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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有關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根據《*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意見》、《麗水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細則》和《*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2年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懲防并舉、注重預防,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做到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堅持“優服務、嚴監管、強素質、上水平、爭一流”的質監工作方針。為實施省委“兩創”總戰略,建設一支“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質監隊伍,促進我縣質監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省委的“兩創”總戰略,為深入推進“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的實施、強化以“三個安全”為重點的質量監管和服務平臺建設服務,使反腐倡廉建設寓于質監事業的改革發展之中。
2、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
3、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制度。正確認識和把握新形勢下質監系統反腐倡廉建設的特點和規律,以創新精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4、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緊密結合實際,以規范和制約權力為核心,按照“整體構建、行業構建、專項構建、聯合構建和科技促建”的懲防體系構建方式,統籌規劃、科學安排、分步實施,使貫徹落實工作更加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工作目標
在目前已經建立懲防體系基本框架的基礎上,再經過五年的努力,形成具有質監特色的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和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使我局的黨風、政風和行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企業和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二、工作重點
(一)規范稽查執法行為
認真貫徹《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行調查取證與審理相分離、告知與執行相分離的執法辦案機制。
1、立案。嚴格按照《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序》,對初步核查認定需要立案查處的案件,嚴格審前把關,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報批、備案。推行《統一執法制度》、《行政執法日志制度》和《案件主辦人制度》。
2、取證。嚴格按照程序規定,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確保證據真實、充分,對需登記保存、封存或扣押的物品,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審理。嚴格按照《技術監督行政案件審理工作規則》,設立案件審理委員會,堅持一案一審,每個案件都由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討論審議后作出處理決定。
4、涉案物品管理。嚴格按照《質量技術監督罰沒物品管理和處置辦法》、《*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對涉案物品的交接、驗收、登記、保管、出庫結算及處置程序。
5、責任追究。認真執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五公開、十不準”規定》,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二)規范行政許可行為
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強化證后監管,規范許可行為。
1、申請受理。加快推進網上申請建設,規范申證過程中的咨詢服務活動。
2、現場審核。實行《現場審核行政委托制度》,明確審核紀律,禁止行政人員參加現場審核活動。實行現場審核質量抽查及缺陷項整改檢查制度、現場審核報告(不涉及企業商業秘密部分)公示制度,完善《現場審核廉勤情況企業反饋單制度》,規范審核人員報酬。
3、審批發證。業務部門實行行政許可A、B角制度及審批發證集體討論制度,杜絕個人包攬審批事項。
4、證后監管。明確證后監管職責,落實證后監管責任。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好《關于我省推進行政機關內部行政許可職能整合的意見》和行政審批電子監管網建設任務。
(三)規范檢驗檢測行為。
認真貫徹落實《*檢驗機構管理條例》和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加強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建立監督檢查和自查自糾相結合的機制,強化檢驗機構誠信、責任、自律意識和規范管理,提高工作的整體運行質量和規范化水平。
1、結合檢驗機構特點,制訂完善行風建設和職業行為的制度、規定和獎懲措施。
2、加大“抽檢分離”制度推行力度,嚴格執行檢驗報告三級審查制度。
3、深化檢驗機構辦事信息公開,暢通監督投訴渠道,定期征求客戶的意見和建議,提高工作滿意度
4、強化行政監督檢查,加強對檢驗機構認證、檢驗工作責任考核、檢驗機構定期自查、定期報告等各個環節的嚴格把關,實行以“飛行檢查”為主要形式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5、杜絕無資質機構向社會出具檢驗報告等問題,嚴禁偽造檢驗數據,嚴禁檢驗人員違規向被檢企業透露監督檢驗結果。
(四)規范評審推薦行為
認真執行國家質檢總局和省政府有關名優企業、產品和資助項目的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推薦和評審的權力制約機制。
推薦名牌產品,經與統計、稅務等相關部門核實數據,由局相關處(室)進行聯審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五)規范財務收費行為。
嚴格按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1、對提交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的大額財務支出的數額做出具體規定,實行有關財務收支情況定期向本單位干部職工通報制度。
2、嚴格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社會公開。
3、嚴格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嚴禁各種亂收費行為,嚴禁行政管理人員、稽查執法人員參與經營性有償服務。
(六)規范基建采購行為
認真貫徹落實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規定。
1、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建設中的設計變更、儀器設備和大額辦公物品采購經局長辦公會集體審議制度。
2、嚴格遵守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制度。
3、規范采購行為,嚴格按照*集中采購統一目錄及標準進行采購,遵守相關制度和工作程序。
(七)規范干部人事行為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
1、認真執行民主推薦、考察考核、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輪崗交流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等各項制度,增強選人用人的透明度、公信度。
2、嚴格干部人事管理,認真執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規定,規范干部人事工作操作流程。加強干部人事部門自身建設,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選人用人失察失誤和違反干部人事工作有關規定的行為嚴格追究責任。
三、完善體系
(一)加強反腐倡廉教育
1、健全教育機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黨的思想建設總體規劃,建立由局紀委、局黨委、辦公室參加的反腐倡廉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協調教育工作,整合教育資源,制定教育計劃,健全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突出教育重點。
(1)加強黨的作風紀律教育。在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提高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把廉政勤政和艱苦奮斗教育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法制教育結合起來,教育廣大黨員堅持黨性原則,模范遵守黨紀國法,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宗旨意識、憂患意識和反腐倡廉意識;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開展好質監系統每年七月的黨風黨紀專題教育月活動。
(2)深化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認真學習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刻領會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持以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根本要求,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不斷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訓教學計劃;健全領導干部講黨課制度,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要講一次廉政黨課。
3、發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表率作用。制定《縣質量技監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論學習。堅持把黨委中心組的學習與中層干部的學習結合起來,以中心組的學習帶動黨員干部的學習;把個人自學與集中交流結合起來,以集中交流檢驗個人自學的效果;把理論學習與調查研究結合起來,以理論學習的成果來解決現實中出現的問題。
4、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把廉政文化建設納入質監文化的整體構建之中,廣泛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體現質監精神風貌的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創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文明單位(行業)、“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等活動,大力弘揚在廉政勤政建設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營造濃厚的質監廉政文化氛圍。
(二)健全制度體系
1、以創新精神完善重點部位權力運行規范機制。要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質監系統反腐倡廉工作的實際,做到制度建設與反腐倡廉決策相統一,與反腐倡廉進程相適應,與從政道德建設相結合,把廉潔從政、依法行政、效能勤政的要求共同體現于制度規范之中;不斷完善本局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制度,積極推進本局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實現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努力消除權力運作的“盲點”,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保證作用。
2、落實黨內民主與黨內監督制度。
(1)堅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所要求的各項具體制度,加強領導班子議事、情況溝通以及監督檢查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制定黨務公開制度,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制度。
(2)健全民主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按上級組織布置或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原則上按“廣泛征求意見、開展談心交心、撰寫發言提綱、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定整改措施和通報會議情況”等環節進行。
3、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程序。修訂黨委和行政班子《議事規則》,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范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度,堅持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的集體研究制度,對涉全局的事項,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詢意見,充分協商和協調;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健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事項的公示制度和聽證制度,擴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度,努力形成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黨委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健全糾錯改正機制。
4、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規范。認真貫徹《廉政準則》,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繼續治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到工作對象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規定插手市場交易活動,以及種種以權謀私等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個人從業的規定、領導干部兼職以及離職和退休后從業行為;完善質檢技術機構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制度;全面落實黨風廉政“三書兩報告”制度;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細則及責任追究辦法》。
5、探索建立廉情測評預警機制。建立信息收集系統和評價體系,搞好科學分析,使反腐倡廉工作更有預見性,把問題解決在未然狀態;運用干部考察考核、巡視檢查、經濟責任審計、責任制考核、民主評議、信訪舉報、糾風治亂、案件查處、黨風廉政建設問卷調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結果,建立黨員干部廉政評價辦法,健全廉政檔案,為干部任用和獎懲提供重要依據;通過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定性定量分析,建立廉情預警機制,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6、落實反腐倡廉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黨政正職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紀檢監察機構要充分發揮監督、查處和協調配合職能;各業務部門要認真編制好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細則》,落實崗位責任,形成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
(三)強化監督制約
1、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
(1)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和黨的集中統一,始終同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項方針政策在質監系統的貫徹執行。
(2)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監督。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創業富民、創新強省”戰略及質監中心工作所出臺的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要求的行為。
(3)加強對執行民主集中制的監督。嚴格執行黨委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等制度;認真開展對全局性問題、重要干部推薦任免和獎懲等方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反對和防止個人專斷。
(4)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貫徹落實《*黨內監督十項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建立健全黨內監督相關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性,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黨委內部監督;堅持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健全黨委對黨委成員的經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機制;認真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完善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紀委負責人同科室負責人談話、函詢等制度。
2、加強對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圍繞質監系統權力行使的七個重點部位,建立業務部門對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不定期自查制度和業務部門之間按職責要求進行的定期監督檢查制度;監察機構針對重點問題開展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強化對財務審計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加大對各類收費、儀器設備采購及其投資效益的審計,開展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政府非稅收入和“收支兩條線”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深化政務公開。著力抓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實施,建立健全信息和監督檢查制度;加強行政服務窗口的建設和管理,保證行政權力依法、公正、透明運行;推進單位辦事公開;充分發揮網絡作用,利用網站為公眾免費提供咨詢服務,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4、保證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落實《信訪條例》,健全信訪舉報工作機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進一步完善行風監督員及企業聯系點制度,建立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正確對待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增強接受輿論監督的自覺性。
5、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橫向部門的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和建議;加強與人大、政協和檢察、審計、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日常聯系,認真聽取批評和建議,自覺接受監督。
(四)深化作風建設
1、改進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作風。
(1)加強黨政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著力解決黨政領導干部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開展“創新業績、樹新形象”主題實踐活動,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深入開展政治素質好、經營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的“四好”領導班子創建活動。
(2)提高工作效率,改進服務質量。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改進會風和文風;堅持調查研究制度,提倡“察實情、辦實事、求實效”。
(3)堅持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落實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制度,改進公務接待,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認真執行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和裝修、設備配備標準;自覺遵守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規定》,加強因私出國(境)的管理;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的各項要求。
2、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1)深入開展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積極探索建立“三個安全”風險排查機制,確保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建立健全質量預警機制、快速反應機制、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機制;嚴格市場準入和監管,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食品安全監管兩個“鏈條”,完善產品質量溯源和產品質量責任追究兩個體系;開展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件,堅決查處責任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和腐敗行為。
(2)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方針,進一步規范涉農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服務性收費管理,落實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讓措施;進一步加強系統技術服務管理,規范委托檢驗、咨詢和培訓服務等收費行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3)進一步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重視基層站所和窗口單位的行風建設,著力解決一些基層站所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吃拿卡要”刁難群眾等問題;加強對學(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糾正亂辦班、亂發證、亂收費等行為;積極做好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和政風行風熱線工作。
3、深化效能建設。
(1)推進機關效能監察,健全效能投訴網絡,切實解決機關效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堅持寓監督于服務之中。深入開展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基層、讓群眾滿意的“三服務一滿意”主題活動,以產業集群和塊狀經濟中困難較多的中小企業為重點服務對象,組織干部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深入重點企業、重點產業、重點區域,集中開展“推進塊狀產業、培育區域名牌”幫扶服務、節能降耗技術幫扶服務、強制性認證宣傳服務、特種設備技術咨詢服務和生產許可證上門集中辦理等服務,幫助企業克難攻堅。
(五)堅決懲治腐敗
1、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利用人事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的案件,規避招標、虛假招投標及違法轉包分包的案件,隱匿、私分、侵占、挪用國有資產的案件,包庇縱容制售假昌偽劣產品的案件,依紀依法嚴懲腐敗分子。
2、深入治理商業賄賂。繼續推進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查處行政許可、執法稽查、檢驗檢測、認證評審、名優推薦、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商業賄賂案件;建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制度;完善市場競爭行為和懲治商業賄賂的制度規范,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3、提高執紀辦案工作水平。貫徹“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方針,嚴格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使用辦案措施,做到公正、安全、文明辦案;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保障舉報人和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改進辦案方式和手段,提高反腐敗工作的科技含量;正確把握政策和策略,綜合運用法律、紀律、行政和經濟處罰、組織處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強辦案的綜合效應。
4、發揮查辦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加強新形勢下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規律研究,提出防治對策措施,對典型案件,要實行“一案兩報告”制度,提出案件調查報告和案件剖析報告,堅持做好以查促教,發揮查辦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查促管,強化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以查促建,找準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黨委的統一領導
局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擔負著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政治責任,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把貫徹落實《麗水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2012年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列入黨委和行政重要議事日程,與質監事業的改革發展和各項業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抓好落實。建立健全以黨委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構建懲防體系領導小組,堅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局黨政主要領導要當好“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工作;局紀委要充分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協助黨委抓好《細則》各項任務的分解和落實;各業務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能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形成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要完善科學的責任考核評價標準,把貫徹落實《實施細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為工作實績評定和干部獎懲的重要內容,嚴格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
(三)強化監督檢查與考核
每年要對《實施細則》落實情況進行自我監督檢查,把監督檢查工作貫穿于貫徹落實《實施細則》的全過程,通過督促自查、重點抽查、專項檢查等形式,推動工作落實;局紀檢監察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進行分類指導,狠抓任務落實。要切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對不抓制度落實、不認真執行制度的行為,要進行問責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