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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大,根據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愿望,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對黨章作了適當修改。從公布的黨章修正案可以看到,這次修改工作既保持了黨章的總體穩定,又體現了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的成果,實現了黨章的與時俱進,使黨章更加完備,更加科學,更加先進,必將在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中更好地發揮規范和指導作用。
一、順應黨員意愿和時代要求的正確決策
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的重要主張,規定黨內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對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的規范和指導作用。而只有保持黨章的與時俱進,才能使黨章的規范和指導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黨的十七大對黨章作適當修改,目的正在于此。我理解,其意義至少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修改黨章順應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愿望。近年來,不少黨員向中央有關部門提出修改黨章的意見和建議。黨的十七大籌備工作啟動后,在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起草黨的十七大報告的意見時,許多地方和部門都建議黨的十七大對黨章作適當修改。中央認真研究這些意見,順應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愿望,決定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并成立了黨章修改小組。
第二,修改黨章是推進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的需要。黨的十六大以來,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全面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偉大實踐中積極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對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中形成了廣泛共識,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通過修改黨章,及時將這些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吸收到黨章中,有利于進一步推進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
第三,修改黨章是推進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的需要。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確立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奮斗目標,并形成了一系列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方針政策,推動我國經濟社會開始步入又好又快發展的軌道。通過修改黨章,將這一系列方針政策寫入黨章,有利于按照黨的基本路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進一步推進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
第四,修改黨章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需要。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在新的實踐中扎實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得到加強,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重大成果,發展黨內民主、改進黨的作風、加強干部教育培訓、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組織制度創新、建立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通過修改黨章,將黨的建設的這些實踐經驗和理論創新成果寫入黨章,有利于進一步推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
第五,修改黨章有利于及時將黨的十七大報告的創新成果吸收到黨章中。黨的十七大報告,對進一步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偉大事業作出全面部署,確立一些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如果黨章不作相應修改,必然會出現黨章與黨的十七大報告的表述在一些方面不一致的問題。適當修改黨章,吸收黨的十七大報告的重要成果,有利于把學習黨章與學習黨的十七大報告有機結合起來,更好地推動學習和貫徹黨章活動。
實際上,黨的代表大會修改黨章是我們黨的一個慣例。我們黨歷來重視黨章建設。黨的一大制定了黨綱,黨的二大制定了我們黨的第一個黨章,此后除了黨的五大因當時的特殊環境未對黨章進行修改、后由中央政治局會議對黨章作出修改以外,其他歷次代表大會都對黨章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現行黨章是黨的十二大制定的。20多年來,黨章的基本內容保持穩定,在黨的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與此同時,根據黨的實踐發展和理論創新,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對黨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實踐證明,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地發揮黨章作為黨的總章程的重要作用。
總之,中央關于黨的十七大對黨章作適當修改的決定,順應了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愿望,適應了時展對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的要求,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二、實現黨章內容的與時俱進
現行黨章總體上能適應指導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需要。因此,中央決定這次只對黨章作適當修改。所謂適當修改,就是要保持黨章的總體穩定,只改那些必須改的、在黨內已經形成共識的內容,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證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則上不改。據此,這次黨章修改的內容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體現黨的十六大以來理論創新成果
——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核心是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極其重大的指導作用。各地區各部門建議修改黨章,一個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見,就是要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因此,根據十七大報告的有關表述,黨章修正案增寫了第七自然段,集中闡述十六大以來的實踐進程和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特別是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指導意義,指出: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集中全黨智慧,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考慮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建設和諧世界等重大戰略思想,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一并寫入黨章。同時,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體現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內容的修改中。許多黨組織和黨員一再提出,應把科學發展觀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確立為我們黨的行動指南。中央沒有采納這個意見。這體現了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謙遜作風和對科學理論的嚴謹態度。
——增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內容。黨的十七大報告總結改革開放的偉大歷程,鮮明提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這是黨的十七大作出的一個重大論斷。將這一內容寫入黨章,有利于全黨同志更好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二)充實黨的基本路線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內容
——增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內容。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各地區各單位普遍認為,這些重大實踐和理論成果應該吸收到黨章之中。據此,黨章修正案強調,必須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
——充實了黨的基本路線的內涵及其表述。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特別是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任務,實際上豐富了黨的基本路線的內涵。因此,黨章修正案將黨的基本路線最后一句修改為“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斗”。同時,為對應基本路線“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和“四位一體”的奮斗目標,用七個自然段分別闡述。對闡述“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三個自然段作了適當補充,增寫了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促進國民經濟形又好又快發展、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增強改革措施的協調性等內容。這樣修改,使黨的基本路線的內涵更加豐富,表述更加全面系統。
——完善了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闡述。隨著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我們黨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方面積累了新的經驗,確立了一系列重要方針政策。各地區各部門普遍認為,應該把這些新經驗和新的方針政策吸收到黨章中。因此,黨章修正案對四個建設的要求進行了充實。一是增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容。強調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強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國家宏觀調控體系;提出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二是充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容。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強調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和程序。三是充實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內容。強調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四是增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容。強調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這樣修改,有利于全黨同志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四個建設的總要求和指導原則,全面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
——充實了軍隊建設、民族工作、統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內容,增寫了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方針的內容。這些方面的工作,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章相應部分需要根據黨的實踐創新和理論創新成果進行修改、完善。因此,黨章修正案強調切實保證人民解放軍履行新世紀新階段軍隊歷史使命;強調中國共產黨維護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強調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團結信教群眾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在統一戰線的構成中增加了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強調維護和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強調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努力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這樣修改,有利于全黨同志全面理解和貫徹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三)充實了黨的建設的內容
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在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積累了新的經驗,形成了一系列理論創新成果。各地區各部門普遍建議,應該將黨的建設的這些實踐經驗和理論創新成果寫入黨章。據此,黨章修正案作了三個方面的修改:
——突出強調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黨章修正案提出,必須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強調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強調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從組織上保證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貫徹落實;強調弘揚求真務實精神,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強調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強調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強調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強調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等等。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在條文部分的修改中也始終得到體現。
——在黨的制度建設方面增寫了一些新規定。黨章修正案增寫了四個制度性規定:一是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二是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三是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四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這四個方面的制度,大都有了比較扎實的實踐基礎,深受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歡迎。把這些制度載入黨章,長期堅持下去,對于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進一步理順代表大會、全委會和常委會的關系,進一步發揮黨的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的作用,都具有重要意義。
——對黨員、干部和基層黨組織分別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一,對黨員義務作了補充,強調要學習科學發展觀和學習法律知識,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這有利于促進黨員更好地保持先進性、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第二,針對基層黨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對黨的基層組織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一是將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用“社會組織”來表述,以涵蓋包括新社會組織在內的所有社會組織,加大在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的工作力度,擴大黨的工作的覆蓋面,增強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二是在關于黨的基層組織選舉辦法的規定中,增寫了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的內容;把“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修改為“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后,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這有利于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候選人提名中的民主,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也給直接選舉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等擴大基層黨內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間。三是增寫了組織黨員學習科學發展觀和學習法律知識的內容。四是增寫了基層黨組織為黨員服務、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內容。這是對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功經驗的運用,反映了黨員群眾特別是遇到困難的黨員的心聲,有利于進一步激發黨員的內在動力,也適應了流動黨員不斷增多的客觀需要。第三,對黨的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為了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促使各級領導干部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加強黨性修養和道德修養,腳踏實地為黨和人民建功立業,黨章修正案突出強調各級干部要帶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加強道德修養。
可見,這次修改黨章,既保持了黨章總體框架和基本內容的穩定性,維護了黨章的權威性、嚴肅性,又體現了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實現了黨章內容的與時俱進,適應了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需要。
三、一次發展黨內民主的生動實踐
這次修改黨章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這既體現在過程上,也體現在結果上。
從黨章修改工作的過程上看:
——如上所述,黨的十七大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的決定,是認真研究許多地方和部門的建議后做出的。
——黨章修正案的修改內容,是根據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確定的。3月24日,中央發出通知,專門就黨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區各部門征求意見,正式啟動黨章修改工作。許多單位在向中央提交的關于修改黨章的意見和建議的專題報告中認為,中央已經就黨的十七大的議題征求意見,現在又就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征求意見,體現了中央重大決策堅持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的領導風格。各地區各部門共提出修改意見1603條,除掉重復的意見,共有116條實質性修改意見。同時還收集了十六大以來黨員群眾對修改黨章的建議。黨章修改小組在認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形成了黨章修改方案,采納和體現了116條實質性修改意見中的72條。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先后對修改方案進行了討論,形成了黨章修正案征求意見稿。
——黨章修正案的調整和完善,是根據各地區各部門意見進行的。7月11日,中央將修正案討論稿印發各地區各部門和黨的十六大代表、十七大代表征求意見,被征求意見的人數達5600多人。同時,同志親自主持召開了7個座談會,當面聽取各省區市、軍隊各大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各派和全國工商聯主要負責同志及部分黨外人士的意見。各地區各部門的報告充分肯定黨章修正案,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這次共提出311條修改意見,除去重復的意見,共有199條修改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黨章修改小組對修正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認真修改,修改了21處,涵蓋了30多條意見。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再次討論后,提交黨的十六屆七中全會討論。七中全會上提出40條意見,作了3處修改,形成了提交黨的十七大審議的黨章修正案。
——黨章修正案的最后確定,是黨的十七大全體代表充分討論之后完成的。黨的十七大會議期間,各代表團對草案進行認真討論,提出了117條修改意見。大會主席團綜合考慮和吸收這些意見,作了最后修改。
這次黨章修改工作在發揚黨內民主方面創造了兩個“記錄”:一是征求意見次數創記錄,即由過去先有黨章修正案再征求意見改為黨章修改工作一啟動就征求意見,形成了黨章修正案后再次征求意見;二是征求意見的范圍創記錄,過去是在黨內高級干部中征求意見,黨的十六大時征求意見范圍已擴大到上屆黨代會代表,這一次進一步擴大到新當選的黨的十七大代表,征求意見人數創新高。
修改黨章工作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的特點,還體現在黨章修改工作的“結果”上,即充分吸收和體現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在黨章修改工作的上述四個環節中,各地區各部門、黨的十七大代表和黨員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共計2000多條,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二是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寫入黨章;三是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建設和諧世界等重大戰略部署,以及在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其他重要創新思想和創新舉措寫入黨章;四是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以及發展黨內民主、加強制度建設、加強作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等寫入黨章,并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對黨員和黨員干部提出更高要求。這些意見和建議,大多數已被采納或體現。
當然,這次是對黨章作適當修改,因此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意見不可能全部采納。一些沒有被直接采納的具體意見,大體分五種情況:第一,有些意見已經體現在其他修改處。比如,黨章規定實行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將來必然要制定代表任期制的具體規定,這就涵蓋了建立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議處理和回復機制等意見。第二,有些意見涉及的工作內容,因為實踐經驗還不豐富,黨章作出具體規定的條件還不成熟。第三,有些具體意見可以通過其他黨內文件、法規來體現。比如,有些單位要求將地方黨委決定重大問題“票決制”寫入黨章,但“票決制”只是表決方式的一種,也不是所有重大問題都需要票決,還是留待具體黨內法規去規定比較好。第四,有些意見針對黨章某一部分提出,而在黨章的另外部分已經有所體現,只是角度、側重點有所不同而已。第五,有些意見不宜采納。如有的提出紀委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就與各級紀委由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對其負責的性質相矛盾,不好采納。此外,有一些意見很有建設性,但如果采納,就必須對黨章某些部分甚至整體結構做大的調整,不符合“小改”的原則,故沒有采納。
可見,這次黨章修改工作是發展黨內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黨章修正案是全黨意見的集中反映,是全黨智慧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