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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于小晴失戀了。其實,每天都會有很多人失戀,可于小晴偏說她是天底下失戀人里面最痛苦的那一個,于是,于小晴有響當當的理由去借酒澆愁。
王小坡差點把整個城市翻過來,才在一家門面頹敗的小酒館里找見于小晴。彼時,于小晴已經醉到即將開始胡說八道,而鄰桌坐了五個眼睛通紅的家伙,那眼神百分之百虎視耽耽。
王小坡拿起桌上的一杯酒,極深沉地凝視0.3秒,然后"嘩"一下澆在于小晴頭上。于小晴正騰云駕霧呢,猛地遭遇冷水洗禮,撲棱撲棱從云端跌下來,簡直要氣炸肺。王小坡趕緊先發制人,坐那兒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開了,"小晴啊,你可得幫幫我呀,我要死翹翹了。"
揉揉眼睛,一半清醒一半醉的于小晴說:"王小坡,你的命歸你管,我又不是勾生死簿的判官,怎么幫?"
"你現在就是我的判官,因為我的命已經交到你手上了,準確點說,是交到前天和你一起回來的那個女孩手上,但我不認識她呀,所以只能先放你手上暫存了。"
這下于小晴明白了,敢情王小坡這家伙單相思上林美妮了。
二.
于小晴是個極富熱心、極富同情心的女孩,又念在和王小坡同租住在一個屋檐下,算是紅塵中有那么一點薄緣吧,這個忙當然要幫。
雖然她正處在失戀的巨大痛苦中,可于小晴是個講江湖義氣的人,既然答應做鵲橋了,就得打起精神替兩人張羅見面事宜。她敲門走進王小坡屋里,和他商討第一次約會的時間及進程。王小坡說我隨時待命,初步決定先西餐,再茶館,最后音樂會,不過......
于小晴問:"什么不過?"
"我膽子小臉皮薄,一想到要和陌生女孩單獨行動,而且合適的時候還得拉個小手親個小嘴什么的,就心打鼓腿發顫嘴發瓢。"
"你到底想不想約會?"
王小坡反問:"萬一緊張過度,導致我的行為過冷或過激,你的朋友會不會說你介紹了個傻瓜愚弄她?"
于小晴大眼睛足足眨巴了兩分鐘,王小坡神色凝重地等著。終于,于小晴說:"要不,我也參加這次約會吧。"
三.
于小晴先跟王小坡透露了一些林美妮的喜好,讓他抓時機搶效率討好獻殷勤,爭取以最短的時間攻下林美妮這座堡壘。王小坡答應了。
可王小坡太不爭氣,于小晴給創造了多少好機會啊,都被這個沒用的家伙眼睜睜地浪費掉了。比方說,吃飯的120分鐘里,于小晴跑了5次洗手間,平均每24分鐘就一次,而且哪次都在廁所里呆五分鐘以上,煞費苦心啊。每次她興致勃勃往回走的時候,都設想一開包房的門,會看見倆人眉飛色舞在那兒侃侃而談呢。于小晴勁頭十足地憧憬了五次,但也失望了五次。太挫敗了,基本每次回來兩人都維持相同狀態--各自悶頭切肉,很有些雞犬不聞到底的樣子。這怎么能行呢,于小晴就給王小坡飛眼色,示意該套近乎了。一晚上,她的眼珠子都快飛出來了,天殺的王小坡一直保持麻木不仁狀態,讓于小晴有充足的理由懷疑他是榆木做的木偶。
于小晴這個氣!心想王小坡你太不像話了,這叫什么約會啊,你王小坡錢多了燒的難受,非找個美女義工幫消費怎么著?但根據她對王小坡的了解,他好像還沒達到滿世界撒鈔票的程度。那為什么他會有如此表現呢?不會真是個傻瓜吧?愛情傻瓜!
四.
第二天,于小晴在林美妮面前使勁為王小坡做辯解,說他人怎么善良,有愛心(談情說愛的心),就是太有心無膽,典型的害羞狂,多接觸幾次,等他走出內向沼澤就好了。
于小晴婆婆媽媽這通解釋,林美妮呢,大度得很,一句質問沒有,從頭到尾保持微笑,對王小坡的個體給予了興趣盎然的關注。
林美妮的態度很給于小晴鼓勁,她接著風風火火地給兩人繼續安排約會。讓人民群眾十分欣慰的是,我們的王小坡同志很有進步,聲稱他可以"單打獨斗"了。但是,林美妮卻挾持上于小晴,一副必須和于小晴同進同退的口氣。
于小晴雖然是公認的膽大心粗,但不影響她把好人好事做到底。尤其像關系到一對有情人能否成為眷屬這類宏觀事件,再說,要是不幫王小坡,萬一他單相思過度,跳個樓臥個軌什么的,那就上升成重大惡性事件了,對社會對人民得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啊?所以,于小晴義不容辭地次次列席王小坡和林美妮的約會,爭取做一個舵手,替王小坡和林美妮揚起愛情的船帆。
N次約會之后,林美妮的微笑越來越多話越說越少,倒是于小晴和王小坡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三教九流無所不談,談無不悅。看來,由于小晴掌舵的"諾亞方舟愛情號",偏離航道了。
于小晴不是傻瓜,看到林美妮經常落在窗外的目光,知道自己該激流勇退了,可不知為什么,一想到今后王小坡要和別人卿卿我我,自己得避嫌了,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澀澀的,酸酸的。
五.
三人在餐廳吃飯,剛吃兩口,于小晴忽然眼睛鼻子扭曲在一起,無比痛苦的樣子,"哎呦哎呦"著捂腮幫子,林美妮緊張地問怎么了,于小晴說好像飯里有沙子咯了牙,沒準咯到了牙神經,必須馬上去醫院云云。說完,抓起包就往外走。王小坡表現得很沉穩,或者說有點無動于衷,象征性地表示要陪同,于小晴邊走邊夸張地揮手,不用,不用,只不過沙子咯了牙,你們繼續吃,繼續。林美妮低頭偷著樂,沙子咯了牙就疼成這樣,小晴表演有點過火哦。
1分鐘漫長過去了,于小晴感覺好像過去了一個世紀。沒人跟出來,驀然回首N次,除了輕飄飄的風還有不認識的人,什么都沒有。
于小晴必須孤單單地一個人走了??磥硎遣荒茌p易玩火啊,也許是過高估計自己在王小坡心目中的位置了。臨走,于小晴狠狠地飛起一腳,幻想正中王小坡的屁股,卻踢到一輛停在路邊的汽車尾部,報警器發瘋地叫,嚇得她落荒而逃。
六.
黑暗中夜光表很清晰,23:26。王小坡的門一直沒響,這么說他一直沒回來??磥?,于小晴親力親為的"宏觀好事"成了。應該高興才對呀,可是,她的失落感就像一只站在雨地里的狗,灰溜溜潮呼呼地難受,于小晴哭了個稀里嘩啦,好像那次失戀都沒這么傷心。
第二天,于小晴起得很早,迅速收拾好兩只大箱子,眼睛又紅又腫地拖著箱子出門。王小坡哈欠連天地靠在門外墻上,手上拎著三枝玫瑰花。
于小晴怔住了。王小坡說:懵了吧,實話告訴你,林美妮才一直是我們約會的列席嘉賓呢。于小晴略停了一下,然后拖著箱子繼續走,嘴緊閉著,目不斜視地朝門口而去,似乎空氣里沒王小坡這個人。王小坡趕緊拖住于小晴的箱子,于小晴死命拽半天都拽不過去。"王小坡,你無權干涉我的行動!"她沖王小坡喊。王小坡說,你喜歡我,我喜歡你,你的行動我當然得干涉。于小晴坐在箱子上,"你喜歡我?真的假的?"
王小坡嘻皮笑臉地嘿嘿笑,"我從來就沒喜歡過林美妮。"
于小晴眉毛一挑,"那你怎么哭著喊著要跟她約會?"
"不說我想約會她,你能從酒缸里跳出來嗎?還不得為那個跟你掰的混蛋醉死。第一次約會時,在你頻繁跑衛生間的時間里,我就都跟林美妮坦白了,先道歉,后請她配合,好神不知鬼不覺地約會你,高明吧。"
于小晴不干了,掄起拳頭猛捶王小坡,說他是居心叵測的偽君子,"喜歡誰就直說嘛,干嘛鬼鬼祟祟的玩花樣?"
林西看到朱珠抱著大紙箱走進辦公室,不禁驚愕地睜大眼睛。他跟在她身后,問:“你怎么來了?”朱珠朝他調皮地一笑,告訴他,她已經是這家公司的正式一員了。以后,他們就由同學變成了同事。
“你不是去了深圳嗎?”林西問。大學畢業,朱珠應聘去了深圳一家大公司。當時,大家還都眼紅呢。誰知道,不過半年竟又殺了回來。
“待了幾個月,水土不服,就回來了?!敝熘檎f著,坐到了林西身后的辦公桌前。林西心里黯然,他明白,朱珠是奔著李東華來的。李東華是他們的校友,比他們高一屆,學生會主席,舞林大會上的高手,參加過省電視臺業余主持人大賽,獲得一等獎。任何男人跟李東華比,似乎都遜色一籌。
也正因為如此,李東華身邊總是圍著一群女孩子。而作為李東華最好的朋友,林西只有做綠葉的份兒。這群女孩子當中,就包括朱珠。每每在他跟前提起李東華,朱珠總是一臉贊許,看上去一副花癡狀。可是,林西喜歡朱珠……
坐在辦公桌前,林西心里格外不是滋味兒。之前,朱珠去了深圳,他以為再也看不到她了,也就把這份感情深埋起來。想不到,現在她又出現在了他跟前……只是,他不過是個普通男人,做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家世,沒有錢,沒有背景,這是他一直不敢向朱珠表白的原因。
從經理室出來,朱珠似乎有些興奮。她坐下來,發短信給林西:過兩天公司要舉行酒會,東華喜歡女孩穿得莊重些還是活潑些?你天天跟東華泡在一起,一定很了解的吧?
林西看著短信,心里像打翻了醋缸,半天才回:活潑些。
下了班,朱珠問林西是否有時間?她想買幾件衣服,到時候給李東華一個驚喜?,F在,她最信任的就是老同學林西了。
跟朱珠一起逛街,對林西來說是個巨大的折磨。守在喜歡的女孩身邊,她嘴里卻不停地冒出別的男人的名字,那滋味兒簡直比芒刺在背還難受。拎著朱珠的幾個購物袋,林西筋疲力盡。他提議:“我們先吃飯,然后再掃貨好不好?”朱珠看到林西疲憊的樣子,說:“好吧。咱們去吃朱記的冰淇淋三明治?!?/p>
林西頓時來了精神。大三的時候,朱珠過生日,林西送的就是一塊這樣的三明治。很便宜,不過十塊錢。但真的很好吃。他還記得朱珠那天十分興奮,小心地一口一口吃下去,開心地說:“太好吃了。哪天,我們一起去吃?”
可惜,他們一直沒有等到那一天。
坐在桌前,朱珠用胳膊肘碰了一下林西說:“我覺得,李東華好像更喜歡女孩穿得莊重些。我觀察了一下,他的目光喜歡停留在穿辦公室套裝的女孩身上。”
林西堅決地搖頭:“不,活潑些?!?/p>
那一瞬間,林西覺得自己真是個傻瓜。
她也是個傻瓜
回到家,林西躺在床上,很久都睡不著。起身拉開抽屜,拿出一個精致的小盒子。那是朱珠送他的畢業禮物,里面,躺著他最喜歡吃的三顆酥仁糖。這可是朱珠送他的最后的禮物,他哪里舍得吃掉?盯著這三顆糖,林西感覺自己的心像裝著一頭鹿,左沖右突,讓他難受得要命。
周末酒會,許多年輕女孩子圍住李東華。朱珠將酒杯放到林西手里,徑自朝著李東華走去。她穿著一身紅色禮服裙,裙擺有著漂亮的泡泡紗,看上去生動活潑,美極了??墒?,很明顯,李東華的眼里有更動人的人選。
他和一個穿套裝、高高地綰起頭發的女孩,坐在角落里密談,最后,他還十分主動地請那個女孩跳舞。
朱珠走到林西身邊,抱怨說:“東華好像并不喜歡穿這樣活潑衣服的女孩啊?!?/p>
林西搖搖頭:“大概,喜歡一個女孩,不管她穿什么衣服都會喜歡的吧?”
朱珠微微嘆了口氣,臉上浮現出隱隱的失望。
轉眼間,朱珠來公司兩個月了。因為要了解東華的緣故,她常常來找林西。這天,得知李東華要出差廣州,朱珠十分興奮。她打電話問林西,東華喜歡吃什么?她想準備一份旅行食物給他驚喜。林西真想掛斷電話,可他實在做不到。只好緩緩地說:“牛蹄筋、粘糕、脆皮奶油糕、酥仁糖。”
買好東西后,朱珠趕到李東華住處,心懷忐忑地去按門鈴。李東華出來了,朱珠將食盒遞過去,說:“明天要出門了,所以給你準備了點兒吃的?!?/p>
朱珠說著,將食盒打開。李東華連忙道謝,拿出一塊粘糕,放進嘴里,連說太好吃了。這時,他卻又從背后拿過三個食盒,說:“朱珠,東西帶回去吧。我們是老朋友了,不用這么客氣?!?/p>
朱珠笑笑。轉過身,她氣呼呼地抱著食盒,越走越快。林西將這一切看在眼里,在后面追著,一直追到公園里才氣喘吁吁地說:“他不吃,咱們可以吃啊?!?/p>
兩人坐在長椅上,你一塊我一塊地吃了起來。
轉眼,到了李東華的生日。朱珠發短信給林西,說要送東華襯衣。大清早,林西還在被窩里躺著,但既然是被朱珠召喚,他只好睡眼惺忪地來到商場。朱珠不知道李東華穿多大碼的衣服,便叫林西一次次地去試。林西和李東華高矮差不多,胖瘦也差不了幾斤。林西穿著帥氣,李東華穿著也一定不錯。
“為什么非要買襯衣?”林西不解。
“這是貼身穿的。穿著它,就會想起我啊。這么簡單的道理都想不明白?”
那天,兩人終于買了一件穩重大氣的淺灰色襯衣,然后,林西請朱珠去喝咖啡。坐在卡座,朱珠突然站直了身子,說:“林西,你的攝影技術怎么樣?給我拍張照片,放到襯衣口袋里送給東華?!?/p>
林西一愣,心里突然一陣悲哀。
他是個業余攝影師,也拿過幾個小獎的,他在朱珠跟前得意地提過好幾次,她卻壓根兒沒記住。從包里緩緩地掏出相機,林西給朱珠一連拍了幾張。
再這樣下去,他非得瘋掉不可。朱珠來公司半年了,這半年,他愛她越來越深,而遭受的折磨也越來越多……
到底誰傻
一連想了幾天,林西決定辭職。他不可能得到朱珠,只有選擇離開。
收拾東西時,林西看到了玻璃板下的一沓照片。那都是為朱珠特意拍的,她喜歡的花兒,她喜歡的食物,她喜歡的咖啡店……一張張,全都是她喜歡的。不自覺地拍了,然后收集起來,就像收集她的生活。
林西將照片裝進信封,放到了朱珠的辦公桌上。信封里,還夾了一張字條:朱珠,這些照片,是我想你的時候拍下的。我無法克制自己不愛你,所以,只有選擇離開。另外,很抱歉――那件紅色禮服裙是我喜歡的,東華不喜歡;那次的零食,也是我和你喜歡的,東華幾乎不吃零食。還有,東華其實討厭淺灰色,而那件襯衣卻是我喜歡的。這一切,真的很抱歉。
將辭職信從門縫塞進李東華的辦公室,林西走出了公司。來到火車站,他戴上耳塞。手機里,反復唱著一首《寂寞沙洲冷》。他的心里,一片潮濕。兩小時后,開始檢票了。突然聽到身后傳來一聲:“林西――”林西回過頭,只見朱珠穿著那件紅色禮服裙站在他面前。他剛要開口,朱珠就一下子抱住他的脖子,淚水滴到了他的脖子上:“你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傻瓜!你難道不知道,我早就喜歡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
林西呆住了。他抬起頭,朱珠用力捶著他的胸口說:“畢業前一晚,我送你三顆酥仁糖,你一顆都沒吃嗎?你不是最喜歡酥仁糖的嗎?”
林西的手抖著,伸向背包的夾層。掏出那個精致的小盒子,三顆酥仁糖整整齊齊地擺著。他緩緩地打開外面的包裝,里面的糖用白棉紙裹著,卻有三個字:林西,我愛你。每顆糖上,都寫著這句話。
“你撥開任何一顆都可以看得到,可你卻漠無反應!我去深圳,就是想忘掉你??墒?,我忘不掉,才來到東華的公司。我為什么會假裝喜歡他?如果不這樣,我找不到理由一直和你在一起!”朱珠說著,聲音微微有些顫抖。
林西的淚水掉了下來。他捧起朱珠的臉,大聲地說:“你是個傻瓜,你真是個傻瓜!”兩人緊緊地抱在一起。
很多人為愛立下海誓山盟,為愛可以背離父母,為愛可以長相思守。難道愛情的力量真的這么偉大?
我常常把自己關在愛情的禁地,不敢靠近它。因為我不知道帶給我的是驚喜還是厄運。愛情這條路好漫長,我不知道怎么去走,但我知道這需要兩個人努力完成。幸福是每個人渴望得到的,而愛情的最高境界就是相親相愛成為親情。這樣愛的保鮮期才不會過期。我會把愛情放進冰箱里。讓愛永遠保持新鮮感。愛是萬能藥可以讓人變的年輕,變的百里挑一。
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愛是什么滋味?每當我無法主宰自己的時候,就會閉上眼睛就會聞到愛的芬芳,讓我實現小小的夢想。愛總在我的心里偷襲,沒有辦法不去想它。愛情這場局真是個難題,無法讓人解答。愛情就像個孩子想它的時候它卻要逃走。疏遠你我才覺的是那么需要你,每次自己假裝堅定,無法面對現實。
其實女孩內心特別脆弱。愛的創傷是很難撫平的。愛情這魔咒你越受傷,就證明你愛的越深。這樣的的感情真讓我害怕,但我卻不會逃走。愛情這東西會把你變成傻瓜。但是它是幸福的,甜蜜的,永久的,不可思議的。
昨晚,獨自一人坐在園中,仰望那寂寞的星辰,幽暗的天河,心中不禁遐想——我要是個傻瓜那該多好。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愿人長久,千里共嬋娟”在現實的威逼下,我寧愿做一個傻瓜,因為傻瓜能固守著屬于自己的一片凈土,饒開繁雜的世俗紛擾,坦蕩的面對人生。人的一生總要放棄一些東西,在你們看來,那些東西幾乎都是沒有什麼價值的,但是,在我看來,每一個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只要你給予它一個被利用的機會。但是,人生的殘酷有目共睹,有取必有舍,有愛必有恨。
此時此刻,我感覺自己要是一個傻瓜那該多好,不知分手時的悲悲切切;不知人事間的悲歡離合,是非恩怨; 更不知痛苦與孤獨的感覺。
能使一個人流累的是什麼——親情;能使一個人屈膝下跪的是什麼——愛情;能使一個人去為另一個人著想的是什麼——友情。或許,傻瓜不會懂得這些;或許,傻瓜只會說說笑笑;或許,傻瓜不懂的情的感覺。但是,我寧愿是他。
他是憨厚的男子,在客車上,讓了自己的座位給她。后來,到她的學校去看她。每一次去,舍友們都偷偷地笑她,說傻瓜帶著“傻瓜”來看你了啊。
是啊,每次他來的時候,都會帶許多好吃的,蘋果是一箱箱的,放在她的木床下,她也不珍惜,宿舍里的女孩子誰都可以拿一只,甚至隔壁隔壁宿舍的女孩也可以。如此一來,他更像是派發水果的圣誕老人。她們那時候剛開始看韓劇,韓劇里蘋果的發音,便是傻瓜。
她覺得有趣,覺得他和別的看起來挺精明的男子不一樣,所以不拒絕他。他來得就更勤了。
他像一汪泉水,一點點充滿了她的生活,把自己的一切,獻寶一樣告訴她。自己在不遠的盛產蘋果的小城,有一處干洗店,生活很從容。他說自己小時候的事情,不知是誰點了孔明燈,他以為是飛碟,追著跑了那么遠,直到它一頭撞在樹梢上。他的夢想,是讓她做他的女朋友,還有,見到外星人。
她撲哧一聲就笑了。多么古怪的夢想啊,把自己和外星人扯到一起了。她覺得有趣,就默許和他戀愛了。
他待她,更好了,再沒有比他待她更好的人了。他在她念書的城市租了潔凈的公寓,周末的時候讓她帶著同學去玩;她和同學一起到他的小城玩,他大張旗鼓熱情地迎接她們;偶爾說起小店的生意,他從來不說越來越不好做、壓力大,只說生意還好,自己會很努力,這樣她畢業的時候就可以不用著急找工作,可以隨心所欲做她喜歡的事情。
那一刻,她不是沒有感動,夜里醒來的時候,想到他,會覺得溫暖。她從來不說自己愛他,也從不以為自己愛上了他。他問她是否愛他的時候,她總是搖搖頭,說我覺得你對我很好,好到我離不開你了。
而他漸漸的,不對她好了。
她畢業的那段時光,找工作不順利,是最需要他的時候,他卻不來了。她偷偷去過他的小店,看到他坐在店里,知道他無恙,想他很快會來看自己的,然而他并沒有來。
她再沒有去小城看過他,她恨他,恨他在自己覺得溫暖的時候離開她,心冷得更徹底了,她慶幸自己沒有愛上他。
她去了別的城市,畢業后很長的時間,再沒有見過他。
她做了自己不喜歡的工作,大城市里的0L??雌饋磉€是那個不可捉摸的女子,沒有愛情的信仰。別人介紹,她也就隨波逐流談過幾次戀愛,沒有遇到更好的男子,想起來,連對她那樣好的他都會辜負她,她寧愿自己的愛情是懸在枝頭、看不出一點認真味道的花。
有時候也會覺得孤單,孤單的時候偶爾還是會想起他,畢竟他是所有的男子中,對她最好的一個,何況他還送了自己那么多“傻瓜”。在城市里,看到蘋果的時候,她就會想起他,想起他帶著那些蘋果氣喘吁吁地站在面前,說女孩子要多吃蘋果啊。
但是,都過去了。她到底是比較認真地戀愛,到底是結婚了。結婚的時候,丈夫問,你愛我嗎?她不知道如何回答。丈夫說了一句話:雖然壓力很大,但我會努力的,我會努力讓你過喜歡的生活。她覺得這句話這么熟悉,想起多年以前,一個男子曾經說過同樣的話。
就在結婚前,她從同學那兒聽說了他的消息,她畢業的那段時間,他的干洗店惹上了官司,輸了,賠了許多錢。以前他鼓起勇氣追她,惟一的自信是能提供給她想要的生活。如今,他連這點都做不到了,她更不可能愛他,甚至會徹底瞧不起他,所以他不再來了。他說愛上一個人,就會害怕,害怕不能給她想要的生活,怕配不上她,怕拖累她,怕她永遠不會愛他。
她哭了,這么多年,她從來沒為他掉過眼淚,不知道為什么,那一刻,她哭了。她突然明白,其實自己愛過他,這么多年以為他辜負了自己,她卻也沒有忘了他。她從來不說愛他,是因為也有害怕,怕說出了愛,會被動,怕把自己置于不利的境地,怕他反而不珍惜,怕自己會受到傷害。甚至此刻,她要通過同學,再次確定他的愛,才會承認自己也愛他。
在愛情里,她要自己永遠高高在上,一副不食人間煙火的姿態。如此,凡俗的男子如他,才會永遠愛著她。
她從來沒有說出口――其實,她愛他。
在愛情里,他們就像兩只蘋果,在各自的風向里跌落。兩個膽小的傻瓜,是因為太渴望,太怕受傷,所以才會膽小吧。連愛都不敢說出口的,是最膽小的那一個。
她的眼淚,不知不覺就掉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