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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過敏反應的申報時效:奶牛強制免疫注射后5日內發生過敏死亡、流產或出現流產征兆,畜主應在3小時內報所屬鄉鎮政府,鄉鎮政府應自接到報告起6小時內申報旗畜牧局或動物防控中心。旗畜牧局或動物防控中心接到報告后,應指定專業鑒定人員在12小時內(特殊情況除外)到達現場。
第二條填寫鑒定表的程序:鑒定人員應在鑒定表(一式兩份)上如實填寫鑒定結論,并當面告知畜主,征得畜主同意(簽字并按手印)后,再轉呈所屬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條疫苗過敏死亡奶牛的折價標準,分五個檔次:未孕后備牛最高不超過4000元;
后備牛初次懷孕的,最高不超過6000元;產第1胎且泌乳期產奶量達50斤/日以上的,最高不超過10000元;2—3胎,且泌乳期產奶量達60斤/日以上的,最高不超過11000元;4胎以上的,最高不超過9000元。
第四條疫苗過敏流產奶牛的折價標準,分4個檔次:公犢、異性雙胞胎或性別不清的,補貼200元;4—6月齡(含6月)的母犢,補貼800元,6月齡以上的母犢,補貼1000元。
第五條兌付風險金補貼所需的附屬材料:
1、死亡或流產胎犢的照片;
2、流產母牛的采血化驗結果。凡布病化驗為陽性的不予賠付。
第六條畜主有未注射疫苗的奶牛,應在其免疫手冊中注明耳號或特征。如果奶牛出現疫苗反應癥狀,但未在手冊中明確反映注射記錄的,旗畜牧局或動物防控中心不予鑒定。
雄性成年奶牛因疫苗過敏死亡的,按市場肉用牛價格的40%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