒體等各種形式,大力開展飲食用藥安全宣傳和職業道德教育,倡導守法誠信經營,強化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和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引導消費者安全消費。從嚴整治虛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努力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良好市場信用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防范意識,杜絕和防范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明確職能職責,認真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
(一)各村(社區)職責。各村(社區)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統一領導和協調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落實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目標責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考核機制;配備好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按照相關程序報告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協助上級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收集、匯總、分析和報告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信息。
(二)監管部門職責
1.鎮食藥監所:負責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安全等相關產品及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許可的受理、初審上報、現場復核、現場監督檢查、采樣等工作;負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相關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取證、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對轄區違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開展調查取證,提出行政處罰建議、協助開展行政處罰工作。
2.鎮農工辦:負責農藥殘留整治,規范種植行為;食用種植業產品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
3.鎮獸醫站:負責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整治,規范養殖行為;畜禽養殖和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以及畜牧業投入品的監管。
4.鎮水利站:負責水產品藥物殘留整治,規范養殖行為;水產品養殖及水產養殖業投入品的監管。
5.鎮林業站:負責依法保護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食用林產品和有關林業投入品的監管。
6.鎮衛生院:負責辦理健康證、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協助鎮食藥監所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管。
鎮農工辦、鎮獸醫站、鎮水利站、鎮林業站、鎮衛生院要與鎮食藥監所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入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無縫銜接。
(三)相關部門職責
1.工商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
2.鎮經發辦:負責做好食品(含酒類)藥品工業發展規劃、計劃及相關政策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并監督企業做好食品藥品產品質量。
3.鎮治理辦:負責對占用街道、校園周邊、廣場、公路等公共場所的經營食品(含農副產品類食品)攤點進行監督管理。
4.派出所:負責偵辦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密切協作聯動機制。
二、深化體制改革,不斷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藥品基層管理工作體系。一是成立以鎮長任主任的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簡稱食藥安辦),統一組織、協調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二是鎮食藥監所與鎮食藥安辦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鎮食藥監所接受鎮黨委、政府和區食藥監局的雙重領導,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和信息員,承擔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職責。
(二)加快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按照“市縣(區)整合資源,鄉鎮配備人員,分級確定重點,檢測全面覆蓋”的要求,科學編制檢驗檢測機構設置規劃,明確職能定位和設備配置,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先進適用的現場快速檢測設備,提高現場監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設步伐。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三)加強食品藥品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格規范監管人員的執法行為。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方法,堅持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訓,切實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和培養,形成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廉潔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隊伍。
(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化和應急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統一技術要求,建設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誠信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藥品生產企業、食品藥品流通企業、餐飲服務單位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為主體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對生產加工過程、食品原料、添加劑、包裝材料、成品銷售的信息化監管。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建設,儲好應急物資,確保應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群眾監督網。公開選聘一批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群眾威信高的社會人士充當社會監督員,拓寬信息渠道,提高公眾參與度,構筑及時有效的群眾監督網。建立和完善有獎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大力宣傳舉報獎勵政策,動員全社會參與共同監督。
三、突出重點監管,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一)加強種植養殖環節監管。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三品”認證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加大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力度,從源頭上防止農產品污染。建立統一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和反應靈敏的農獸藥等殘留監控體系,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生豬行為。
(二)加強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對食品生產企業全面實施分類、分級、分等監管,進一步落實企業監督檢查、產品抽樣檢驗等制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監管制度。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違禁藥物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食品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完善食品藥品市場主體準入制度、食品藥品市場巡查制度、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藥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加強食品藥品經營主體自律制度建設,規范食品藥品企業經營行為。全面落實經營主體食品藥品安全索證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藥品抽檢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監管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大對城鄉食品藥品批發、零售連鎖藥店、超市和食品批發企業等重點環節和醫療器件、食用油、肉類、酒類、兒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環節食品藥品安全電子監管模式。
(四)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監管。加大對餐飲服務、特色小吃、集體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的監管力度,建立嚴格的準入制度,把好入口關。推進餐飲業、集體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強化對餐飲業、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的監督檢查,完善監督抽查和食品衛生例行監測制度。落實監管網格化管理,城區范圍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網格化管理率達到100%。
(五)加強農村群體性聚餐工作監管。農村群體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實行申報備案和現場指導的監管方式。全鎮食品安全監管實行“鎮、村、社、戶”四級網格化管理,村(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和信息員。村(社區)要建立健全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負責轄區內流動廚師的備案管理;做好農村群體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健全完善農村群體性聚餐工作檔案,及時準確地統計上報各類工作信息、資料。對已申報的農村群體性聚餐按規模實行分類指導,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或信息員負責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督促和指導,鎮食藥監所負責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督促和指導,1000人以上的群體性聚餐活動提前報區食藥監局備案,由鎮人民政府、鎮衛生院聯合開展督促、指導,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群體性食物中毒的事故發生。
(六)加強重點薄弱區域監管。將監管重點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強對農村食品藥品市場的監管,加大對分散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各類鄉村藥店、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食品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的監管力度,采取綜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加強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七)嚴厲打擊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協作與配合,形成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合力。對于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及時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決不能以罰代刑,以起震懾作用。
四、強化組織保障,確保監管工作正常開展
(一)加強領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是建設“平安、和諧”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將該項工作納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實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經費保障機制,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重點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監管能力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投入,并確保各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2014年,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干部職工艱苦奮斗、創新工作,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能力建設,全面推進食品藥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以問題為導向,扎實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全年沒有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
完成自治區本級食藥監管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推進盟市、旗縣食藥監管機構改革,遴選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專家596名,組織“四品一械”注冊、生產、流通、認證、檢驗等培訓近20次,培訓監管人員1200余人次,培訓管理相對人3500余人次,行政審批項目由原來的30項減為21項。健全完善相關法規規章,狠抓機關內部制度建設,制定《工作規則》等20多項工作制度。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全力打造呼和浩特國家級乳肉制品檢驗檢測中心,各盟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實驗室改造建設項目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9項,目前5個項目已經下達。用2至3年時間為102個旗縣及旗縣以下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配備食品安全監管快速檢測設備。
加強“四品一械”日常監管,全面開展“四品一械”生產經營企業摸底調查,扎實推進食品生產許可、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注冊管理,新發、換發、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818張,依法注銷、吊銷66張,1萬余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納入食品生產監管環節,全區餐飲服務單位已評定分級66986家,占全部餐飲服務單位的81%。對在產的90家藥品生產企業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出動914人次檢查315家次。對80家醫療機構制劑室實施169家次的全覆蓋性監督檢查,監督抽驗466批次制劑品種,針對40家次問題制劑室,分別采取整改、停產、處罰、立案查處等措施。
積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力度。重點開展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蒙藥材、醫療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藥品領域“兩打兩建”、農村牧區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范”等專項整治行動,對學校食堂(托幼機構)、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景點食品安全、“鮮奶吧”等進行規范管理。全區組織各類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專項整治行動20多項,檢查各類企業32萬戶次,立案查處“四品一械”違法案件12679起,移送司法機關60起,其中,藥品、化妝品案件結案率達到97.8%,查獲不合格、偽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貨值金額1499.5萬元,罰沒款3474萬元,向工商部門移送違法廣告21334條次。
全力推動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創建工作,確定呼和浩特等4個盟市為首批參加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試點地區。加大新聞宣傳和主題活動力度,營造社會共治的輿論氛圍。加強監管隊伍能力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專業化、高素質、廉潔有為的食品藥品監管隊伍。
食品藥品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時候都不能松懈和麻痹,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縣委、政府決定召開全縣2009年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視頻會議,主要任務是總結*年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取得的成績,分析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形勢,按照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2009年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主動監管,強化措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成效明顯
*年,各鄉鎮各部門按照縣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始終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作為構建平安和諧*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在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下,通過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共同努力,全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實現了全年無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目標,全縣廣大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表現為“四個加強”。
(一)監管機制建設明顯加強。一是建立了“全縣統一領導,當地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監管機制。健全了食品安全信用體系、食品安全評價體系和農村食品藥品監管供應網絡體系;不斷完善執法制度,持續加強執法管理,依法監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斷提升;全面推行了農村自辦宴席備案制,農村自辦宴席得到了有效監管。二是監管網絡進一步擴大。各鄉鎮成立了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落實了辦公室人員,在各村委會設立了由村主任兼任的食品安全信息員,監管網絡覆蓋到村、社,實現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確保了廣大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二)綜合執法能力明顯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涉及部門多,各部門在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環節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工作方針,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一是開展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全年共組織聯合執法大檢查4次,出動執法車輛115輛次,出動執法人員575人次,檢查食品生產經營戶753戶次,共檢查食品品種323種次,查出并沒收過期、無QS安全標志食品(飲品)73種價值9000多元,并對部分無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個體經營業主進行了限期整改;檢查中小學校食堂14戶;檢查學校周邊餐飲小吃店47戶,副食品攤點107戶,查出問題食品50多個品種,并當場銷毀;檢查奶粉經營戶529戶,查出含三聚氰氨的奶粉206.2公斤,均作了下架封存處理;二是加強藥械監管。以農村為重點,扎實推進農村藥品“兩網”建設,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藥品供應網協調發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犯罪行為,檢查涉藥單位247家,立案查處藥械案件33件,涉案金額12.71萬余元,處罰沒款8.59萬元;取締無證經營藥品4家。藥械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保障了公眾用藥安全。
(三)群眾食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積極進行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縣工商、質監、經貿、衛生、消協、食藥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先后開展了4次食品、藥品等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發放藥品、醫療器械、食品、化妝品、保健食品綜合宣傳資料1.5萬余份,接待咨詢群眾2萬余人,群眾自我防范意識明顯提高。
(四)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明顯加強。進一步健全了縣、鄉、村三級食品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和應急管理體系,完善各部門協作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進一步規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報送、處置程序。有效處置了“三鹿嬰幼兒奶粉”和“刺五加注射液”等食品、藥害事件,有力地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這些成績的取得,是上級各部門關心支持的結果,是各鄉鎮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更是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廣大干部職工辛勤努力、艱苦奮斗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縣政府向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付出艱辛努力的各位領導、廣大干部職工表示衷心感謝和誠摯的問候!
二、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切實增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任務時候都不能放松。中央、省、市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突出,形勢依然嚴峻。一是食品生產企業多、小、散、亂,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設施簡陋,經營管理落后,一些經營企業貪圖私利,濫用標識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和蓄意出售過期或變質食品行為屢禁不止;二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相對薄弱,給不法分子銷售假劣食品藥品有了可乘之機;三是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有發生,去年,發生家庭食用自采野生菌中毒2起,中毒8人,死亡1人;四是缺乏有效的監測設備和手段,難以從源頭消除農產品安全隱患;五是群眾對食品藥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識不強,防范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大家要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切實增強做好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本著對黨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三、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切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
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準備,按照“立足當前,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緊扣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抓改革、促開放的思路,穩步推進機構改革,健全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全面增強監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實施好“兩個”推進,抓好“三個”提高,突出“四個”重點。
(一)實施好“兩個”推進,努力實現無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目標。
一是穩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今年將進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對食品藥品監管體制進行調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省、市關于調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總體要求,抓住機遇,認真抓好機構改革工作,確保改革后監管機制調整體制順暢、機構職能配置合理、監管能力明確提高。在改革工作中,要堅持穩定壓倒一切,深入細致地做好干部職工思想工作,堅決摒棄部門利益、個人利益,消除消極抵觸情緒,自覺接受機構改革各項決定,確保思想不散、隊伍不亂、工作不斷、勁頭不減,使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在改革期間,不能放松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要維護大局、密切配合,兩手抓、兩不誤,嚴防出現無人負責監管工作的現象,對因機構改革而相互推諉、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是繼續推進食品藥品放心工程。一要大力開展食品放心工程整治活動,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完善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和從原料進入到成品輸出的全程控制,突出抓好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品種的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二要深入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堅持“嚴”字當頭,把好品種和企業準入關。以鄉鎮衛生院、個體診所為重點,加大“規范藥房”建設力度,全面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管新機制,促進安全合理用藥;以強化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為重點,加大對高風險產品的監管力度,認真做好新一輪GSP認證工作,全面落實藥品市場監管新機制;以查處危害公眾安全、涉及面廣的案件為重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群眾用藥安全。三要加強農村食品藥品供應和監管工作,依托現有網絡,整合基層監管資源,將“萬村千鄉”工程和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充分結合,建成農村食品藥品“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實現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無縫隙覆蓋、無漏洞管理。
(二)抓好“三個提高”,努力使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向縱深推進。
一是加強經常性監管,提高綜合監管水平。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全縣取得現有的食品藥品整治成果,來之不易,各鄉鎮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提高監管水平為核心,繼續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果,防止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死灰復燃,出現反彈。一要著力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以適應食品藥品行業發展快、科技含量越來越高的新形勢、新任務;二要轉變工作方法,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由重集中整治、輕日常監管,向經常性、制度化動態監管轉變,真正實現靜態與動態,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的有機結合。三要形成監管合力。按照“全縣統一領導、鄉鎮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落實監管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四要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要抓緊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市場預警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不斷提高應對和處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自我防范意識。各鄉鎮各部門要圍繞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制定宣傳方案,利用“三下鄉”活動、電視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群眾對食品藥品的鑒辨能力,增強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同時,要深入宣傳和貫徹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增強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識和監督意識,為法律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是加強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提高工作實效。通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全縣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已完成一、二階段的工作任務,正在開展第三階段的工作。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認真查找第一、二階段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嚴格按照省、市開展第三階段整治工作要求,加強行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建設,強化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長效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突出“四個”重點,增強食品藥品監管的針對性。
一是突出農村自辦宴席監管重點,保障群眾飲食安全。加強對農村自辦宴席的監管,是防止農村群眾集體食物中毒的有效措施。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自辦宴席備案報送制度,把農村自辦宴席備案制度作為今年食品監管工作的重點認真落實,各村委會要建立由村民小組長或自辦宴席農戶及時報送農村自辦宴席信息制度,村委會1個月向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辦公室報送一次,鄉鎮3個月向縣衛生局報送一次。同時,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加大對農村自辦宴席的檢查培訓力度,對自辦宴席農戶準備的食品來源、做廚人員進行檢查培訓,對達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有權要求自辦宴席農戶進行撤換,對走過場、敷衍了事,出現集體食物中毒或引起疾病傳播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突出學校周邊食品整治重點,保障廣大學生飲食安全。全縣有各類學生近9萬人,做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至關重要。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對全縣143所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戶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全面掌握各學校特別是邊遠山區學校周邊食品安全情況,研究對策措施,確保學生飲食安全。縣教育局和各學校每學期要安排3至5節課時,專門向學生講解食品藥品安全方面的知識,宣傳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的危害,增強學生自我防范意識;縣衛生局、鄉鎮衛生院要定期不定期加強對學校食堂、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戶的監管,對食品生產、加工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簽訂承諾書和責任書,禁止向學生銷售過期或變質食品,切實保障學生身體健康。
三是突出食品小作坊管理重點,確保生產安全放心食品。食品加工小作坊點多面廣,是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和難點。各鄉鎮、村委會和縣質監部門要密切配合,周密部署,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盲區死角的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小作坊的基本情況,做到情況清,底數清,調查工作必須在6月底前完成。調查工作完成后,縣食藥監、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對食品生產小作坊進行整治規范工作,推動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對條件較好的小作坊在辦證等方面給予幫助,推動食品加工小作坊走規范、特色品牌發展之路,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
四是突出重大節日期間食品監管重點,保障群眾過上愉快祥和的節日。五一、五四、國慶、春節等節假日期間群眾出行多、消費多,一些不法商販向廣大群眾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發期。各鄉鎮和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對節假日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要做到早謀劃,早部署,制定有針對性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供應節日期間的食品從采購、加工到流通、消費嚴格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杜絕食品安全隱患。對涉及群眾基本生活的肉、糧油、禽蛋、飲料酒類、豆制品、乳制品、水產品等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整治,確保人民群眾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
2009年4月中旬我縣將舉行櫻桃文化旅游節,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明確任務,細化責任,制定工作方案,強化監管,切實做好櫻桃節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確保櫻桃節成功舉辦。
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食品藥品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關系到千家萬戶,確保食品藥品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調整充實食品藥品安全領導組,進一步明確成員部門職責,各負其職。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督查,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具體抓落實,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村委會要充分發揮食品藥品監管信息源的作用,成立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報送小組,及時提供準確信息,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部門職責。在監管職能未調整之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繼續負責牽頭做好全縣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有效預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農業部門負責牽頭做好初級農產品環節的整治,加強對蔬菜、農藥殘留物的抽樣檢測,強化動物、植物檢疫檢驗工作,加大對禁用、限用高毒農藥的監管力度,抓好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識的普及工作。質監部門負責抓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嚴格生產標準,強化市場準入,依法查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和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負責抓好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對影響或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的不合格產品要堅決下架、退市。衛生部門負責抓好餐飲環節的整治,嚴格對餐飲業、建筑工地食堂及小餐館、小攤點的監督檢查,確保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經貿部門負責抓好生豬屠宰方面的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糧食部門負責抓好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批發和加工環節原糧和儲備糧的質量及衛生安全監管。公安部門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