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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績效支出”,激勵科研工作者開展科學研究
《通知》明確規定,項目承擔單位在對科研工作者業績考核基礎之上,結合科研人員的實際績效,可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績效支出。在《通知》文件頒布以前,在項目預算編制中涉及酬金性質支出的科目只有“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然而有工資性收入的在職人員不允許從縱向經費中列支“勞務費”,課題組成員和參與項目管理的人員也不允許領取“專家咨詢費”,因此科研人員付出艱辛的勞動沒有合理的補償渠道,不利于發揮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和團隊協作精神〔2〕。“績效支出”改革辦法的出臺為科研人員勞務付出給與明確的列支渠道,允許優秀科研工作者在完成目標任務的情況下獲得相應的報酬,從而激發科技人員的自主創新能力。2.3推進項目承擔單位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改革進程國家科技計劃經費管理辦法的改革對各級各類項目管理起到重要的引領和示范作用,無論是在高校科技經費制度建設方面,還是在實際工作方面都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原有的科研承擔單位內部經費管理辦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改革需求,必須依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政策,建立學校內部的間接費用管理辦法、績效支出管理辦法等。高校科技經費管理部門也應緊跟改革的步伐,督促科研管理人員不斷更新知識結構,積極創新工作方法,確保相關政策的貫徹和落實。
2間接費用管理過程中所面臨的挑戰及應對措施
2.1間接費用提取采取上限比例控制,無法避免在上限額度內人為控制其預算金額按照《通知》要求,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減設備購置費后的經費額度(以下簡稱直接費基數)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實行總額控制的方式。比如,對于經費直接費基數在500萬元及以下部分,間接費用總額按照不超過其20%的比例控制,那么間接費用的提取額度則是一個范圍限制,就會存在人為控制的空間。大部分科研人員對間接費用的概念還很陌生,思想還停留在過去管理費這個預算科目上,把間接費用和管理費混為一個概念。在項目經費到賬后,間接費用被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科研人員看到大于過去管理費的金額被學校提取很是心疼,所以在做項目預算申請書時,盡量將間接費用金額做的很低,甚至還有老師將間接費用納入自籌經費,后期因自籌經費無法到位而造成間接費用無從提取,最終造成高校科研環境和條件方面的補償不足,科研人員績效支出也無從得到保證。要解決間接費用提取額度存在的問題,高校應加大國家科技計劃間接費用管理辦法的宣傳力度,做好相關培訓工作,使科學研究者對其有深刻的理解和認識。科研人員如果認識到此項政策確實是對開展課題研究有益,其目的是解決在科研工作中直接費用無法列支的支出,還包含對課題組人員的績效考核支出,那么他們就會積極主動地在預算書中足額提取間接費用。還有一些高校為避免出現此種狀況,采用的方法是在制定校內間接費用管理辦法時,要求課題負責人在填寫項目預算書時,間接費用統一按照提取比例的上限足額提取,否則績效支出將同比例減少。例如:某課題的直接費用為500萬元,設備購置費為120萬元,那么間接費用提取金額為(500-120)×20%=76萬元,如果低于76萬元,績效支出則相應同比例減少。這種方式是高校為保證間接費用的提取額度,從制度上所做的硬性限制,這種在項目申請階段就對項目預算書嚴加審核的方法,是非常可取的管理方式。在高校科技經費的管理當中,高校科研管理部門應改變過去在項目申請階段,只重視項目是否能夠立項,而對項目預算的填報情況未嚴格審核的狀況;科學研究者也應重視預算書的填報,對開展項目研究可能發生的支出加以充分考慮,在經費預算結構中合理規劃,避免出現經費列支和預算不附的情況。如果項目預算合理、合規編制,科研經費管理中出現的很多問題會隨之自動消失。
2.2間接費用如何分配和使用是改革所面臨的巨大挑戰按照《通知》要求,間接費用納入承擔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但間接費用具體如何分配和使用、補償機制如何建立,《通知》并未做出實施細則。目前,很多高校存在間接費用分配和使用的滯后現象,實施細則還處在討論階段,學校、學院、課題組之間如何分配,還未達成共識,間接費用補償機制不能很好的發揮應有的作用。各高校所制定的內部間接費用管理辦法中,間接費用主要包括科研條件支撐費或列作科研發展業務費、管理費用、績效支出3個部分〔3〕。“通知”規定,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費基數的5%,計提比例和用途明確,提取金額直接依照批準的課題預算書執行,所以對此項支出的異議不大。對于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主要用于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立項、驗收、結題、鑒定等環節過程中產生的管理費用,高校一般按照項目具體類別的相關政策要求,在最高限額比例內計提,此項費用對于高校和科研人員并不陌生,而且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已久,管理辦法也已成熟〔4〕。因此,間接費用分配和使用的矛盾集中點為學校科研條件支撐費。科研條件支撐費主要用于學校為科學研究提供的儀器設備、房屋、能源消耗,科學研究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實驗平臺建設等資源的間接成本補償,是創造良好科研環境的重要舉措〔5〕。高校對此項費用的使用主要有兩種觀點,分別是學校支配觀和課題負責人支配觀。學校支配觀的優勢是增強高校的統籌管理自,扭轉長期以來科研擠占教學經費的現象;劣勢是課題負責人可以支配的課題經費減少,影響其開展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容易造成課題負責人和高校之間產生矛盾。而課題負責人支配觀的優劣勢正好和前者相反,這種觀點適用于學校經費來源充沛,科研支撐條件較好的大學。這也正是高校間接費用分配和使用滯后的深層原因。解決此項問題,高校必須細化間接成本補償機制。間接費用去除績效支出和管理費,即為科研條件支撐費,因此細化間接成本補償機制的重點是建立科研條件支撐費的核算體系,即科研資源占用費和基礎建設、平臺建設等費用。高校為科學研究提供的儀器設備、房屋,資產管理部門應加強管理,建立統一的資產占用成本核算方法,實行有償使用,促進公共科研設施的高效配置;科研人員為節約成本而自覺共享共用,發揮所占用資源的最大效用,從而逐漸形成科研資源的有效自動調節機制,避免高校資源浪費〔6〕。間接費用中水電氣暖消耗是指和科研相關的能源消耗,后勤管理部門應完善成本核算機制,建立科研能源成本回收渠道,避免出現科研擠占教育經費的現象〔7〕。科研基礎設施、實驗平臺建設等科研條件及環境的支撐費用,應以學校整體科研實力發展為出發點,經學校領導和科學研究人員代表等充分討論決定,制定詳細的專項預算和嚴格的經費支出審批制度,使科研條件支撐費能夠切實改變學校的科學研究環境,通過科研創新實力的提升帶動高校的快速發展。高校通過建立嚴密的間接成本補償核算體系,使科研人員充分了解到科研間接費用的支出方向和具體用途,感受到間接費用補償機制的優勢及學校科研環境和條件的改善,切實體會到個人開展科學研究的益處,便會對建立間接費用補償機制持有理解和支持態度,自覺安排間接費用預算。
2.3績效支出未能充分發揮激勵作用,分配和管理方式有待創新績效支出作為間接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激勵科研人員開展科學研究的積極性〔8〕。績效支出內部管理辦法的建立和執行,在一定程度上引領學校的科研發展方向,對學校的快速發展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在《通知》文件下達以后,各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內部績效支出管理辦法,但大多存在過于形式化的問題。課題負責人認為個人項目的績效經費預算,理所當然應為自己課題組所用;學校不愿引發和課題負責人的矛盾,覺得最終要將績效這部分經費分配給對應的項目組成員,因此在制定管理辦法時過于籠統,實際執行時形同虛設,結果造成不能充分發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對于上述問題,應從兩個方面來解決。首先是績效支出的發放時間問題。學校應制定出詳細的考核方案,可以根據項目的研究周期進行中期考核和驗收考核,按照考核方案確定的比例分兩次發放,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未能通過驗收者采取不發放績效和撤回已發放績效的懲罰措施,從而切實起到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二是要強化審批和監管制度〔9〕。課題負責人要按照課題任務書、課題任務執行情況對課題組人員實際績效完成情況做出考核,然后以績效考核證明材料向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審核通過后再上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審批,科研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交由財務處辦理績效支出。學校審計、紀委部門也應加強監管工作,定期對績效支出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嚴肅處理,使績效支出規范合理。
3結束語
關鍵詞:高校;科研經費;間接費用;實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2
2009年,財政部、科技部、發改委聯合《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規定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經費經費由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組成,間接費用主要包括承擔單位為項目(課題)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承擔單位用于科研人員激勵的相關支出等,由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統籌使用和管理。
在廣泛傾聽我國科技人員的呼聲后,在研究美、英、法、德、日等發達國家科研項目支出政策,以及總結我國民口科技重大專項經費管理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依據科研活動特點和實際需要,2011年財政部、科技部制定了《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進行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調整了課題經費開支范圍,建立課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明確課題專項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大類,增加了績效支出。
近兩年來,地方財政、科技部門根據財政部、科技部精神,進行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根據國家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和地方科研經費管理規定,陸續出臺了地方科研經費管理規定,對科研直接費用、間接費用明確,增列績效支出。
一、高校科研經費間接費用管理現狀
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中間接費用比例
以上經費除民口科技重大專項,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和基本建設費后的5%,其他科研經費的績效支出均為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5%。
高校在國家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間接費用管理辦法,下面列舉幾所有具體規定的高校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案:
由以上可以看出,各高校對間接費用一般都包括了管理費用補償、資產占用、水電費消耗、績效支出等內容,基本貫徹了文件規定,但由于間接費用補償機制實施時間不長,一般都是以比例提取的形式規定支出內容,能否真正達到科學合理的成本補償,有待實踐考核。
二、高校科研經費間接費用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
(一)間接費用預算管理
間接費用一般采用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一般規定比例上限,有的課題在編制預算時,不按照上限填列,甚至有些課題承擔單位不填列間接費用。筆者就曾看高校作為參與單位的國家科技計劃課題預算,預算由承擔單位,一家海外上市的公司編制的,總課題間接費用預算為0,高校作為參與單位,沒有一分錢的間接費用補償。如此的預算缺失了間接費用的補償。
《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規定:“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科研項目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的,直接費用的各項支出由項目申請人根據科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間接費用按照歸口管理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由學校統一編制。”高校作為課題承擔單位的,科研管理、財務部門由高校授權,在各課題編制預算時,按照規定比例上限內據實編制間接費用預算,打消課題負責人對預算編制比例的顧慮,同時明確間接費用由高校統籌的概念。高校作為參與單位的,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和經費額度分解間接費用時,與課題承擔單位在核定的間接費用總額基礎上,向課題承擔單位積極爭取間接費用足額到位,為學校爭取最大的經濟補償。
(二)間接費用核算管理
目前間接費用基本有兩種提取方式:一種是經費入賬時由學校直接提取,一種是在專項中列支。《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規定“按照有關科研項目費用管理辦法規定提取間接費用的,學校要合理確定項目間接費用標準,以直接提取方式將間接費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并結合實際制定間接費用分配及使用方法。”這已明確高校需制定科研間接費用管理文件,采用直接提取方式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間接費用的提取時間:高校若根據預算將間接費用一次性計足,對高校內的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來說減輕了工作量,便于管理,但對于課題組而言,造成前期可以使用的直接費用縮減,延誤科研經費的使用進度。筆者認為宜采取根據到款比例提取間接費用的方法。間接費用中支出首先要保證學校管理費補償的硬性指標,然后再列支資源占有費等,若不足以彌補這些方面的開支,應核減績效支出數額,以體現高校統籌安排的觀念。
(三)績效支出的管理
間接費用中,在對科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結合科研人員實績,設立了績效支出,由所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安排。這一政策,改變了以往科研項目科研人員不能領取報酬的做法,體現科研人員投入科研項目工作的智力勞動的價值,彰顯了“以結果為導向”和“注重績效”的改革思路。高校的績效支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對科研、人事、財務部門建立科研績效考核的評價體系后由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統籌安排。
高校作為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后,由財政、人事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額,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中,直接用于高校內課題組成員的激勵支出部分,是否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目前國家財政、科技、教育部門尚未明確。
《江蘇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規定“對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工程建設項目等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優秀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國家將另行制定。”
河南省《省直駐鄭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專項經費、對高層次人才發放的特殊薪酬(如年薪、重大項目獎勵、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報酬等),按規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創業基金,以及臨時性科研課題、科研項目經費按規定可列支勞務費的部分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浙江省省級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直接用于本單位課題組成員的激勵支出可不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筆者認為,若將科研績效支出納入績效工資總額,違背了提高科研人員待遇的初衷,將挫傷高校參與科學研究的積極性。河南、浙江兩省已明文確認相關科研經費中績效支出不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建議財政、科技部門應出臺相關細則,確定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不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以利于更好的績效激勵。
筆者認為,《北京大學第六醫院關于科研項目間接經費使用的實施細則(暫行)》中,參與項目(課題)的科研人員績效支出,不超過核定基數的5%,同時不超過預算批復的績效支出數,另外規定管理績效用于項目(課題)前期申請、組織論證及與項目有關的內部專家、科研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等各類人員的勞務費。相當于在科研人員績效外再計提了管理績效,超過了績效支出預算總額,應予糾正。
在績效支出的發放時間上,若在結題后一次性發放績效支出,因項目周期長,難以達到激勵的效果,而且填列支出決算時,間接費用由高校全額提取,支出全額,但是績效支出尚未發放,績效支出為零,所報課題決算不均衡。對跨度時間長的項目,建議在中期檢查合格后,發放50%績效支出,待課題驗收通過后,發放剩余部分。若種種原因不能通過結題驗收的,需將已發放的績效激勵退回。
(四)建立公平合理的水、電、氣、暖消耗分攤機制,科學合理補償教育成本支出
直接費用中的燃料動力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間接費用包括高校為課題研究提供的日常水、電、氣、暖消耗。首先保證應由間接費用分攤的水、電、氣、暖消耗不在燃料動力費中重復列支,這需要資產、后勤管理部門增強學校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加強水電暖的計量手段的改造,準確計量燃料動力費和間接費用中分攤的水、電、氣、暖消耗。但是因高校在計量手段的改造上確需大量的資金投入,根據作用成本法的觀點,按照作業進行成本的歸集,例如按照面積歸集水電費,進行合理的測算,在間接費用中合理的反映其耗用的日常教育成本,補償一直以來的教育經費投入。
(五)間接費用的監督管理
高校需根據科技部相關文件制定科研間接費用管理文件,作為提取依據。在財務審計階段,將該文件提供給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對提取額度審計、績效支出發放方案進行審計后,將不對間接費用具體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學校要將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納入內部審計部門的重點審計范圍”。間接費用的使用亦屬高校內審部門范圍,重點審查是否按照各高校的間接費用管理規定使用經費,有無擴大績效支出比例,績效支出分配是否合理的基礎上,對間接費用的使用績效進行評審。健全高校的科研管理、財務、監察、審計部門等部門在內的高校科研經費監督體系。
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防等科研項目管理模式依然實行的是管理費模式,建議改革相關科研經費管理模式,實行直接費用、間接費用模式,做到經費核算模式的統一,擴大高校經費自,有效補償教育成本。
參考文獻:
[1]鄭嵐.高校科研間接費用管理的實踐與思考[J].會計之友,2013,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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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科研; 經費管理; 應對措施
多年來,我國高校作為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擔著大量的科研項目,并取得了許多優秀科研成果,為國家實現科教興國戰略提供了有力支撐。但隨著高校科研經費的大幅度增長及資金來源渠道的日趨多元化,部分高校也出現了科研經費支出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如何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已成為當前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筆者結合自己的高校工作實踐和對部分高校的調研情況,提出了幾點應對措施,以提高科研經費管理水平,確保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缺失
當前,我國還未出臺有關科研經費使用及核算等方面統一的管理制度,各高校所依據的大部分是規范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文件,如教育部于2011年12月的《關于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通知》教財〔2011〕12號文件等。部分高校只是制訂了簡單的內部科研管理辦法,而且大都是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制定的,其內容主要是如何進行科研項目管理,以及如何鼓勵科研人員多申報課題等,而負責科研經費核算的財務部門沒有制定具體的科研經費核算制度,致使財務人員對科研經費的核算缺乏政策依據,不能準確判斷費用支出范圍和標準,造成科研項目管理與經費管理出現差異,從而影響了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有些高校沒有根據科研經費的性質來制定管理辦法,用縱向課題的管理辦法來約束橫向課題經費,壓抑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致使科研人員單獨與企業或合作方聯系,科研經費體外循環,擺脫學校的監管。
(二)科研經費預算編制不規范、不真實
科研經費預算是對科研經費收支所作的計劃和決策,也是有關部門對經費支出監督、審計的依據。目前,多數高校的科研經費預算都是由項目(課題)負責人來編制,由于科研人員對財務制度和預算編制工作缺乏了解,加之目前國家對科研經費支出科目、預算定額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只能根據經驗估計,使預算缺乏規范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形同虛設,毫無意義。
(三)科研經費使用不合理
目前,部分高校在科研經費管理中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科研經費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科研經費的支出范圍不合規。有些高校財務部門對科研經費的支出范圍控制不嚴,認為科研經費是課題負責人爭取來的資金,應有課題負責人審批支出內容,財務部門只是負責辦理經費的收取、核算、付款等工作,從而造成一些與科研活動無關的費用在科研經費中列支,使科研經費大量流失,也助長了科研人員的學術不正之風。
(2)科研經費的支出結構不合理。由于部分科研人員對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科研經費管理的規定不了解,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比較隨意,不遵循科研經費預算的支出項目標準列支,使科研勞務費、招待費等間接費用所占的比例過大,而與科研活動息息相關的直接費用(如科研用材料費用、儀器設備費等)比例較低。
(3)科研報銷支出內容虛假,惡意套取科研經費。有些科研人員鉆制度漏洞套取剩余經費,中飽私囊,占為己有。例如,山東省審計廳對某高校2011年科研經費審計時發現,某個課題組分多次以差旅費科目列支到佳木斯的單程車票1 505張,費用高達28.36萬元,占該項目撥入經費總額的49.75%。
(4)科研經費中勞務費列支范圍和發放形式不合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科研經費預算中編制的勞務費項目是指支付給科研項目組成員中無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讀研究生等)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支出。而有些高校課題組負責人利用財務人員不了解科研項目申報信息的漏洞,將自己及其他在職人員的科研補助和加班費也在科研經費中列支,甚至借用學生名義套取勞務費。
(5)科研經費轉撥管理控制不嚴,極易將科研經費挪作他用。有些高校對科研人員轉移經費的審批程序不規范,手續不完整,以課題合作的名義將經費轉出,造成科研項目成本無法準確核算,科研經費支出管理信息失真。
(四)科研資產管理不規范,普遍存在資產流失現象
隨著高校科研項目的逐年增加,用科研經費購置與形成的固定和無形資產的數量和種類較多,由于高校的科研、資產和財務等管理部門對科研資產管理缺乏政策依據和相關工作經驗,難以判斷科研資產的購置和使用是否合理,極易造成資產設備重復購置及使用率低下的浪費現象。對科研成果形成的專利、版權等無形資產只進行登記,而不納入高校財務的無形資產賬進行管理,使財務報表不能真實的反映高校的資產狀況。另外,由于科研資產長時間停留在課題負責人手中,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很容易造成資產流失。
(五)科研經費使用缺乏監督和審計機制
當前,由于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將高校的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的數量作為對高校學科評估的考核指標,使得高校想盡一切辦法鼓勵教師多爭取科研項目,從而忽略了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甚至有些高校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配合科研人員違規使用科研經費。比如,有些課題的經費預算編制不合理,造成科研經費大量沉淀,為了使課題能順利驗收結題,學校幫助課題負責人將經費轉出或隱藏,提供虛假經費支出明細賬。
二、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
針對目前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問題,高校要及時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高校要依據國家相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明確劃分高校科研、財務等部門及課題負責人在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權限,形成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同時,由于高校科研項目類別較多,不同的學科其經費支出結構和范圍差異很大,如工科類,試驗材料、測試等費用較大;社科類,差旅費、出版費用較多等。高校在制定科研管理辦法時,要區分不同學科的科研項目制定合理的經費支出范圍和標準,以確保科研經費合理使用。
(2)實施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科研項目負責人對經費使用的規范性、真實性和科研項目運行的合理性、有效性負責,高校的財務、科研和資產等職能部門按職責負擔相應責任,分管科研的校領導對科研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負總責。
(3)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高校領導層要提高績效意識,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標和獎懲措施,對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獎勵或處罰。同時,將績效考核情況通過校園網等載體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以提高科研資金的使用效益,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
(二)強化科研經費的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高校科研經費預算的編制要堅持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課題負責人首先要依據課題研究的內容和目標制定總體經費預算方案,科研、財務和資產等相關職能部門再依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以及有關財務管理的要求,對預算編制的內容進行全面分析、論證和測算,確保科研經費支出預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財務人員協助課題負責人逐項編制各預算支出科目的具體內容,并結合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對各項支出數據進行詳細的測算。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課題負責人對設備購置預算的具體內容進行梳理,并對學校現有同樣或通用設備的利用率和共享情況進行調查的基礎上,適當調整設備購置數量,以避免設備重復購置和提高學校現有資源的使用率,從而可以優化支出預算結構,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
(三)規范科研經費支出管理,增強科研經費的會計核算控制
(1)高校應加強對國家有關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和本校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規定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學校科研人員及科研管理人員的財經法規意識,樹立一種違規套取科研經費可恥,合法使用科研經費光榮的觀念。例如,學校可邀請一些長期從事科研管理工作的專家來校作報告,或定期組織由科研、財務等職能部門和課題負責人參加的業務交流座談會等。
(2)建議高校財務部門設立專門的科研經費核算科室,專門負責科研經費的入賬、支出票據的審核、決算報告的編制等工作,并與科研、資產等管理部門及時溝通或共享相關信息,確保財務人員全面掌握各類科研項目信息,準確合理的審核各項經費支出業務,以實現科研經費的支出范圍和標準合法合規。
(3)高校要充分利用網絡信息系統和數字化校園管理平臺,以加強對科研人員的監督和控制,并可有效杜絕各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管理不協調的局面,消除一切管理上的漏洞。比如,高校的科研管理系統、財務管理系統以及資產管理系統要實現無縫對接,針對科研項目的立項審批、經費預算等信息與財務報賬、資產登記等實際信息存在明顯差異的業務,將進行重點核實或予以否決。
(4)強化科研經費列支勞務費的管理,要嚴格執行勞務費預算,規范支取勞務費的審批程序和發放形式,比如,財務部門可以建立無現金報賬系統,財務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付款憑證將勞務費直接打入學生或臨時聘用人員的銀行卡中,從而可以有效避免借用他人名義套取勞務費的現象,同時,也減輕了財務人員管理大量現金的工作量。
(5)完善科研經費的轉撥管理。高校要建立嚴格的科研經費轉撥審批程序,凡是涉及劃轉科研經費的業務,首先必須與劃入單位訂立合同或協議后,再由學校科研和財務部門審批,然后由財務部門根據審批后的付款憑證和合作方有效票據將款項直接轉入對方賬戶。
(四)加強科研資產管理,提高資產利用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科研經費購置與形成的資產,都應列入科研項目承擔單位,作為國有資產管理,高校領導層要充分重視科研資產的管理,將所有科研固定資產都應納入學校進行統一管理,課題負責人要配合資產管理部門做好資產的登記、維護、處置和清點工作,并于課題結題后,及時辦理資產的移交手續,提高資產利用率,防止資產流失。對于科研成果形成的專利權等無形資產要加強管理和保護,建議高校成立管理無形資產的專門機構,如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門內部設立無形資產管理科,專門負責管理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并協助科研人員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廣和轉化工作。同時,高校財務部門要將無形資產及時完整的納入學校財務賬進行核算,并定期與無形資產管理部門進行核對、盤查。
(五)完善科研經費的監督和審計機制
首先,建議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改革對高校學科評估的評價指標體系,不要僅以高校的科研經費或項目的數量來衡量高校的科研水平,比如,可以將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科研經費的績效情況和科研道德建設作為主要評價指標,把科研項目和經費的數量作為參考指標來評估,以避免各高校領導層只注重科研項目和經費的數量,而忽略科研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放松對科研經費的監督和控制。其次,高校要建立各職能部門協同管理的監督機制。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以科研、財務、審計和紀檢等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的科研經費監控領導小組,對科研經費使用的全過程實施監督管理。最后,高校要健全科研經費的審計機制。要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科研經費審計實施辦法,加大對科研經費的審計力度。針對部分重點科研項目經費要從立項、實施及結題等環節進行全過程審計,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通報和督促整改,切實發揮審計部門對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的監督約束作用。
總之,高校作為科學研究的主要力量,在當前建設創新型國家中承擔著重要任務,高校要高度重視科研經費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方法,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高校的科研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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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儀器設備;規范管理
隨著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特別是通過“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設,學校科研設備的總值也在不斷增加。如何對儀器設備進行更有效的管理和維護,發揮最佳效益,成為高校設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課題。華南農業大學園藝學院實驗中心正式成立于2000年,是我校最早成立的學院級實驗中心。截止2005年儀器數量為1240多臺,總價值約1061多萬元;到了2013年1月1日,共有儀器3865臺件,約合人民幣4039多萬元,是2005年儀器數量3倍之多。隨著儀器數量增多,教學、科研及創新活動也在增多,儀器管理上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制約著實驗室儀器設備效用的發揮。
一、儀器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
領導對實驗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經費投入、實驗員工作的激勵等,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儀器設備的管理及運行。實驗技術人員的素質高低、積極性決定實驗室管理水平、實驗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的高低。我院實驗中心早在1995年就建立了基礎實驗室,實驗技術員部分老齡化,對于購置的較先進的儀器無法很好掌握使用方法,難以進行正常的維護和保養;部分儀器購置時僅為滿足當前科研需要,項目結題后,儀器設備便長期閑置;大型儀器測試收費制度及費用的分配制度不合理,這些現象導致資源的極大浪費,制約著實驗室發展。
二、高效化管理模式的建立
1.加強隊伍建設、健全考核制度。近幾年實驗中心從年齡、職稱、學歷結構等方面的對實驗員進行合理構建,積極引進碩士、博士及以上專業對口人員,實行責任分明制,量化了實驗員的工作量,制定了詳細的績效考核方案,極大地提高實驗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截止目前我中心共有實驗員14名,高級職稱7名(教授2名,博士后1名),中級7名,負責實驗中心及各自所在系的實驗室管理工作。為了提高業務水平,實驗中心每學期通過參觀、交流、研討會、培訓班等形式對實驗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補充和更新業務知識。學院的許多國家、省部級縱向和橫向科研課題從申報到完成都有實驗員參與主持。上述舉措使得儀器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有了大大提高。
2.儀器設備購置。儀器設備的購置是復雜的工程,設備管理及采購部門在采購儀器時缺乏充分的市場調查和可行性分析,容易導致盲目購置、重復購置。為了避免資源浪費,由學院負責教學、科研、實驗技術及管理方面的專家教授依據購置申請,對該實驗室功能和整體規劃,統籌考慮實驗教學等因素進行審核。初審合格后上報學校專家組,學校專家組在調查了解校內外同類設備的分布和使用效益情況后,提出評審意見,也為日后儀器設備發揮效益奠定堅實的基礎。
3.儀器管理與維護。我中心根據《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教高[2000]9號)和《華南農業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特制定了《園藝學院實驗中心儀器設備管理實施細則》。實驗中心對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實行信息化管理,對儀器設備的種類、數量、金額、分布及使用狀況實施動態管理,定期公布設備使用狀況。存放地點應相對固定,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制度落實、責任到人”。實驗室設備的操作、運行、損壞、維修等狀況須在《華南農業大學儀器使用登記本》或《華南農業大學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情況記錄本》上詳細記錄。我中心加強對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校驗和檢修。對于長期閑置儀器進行內部調配,或交由學校重新安排使用。
4.大型儀器開放管理平臺的建立。為加強我校大型儀器設備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華南農業大學于2011年4月建立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平臺,于11月1日正式運行,并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教高[2000]9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華南農業大學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學院配合學校的總體發展規劃與學科發展要求,組織各學科專家及科研、教學、設備管理等職能部門對儀器設備的基本情況進行統一論證,綜合整理出學校具有前瞻性的、高水平的大型儀器設備,并于網上公布大型儀器設備的相關信息(包括種類型號、應用范圍、存放地點、收費標準等)及實時的動態運行狀況。截止目前為止,園藝學院納入平臺管理的儀器共有8臺。
5.開放實驗室規范化管理模式建立。現園藝學院實驗室開放條件成熟,制定了《園藝學院實驗中心開放管理辦法》,全部實驗室包括14個分室可供開放使用,開放情況包括開始實驗室的所在地點、主要儀器設備、可開放的內容、開放時間、開放對象、開放辦法和聯系方式等在網上公布。實驗中心制定一套嚴格、可行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上墻公示。公用儀器使用登記制度,以便責任明確,及時發現故障并及時維護和保養。
園藝學院實驗中心儀器設備規范化管理是一項長期復雜的工程,不僅需要實驗員用心經營,更需要領導的關心、教師的積極參與和學生的自覺配合,缺一不可。2012年我院教學、科研及創新均取得了較好成績,完成國家、省級自然科學基金和其他攻關項目多項。高校的儀器設備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今后在儀器設備管理上還要繼續努力,爭取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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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高校科研經費的投入,社會各界把更多的目光投向高校,對高校科研經費的使用也是日益關注。本文從分析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產生的原因入手,從預算編制、管理辦法的重構、管理和服務并重理念的提出、科研績效考核以及科研項目涉稅問題的解決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為當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提供參考和借鑒.
關鍵詞:高校 科研項目 資金管理
一、 引言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高校科研經費投入,2013年全國高等院校R&D經費856.7億元,2009年全國高等院校R&D經費468.2億元,5年間投入增加了388.5億元,增長了82.98%,年均增長16.6%,遠超過全國GDP的平均增速。為實現本屆政府提出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目標,科技是一個重要的推動力。我國必須不斷加大對科技的投入,尤其是高校作為科技人才的集聚地,需要持續加強投入。
隨著對高校科技投入的不斷增加,高校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也日益受到重視。2012年開始,國家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和辦法,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監管力度。相關部門也逐漸加大對科研經費使用的追蹤問效和審計力度,審計中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二、 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的功能還沒得到充分發揮
預算編制不夠合理、科學,預算執行剛性不足,控制不力,預算調整較為隨意,缺乏依據等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預算項目和會計科目之間銜接還缺乏有效的技術手段,給預算控制帶來一些麻煩。根據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要求,各類科研經費在申報時必須按照預設的預算項目編報項目經費預算,而根據高校會計制度要求,在核算科研經費等經濟業務時,必須通過特定的會計科目來反映。由于會計科目和預算項目內涵不盡相同,不是一一對應關系。比如“數據采集費”主要指用于數據采集的人工費、差旅費、郵電費等,這一個預算項目所對應勞務費、差旅費和郵電費等三個會計科目。而且,在預算執行中,有些預算項目之間可以互相調劑,沒有確定的金額和比例,給預算控制帶來一定難度。比如,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要求,“嚴格控制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項目實施中發生的三項支出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
(二)科研經費管理缺乏一個統一的辦法,執行難度較大
科研項目根據經費來源的不同分為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縱向項目又有國家、省、市(廳)等不同級別之分,就國家級的項目就有諸如《“985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科技部科技計劃管理費管理試行辦法》《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管理辦法,橫向項目一般根據委托方或科研合同的要求,有些甚至都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多種經費管理辦法的存在,雖然有利于對各自的項目經費進行有效的監管,但是總的來說,由于各經費管理辦法相互獨立,不利于科研人員和高校財務人員對政策的理解把握,影響科研經費的管理和執行。
(三)科研經費支出管理不到位較為突出
一方面,部分教師法制意識淡薄,他們認為科研經費是自己爭取來的,尤其是橫向科研經費,經費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歸課題組所有。另一方面,高校片面放大了財務、科技處等部門的服務職能,弱化了這些部門的經費管理職能,雙方力量懸殊,導致高校經費管理相關部門地位不高,起不到很好的監督作用。再者,有的高校內審部門不注重對科研經費進行審計,這些都造成對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的過程缺乏有效的監督與控制,使科研經費支出存在無序性和隨意性。
(四)科研項目經費績效管理有待加強,資金使用效益偏低
部分科研項目資金存在超預算范圍、超支出標準使用的現象,如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績效工資等人頭費開支內容不合規、不合理,且占比較大。另外還有超標準列支會議費、差旅費,列支較大比例與本項目無關的辦公費用等。科研項目經費結余過大,結題不結賬現象依然存在,結余資金往往被用于非科研項目開支,這些都影響了資金使用績效。
(五)科研項目涉稅問題還比較突出
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的通知》(財政部財綜[2013]57號)指出,“行政事業單位取得非國庫集中支付來源的財政性資金,暫可向付款單位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根據文件要求,高校從兄弟高校、全額撥款的科研單位和政府其他部門取得的項目經費,可以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應為非稅行為,不需要繳納各項稅金。但是稅務局卻認為這些經費應該納稅,理由是根據國稅總局的規章制度要求,只有經批準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及與之有關的技術服務才屬免稅范圍。還有,稅務部門還要求高校就科研經費結余繳納企業所得稅,我們認為是不合理的。根據制度要求,高校不需對業務成本進行核算,包括科研經費,高校對科研用房、水電費、固定資產使用費以及科研人員工資沒有對象化,均從教育事業費中支出,沒有分攤列入科研成本。另外科研項目經費的目的是研究而不是盈利,根本不是經營行為,而且科研項目的研究是一種周期性的行為,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年末結余并不是最終的項目結余。因此,對高校征收企業所得稅是十分不合理的行為。
三、對策分析
(一)科學編制預算,完善預算調整程序
由財政部門牽頭,進一步完善制定科學的支出定額標準,對科研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等項目,制定明確的人均定額標準,并嚴格按標準編制和執行預算。同時,根據科研工作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對材料費、測試費和協作費等項目,要賦予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合理的調整自,適當允許相近科目支出之間調劑使用,并強化預算約束。
(二)制定統一規范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
國家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眾多,根據現行的經費管理辦法,不同來源的科研經費,支出項目及其范圍也不相同。對所有的科研項目,均通過制定規范的經費管理辦法統一管理,比照目前國家863計劃、國家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明確科研項目經費開支范圍,規范項目實施單位行為。
(三)加強財務信息化水平
通過財務管理軟件,對預算項目和會計科目進行對應和分析歸集,使科研經費報表能夠直接從財務賬上取數,便于及時向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提供經費分預算項目的使用明細,及時糾正執行中的偏差,保證預算執行的科學性。
(四)進一步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和服務工作
要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管理,通過制定各類管理制度,賦予財務處和科技處在經費管理和監管方面的主體地位;要認真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制度,嚴格審核各項經費的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執行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各項制度,對人頭費的開支一律通過個人銀行卡發放,對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貨物、服務采購一律按法定的采購方式、采購方法和采購程序執行;重點加強對科研項目外協經費的管理,建立外協單位定期審查制度。同時,要進一步強化科研服務工作,服務和管理并重。要加強科研服務隊伍建設,在財務處、科技處和各院系設立專、兼職的科研服務崗位,配合項目負責人開展科研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要加強對科研服務崗位人員和科研人員的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重點強化科研項目負責人的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意識,使科研項目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熟悉掌握科研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科研活動、依照預算合理使用經費。
(五)建立科學高效的科研績效管理機制
進一步明確高校績效工資的政策范圍,建議科研勞務費和科研績效支出不占學校總績效;根據高校科研項目的實際績效安排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比重可適當加大,以充分體現績效支出對項目推動的激勵作用,同時可緩解科研人員找票報賬的情況;強化科研項目結果管理,弱化項目結轉結余管理硬約束,通過政府、企業購買科研服務的形式,將研究成果和科研產品推向市場,項目社會效果和經濟效果好的,其項目結轉結余允許用于安排其他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六)要進一步落實科研項目的稅收優惠政策
稅務部門要和財政部門加強協調,就高校科研項目涉稅問題出臺相應管理辦法,明確高校科研項目的征稅范圍。要從鼓勵科研和落實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角度出發,對科研項目的結余免征企業所得稅,即使征收,也應根據科研項目的研究周期的凈結余征收,而不能簡單按各項目年末結余征收。Z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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