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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激發事業單位內部活力,提高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擴大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改善領導班子結構,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聘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拔*縣人民醫院院長、副院長。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公開選拔的基本原則
公開選拔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6、依法辦事原則。
二、公開選拔的崗位及職數
1、縣醫院院長1名;
2、縣醫院副院長1名。
三、報考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擁護并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有全局觀念、大局意識,勤政廉潔,作風正派。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作風務實,在本職崗位上做出比較突出的成績。
3、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管理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身體健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堅持走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得到本單位大多數干部職工的公認和擁護。
(二)具體資格
1、熟悉醫療衛生業務知識,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男性年齡在55歲以下(195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齡在52歲以下(195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院長人選要求擔任副科級職務或科主任2年以上;副院長人選要求具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
(三)下列人員的報名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立案審查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
3、受過人民法院刑事處罰的人員;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員。
四、選拔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9月上旬開始至9月下旬結束,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告。由縣委組織部通過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黨建網、*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黨務政務公開欄等向社會各界公告,
(二)組織報名。報名組織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采取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縣外報考者可委托代報、函報,《報名登記表》可從*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下載,按要求填寫后,隨同報名所需證件資料及復印件,用特快專遞發至*縣委組織部。報名時間為9月12日至9月17日(函報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資格審查。根據公開選拔方案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紀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進行審查核實。院長崗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不得少于7人,副院長崗位報名符合條件人數不少于10人,報名符合條件人數達不到規定人數的取消該崗位的公開選拔。符合資格者發放《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經審查符合資格的人員參加考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試題統一命制,分筆試、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卷面總分100分。
2、面試答辯。按照公選職位與報考人數1:5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
成立答辯命題小組。面試答辯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科學決策能力。
競爭者采取抽簽形式確定答辯順序。每人演講答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面試答辯主要闡述自己對報考職位的工作思路、施政設想和措施辦法,同時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經歷,然后對面試題進行答辯。面試答辯由縣公選工作領導小組主持,考官由9名評委組成,并邀請*縣醫院部分職工代表參加。面試答辯評分時,由評委和應邀參加的*縣醫院職工代表按百分制現場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分別計算平均分,按照各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面試答辯成績,并將得分現場公布。
(五)組織考察
按照公選職位與匯總成績1:3的比例,公選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匯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由縣委組織部抽調力量組成專門考察組到具體人選所在單位及工作過的部門廣泛聽取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考核,并在被考察對象單位進行民主測評,按百分制打分,計算出平均成績。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實事求是地寫出考察材料,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經組織考察,若考察對象均不勝任該職位,則取消該職位的公開選拔。
(六)綜合成績確定。公選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組織考察占30%的比例折算出綜合成績,并及時公布。
(七)提出建議名單、提請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根據競爭者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由公開選拔領導小組按每個職位1:2的比例提出各職位的建議人選,提請縣委常委會進行差額票決,確定1名擬任人選。
(八)任前公示。經縣委常委會議討論通過后,對擬任人選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九)發文任命。經公示對沒有不良反映或查證無問題的,按法律和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正式發文任命。經查實確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報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后,取消任用資格。以上公選產生的領導干部實行聘任制,每一個聘任期為3年,聘任期滿后考核合格者可連續聘任。
五、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工作由縣委統一領導,縣委成立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張常榮同志擔任組長,縣人大常委盧學文、縣政府副縣長靳巧榮、縣政協常委張耀仁3名同志擔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魏軍賢、縣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戴生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局局長潘永軍、縣衛生局局長任連革、縣衛生局黨總支書記張梅5名同志為成員的縣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由潘永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日常事務。
六、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組織推薦信、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同時拷貝電子版),并填寫《*縣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弄虛作假,取消競聘資格。凡符合條件資格的干部均可報名參加,不接受電話報名。
報名咨詢電話:552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