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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以及國有資本投資效率的提升是現代國有企業運營管理的重要目標,但是受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相互分離的影響,必須對國有企業的運營管理進行嚴格的審計監督,以確保這些目標的實現。在實務中受各種因素的局限,在對國有企業開展審計監督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對審計監督效果產生了弱化作用。基于此,本文圍繞當前我國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現狀,總結分析其在開展審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風險及其成因,然后結合審計監督風險與成因,提出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的有效途徑,希望能夠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提升其監督水平,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提供有益參考。
【關鍵詞】審計監督 國有企業 審計監督風險 途徑
資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相互分離是現代國有企業在運營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特征之一,正是基于這一特征才使得研究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相關問題更具有了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一是有效支撐了國家的宏觀調控,即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支柱性和主導性作用使得其在運營管理過程中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之間關系緊密,而這些宏觀調控政策要通過國有企業運營管理被有效貫徹執行,就必須依賴于強有力的審計監督,從這個角度來說,審計監督是國有宏觀調控政策被有效執行的保障。二是有效提升審計監督效率,即通過研究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相關問題,可以使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工作更為條理規范、各審計環節相互制約,從而避免因審計失誤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有效提升審計監督效率。三是進一步引導國有企業履行監督職能,滿足國家審計制度的要求,即行之有效的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體系在突出監督功能的同時也會兼顧風險防控和審計服務功能,從而強化各層級審計主體之間共享互動,進而推動國有企業更好地履行自身監督職能,防范各種經營管理風險,推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實現。
二、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風險及其成因分析
綜合研究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相關問題的意義及當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現狀存在的一些新需求和問題分析,結合實務對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風險及其成因具體分析如下:因審計范圍、審計人員以及審計目標等因素增加審計監督難度而產生的風險。明確的審計范圍、較高適應性的審計人員以及清晰的審計目標是降低審計監督難度的主要因素,在實務中受客觀及主觀因素的影響和局限,國有企業在審計監督過程中難度較大,由此而產生審計風險。具體分析如下:一是因審計范圍變化而增加審計監督難度產生風險。我國國有企業在較長的發展歷史中,受改制等因素的影響,產權結構和產業結構較為復雜,在對國有企業開展審計監督過程中,要厘清各種財務收支以及業務往來,必須對國有資本運營、國有資產投入以及國有企業單個管理單元的履責情況等要有較為清晰的掌握,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關鍵節點的有效識別,增加了審計監督工作的難度,可能會產生審計效率不高的風險。二是因審計人員的適應性不足而產生審計監督風險。審計人員是開展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受我國國有企業多元化發展戰略的影響,產業布38問題與對策局廣、投資實際情況復雜等因素造成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工作量十分龐大,如何在短時間內適應被審計對象這些復雜的情況會對國有企業審計質量產生重大影響,從這個角度來說,審計人員的適應性不足也是產生審計監督風險的因素之一。三是審計目標的清晰度不足而造成審計監督難度風險。在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工作中,其審計目標不僅僅涵蓋財務相關指標的完成,同時還要兼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反腐倡廉以及黨建工作等相關內容,因而審計目標多元化特征十分明顯,這也在客觀上影響了審計目標的清晰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難度風險。審計監督方法的應用和迭代風險。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工作在我國已經開展了多年,在審計監督方法方面已經積累了較多的經驗。從實踐來看,當前我國審計監督方法仍然存在應用和迭代方面的風險因素,具體分析如下:一是審計監督方法在應用效率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審計監督方法體系雖然科學有效,但是在應用過程中若不能合理運用,審計監督方法的應用效率勢必會受到一定的不利影響。具體來說,一方面是國有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的日益復雜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極小部分的非國有控制股份無法完全被審計監督覆蓋;另一方面則是在審計監督資源投入過程中,受資源投入方向不明確以及過于粗放等因素的局限,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方法的投入與審計績效比率不高,造成審計監督效率不高。二是審計監督方法在迭代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國有企業的運營管理模式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因而在審計監督實踐中審計技術以及審計信息化程度也是在不斷改進提升的,以此實現審計監督方法的迭代更替和審計監督質量的改善。但是在此過程中審計監督方法的更新優化也會出現適應性不強、無法實現預期審計監督目標等現象,由此而產生審計監督方面的風險。審計成果應用方面的風險。實現對審計成果的充分應用才可以發揮審計監督的相關職能,促進國有企業運營管理水平的改善和提升。但是在實務中受以下兩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國有企業在審計成果應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風險:一是對審計監督成果的認識程度不足。無論是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監督,最終都會根據審計監督情況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但是在實務中部分國有企業對審計報告的認識程度很難滿足審計監督成果的轉化要求,從而造成審計監督成果與實際業務進行對應轉化時存在一定的問題,審計監督無法對運營管理以及業務運行發揮規范調整作用。二是審計事后追蹤落實缺位。對審計監督成果的有效應用主要表現在能夠根據審計監督中發現的管理缺陷以及風險點及時進行修正改進,進行查漏補缺。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部分國有企業沒有根據審計監督發現的問題對管理制度、業務流程等進行及時健全和修正,以達到審計監督的要求,并且審計機構也存在沒有根據審計監督成果對國有企業的修正改進落實情況進行事后跟蹤,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審計監督的效果,產生了審計監督風險。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監督方面的風險。內部審計監督作為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發揮審計監督職能時受以下兩方面因素的局限而產生風險:一方面,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足而產生的風險,即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在實踐中受審計人員薪酬福利來源等因素的影響而呈現出獨立性不足的問題,獨立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會使得審計監督形式化、審計監督覆蓋面不足等風險。另一方面,內部審計機構在確定內部審計重點時易受管理層的影響而無法按照審計應有程序進行篩選,由此而造成內部審計工作在組織層級方面產生風險因素,難以發揮內部審計監督職能。
三、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的有效途徑分析
結合上文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過程中的審計風險及其形成原因的分析,圍繞審計相關理論,對其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的有效途徑做如下探討。為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創造一個良好的信息化環境。良好的信息化環境是推動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在效率提升、質量改善方面的重要內容,同時它也是有效化解各種審計監督風險的綜合途徑。近年來,隨著大數據技術和信息共享技術的逐步推廣應用,“互聯網+審計監督”成為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工作的主要發展方向,在此建議將大數據技術、信息共享技術與審計監督工作進行深度融合。一方面利用大數據在信息收集、整合以及價值挖掘方面的優勢,實現審計證據收集、整理的信息化,為審計監督原始數據信息收集和分析提供信息化途徑;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共享技術實現審計與業務、審計與財務的線上共享端口對接,推動審計監督的動態化、全過程,將傳統事后審計監督拓展至事前和事中,發揮審計監督治“未病”的能力。明晰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內容。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內容進行明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審計人員在審計監督工作中的適應性以及進一步明晰審計目標,從而化解審計監督風險。在實務中,具體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內容進行明晰:一方面是要轉變對原有審計內容的認識,即在開展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工作時,不僅僅要關注傳統財務收支合法合規性監督,同時還應當包含國有資產及資本審計、預算績效審計以及內部控制審計等內容,并結合風險程度將審計監督內容分別區分為較高風險審計內容、中等風險審計內容和低風險審計內容,為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提供導向性較強的靶向目標;另一方面則是要從注重對國有企業經營能力、預期發展能力以及償債能力角度強化資本投資審計監督,從完善績效指標、外部審計力量介入國有企業績效審計等途徑強化績效審計監督,以此來推動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內容的清晰界定,化解審計監督風險。積極拓展審計監督的現場方法,改善審計監督效率。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效率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受審計監督現場方法的影響,因此在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實務中,應當積極拓展審計監督的現場方法。具體來說可從以下三個途徑來實現:一是在開展審計監督工作之前應當從內控建設、業務布局以及預算審計建設等方面全面掌握國有企業的基本經濟信息,切實完善審計現場監督的事前布局工作。二是在開展審計監督過程中,要通過厘清被審計單位的組織層級以及分支關系、結合協議流程和約定審計監督內容等方式搭建穩固的現場審計監督溝通機制,從改善溝通效率的途徑來提升現場審計監督的效率。三是結合審計信息化技術,有效突破現場審計時間短、資源投入有限等局限因素,快速精準發現審計重點,確定審計目標和計劃,為現場審計監督工作效率提供保障。建立審計監督成果的轉化利用機制。要提升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成效,建立審計監督成果的轉化利用機制十分必要。在此建議從如下三個角度來形成健全完善的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成果轉化利用機制:一是積極引導國有企業重視審計報告中所提到運營管理風險點和薄弱點,充分發揮出審計成果對國有企業經濟互動的引導調整和規范作用,提升審計監督成果轉化為企業綜合管理水平上升的效率。二是要在國有企業內部建立審計監督成果的常規修正機制,利用定期公示典型審計監督糾錯案例、不規范經濟業務等形式督促國有企業常態化應用審計監督成果對自身的運營管理機制進行自我修正。三是建立對審計監督成果應用的跟蹤考評體系,結合被審計對象對審計監督成果的反饋積極性程度,確定審計監督成果應用的跟蹤考評對象和重點,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跟蹤考評,督促被審計單位重視審計監督成果的應用。有效防控內部審計監督方面的風險。有效防控內部審計監督方面的風險是提升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的重要途徑之一。在實務中,建議國有企業從以下三個角度來實現內部審計監督風險的防控:首先,要通過改變內部審計人員構成以及內部審計機構在組織架構中的層級等方式來確保內部審計組織的實質獨立性,為其客觀公正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創造良好環境。其次,要從內部審計審查權限的拓寬角度來確保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有序順利開展,以此來為其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發揮提供權限便利。最后,要通過形成內審機構人員參與決策、機構外人員監督決策的途徑來形成內審決策的牽制監督機制,為內審機構決策的科學性奠定基礎,預防決策風險。本文以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工作為研究對象,結合當前我國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的現狀,分別從審計監督難度、審計監督方法、審計監督成果應用和內部審計四個角度探討和分析了潛在的審計監督風險及其具體成因,并以有效化解這些風險因素為出發點,從多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審計監督機制的途徑,希望能夠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工作提供有益參考。
作者:李紅 單位:江蘇正卓恒新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